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理財產品的風險:
1、知情權受侵犯
從理財產品銷售的實踐來看,客戶知情權遭受侵犯最容易引發相關法律風險。表現在:理財產品對於投資去向約定不明;投資標的的表述不確定或含糊不清。有的理財產品的有關法律文件僅授權銀行用客戶資金投資某類產品,但是對這些產品缺乏描述和限定。投資產品的背景缺乏披露,尤其是直接影響客戶收益指標和風險的因素缺乏揭示。
2、不當宣傳或不當銷售行為
如私自口頭承諾,誇大預期收益,掩飾或故意不提及產品的投資風險,或者突破認購協議和產品說明書等有關法律文件的約定而擅自對客戶進行口頭宣傳或承諾;書面宣傳資料與交易法律文件分離,兩者不一致、不協調或不銜接。
3、風險提示不到位
理財產品的風險提示問題是引發客戶糾紛的最核心環節。如在產品名稱中顯示有誘惑性、誤導性或承諾性收益安排的字樣;用過於專業化的語言來描述產品風險,並有意將風險抽象化或模糊化;在認購協議和產品說明書中有關風險提示的表述處於不明顯的位置,或將風險因素分散在不同的條款,有意淡化風險;使用引用性表述,不直接將風險記載於產品的核心法律文件中。
4、營業機構或個人違規承銷或代銷理財產品
此類違規行為,在目前商業銀行理財產品銷售中,因其具有隱蔽性,一般不易被發現,倘若出現關聯理財類公司高管「跑路」或不利丑聞,對銀行業的信譽及代理理財銷售,畢將帶來不小的沖擊。
風險防範措施:
1、做好信息公示
信息公示或者說信息披露,是消除理財產品知情權受侵犯和風險提示不到位所引發風險的一種重要方式。做好信息公示,要求理財產品在設計和營銷的過程中,相關當事方,充分說明相關產品的資金用途、投資風險及產品背景,避免因投資方援引消費者知情權受侵害抗辯權,引起不必要的訴訟風險的發生。同樣,做好信心公示,也有利於減少不當宣傳及不當銷售行為的發生,充分保護雙方的合法權益。
2、規范宣傳、營銷行為
從理財產品的實踐來看,大多數產品均能做到最基本的信息公示,相關法律糾紛多發生在營銷階段。所以,規范營銷行為在理財產品的營銷中就顯得尤為重要。規范營銷行為,要求銀行從業人員在產品的營銷過程中,基於產品自身的要求,做好宣傳、銷售及重要信息的提示,避免用過度專業的術語來描述產品,堅決杜絕誇大或隱瞞有關產品重要風險提示情況的發生,避免陷入虛假宣傳或欺詐營銷的法律風險,做到合理合法營銷。
3、加強營銷監管建設
由於銀行從業者的特殊性,根據銀監會要求,商業銀行基本都已建立專業營銷隊伍,並已按要求持相關專業資格證上崗,但營銷隊伍素質參差不齊、魚龍混雜,相關專業資質證書取得流於形式、無證上崗的現象仍時有發生。加強營銷隊伍建設不僅要關注營銷人員的業務素質,也要關注營銷人員的道德素養,防範道德風險的發生。商業銀行或地方銀監部門,可以通過建立營銷人員定期輪崗制度或者電話回訪制度等加強監管,防範營銷人員道德風險的發生,避免營業機構或個人違規承銷或代銷理財產品的行為發生。
『貳』 理財產品有什麼風險
一般情況下,目前基本上產品都是有風險的,除非合同文本協議上註明是保本產品,沒有註明的都是有本金損失的風險,具體風險程度要視產品的投資標的范圍,投資需謹慎。
購買理財產品前,建議您閱讀合同,留意投資標的范圍,風險介紹等。
『叄』 銀行理財產品的風險有哪些
做理財看三點:收益、安全和流動。從這三點來看,相比其他理財渠道,銀行理財都不太好。
銀行理財大多為代銷基金、證券、信託、保險、二級市場等金融機構的產品和衍生品,本身這些產品和衍生品的收益就不高,銀行還對投資人收取託管費、銷售費(即代銷費)和管理費(超出預期部分歸銀行所有),以致給投資人的剩下的收益就沒有多少了,一般只有6%左右,無法抵禦通貨膨脹。
從安全性來看,銀行代銷的理財產品比較安全,一般從R1到R4的風險級別理財產品都可以保證本金,不過銀監會還是規定除存款外理財業務都不能承諾保本保息,因為只要投資就是有風險的,銀行有責任向消費者揭示任何潛在的風險。有少數較小的商業銀行,比如城商行會在風險揭示中說可以保證本金和收益,以吸引投資人,這是違反規定的。但是有一點你得清楚,銀行理財在風險揭示書中會寫,風險由投資人自己承擔。
流動性有目共睹,銀行理財中途不能贖回,而且需要募集期、贖回期之類的清算期,這些時期不給投資人收益,銀行白用你的錢。我有個同事做銀行理財,協議書上寫T+1贖回,結果等了一個星期才把錢打回來。
『肆』 外匯理財暗藏 外匯理財產品究竟有何風險
一般來說,投資結構性外匯理財產品必須考慮以下幾方面風險:
收益風險
結構性外匯理財產品是跨市場操作的,其投資標的同國際市場利率、匯率、股票價格或指數、黃金等商品價格掛鉤。一般到期的收益水平取決於掛鉤標的的實際表現,有單邊掛鉤,雙邊掛鉤兩種方式。單邊掛鉤就是只有當掛鉤標的的價格全部上漲或全部下跌才能獲得收益;而雙邊掛鉤則和價格波動的絕對值掛鉤,產品到期收益只與掛鉤資產價格的波幅絕對值有關,和實際波動方向無關,在觀察期內,只要價格有波動,則無論漲跌都可以獲得收益。相對而言,採取雙向掛鉤方式的收益風險比單向掛鉤方式要小。
贖回風險
有些外匯理財產品銀行有權終止合同,而銀行往往會選擇對自己不利的時機終止合同,這種情況下,投資者可能就會有一些損失了。目前我國各銀行對於提前終止權的設定主要有兩種形式:一是銀行在支付收益時可以提前終止該產品,客戶沒有提前終止產品協議的權利。如果想要提前終止產品協議,則需繳納一定的違約金:二是根據客戶投資產品的金額大小,客戶擁有提前贖回的權利。
流動性風險
大部分外匯理財產品不允許投資者提前終止合同,必須持有到期,因此如果在投資期間出現財務困難,將會導致投資者現金周轉困難。
匯率風險
這類風險主要是與匯率掛鉤的外匯理財產品有關。這些產品雖能給客戶帶來較大收益,但是如果判斷不好匯率的波動方向,不僅會使自己的收益下降還會遭受因貨幣貶值而帶來的損失。
總的來說,外匯理財風險較大,在不了解外匯市場的條件下,請謹慎投資,如果要求保本,建議投資固定收益型的外匯理財產品。
【幾何金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