格雷厄姆說「聰明的投機行為就如同聰明的投資行為,存在於市場之中」。正確地使用投機或投資的方法都一樣能賺錢。但混淆投資與投機的人卻要賠錢。那麼多聰明人進入股市後,都找不著北,虧損累累,主要原因就是他們不知道自己真正在做什麽,尤其可悲的是,有人以為自己在做投資而實際在干投機的行為而不自知,其結局
就可想而知了!
「市場就像上帝一樣,幫助那些自助的人,但與上帝不一樣的地方是,他不會原諒那些不知道自己在做什麽的人.」巴老如是說。
㈡ 想學習理財,可是一竅不通,股票、國債、債券都不是很懂,有沒有那種比較全面的網站或APP讓我學習下
當然有了啊!
㈢ 融金教育以前是做什麼的
融金教育,由2010年06月成立的金融培訓工作室發展而來,主要專注於金融軟體工程師培訓,由行內資深技術專家組成教師團隊。目前已開設多個金融軟體培訓課程,包括IC卡系統、銀聯前置系統、清分清算系統、ATM前置系統,等等。截止2012年末,共完成9期學員培訓,通過結業考試的學員均已順利進入相關企業工作。業務范圍橫向涵蓋金融軟體開發培訓、金融軟體測試培訓、金融系統項目培訓、金融業務知識培訓四大業務條線,縱向包括IT語言培訓(Java、C/C++)、應用伺服器/中間件培訓(WebLogic、WebSphere、Tuxedo、CICS)、資料庫培訓(Oracle、DB2、Informix、Sybase)、金融IT系統架構培訓、公司金融產品培訓(Intelli產品系列、BI產品)等。課程設置包括銀行核心系統、銀聯前置系統、清分清算系統、IC卡系統、ATM/CDM前置系統、POS前置系統、中間業務系統、人行支付系統、國債系統等。
㈣ 問:有誰參加過中國證券信息網上的過債券託管業務培訓考試嗎如何復習通過率多少
之前百分之六十,這兩年嚴格不少
㈤ 2012年第一期和第二期儲蓄國債(電子式)財政部公布是幾點開售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人民銀行上海總部,各分行、營業管理部、省會(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副省級城市中心支行,2012-2014年儲蓄國債承銷團成員,中央國債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
為籌集財政資金,支持國民經濟和社會事業發展,財政部決定發行2012年第一期儲蓄國債(電子式)(國債簡稱:12儲蓄01,國債代碼:121701,以下簡稱第一期)和2012年第二期儲蓄國債(電子式)(國債簡稱:12儲蓄02,國債代碼:121702,以下簡稱第二期),現就第一期和第二期(以下簡稱兩期國債)發行工作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發行
(一)兩期國債均為固定利率固定期限品種,最大發行總額為500億元。第一期期限為3年,年利率為5.58%,最大發行額為350億元;第二期期限為5年,年利率為6.15%,最大發行額為150億元。兩期國債發行期均為2012年3月10日至3月23日,2012年3月10日起息,按年付息,每年3月10日支付利息。第一期和第二期分別於2015年3月10日和2017年3月10日償還本金並支付最後一次利息。
(二)兩期國債發行對象為個人投資者,單一賬戶每期最高購買限額為500萬元。
(三)兩期國債由38家2012-2014年儲蓄國債承銷團成員(以下簡稱各承銷團成員)代銷,發行期結束後,發行剩餘額度由財政部收回。兩期國債基本代銷額度均為各期最大發行額的70%,剩餘額度為機動代銷額度。各承銷團成員基本代銷額度比例詳見附件。
(四)發行期內,各承銷團成員可向中央國債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簡稱國債登記公司)櫃台中心系統連線,分別申請兩期國債的機動代銷額度,機動代銷額度的申請時間為發行期每日8:30—16:30。各承銷團成員申請機動代銷額度的單筆上限為各承銷團成員基本代銷額度的10%,同一期國債兩次申請時間間隔原則上不少於1分鍾。如遇通訊故障,可以採用手工應急的方式通過國債登記公司申請額度。各承銷團成員應根據實際銷售進度情況合理申請機動代銷額度。
(五)每日營業結束後,各承銷團成員應按照先基本代銷額度後機動代銷額度的順序計算當日實際銷售量,並將已經申請到但尚未售出的機動代銷額度全部退回櫃台中心系統。每日退回機動代銷額度數須手工和國債登記公司進行核對。如果某承銷團成員日終退回某一期國債機動代銷額度超過其該期國債單筆機動代銷額度申請上限的70%,次日自動停止其申請該期國債機動代銷額度一天,如果同一發行期內兩次出現此類行為,自動取消其申請該期國債機動代銷額度的權利。
(六)2012年3月15日營業結束後,各承銷團成員未售出的基本代銷額度與國債登記公司核對一致後全部調減為零。調減出的基本代銷額度全部轉為機動代銷額度,自2012年3月16日起接受各承銷團成員申請。
(七)公告公布日至發行開始前一日,如遇中國人民銀行調整同期限金融機構存款利率,該期國債取消發行。發行期內,如遇中國人民銀行調整同期限金融機構存款利率,該期國債從調息之日起停止發行,發行剩餘額度由財政部收回。
(八)兩期國債手續費均為發行面值的4.225‰,分配比例為:各承銷團成員4‰,國債登記公司0.15‰,中國人民銀行0.075‰。中國人民銀行手續費納入2012年部門預算,專款專用。
二、提前兌取
(一)投資者提前兌取兩期國債,各承銷團成員可向投資者收取提前兌取本金額1‰的提前兌取手續費。
(二)從2012年3月10日開始計算,持有兩期國債不滿6個月提前兌取不計付利息,滿6個月不滿24個月按發行利率計息並扣除180天利息,滿24個月不滿36個月按發行利率計息並扣除90天利息;持有第二期滿36個月不滿60個月按發行利率計息並扣除60天利息。
(三)付息日和到期日前7個法定工作日起停止辦理提前兌取、非交易過戶等一切與債權轉移相關的業務,付息日恢復辦理。
三、債權託管
(一)兩期國債實行電話復核查詢下的二級託管體制。國債登記公司應通過債權復核查詢電話(400-666-5000)為投資者提供截至上一日的國債余額查詢服務。
(二)兩期國債個人債權託管賬戶實行實名制,具體辦法比照《個人存款實名制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285號)。
(三)國債登記公司和各承銷團成員應嚴格按照要求完成相關債權數據的交換和核對工作,保證各自債權數據的真實性、准確性、完整性和安全性。
四、資金清算
(一)兩期國債的發行款項分兩次上繳中央總金庫,繳款日期以到賬日為准,3月10日-3月18日的發行款於3月19日上繳,3月19日-3月23日的發行款於3月26日上繳,匯款用途欄內應註明機構代碼(機構代碼見附件)。
戶 名:國家金庫總庫
開戶行:國家金庫總庫
支付系統行號(同接受行行號):011100099992
第一期繳款賬號:277—12401
第二期繳款賬號:277—12402
國債發行款通過支付系統匯劃時,應使用CMT100格式報文(匯兌支付報文)。報文中「匯款人名稱」欄應填寫國債繳款人名稱及機構代碼;「業務種類」為「50」;附言為必錄項,填寫時需註明債券名稱及繳款批次。例:2012年第一期儲蓄國債(電子式)(第一次)。
(二)兩期國債提前兌取資金由財政部、中國人民銀行與各承銷團成員採取定期清算方式,每月兩次,即:投資者提前兌取,各承銷團成員暫時墊付當期發生的兌付資金,並於每月15日和最後一日與財政部和中國人民銀行進行清算。如兩期國債某個業務截止日不是提前兌取資金一級清算日,則各承銷團成員與財政部和中國人民銀行間增加一次以該業務截止日為清算日的提前兌取資金一級清算,有關規則參照定期清算。
五、報表統計
發行期間,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應於規定的報表報送日下午3:00前,利用財政部內網系統或通過傳真方式,向財政部報送轄區內各承銷團成員分支行的兩期國債累計發行數額。規定的報送日為:3月12日,3月19日,3月26日,各規定報送的累計發行數據截止日分別為:3月10日,3月16日,3月23日。如某一期國債發行工作在上一個報送日前已經完成,後續報表無須重復報送。
聯系人:閻慧
郵箱地址:「CN=閻慧/OU=國庫支付中心/O=MOF@MOF」
電 話:(010)68552268
傳 真:(010)68552232
發行期間,中國人民銀行上海總部,各分行、營業管理部、省會(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副省級城市中心支行,應於規定報送日下午3:00前,利用中國人民銀行NOTES電子郵件系統或傳真方式,向中國人民銀行國庫局報送轄區內各承銷團成員兩期國債累計發行數額。報送的有關規定同財政系統。
聯系人:張宏
郵箱地址:「$國庫局國債管理」
電 話:(010)66194065
傳 真:(010)66016442
國債登記公司應按照要求為財政部和中國人民銀行監控終端系統提供相關債權變動總量信息。
六、其他相關事宜
(一)國債登記公司和各承銷團成員應按照本文件有關規定在各自系統完成債券參數注冊,維護好系統工作參數,保障系統正常運轉。
(二)各承銷團成員應在報財政部和中國人民銀行備案的全部地區和網點開辦國債發售業務。
(三)各承銷團成員及其分支機構要做好國債的宣傳和咨詢工作。各銷售網點在發行前和發行中均須以明顯標志明示本網點代理銷售國債,並配備專職人員對投資者提供現場咨詢服務,銷售結束時也須及時公示。
(四)各承銷團成員發行期內銷售儲蓄國債(電子式)的時間統一為8:30—16:30,各承銷團成員可根據各地網點實際營業時間推遲開始時間或提前結束時間,辦理儲蓄國債(電子式)其他業務的營業時間以各承銷團成員的實際營業時間為准。
(五)各承銷團成員及其分支機構應當切實履行職責,加強相關工作人員國債政策和業務技能培訓,精心組織國債銷售,盡力滿足投資者需求,同時保證國債銷售合理有序,不得提前預約銷售,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特定投資者(包括VIP客戶)優先出售。
(六)各承銷團成員應按照《中國人民銀行 財政部關於印發〈儲蓄國債(電子式)質押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銀發[2006]291號)辦理儲蓄國債(電子式)質押貸款業務。
各地財政廳局及中國人民銀行分支機構要嚴格按照通知要求,做好轄區內兩期國債銷售的監管工作,積極宣傳,認真檢查,保證兩期國債順利發行。
本通知未盡事宜,按照《財政部 中國人民銀行關於印發<儲蓄國債(電子式)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財庫[2009]73號)和《中央國債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關於公布實施<儲蓄國債(電子式)相關業務實施細則(試行)>的通知》(中債字[2009]51號)有關規定執行。
財政部 中國人民銀行
二〇一二年三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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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視頻網站上都有,但是都不全,說白了想看全就得繳費。
這個很讓人糾結,一般這些視頻都是為了考試才看的,如果說投資看,這個未免專業性過強,但是基本沒有廣告效應在裡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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㈨ 中國證券業協會遠程培訓系統c15093課後測驗
一、單項選擇題
1. 報價系統嚴守非公開發行公司債券的私募底線,對於發行、轉讓後持有同次發行債券的合格投資者合計不得超過( )人
A. 100
B. 200
C. 300
D. 500
描述:非公開發行公司債券的私募底線
您的答案:B
題目分數:10
此題得分:10.0
二、多項選擇題
2. 報價系統為質押式協議回購提供靈活的交易方式,目前主要包括( )。
A. 做市交易方式
B. 協議成交方式
C. 拍賣競價方式
D. 集合競價方式
描述:報價系統為質押式協議回購提供的交易方式
您的答案:A,D,C,B
題目分數:10
此題得分:0.0
3. 報價系統提供多樣化的發行轉讓服務,可以支持的非公開發行公司債券發行方式主要有( )等。
A. 定價發行
B. 公開發行
C. 招標發行
D. 簿記建檔
描述:公司債券在報價系統發行的方式
您的答案:D,C,A
題目分數:10
此題得分:10.0
4. 報價系統提供靈活的登記結算支持,其中資金支付渠道包括( )等。
A. 中國結算
B. 第三方支付機構
C. 商業銀行
描述:報價系統的資金支付渠道
您的答案:B,C,A
題目分數:10
此題得分:10.0
5. 目前,非公開發行公司債券的交易場所包括( )。
A. 滬深交易所
B. 股轉系統
C. 報價系統
D. 證券公司櫃台
描述:非公開發行公司債券的交易場所
您的答案:B,C,A,D
題目分數:10
此題得分:10.0
三、判斷題
6. 《報價系統非公開發行公司債券質押式協議回購交易業務指引》規定了質押券包括在報價系統發行或轉讓的各類非公開發行公司債券。
描述:質押券
您的答案:正確
題目分數:10
此題得分:10.0
7. 開展質押式協議回購的投資者,必須符合質押券本身的投資者適當性規定。
描述:質押式協議回購交易投資者適當性管理
您的答案:錯誤
題目分數:10
此題得分:0.0
8. 《公司債券發行與交易管理辦法》規定非公開發行公司債券採取事後備案制,對發行的非公開性、投資者適當性、備案、轉讓等內容進行了原則性規定。
描述:非公開發行公司債券採取事後備案制
您的答案:正確
題目分數:10
此題得分:10.0
9. 非公開公司債券發行人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及持股比例超過5%的股東,不能參與認購與轉讓該發行人發行的債券。
描述:非公開發行公司債券合格投資者的規定
您的答案:錯誤
題目分數:10
此題得分:10.0
10. 目前,中證機構間報價系統股份有限公司對在報價系統開展的債券業務進行日常管理。
描述:報價系統債券業務
您的答案:正確
題目分數:10
此題得分:10.0
㈩ 中國人民銀行的組織機構
中國人民銀行設13個職能司(廳):辦公廳(黨委辦公室)、條法司、貨幣政策司、金融市場司、金融穩定局、調查統計司、會計財務司、支付科技司、科技司、貨幣金銀局、國庫局、國際司、內審司、人事司(黨委組織部)、研究局、徵信管理局、反洗錢局(保衛局)、黨委宣傳部。
辦公廳
組織協調總行機關日常工作,承擔有關文件的起草、重要會議的組織、文電處理、秘書事務、信息綜合、新聞發布、檔案、信訪、保密等工作。
條法司
起草金融法律法規草案;依法承辦金融法律法規的有關解釋工作,承擔行政復議和行政應訴工作;開展金融法律咨詢服務,組織金融法制教育和宣傳。
貨幣政策司
研究、擬定與實施中央銀行貨幣政策和貨幣政策中介目標;研究提出關於選擇和運用各種貨幣政策工具、保持貨幣幣值的穩定的意見和建議並負責實施;研究、擬定和實施信貸政策,促進國民經濟和區域經濟的協調發展;負責中國人民銀行貨幣政策委員會秘書處的日常工作。
銀行監管一司
承辦對國有獨資商業銀行、政策性銀行和外資銀行的監管工作。依法審核其分支機構的設立、變更、終止及業務范圍;擬定業務管理的規章制度;監測資產負債比例、信貸資產質量、業務活動、財務收支等經營管理情況;審查負責人任職資格。
銀行監管二司
承辦對股份制商業銀行和城市商業銀行的監管工作。依法審核有關機構的設立、變更、終止及業務范圍;擬定業務管理的規章制度;監測資產負債比例、信貸資產質量、 業務活動、財務收支等經營管理情況;審查負責人任職資格。
非銀行金融機構監管司
承辦對中國非銀行金融機構(證券、保險除外)的監管工作。監測資產負債比例、資產質量、財務狀況、業務活動等經營管理情況;審查負責人任職資格。
合作金融機構監管司
承辦對農村和城市合作金融機構的監管工作。指導合作金融機構堅持「自願入股、民主管理、主要為入股社員服務」的原則,規范合作金融機構的管理;研究並推動合作金融體制改革;擬定合作金融機構資產負債比例管理、信貸資產質量管理、風險管理、利率管理。結算管理等業務管理制度,對其經營風險進行監控,督促其完善內部監督和制約機制;擬定合作金融機構設置條件,業務經營范圍、法人代表任職資格等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
統計司
負責經濟金融信息的搜集。統計和分析;擬定中國人民銀行系統經濟、金融統計制度,管理和協調金融系統的統計工作;組織中國人民銀行系統的調查統計資料庫建設和信息自動化系統建設;向金融系統和國務院綜合部門提供金融信息咨詢。
會計財務司
擬定金融業統一的會計和結算制度、辦法和細則並組織實施;管理中國人民銀行財務工作,編制並監督檢查中國人民銀行財務收支計劃,編制資產負債表、損益表等財務會計報表。
支付科技司
負責支付清算、聯行結算和帳戶的管理以及組織現代化支付系統的建設、推廣和應用;編制金融科技發展規劃,擬定金融科技政策、標准和管理辦法。
國際司
承辦中國人民銀行與國際金融組織、香港特別行政區 及澳門、台灣地區金融組織和各國中央銀行的官方聯系及 業務往來的有關工作;負責中國人民銀行的外事管理工作。
內審司
監督檢查中國人民銀行各職能司(局)、直屬機構和分支機構及其工作人員依法履行公務的情況,特別是執行財務紀律的情況;承辦對主要負責人的離任稽核工作,對違法違規人員的處理提出建議。
人事教育司
擬定中國人民銀行系統人事、勞動工資的管理制度及辦法並組織實施;管理中國人民銀行直屬院校;組織中國人民銀行系統人員考試、測評和智力引進工作,擬定人員培訓規劃;管理中國人民銀行系統機構編制。
為履行《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人民銀行法》規定的職責,保證科學制定和實施貨幣政策,有效實行金融監管,中國人民銀行設立研究局、貨幣金銀局、國庫局、保衛局、培訓中心,作為支持服務體系。上述單位的人員參照國家公務員的辦法管理,編制共260名。
研究局
圍繞貨幣政策決策,對經濟增長及其運行進行分析與預測、跟蹤研究中國產業政策和工業、農業、財稅、外貿等部門經濟動態及貨幣信貸、利率、匯率、金融市場、金融風險等重大政策並向行領導提出政策建議。
貨幣金銀局
擬定有關貨幣發行和金銀管理的辦法;承擔人民幣管理和反假人民幣的工作;安排現鈔和輔幣的生產、保管、儲運、更新、銷毀;管理現金的投放、回籠及庫款安全;管理中國的金銀收購配售庫存和國家黃金儲備;管理金銀開發基金;管理中國黃金市場。
國庫局
辦理國家金庫業務,對下級庫實行業務管理;代理國務院財政部門向各金融機構發行、兌付國債和其他政府債券;監督和維護國庫資金的安全和完整。
保衛局
負責中國人民銀行系統的保衛工作;對金融詐騙、盜竊、搶劫案件進行綜合分析,制定防範措施;組織金銀、現鈔、有價證券的武裝押運工作。
培訓中心
承擔中國人民銀行工作人員的各類培訓和金融業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培訓工作。 中國人民銀行機關服務中心
中國人民銀行機關服務中心(機關事務管理局)是總行直屬事業單位,具有事業單位法人資格。其主要職責是:堅持為總行機關服務的宗旨,承擔總行機關財務、資產、基建、行政、政府采購、服務監督等管理工作;制定總行機關後勤工作規劃和管理制度;負責總行機關及總行直屬單位的房改政策、計劃生育、交通安全、人防與防汛、安全保衛與社會治安統合治理等社會事務工作,負責總行機關和指導人民銀行系統節能工作;代表總行機關行使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權利;為總行機關辦公和職工生活提供後勤保障服務。
中國人民銀行集中采購中心
中國人民銀行集中采購中心成立於2005年6月8日,集中采購中心為中國人民銀行總行直屬的、全額撥款的、獨立事業法人單位(正局級),主要職責是承擔中國人民銀行系統的政府集中采購工作。
中國反洗錢監測分析中心
中國反洗錢監測分析中心要依據相關法律,根據國家反洗錢工作的需要,不斷提高對大額與可疑資金流動的監測分析水平。主要職責是:
(一)會同有關部門研究、制定大額與可疑資金交易信息報告標准。
(二)負責收集、整理並保存大額與可疑資金交易信息報告。
(三)負責研究、分析和甄別大額與可疑資金交易報告,配合有關行政執法部門進行調查。
(四)按照規定向有關部門移送、提供涉嫌洗錢犯罪的可疑報告及其分析結論。
(五)按照規定向有關部門提交大額支付信息。
(六)研究分析洗錢犯罪的方式、手段及發展趨勢,為制定反洗錢政策提供依據。
(七)負責研究大額與可疑資金交易信息管理項目的業務需求,參與項目的開發,負責系統的運行和維護。
(八)根據授權,承擔與國外金融情報機構的交流與合作工作,配合人民銀行有關部門進行反洗錢領域的對外交往事宜。
(九)承辦人民銀行授權或交辦的其他事項。
中國人民銀行徵信中心
中國人民銀行徵信中心是中國人民銀行直屬的事業法人單位,主要職責是依據國家的法律法規和人民銀行的規章,負責中國統一的企業和個人信用信息基礎資料庫和動產融資登記系統的建設、運行和管理;負責組織推進金融業統一徵信平台建設。 中國人民銀行徵信中心業務歸口徵信管理局指導。
中國外匯交易中心(中國銀行間同業拆借中心)
中國外匯交易中心暨中國銀行間同業拆借中心(以下簡稱「交易中心」)於1994年4月18日成立,是中國人民銀行總行直屬事業單位。作為中國銀行間外匯市場、貨幣市場、債券市場以及匯率和利率衍生品市場的具體組織者和運行者。
中國金融出版社
中國金融出版社成立於1956年5月,直屬中國人民銀行管理,是以出版金融類圖書、期刊、音像電子製品為主的專業出版社。
金融時報社
中國人民銀行清算總中心
中國人民銀行清算總中心是中國人民銀行直屬的、實行企業化管理的事業法人單位,是為中央銀行、商業銀行和全社會提供支付清算及相關服務的中國性金融服務組織。
中國印鈔造幣總公司
中國印鈔造幣總公司是中國人民銀行直屬的法定從事人民幣印製業務的大型全民所有制企業,主營業務是人民幣印製以及人民幣專用技術、設備的研發與製造,同時不斷拓展銀行卡研製與生產、印鈔造幣專用機械和銀行機具製造、高純度金銀精煉、增值稅專用發票、有價證券、銀行專用票據、高級防偽證書等相關業務領域。
中國金幣總公司
中國金幣總公司成立於1987年,是中國人民銀行直屬的中國惟一經營貴金屬紀念幣的行業性公司,履行貴金屬貨幣的發售職能,是中央銀行貨幣發行職能的重要組成部分和業務延伸,是中央銀行貨幣發行的重要支撐體系之一。
中國金融電子化公司
中國人民銀行黨校
中國人民銀行黨校是人民銀行輪訓培訓黨員領導幹部的主渠道和主陣地,是黨性鍛煉的熔爐,隸屬於中央黨校國家機關分校。人民銀行黨校主要負責輪訓培訓總行、上海總部和直屬企事業單位司局級、分行(含營管部)副廳局級、省會(含副省級城市)中心支行副行級幹部及其後備幹部,地市中心支行行長、總行機關和直屬企事業單位、人民銀行營管部正處級黨員幹部。履行對分行黨校業務指導職責。承擔總行機關處級幹部任職培訓班和其它短期班
中國金融培訓中心
中國金融培訓中心是中國人民銀行總行直屬正司局級事業單位,對內又名中國人民銀行北京培訓學院。根據人民銀行幹部培訓總體規劃,承擔以下工作:
承擔人民銀行系統內培訓;
開展金融培訓的國際學術交流活動;
開展遠程教育培訓工作;
組織開展金融英語證書考試;
為金融系統和社會提供培訓和咨詢服務。
中國人民銀行鄭州培訓學院
中國錢幣博物館
中國錢幣博物館是直屬於中國人民銀行總行的國家級專題博物館,主要從事錢幣的收藏、研究和展示,肩負有指導和推動錢幣收藏、研究及宣傳錢幣文化的任務,下設辦公室、陳列宣教部、徵集保管部、研究信息部、《中國錢幣》編輯部、安全保衛部和開發服務部,代管中國錢幣學會秘書處。 中國人民銀行上海總部成立於2005年8月,作為總行的有機組成部分,在總行的領導和授權下開展工作,主要承擔部分中央銀行業務的具體操作職責,同時履行一定的管理職能。上海總部建設總的目標可歸納為「兩個平台、一個窗口和一個中心」,即把上海總部建設成為總行公開市場操作的平台、金融市場運行監測的平台、對外交往的重要窗口和一部分金融服務與研究和開發業務的中心。
主要職責:
1、根據總行提出的操作目標,組織實施中央銀行公開市場操作;
2、承辦在滬商業銀行及票據專營機構再貼現業務;
3、管理銀行間市場,跟蹤金融市場發展,研究並引導金融產品的創新;
4、負責對區域性金融穩定和涉外金融安全的評估;
5、負責有關金融市場數據的採集、匯總和分析;
6、圍繞貨幣政策操作、金融市場發展、金融中心建設等開展專題研究;
7、負責有關區域金融交流與合作工作,承辦有關國際金融業務;
8、承擔國家部份外匯儲備的經營和黃金儲備經營管理工作;
9、承擔上海地區人民銀行有關業務的工作;
10、上海總部承擔的管理職能包括對原上海分行轄區內人民銀行分支機構的管理,以及人民銀行部分駐滬企事業單位的管理和協調。 銀行法是進行銀行監管的法律基礎。銀行監管的目的在於確保銀行體系的活力,通過監視各銀行機構的信用和流動性,保護存款人利益。另外,中國人民銀行在中國的金融改革中起著特別重要的作用。
中國人民銀行通過分析定期報告和現場稽核對金融機構進行監管。
跟銀行監管密切相關的是對支付系統的監管,中央銀行有責任維護國家支付、清算和結算系統的正常運行,中國人民銀行一直致力於開發它擁有的支付系統,並跟其他銀行機構密切合作,使這些金融機構運行的支付系統更加高效和更加安全可靠。
中國人民銀行正在改善其在支付系統中密切監視各銀行日間頭寸的能力。 中國人民銀行為各銀行提供支付處理服務,結算大額和零售支付交易。人民銀行運行的2000多家同城清算所對所有的同城跨行支付和大部分行內支付業務進行清算和結算處理。紙憑證異地跨行支付在過去曾通過同城清算所先進行跨行清算和結算。中國電子聯行系統處理異地跨行支付和行內大額異地支付交易。
中國人民銀行各級分支機構為商業銀行各級分支機構提供結算帳戶服務。此外,還為一些政府機關、事業團體開設結算帳戶,提供支付服務。例如,郵政儲匯局也在人民銀行開立結算帳戶。
中國人民銀行不允許帳戶出現隔夜透支,因為大多數交易採用批處理方式在日終結算,所以日間透支的概念實際上不適用。但電子聯行系統除外,在此系統中,支付指令發出之前,其帳戶內必須有足夠支付的資金。
除了結算通過人民銀行支付系統辦理的支付交易以外,結算帳戶還用來結算其它支付系統產生的凈額頭寸,如商業銀行系統的電子資金匯兌系統。 在中國,貨幣政策的實施跟西方工業發達國家相比,既具有一些相同的特徵,但又有許多不同。主要的區別在於:
中國經濟正處於從中央計劃經濟向市場經濟過度時期。中國政府依然具有足夠的權威直接控制經濟發展,以保證改革平穩有序。
中國的金融市場正在迅速發展,但是跟西方發達國家相比,市場還處在初級發展階段。由於缺乏大業務量、流動性強的金融市場,所以實際很難完全依賴公開市場操作來間接影響貨幣總量。
由於這些不同,貨幣政策工具在許多方面跟西方發達國家不盡相同。 信貸規模分配:中國人民銀行通過其對國有商業銀行的領導權力決定按地域和工業部門分配信貸規模。
發行貨幣:中國人民銀行獨家發行貨幣的權利使它能夠影響商業銀行的金融資源和業務活動。
法定儲備金比例:中國人民銀行有權改動法定儲備金比例。自1988年以來,這個比例一直為13%。
制定利率:中國人民銀行有權制定銀行存款和貸款的官方利率。
公開市場操作:至2013年,發行國債的數量還不夠大,而且市場的流動性還沒有大到使依靠公開市場操作非常有效。但是,可以期望,公開市場運行在將來將起很重要的作用。
再貼現:為在中國人民銀行開立賬戶的銀行業金融機構辦理再貼現。 盡管公開市場操作還沒有成為一種有效的手段來實施央行的貨幣政策,但是,隨著中國金融市場的迅速發展,中國人民銀行正在從事公開市場操作以實施其貨幣政策。
自1996年起引入行間同業拆借市場,結合中央銀行再貸款、再貼現、特種存款以及實行資產負債比例管理等手段,中國人民銀行間接影響行間同業拆借市場的利率,從而影響金融機構的流動性。2013年,同業拆借有7種,其成熟期分別為1天,7天,20天,30天,60天,90天和120天。自1994年起開辦外匯公開市場操作,中央銀行在此市場上買賣美元、日元和港幣。自1996年起,進行公開市場操作,2013年中央銀行只在星期二介入市場,通過其與商業銀行之間的回購協議進行國債的公開市場操作。資金清算通過人民銀行電子聯行系統進行,實行T+1結算制度,即在星期三增減各銀行在中央銀行的備付金帳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