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如何收集銀行違規銷售理財產品的證據。
宣傳材料,相關合同等~~~~~~~~~~~~~`
B. 國家對理財產品超過多少違規
同期銀行利率的最高4倍。因為國家銀行利率是一直在調整的,所以這個法定警戒線是個動態值。但銀行利率可隨時在各大財經網站查詢得到。
信息來源:星理財
C. 浦發銀行理財經理違規銷售理財產品巨虧迴避責任,不承擔責任
只要在銀行購買了理財產品 盈虧都是客服自行負責的
D. 工行黑龍江分行違規銷售理財被怎樣處罰了
黑龍江省銀監局發布消息稱,2015年6月以來,中國工商銀行(下簡稱「工行」)黑龍江省分行轄內13家分支機構多次違規銷售對公理財,對工行黑龍江省分行及所轄13家二級分行及責任人予以累計3400萬元罰款。
2018年1月11日,黑龍江銀監局查處了工行黑龍江省轄內分支機構違規對公理財事件。「按照過罰相當原則,依法對工行黑龍江省分行及所轄13家二級分行及責任人予以累計3400萬元罰款,其中機構罰款3310萬元,高管人員罰款90萬元,」黑龍江銀監局表示,給予15名高管人員取消任職資格、警告等處罰,並責令工行黑龍江省分行按照黨規黨紀、政紀和內部規章,對有關責任人給予紀律處分。
此外,黑龍江銀監局對內部監管履職不力人員進行了執紀問責。
黑龍江省銀監局今日公布的信息還顯示,除了黑龍江省銀監局,齊齊哈爾牡丹江、佳木斯、大慶、綏化、雙鴨山、伊春、七台河、鶴崗、黑河、大興安嶺等地銀監分局也公布了相應的處罰信息。其中,工行齊齊哈爾分行、工行大慶分行、工行黑龍江分行營業部因越權私售對公理財產品,違規修改合同文本銷售對公理財產品,分別被罰1040萬元、880萬元、680萬元。
E. 在銀行大廳里賣理財產品合法嗎
在代理銷售銀保產品方面,產生的糾紛更多。銀保產品實質上也是依法批準的正規產品,但是有些人卻屢次打擦邊球干著違規勾當。主要表現為:一是包裝銷售,由於銀保產品有些特點與存款相似,比如固定金額,期限,到期收益率等,有人便故意包裝成存款產品進行銷售;
一是包裝銷售,由於銀保產品有些特點與存款相似,比如固定金額,期限,到期收益率等,有人便故意包裝成存款產品進行銷售;
二是按照銀保監會規定,保險公司人員只能駐點售後服務,不能直接銷售產品,銷售應該由銀行人員自己做,但情況並非如此,至今仍有公司人員駐點銀行銷售;
三,銷售未做到盡職履責,即沒有對產品給客戶講透,往往避實就虛,誇大收益,弱化或掩蓋違約責任等;
四,程序不夠。按照監管要求,銀保產品整個銷售過程必須雙錄,即錄音錄像,並有客服電話回訪,以及足夠的猶豫期,但往往被偷工減料,走形式比較多。為什麼銀保產品糾紛那麼多,原因也就在於此。因此,在銀行大廳賣理財產品合法嗎?
只要是合規產品,並由銀行授權工作人員銷售,且完全做到盡職履責,充分盡到告知義務的,應該是合法的。但是,如果銷售行為變形走樣,盡職履責不到位,移花接木,甚至偷工減料的,肯定是不合規的,甚至是違法行為。受害者可以向監管部門投訴,乃至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以維護自己的正當權益。
F. 65與歲老人被銀行騙賣了理財產品合法嗎
需要看這個理財產品的規定,
如果是不能向65歲以上人士出售的,
那麼該銀行經辦員工肯定就是違規的。
G. 銀行員工私賣理財產品構成刑事犯罪嗎
有可能構成職務侵佔或者挪用資金罪
銀行員工私售理財產品,一般是指銀行員工未經本行、上級行審批或授權,未向監管機構備案,沒有遵從正規的銷售流程和相關規定,私下向客戶出售所謂的「理財產品」的行為。主要有以下表現形式:
第一是飛單。飛單並不是法律概念,在銀行業,飛單是指未經上級行授權或批准,員工藉助銀行平台,擅自銷售第三方發行的金融產品,第三方與銀行之間不存在委託銷售合約關系。應當注意到,員工擅自銷售的第三方金融產品是真實的金融產品,僅是沒有通過銀行官方銷售。2012年底,華夏銀行某支行濮某私自銷售「中鼎」系列產品即是典型的飛單事件。
第二是私售銀行停售的理財產品。銀行或第三方曾經發行並銷售過某理財產品,後來停止銷售。個別員工藉助銀行平台,假冒銀行名義,向客戶出售已經停售的理財產品,沒有將募集到的資金劃入銀行專戶,而是將資金出借給用資人使用。這種私售,可能是私售本行停售的理財產品,也可能是私售第三方停售的理財產品。
第三是私售虛假理財產品。銀行員工編造銀行或第三方發行的理財產品,製作虛假理財產品協議書等文件,偽造銀行印章或盜蓋銀行真實印章,誘騙客戶購買虛假理財產品,將募集的資金出借給用資人使用。員工私售虛假理財產品,一般具有詐騙客戶資金性質。
H. 銀行工作人員推銷第三方理財產品是不是違法
銀行工作人員推銷第三方理財,這肯定是經過他們公司的經理允許的,並不屬於違反行為,因為人家也沒有讓你強買強賣
I. 民營企業私自發售理財產品違法嗎
如果不咋會經營范圍肯定違法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