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關於收購海外上市公司
如果是現金收購,3月16日商務部剛剛出台新政策,你去商務部網站上查一下。核心問題是投資1億美金以內的,由省一級商務廳審批。
如果是反向並購,並且你們企業不是外資限制類行業,那麼不需要特別審批。由你們的律師搞定吧。
你可以查一下商務部的《產業指導說明》,網上也能查到。共分為:鼓勵類、限制類、禁止類。包含的產業類別很多,幾句話說不清楚。
㈡ 外資企業或者境外投資者並購合資企業有沒有什麼限制
外資企業或者境外投資者並購合資企業,要符合《外國投資者並購境內企業暫行規定》
辦理外國投資者並購境內企業和外商投資企業變更為境內企業需要進行審核,主要的步驟如下:
第一、申請人除直接到企業登記場所提出申請外,還可以通過郵寄、傳真、電子數據交換和電子郵件等非固定形式提出。
第二、申請人以非固定形式申請行政許可所提交的格式文本應當使用中國工商行政管理局提供的申請書格式文本。
第三、申請人以非固定形式提交行政許可申請的,應當在提交材料的同時,提供申請人或者經申請人依法委託的代理人詳實的聯系電話、通訊地址、電子郵箱、委託文件等。
第四、申請人以信函方式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的行政許可機構提出行政許可申請的,應當是有關申請文件、證件的原件,申請文件簽字、蓋章應當真實、有效。
第五、外國投資者並購境內企業的概念 外國投資者並購境內企業是指外國投資者購買境內非外商投資企業(簡稱「境內公司」)股東的股權或認購境內公司增資,使該境內公司變更設立為外商投資企業(簡稱「股權並購」);或者,外國投資者設立外商投資企業,並通過該企業協議購買境內企業資產且運營該資產,或者,外國投資者協議購買境內企業資產,並以該資產投資設立外商投資企業運營該資產(簡稱「資產並購」)。
㈢ 為什麼投資者會看好有並購題材的上市公司股票
有題材的上市公司股票他的波動行情會比較大的,利好的題材會使公司股票上漲
㈣ 關於在股票二級市場並購上市公司的問題!個人投資者購買全股本的5%的就需要舉牌!那聯繫上10個人,每
理論上是可以的,但這是一廂情願的想法,雖然所有股票都是可流通股,但大股東不賣,你怎麼買?
而且大股東要轉讓股票是不能在二級市場操作的,只能在大額交易平台轉讓。
㈤ 國外企業並購研究現狀
(四)並購企業的初始持股額與並購績效
在並購消息宣布以前,只有並購企業擁有是否並購的內幕消息。因此,並購企業在投標之前會通過二級市場買入目標企業的股票,在目標企業建立「立足股份」(toehold),使股價逐步上漲到要約價格水平,這樣並購企業可獲得更多的收益,改善績效水平。
在實證研究方面,Kyle(1985),以及Shleifer和Vishny(1986)的研究都表明,隨著並購企業持有目標企業初始股權的增加,並購成功的概率將上升,並購企業的期望利潤也會上升。但是,Bradley等(1988)反駁了這一點。他們認為,大多數並購企業在並購時並不擁有目標企業的股份,即使並購企業擁有國有企業的股份,並購企業從這些股份上能夠獲得的潛在利潤比起並購成本來說也是非常小的。其主要原因是:
(1)要想在二級市場上大規模秘密買入目標公司的股票是不可能的,其數量受法律限制。
(2)股票市場上存在許多發掘被低估股票的投資者。當市場交易很清淡時,並購企業大批買入股票會暴露其私人信息,從而使股票價格迅速上漲到要約價格水平,因而難以獲得足夠的利潤。Jennings等(1993)的實證發現,美國並購企業的平均初始持股量都很低(只有3%),而且只有15%的並購企業持有目標企業的初始股份。但在多個競價者的子樣本中,並購企業的平均初始持股比例有所提高,達到18%左右。Hay等(2001)也指出,在競爭性並購的初期,並購企業很容易以各種名義秘密購買股票在目標公司建立立足點。然而,在管制盛行的今天,當利益相關者一旦持有的股票超過一定比例時,就必須按要求進行充分的信息披露,因而要想以此獲得利潤並非易事。
二、幾點啟示
總的來說,國外關於企業並購績效及其影響因素關系的實證研究尚未得出一致的結論。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1.樣本選擇與研究方法的差異
在樣本選擇上,樣本大小、行業類別和時間跨度等都存在一定的差異;在研究方法上,股市事件研究法有短期與中長期之分,經營績效對比研究法也存在會計指標和對比基準選擇的差異,還有會計數據真實性等問題。這些差異或問題導致了不同的研究口徑。
2.企業屬性、行業特徵和外部環境的影響
許多學者把並購視為企業追求利益最大化的行為,沒有把企業並購動機等自身特徵與並購績效聯系起來,同時也未考慮不同行業所固有的特徵,因而其研究缺乏因果聯系。此外,股票市場走勢、資本價格變化等外部環境也可能是影響並購績效的變數。
㈥ 我想知道國內企業在海外上市的方法和流程,以及公司內股東持有的股票如何進行流通的方式
企業上市的基本流程
一般來說,企業欲在國內證券市場上市,必須經歷綜合評估、規范重組、正式啟動三個階段,主要工作內容是:
第一階段 企業上市前的綜合評估
企業上市是一項復雜的金融工程和系統化的工作,與傳統的項目投資相比,也需要經過前期論證、組織實施和期後評價的過程;而且還要面臨著是否在資本市場上市、在哪個市場上市、上市的路徑選擇。在不同的市場上市,企業應做的工作、渠道和風險都不同。只有經過企業的綜合評估,才能確保擬上市企業在成本和風險可控的情況下進行正確的操作。對於企業而言,要組織發動大量人員,調動各方面的力量和資源進行工作,也是要付出代價的。因此為了保證上市的成功,企業首先會全面分析上述問題,全面研究、審慎拿出意見,在得到清晰的答案後才會全面啟動上市團隊的工作。
第二階段 企業內部規范重組
企業首發上市涉及的關鍵問題多達數百個,尤其在中國目前這個特定的環境下民營企業普遍存在諸多財務、稅收、法律、公司治理、歷史沿革等歷史遺留問題,並且很多問題在後期處理的難度是相當大的,因此,企業在完成前期評估的基礎上、並在上市財務顧問的協助下有計劃、有步驟地預先處理好一些問題是相當重要的,通過此項工作,也可以增強保薦人、策略股東、其它中介機構及監管層對公司的信心。
第三階段 正式啟動上市工作
企業一旦確定上市目標,就開始進入上市外部工作的實務操作階段,該階段主要包括:選聘相關中介機構、進行股份制改造、審計及法律調查、券商輔導、發行申報、發行及上市等。由於上市工作涉及到外部的中介服務機構有五六個同時工作,人員涉及到幾十個人。因此組織協調難得相當大,需要多方協調好。
㈦ 有關中國上市公司、有海外資產、並有跨國子公司並購如何交稅有案例分析這方面的書籍嗎
可以購買海外並購交易這本書
㈧ 海外並購與海外收購的區別是什麼
收購是指一個公司通過產權交易取得其他公司一定程度的控制權,以實現一定經濟目標的經濟行為;並購是指兩家或者更多的獨立企業,公司合並組成一家企業,通常由一家占優勢的公司吸收一家或者多家公司,並購一般是指兼並和收購。兩者的區別在於:首先,收購屬於並購的一種形式;其次,並購除了採用收購的方式,還可以採用兼並的方式,兼並又稱吸收合並,是指兩個獨立的法人兼並和被兼並公司,通過並購的方式合二為一,被兼並公司的法人主體資格消亡其財產和債權債務等權利義務概括轉移於實施並購公司,實施兼並公司需要相應辦理公司變更登記;然而收購則是收購者取得了目標公司的控制權,目標公司的法人主體資格並不因之而必然消亡,在收購者為公司時,體現為目標公司成為收購公司的子公司。
㈨ 2017上半年中國海外並購交易數量增長了多少
據報道,普華永道24日發布報告稱2017年前六個月中國企業海外並購交易總金額下降13%,交易數量卻增長了8%,達到482宗,創下新的半年記錄。
分析人士表示,上半年,中國企業海外並購的總金額下跌了13%,這主要歸因於巨型交易數量的減少,海外投資的三大主要子版塊(國有企業、私有企業和財務投資者),交易數量均得以保持或有所增長。擁有明確戰略理由的交易繼續受到青睞,技術行業的交易數量處於領先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