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如何領取股票分紅派息
你好,投資者購買一家上市公司的股票,對該公司進行投資,可享受公司分紅的權利,通常情況下,上市公司分紅的情況有兩種,一種是向股東派發現金股利,別一種是向股東派發股票股利,上市公司可以選擇一種方式分紅,或者同時用兩種形式。
通過信息披露尋找會分紅的上市公司,不是每一家上市公司都會進行股票分紅,所以投資者需要通過信息披露尋找進行股票分紅的上市公司。在分紅情況中如果存在「10派」、「10轉」等字樣,則代表上市公司會進行股票分紅。
那買入到了會分紅的股票,應該怎麼領取呢?對此,投資者可以打開股票行情軟體,看最近報道。裡面的最新公告,會公布股權登記日的日期,這個日期收盤後就可以享受派息和派股了。
如果您是派息的話,那就是直接分現金,在紅利發放日慧自動發放到您的股票賬戶。如果您是派股的話,那麼派股的上市日就會自動添加到您的賬戶中。
一般除權除息完,您賬戶裡面的股票價格會降低,股票數目會增加。所以您要好好看看分紅報告,不必驚慌。
本信息不構成任何投資建議,投資者不應以該等信息取代其獨立判斷或僅根據該等信息作出決策,如自行操作,請注意倉位控制和風險控制。
㈡ 股票分紅怎麼申請
投資者購買一家上市公司的股票,對該公司進行投資,同時享受公司分紅的權利。
配股的認購繳款方式
1、上海證券交易所配股認購繳款。配股繳款起始日為R+1日,繳款期一般為10個交易日,投資者可在繳款期內任意一天進行配股繳款,繳款方法;將股票代碼600***改為700***,進行買入或賣出(具體應向證券商工作人員詢問確定),價格為配股價,數量為:股票數量*配股率,具體數量可在券商處查詢,如有疑問,可先配1股,第二天交割後再查詢余額即可,如有轉配股,代碼也應作相應變動,具體方法應查閱該股說明書或向券商工作人員查詢。
2、深圳證券交易所配股認購繳款。配股繳款起始日R+3日,將股票代碼0***改為8***,如為轉配股,則改為3***,進行買入,價格為配股價,數量為股票數量*配股率,不足一股的捨去不配,具體數量可在券商處查詢。無論上海、還是深圳證券交易所的股票進行配股繳款完之後,第二天都應及時列印交割單,確認配股的成交,如未成交或余額不為零,應及時補配。另外,配股繳款不收任何手續費。配股繳款期過後,如仍未辦理配股繳款手續,則視為自動放棄,且不能補辦。所配股票上市日應在該上市公司刊登出「股本變動公告」之後,由交易所通知後即可上市交易,時間一般為配股繳款截止日後半個月左右。 轉配股轉配股是證券市場特有的產物。
3、在上海、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的公股(包括國家股和法人股)是不能夠上市流通的。當上市公司進行配股時,國家股、法人股的股東因某些原因而放棄配股權,將配股權有償轉讓給社會公眾股股東,由社會公眾股股東進行配股,社會公眾因此而認購的股份,就是轉配股。轉配股屬於變通股,與其他股份同股同權,享有分紅派息、配股、參加股東大會等一切權利,同時,由轉配股進行送股和配股等所產生的新的股份,其性質也依然為轉配股。
分紅的領取
送股與派息的領取辦法
1、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紅股及股息的領取。根據上海證券交易規則,對投資者享受的紅股和股息實行自動劃撥到賬。股權(息)登記日為R日,除權(息)基準日為R+1日,投資者的紅股在R+1日自動到賬,並可進行交易,股息在R+2日自動到帳,投資者可及時查詢確定,如有問題應與證券營業部工作人員進行查詢。
2、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紅股及股息的領取。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交易規則,投資者的紅股在R+3日自動到賬,並可進行交易,股息在R+5日自動到賬,投資者可及時查詢確定。也就是說,無論是上交所,還是深交所,投資者的紅股和股息均自動到賬,無需投資者辦理任何手續,只是到賬的時間有所區別,投資者應注意查詢確定。
㈢ 股票多頭開戶上證指定交易怎麼辦
所謂指定交易,是指投資者可以指定某一證券營業部為自己買賣證券的唯一的交易營業部。目前,這一概念是針對上海證券市場的交易方式而言的。
辦理指定交易一般可分為以下四個步驟:
1.投資者應選擇一家證券營業部為全面指定交易的代理機構。
2.投資者應持本人身份證和證券賬戶卡前往已選定的全面指定交易代理機構,經證券營業部審核同意後,與該機構簽訂《指定交易協議書》。
3.投資者指定的證券營業部須向上海證券交易所電腦交易主機申報證券賬戶的指定交易指令;在經證券營業部審核同意後,投資者也可通過證券營業部的電腦自助申報系統自行完成證券賬戶的指定交易申報。在申報的過程中,證券賬戶指定交易具體如下:代碼為「799999」、數量為「1」,買賣方向為「買入」,價格為「1」。需要指出的是,無論投資者採用上述哪種申報方式,都必須與指定交易所證券營業部簽署《指定交易協議書》,以明確雙方的責任權利關系。
4.上海證券交易所電腦交易主機接受證券賬戶的指定交易指令,指定交易即刻生效。
㈣ 股票分紅,散戶該怎麼操作
你好,分紅是上市公司在贏利中每年按股票份額的一定比例支付給投資者的紅利。業績優良的上市公司每年都會有盈利,一般會在年底或者年中派發現金,這種以現金形式發放給股東的行為就是分紅。
散戶股票分紅領取辦法有兩種:
1、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紅股及股息的領取:根據交易的規則,投資者們獲得的紅股和股息會實行自動到賬的模式,股權股息登記日是R日,除權(息)基準日為R+1日,投資者的紅股在R+1日自動到賬,並可進行交易,股息在R+2日自動到帳;
2、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紅股及股息的領取: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交易規則,投資者的紅股在R+3日自動到賬,並可進行交易,股息在R+5日自動到賬。
風險揭示:本信息不構成任何投資建議,投資者不應以該等信息取代其獨立判斷或僅根據該等信息作出決策,不構成任何買賣操作,不保證任何收益。如自行操作,請注意倉位控制和風險控制。
㈤ 買賣股票網上如何辦理指定交易
沒有開通 網上交易的業務。
帶上本人有效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深、滬證券股票帳戶卡原件及復印件,到開戶的證券公司營業部營業櫃台開通網上交易手續後就可以在網上交易了。
是不是在買入里添了1股,如果是的話,那肯定是不行的。網上交易和在現場操作是一樣的,在買入是必須是1手(100股)或1手的倍數。
電話委託也是一樣的。
(5)股票分紅的指定交易怎麼辦理擴展閱讀:
由於滬市股票由上海證券交易所進行中央託管,投資者的上海股票可在任何一家券商進行交易,為保證投資者的股票安全,上交所推出「指定交易」服務,就是由投資者自願選定一家券商,限定其上海股票交易只在此家券商交易,不能在除此外第二家券商交易,以防止其股票在其它券商被盜賣,保證其股票安全。
辦理指定交易的好處:
股票安全性加強:如果投資者的上海股票帳戶丟失,只需到指定券商處辦理掛失,就會保證其股票安全;否則,他人拾到,可到其它任意一家券商拋出套現。
上海股票紅利自動到帳:辦理了指定交易,如果投資者的某隻上海股票紅利在掛牌期間未領,上海證券交易所會在該紅利掛牌的最後一天自動派到投資者帳戶,投資者不用辦理任何手續;否則,投資者要到證券登記公司或指定的地點補領。
可享受上交所發送的股票對帳:對於辦理了指定交易的帳戶,可在上交所不定期發送對帳數據的次交易日在指定券商處查到上海股票余額。上交所不發送未指定交易帳戶的股票余額,只可到證券登記公司申請查詢。
防止他人誤指定:已辦理指定交易的帳戶,不可能被其它投資者誤指定。而未辦理指定交易的帳戶,有可能因為其它原因的誤指定而被鎖定股票,造成無法正常交易。
㈥ 什麼是指定交易,如何辦理指定交易
投資者辦理指定交易根據需要自指定交易所屬證券營業部予變更 ()辦理指定交易 般四步驟: 1.投資者應選擇家證券營業部全面指定交易中國機構 2.投資者應持本身份證證券賬戶卡前往已選定全面指定交易中國機構經證券營業部審核同意與該機構簽訂《指定交易協議書》 3.投資者指定證券營業部須向海證券交易所電腦交易主機申報證券賬戶指定交易指令;經證券營業部審核同意投資者通證券營業部電腦自助申報系統自行完證券賬戶指定交易申報 申報程證券賬戶指定交易指令申報代碼799999、數量1買賣向買入價格1需要指論投資者採用述哪種申報式都必須與指定交易所屬證券營業部簽署《指定交易協議書》明確雙責任權利關系 4.海證券交易所電腦交易主機接受證券賬戶指定交易指令指定交易即刻效 (二)撤銷指定交易 投資者撤銷指定交易程序: 1.向其原指定證券營業部填交指定交易撤銷申請表; 2.由證券營業部通其場內交易員向海證券交易所電腦主機申報撤銷指定交易指令; 3.交易所電腦主機接收撤銷申報指令收市由海證券交易所發確認報該證券賬戶指定交易即失效 (三)變更指定交易 投資者須先辦理撤銷手續再新家證券營業部重新辦理指定交易登記手續投資者便新證券營業部進行證券買賣指定交易般即效 見問題 情況能馬辦理撤銷指定交易 辦理全面指定交易撤銷必須投資者於原指定券商處已完清算交收責任且違約情況前提進行假某投資者午已經買進或賣某股票由於清算交收沒完券商予受理該賬戶撤銷指定交易申請 投資者未完清算交收責任能撤銷指定交易情況種: 1.投資者已經證券交尚未完交易交收責任; 2.投資者已經辦理委託未交且投資者未交部委託尚未全部撤銷; 3.投資者賬戶證券余額負數未能解決; 4.投資者賬戶撤銷造券商總證券余額負數; 5.尚處於新股認購期內; 6.證央登記結算公司認能撤銷其情況 誤指定交易
㈦ 股票方面「指定交易」
是的。
簡單來說,你到營業部開戶,開了上海的股東卡就叫做「指定交易」了。其他的程序上的東西,不用管。
「所謂指定交易,是指投資者可以指定某一證券營業部為自己買賣證券的唯一的交易營業部。目前,這一概念是針對上海證券市場的交易方式而言的。」——
——網路http://ke..com/view/24212.htm
㈧ 買股票里的指定交易是什麼
你好,指定交易是指,凡在上海證券交易所(以下簡稱本所)市場進行證券交易的投資者,必須事先指定一家本所會員,作為其證券交易的受託人,並由該會員通過其特定的交易單元參與本所市場證券交易的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