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保險的理解和認識
1、保險,是指投保人根據合同約定,向保險人支付保險費,保險人對於合同約定的可能發生的事故因其發生所造成的財產損失承擔賠償保險金責任,或者被保險人死亡、傷殘、疾病或者達到合同約定的年齡、期限等條件時承擔給付保險金責任的商業保險行為。商業保險大致可分為:財產保險、人身保險、責任保險、信用保險、津貼型保險、海上保險。
2、買保險的意義是為了轉移身邊的風險,人的一生隨時可能遇到風險,發生意外,一旦發生意外就會造成巨額的損失,保險就是減少損失的。保險的功用能抵禦疾病、意外、醫療還有養老的風險。不同的保險,作用也不一樣,您可以根據自身的年齡、職業、家庭結構、經濟收入等實際情況,力所能及地購買人身保險(如壽險、意外險、疾病險等),既能夠負擔得起保費支出,也能夠適當轉移相關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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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人身保險產品的特點,人身保險業務的特點有哪些
一、人身保險產品的特點
1)人身保險產品需求面廣,但需求彈性較大。
2)人身保險的保險金額是依據多種因素來確定的。
3)人身保險的保險金給付屬於約定給付。
4)人身保險的保險利益決定於投保人與被保險人之間的關系。
5)人身保險的保險期限具有長期性的特點
6)壽險保單具有儲蓄性。
二、人身保險業務的特點有哪些
1)人身保險通常按年度均衡費率計收保險費。
2)人身保險的保險人對每份人身保險單逐年提取准備金
3)人身保險的保險人有更多的資金用於投資。
4)人身保險單的調整難度大
5)人身保險經營管理具有連續性
3. 人身保險這門課程第四章傳統人身保險產品的知識點有哪些
人身保險這門課第四章傳統人身保險產品的知識點包含章節導引,第一節傳統的人壽保險,第二節年金保險,第三節意外傷害保險,第四節健康保險,。
4. 什麼是人身保險產品
(一)按保險責任分類按照保險責任的不同,人身保險可以分為人壽保險、人身意外傷害保險和健康保險。1.人壽保險。人壽即人的壽命,人壽保險是以被保險人的生命為保險標的,以被保險人的生存或死亡為保險事故的人身保險。在實務中,人們習慣把人壽保險分為定期壽險、終身壽險、兩全保險和年金保險。人壽保險是人身保險中最重要的部分。2.人身意外傷害保險。人身意外傷害保險簡稱意外傷害保險。意外傷害是指在人們沒有預見到或違背被保險人意願的情況下,突然發生的外來致害物對被保險人的身體明顯、劇烈地侵害的客觀事實。意外傷害保險是以被保險人因遭受意外事故造成的死亡或傷殘為保險事故的人身保險。在全部人身保險業務中,只需支付少量保費就可獲得高保障,投保簡便,無需體檢,所以承保人次較多,如旅行意外傷害保險、航空意外傷害保險等.3.健康保險。健康保險是以被保險人的身體為保險標的,保證被保險人在疾病或意外事故所致傷害時的費用或損失獲得補償的一種人身保險,包括重大疾病保險、住院醫療保險、手術保險、意外傷害醫療保險、收入損失保險等。(二)按保險期間分類按照保險期間分類,人身保險可分為保險期間1年以上的長期業務和保險期間1年以下(含1年)的短期業務。其中,人壽保險中大多數業務為長期業務,如終身保險、兩年保險、年金保險等,其保險期間長達十幾年、幾十年,甚至終身,同時,這類保險儲蓄性也較強;而人身保險中的意外傷害保險和健康保險及人壽保險中的定期保險大多為短期業務,其保險期間為1年或幾個月,同時,這類業務儲蓄性較低,保單的現金價值較小。(三)按承保方式分類按照承保方式分類,人身保險可分為團體保險和個人保險。團體保險是指一張保單為某一單位的所有員工或其中的大多數員工(保監會規定至少75%以上的員工,且絕對人數不少於8人)提供保險保障的保險。團體保險又可分為團體人壽保險、團體年金保險、團體健康保險等。個人保險是指一張保單只為一個人或為一個家庭提供保障的保險。(四)按是否分紅分類按是否分紅分類,人壽保險可以分為分紅保險和不分紅保險。分紅保險是指保險公司將其實際經營成果優於保守定價假設的盈餘,按一定比例向保單持有人分配的人壽保險。這種保單最初僅限於相互保險公司簽發,但現在股份制保險公司也可採用。一般來說,在分紅保險保費計算中,預定利率、預定死亡率及預定費用率的假設較為保守,均附加了較大的安全系數,因而保費相對較高,公司理應將其實際經濟成果優於保守假設的盈餘以紅利的方式返還一部分給保單持有人。而在不分紅保單中,所附安全系數較小,因為這種保單的成本結余,不能事後退還保單持有人,同時為業務競爭的需要,保費的計收必須反映提供保險的實際成本。因此,不分紅保險的正常利潤,僅以紅利分配給股東或提存准備金。除上述分類外,人身保險還可按設計類型分為萬能保險和投資連結保險等。
5. 人身保險產品主要有哪些類型
第一類,保障+儲蓄,這類型的人身保險產品主要就是可以保障人身的安全,要是出現了意外就是可以及時的進行賠償和保障;要是沒有出現意外就是可以當做是自己儲蓄的資金,這樣是可以幫助自己更好的進行資金的管理,也可以幫助自己存儲錢;保險的保費相對來說較高,不過,在真正保障的過程中受益的還是投保人,自己的資金還是可以自己支配;
第二類,保障+補償類型的人身保險產品;這款保險在市場中銷售的也是很好,主要是因為保障的范圍是比較廣泛,而補償的資金一般都是按照合同規定的最高額或者是限額進行補償,這種保險主要就是能夠讓自己在受到傷害和意外的時候都是能夠及時的保障,獲得一定的補償金,這樣自己就可以及時的治療或者是調整;
第三類,保障功能;這類型的產品只有一個作用,那就是保障,主要體現的人身保險產品就是人身意外險,在出現意外的時候是可以及時的進行保障,這樣對很多人來說才是比較重要的,畢竟自身的安危還是很重要的,需要及時的購買,出現交通意外或者是其他的意外都是可以進行保障,在市場中這款保險也是銷售的很好,我們乘坐飛機,火車都是可以購買和保障;
第四類,保障+分紅類型的保險;這類型的產品在市場中就是有很多人喜歡,因為不僅能夠保障自身的安危,最主要的是能夠分紅,而且保險在實際的保障過程中價格是很合理,並不會很麻煩,或者是其他的情況,而現在保險保障的也很全面,是人身保險產品中不錯的產品。
6. 人身保險的意義與功用
(一)
1:人身保險對個人的意義
首先,人身保險可以延續我們對家人的愛。
其次,人身保險可以幫助我們完成未盡的責任。
再次,人身保險能夠讓我們獲得尊嚴。
2:人身保險對家庭的意義
首先,人身保險可以幫助家庭轉移風險。
其次,人身保險可以讓父母不再成為子女的負擔。
3:人身保險對社會的意義
首先,人身保險有利於宣揚積極向上的社會道德觀和價值觀。
其次,人身保險有助於創建和諧社會。
(二)人身保險的功用
1、幫助強制儲蓄
國人歷來有儲蓄習慣,這是一種美德,但是,大多數人儲蓄的目的性不是很明確。當別人問起為何要存錢時,相當一部分人自己也不清楚,最多給你一個答復:「備不時之需」。
2、應對日益膨脹的醫療費用
隨著醫療技術的發展,醫學技術日新月異,不斷有重大技術突破,許多以前被認為是絕症的病例,利用現代醫療技術都可以治療。但問題是,醫療費用也隨著醫療技術的發展而提高。所以,現在人們常說的,疾病本身不可怕,可怕的是你能否支付昂貴的醫療費用。
3、可以有效避稅
社會貧富差距不斷加劇是一個不爭的事實,而且這種趨勢會越來越明顯。徵收遺產稅作為平衡或調節的手段之是一個必然趨勢,中國之所以現在還沒有開征主要是一些基礎性的工作還沒有到位。但是每個人都很清楚,銀行賬戶的實名制、財產的登記制度、高額收入(年收入12萬以上)的申報制度等等,無一不是在為開征遺產稅奠定基礎。
4、可以有效保全家庭財產
目前中國絕大多數家庭最大的資產往往就是房產。這些房產中的大多數都是有貸款的,尤其是年輕一族,貸款的額度一般較高,月供的數額較大。如果一旦發生風險導致收入中斷,無法繼續供房。後果大家都知道,房子就會被收回。而保險可以幫助我們保全我們的房子不會被銀行收回。
5、可以作為良好的投資工具
投資型保險(比如投連險)採用FOF的運營模式,通過專家理財,可以有效避免個人直接投資股票和基金的盲目性和沖動性。通過長期投資獲得比較理想的投資收益,從而避免通貨膨脹率所帶來的貨幣貶值風險。
6、還可以幫助我們解決(或者部分解決)以下一些問題
我們一生還有可能需要以下眾多費用,比如:教育金、創業基金、婚嫁基金、家庭應急金、重振基金、養老基金、最後一筆費用(喪葬費)這些費用都可以通過保險來進行很好的規劃,讓我們生活得更從容,更精彩。
7. 人身保險產品的特點有哪些
人身保險是以人的生命或身體為保險標的,以人的生、老、 病、殘、亡等為保險事故的一種保險。
人身保險事故的特點 — 必然性:非生即死 — 分散性 — 隨被保險人年齡增長死亡風險增加, 同時又具有相對穩定性。
人身保險產品的特點 — 需求面廣,需求彈性較大; 二 保險金額的特殊性。
定期壽險特徵:保險費低廉,適於低收入者投保;容易發生逆選擇;保單可以更新或展期;保單可以更換。
終身壽險特徵:保費終身繳付;保費較低;在保單失效時能夠獲得退保金; 靈活性。
兩全險的特徵:保障充分 — 保費較高 — 保障與儲蓄的兩重性。
創新險種——萬能壽險:交費靈活 ; 保額可調整 ; 目標保險費率 ; 明確保費中的三要素:死亡率費用、利息和管理費用 ; 高透明度 ; 單獨設立理財帳戶 。
創新險種——變額保險:保證最低死亡給付 ; 分立賬戶 ; 保單持有人參與投資決策 ; 產品銷售人員必須具有雙重資格。
8. 人身保險的特點
人身保險的特點:
1、保險合同是有償合同。保險合同以投保人支付保險費作為對價換取保險人對風險的保障。投保人與保險人的對價是相互的,投保人的對價是向保險人支付保險費,保險人的對價是承擔投保人轉移的風險。
2、保險合同是有條件的雙務合同。保險合同的被保險人在保險事故發生時,依據保險合同享有請求保險人支付保險金或補償損失的權利,投保人則承擔支付保險費的義務;保險人享有收取保險費的權利,承擔約定事故發生時給付保險金或補償被保險人損失的義務。
3、保險合同是附合合同。保險合同可以採用保險協議書、保險單或保險憑證的形式訂立。
4、保險合同是射幸合同。射幸合同是指合同當事人中至少有一方並不必然履行金錢給付義務,只有當合同中約定的條件具備或合同約定的事件發生時才履行;而合同約定的事件是有可能發生也有可能不發生的不確定事件。
5、保險合同是誠信合同。任何合同的訂立和履行都應當遵守誠實信用的原則。保險合同較一般合同對當事人的誠實信用的要求更為嚴格,故稱為最大誠信合同。
(8)人身保險產品的認知擴展閱讀:
按保障范圍分類
1、人身保險包括人壽保險,健康保險和人身意外傷害保險。
2、人壽保險:簡稱壽險,是一種以人的生死為保險對象的保險,是被保險人在保險責任期內生存或死亡,由保險人根據契約規定給付保險金的一種保險。
3、健康保險:是以人的身體為保險標的,以被保險人因疾病或意外傷害而導致的傷、病風險為保險責任,使被保險人因傷、病發生的費用或損失得到補償的保險。
4、人身意外傷害保險:是以人的身體為保險標的,以被保險人遭受意外傷害導致的殘疾(或死亡)為給付條件的保險。
其中人壽保險的業務范圍包括生存保險、死亡保險、兩全保險。
5、生存保險:以約定的保險期限滿時被保險人仍然生存為保險條件,由保險人給付保險金的保險。如養老年金保險。
6、死亡保險:以保險期限內被保險人死亡為保險條件,由保險人給付保險金的保險。
9. 人身保險有什麼特點
沒啥特點
說簡單點
人身保險就是死亡保險
保額是多少
如保險期間內死亡
那麼保險公司按照保額進行賠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