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跟我提供股票買賣點,賺了之後分成,算是合法的嗎就是我算不算犯法呢跟我提供股票的是個人,不是機構
我可以肯定地告訴你,這種作法是合法的。
按照行規,提供買賣點消息給你的人,你要支付所得的10%給對方。
要是你支付的過少或者過多,都是不合行規的。
記住,是百分之十。別吃虧了。
㈡ 什麼比股票更賺錢,合法的
期貨
更容易賺錢的同時也更容易虧錢
提示一下:期貨有可能虧到0
㈢ 為什麼股票交易能賺錢
炒股就是從事上市公司所發行的股票買入與賣出的行為。炒股的核心內容就是投資者通過在證券市場交易股票,通過買入與賣出之間的股價差額,實現套利。
例如某股票現價10元,某股民認為該股票價格較低,於是買進了該股,另外一部分股民同樣看好該股,繼續買進,股價便一步步走高,當股價上漲至11元或更高時,某股民賣出該股票,從而賺取了其中上漲的差價——賺錢了。但是,若10元買進後股價節節走低,他就虧錢了。
㈣ 每天買賣股票股票犯法嗎
正當手段買賣股票不犯法。
買賣股票犯法的條件: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2009年2月修正版第一百八十二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操縱證券、期貨市場,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一)單獨或者合謀,集中資金優勢、持股或者持倉優勢或者利用信息優勢聯合或者連續買賣,操縱證券、期貨交易價格或者證券、期貨交易量的;
(二)與他人串通,以事先約定的時間、價格和方式相互進行證券、期貨交易,影響證券、期貨交易價格或者證券、期貨交易量的;
(三)在自己實際控制的賬戶之間進行證券交易,或者以自己為交易對象,自買自賣期貨合約,影響證券、期貨交易價格或者證券、期貨交易量的;
(四)以其他方法操縱證券、期貨市場的。
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從上述第一項可以看出操縱證券交易價格是屬於操縱證券市場罪。
㈤ 普通人合法的在股市中賺到10億會不會被查能不能把錢轉出來
在股市中賺到10億必然是會被查的,會查你是怎賺到的這10億,是不是存在違規操作情況。如果是合法獲得的收益肯定能轉出來這是毋庸置疑的,如果是非法所獲,肯定是轉不出來的,估計你還得交幾億的罰款,更甚有牢獄之災。
首先,能在股市中賺10億的人必定不是普通人。炒股的人有幾個人在股市中投資了超過50萬的資金,又有幾個人投資了上千萬的資金,見過賬戶上有上億資金的投資者嗎?有行業從業人員表示:「從業近10年來見過資金最大的私人賬戶,他的的個人賬戶資金最大的也就一個億,其它資金上億的都是機構賬戶,很少有私人賬戶的。」而你說的是在股市中賺10億,越是大資金投資者他們在股市中的收益率就會越低,本金20億賺50%就是10億,而本金100億賺10%則是10億。那麼你認為能拿出20億甚至100億去做股票投資的人會是普通人嗎?這樣的人必然會是一個地方的知名人士,是企業的創始人,是大股東。但是他們已經不是普通人了,而他們拿幾十億甚至上百億的資金去操作股票,我想必然是要被查的。
就像巴菲特一樣,長期的價值投資不管賺多少都是合理合法的也是能轉出來的,但是短線走捷徑是經不起被查的。一但投資收益超過大家的認知那麼就容易被查,而且掌握那麼大的資金量很容易會被利益誘惑做出違規操作。
所以10億的大額收入,我覺得具體要看交易對象和平時轉賬情況,畢竟10億不是小數目,一旦轉賬銀行都會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