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贖回基金是不是要繳納所得稅
沒有,如果你持有基金在兩年內,要收取0。5%的贖回費。兩年後贖回,沒有贖回費。其它沒有什麼費用
⑵ 理財產品怎麼交稅
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明確金融 房地產開發 教育輔助服務等增值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6〕140號)第一條、第二條相關規定:
《銷售服務、無形資產、不動產注釋》(財稅〔2016〕36號)第一條第(五)項第1點所稱保本收益、報酬、資金佔用費、補償金,是合同中明確承諾到期本金可全部收回的投資收益。金融商品持有期間(含到期)取得的非保本的上述收益,不屬於利息或利息性質的收入,不徵收增值稅。
理財產品即由商業銀行和正規金融機構自行設計並發行的產品,將募集到的資金根據產品合同約定投入相關金融市場及購買相關金融產品,獲取投資收益後,根據合同約定分配給投資人的一類理財產品。
(2)未贖回理財產品是否繳所得稅擴展閱讀:
根據銀行和投資人二者之間的法律關系不同
一、固定收益類理財產品。商業銀行按照約定條件向投資者承諾支付固定收益,銀行承擔由此產生的投資風險。
二、非保本浮動收益理財產品。商業銀行根據約定條件和理財業務的實際投資收益情況向投資者支付利益,並不保證投資者本金安全的理財計劃。
三、保本浮動收益理財產品。商業銀行按照約定條件向投資者保證本金支付,本金以外的風險由投資者承擔,並根據實際收益情況確定投資者實際收益的理財計劃。
四、商業銀行承銷的理財產品。商業銀行代其他機構銷售的產品,商業銀行只收取固定的承銷費用,不對產品的風險負責。
⑶ 證券公司的月度理財產品未贖回,自動轉下一期嗎
證券公司的月度理財產品到期未贖回,這要根據你購買這個理財產品時的合同條款來決定是否可自動轉入下一期。如果合同條款上未註明,那麼就不會自動轉入下一期。
⑷ 投資理財產品需要繳納多少個人所得稅
理財產品是否收費詳見各產品說明書中的「相關費用」。說明書中的銷售費、託管費和管理費會在產品運作中扣除,公布的產品收益率或凈值是已經扣除了上述費用,故不影響實際收益。
⑸ 理財產品如何稅務處理
目前個人理財產品基本包括儲蓄,貸款,投資,股票,期貨,保險,信託,債券,基金。從事以上內容買賣的個人營業稅和個人所得稅的處理:營業稅處理:《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個人金融商品買賣等營業稅若干免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09]111號)文件規定:對個人(包括個體工商戶及其他個人)從事外匯、有價證券、非貨物期貨和其他金融商品買賣業務取得的收入暫免徵收營業稅。
根據上述規定,我們理解,並不是所有個人理財產品收入均可免徵營業稅,如從事貸款業務所取得的利息收入,就應按規定計算繳納營業稅,也就是說,只有理財產品屬於外匯、有價證券、非貨物期貨和其他金融商品的收入可免徵營業稅。
個人所得稅處理:在實務中,對個人從事理財產品所取得的收入,除有文件明確可免稅的外,其他都應按規定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為了便於掌握相關免稅規定,在此列出現行免徵個人所得稅規定:
一、《個人所得稅法》(2007修正)第四條規定:下列各項個人所得,免納個人所得稅:……國債和國家發行的金融債券利息;
二、《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證券投資基金稅收問題的通知》(財稅字[1998]55號)關於所得稅問題規定,對個人投資者買賣基金單位獲得的差價收入,在對個人買賣股票的差價收入未恢復徵收個人所得稅以前,暫不徵收個人所得稅;對企業投資者買賣基金單位獲得的差價收入,應並入企業的應納稅所得額,徵收企業所得稅。
對投資者從基金分配中獲得的股票的股息、紅利收入以及企業債券的利息收入,由上市公司和發行債券的企業在向基金派發股息、紅利、利息時代扣代繳20%的個人所得稅,基金向個人投資者分配股息、紅利、利息時,不再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
三、《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開放式證券投資基金有關稅收問題的通知》(財稅[2002]128號)關於所得稅問題規定,對個人投資者申購和贖回基金單位取得的差價收入,在對個人買賣股票的差價收入未恢復徵收個人所得稅以前,暫不徵收個人所得稅;對基金取得的股票的股息、紅利收入,債券的利息收入、儲蓄存款利息收入,由上市公司、發行債券的企業和銀行在向基金支付上述收入時代扣代繳20%的個人所得稅;對投資者(包括個人和機構投資者)從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暫不徵收個人所得稅和企業所得稅。
四、《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個人轉讓股票所得繼續暫免徵收個人所得稅的通知》(財稅字[1998]61號)為了配合企業改制,促進股票市場的穩健發展,經報國務院批准,從1997年1月1日起,對個人轉讓上市公司股票取得的所得繼續暫免徵收個人所得稅。
綜上,我們認為個人從事理財產品所得,除可以免稅項目外,其他應按規定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有關是否需要被代扣,如沒有特殊規定,應按《個人所得稅法》(2007修正)第八條規定執行:個人所得稅,以所得人為納稅義務人,以支付所得的單位或者個人為扣繳義務人。
以上答案僅供參考。
⑹ 購買理財產品需要納稅嗎需要繳納哪幾種稅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公布若干廢止和失效的營業稅規范性文件的通知》(財稅[2009]61號)中已經明確將「金融機構(包括銀行和非銀行金融機構)申購和贖回基金單位的差價收入徵收營業稅;個人和非金融機構申購和贖回基金單位的差價收入不徵收營業稅」的規定予以廢止。根據《營業稅暫行條例》第五條第四項規定,納稅人從事的外匯、有價證券、期貨等金融商品買賣業務,以賣出價減去買入價後的余額為營業額,計算繳納營業稅。因此,企業買賣基金取得的價差收入應補繳營業稅。 另外,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開放式證券投資基金有關稅收問題的通知》(財稅[2002]128號)的規定,對投資者申購和贖回基金單位,暫不徵收印花稅。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對買賣封閉式證券投資基金繼續予以免徵印花稅的通知》(財稅[2004]173號)的規定,對投資者(包括個人和機構)買賣封閉式證券投資基金免徵印花稅。 也就是說企業在現階段投資開放式與封閉式基金,對取得的買賣價差收入暫不徵收企業所得稅,申購和贖回基金時免徵印花稅,但要繳納營業稅及附加。
⑺ 公司用資金買理財產品如何做賬贖回時的收益需要交稅嗎
公司購買理財產品,如果是為了獲得短期利潤,應該計入交易性金融資產
借:交易性金融資產
貸:銀行存款
贖回時的收益計入投資收益,需要繳納所得稅
⑻ 銀行的理財產品,得到收益後需要交稅嘛
有些是免稅的,其餘要交稅的由銀行代扣代繳,理財產品納稅跟個人沒什麼關系
按照我國有關法律規定,投資者獲得的投資收益是要繳納20%的個人所得稅。所以,常常有市民抱怨,「本來收益就不多,還得繳稅,到手的收益就更少了。」其實,目前還是有幾種產品投資收益不收所得稅。
1、教育儲蓄,免收個人所得稅
有專家表示,由於教育儲蓄存在優惠不多、限制頗多的情況,大大減少了人們對其的投資熱情。
投資教育儲蓄的好處,在於投資者能享受兩大優惠政策:一是。根據國家規定,「對個人取得的教育儲蓄存款利息所得,免除個人所得稅」;二是教育儲蓄作為零存整取儲蓄,享受整存整取的利率(相對於其他儲蓄品種,教育儲蓄利率優惠幅度在25%以上)。
2、投資債券可以免稅
根據《個人所得稅法》規定,個人投資國債和特種金融債所得利息免徵個人所得稅。
國債風險幾乎為零,利率略高於同期的銀行存款。從較長一段時間來看,投資國債是比較合算的。
個人投資企業債券(包括可轉換債券),無論是在一級發行市場還是在二級市場購買企業債券,持有到期後取得的利息收入,作為「利息、股息、紅利所得」應稅項目,均應繳納20%的個人所得稅,稅款由兌付利息的機構負責代扣代繳。
3、基金,四種情況暫不征稅
對於個人投資者購買基金所得的分紅,不再徵收個人所得稅。
隨著近期股市行情火爆,證券投資基金的凈值也出現了大幅上漲,多家基金公司更於近日公布了大比例現金分紅方案。隨著這些分紅的出現,是否繳稅,就成為很多市民關注的焦點。
按照相關規定,對基金持有的股票的股息、紅利收入,債券利息收入以及儲蓄存款利息收入等,均由上市公司、發行債券的企業和銀行在向基金支付上述收入時代扣代繳了20%的個人所得稅。
目前,以下幾種情況都屬於暫不征稅的范圍:
一是對投資者從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暫不徵收個人所得稅和企業所得稅。二是對個人和非金融機構申購和贖回基金單位的差價收入不徵收營業稅。三是對個人買賣基金暫不徵收印花稅。四是對個人投資者買賣基金獲得的差價收入,也暫不徵收個人所得稅。
另外,有關分紅險免稅的問題,據了解,保監會正同國家稅務總局等部門進行協商。
⑼ 基金辦理贖回後是否要交個人所得稅
暫時不需要,詳見以下暫免徵稅內容:
一是對投資者(包括個人和機構投資者)從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暫不徵收個人所得稅和企業所得稅。
二是對個人和非金融機構申購和贖回基金單位的差價收入不徵收營業稅。
三是對個人買賣基金暫不徵收印花稅。
四是對個人投資者買賣基金獲得的差價收入,在對個人買賣股票的差價收入未恢復徵收個人所得稅以前,也暫不徵收個人所得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