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保險都分為哪幾種每種有什麼不同
兩大種,社保還有商保.商業保險也有兩種.壽險和財險.不是以人為保險標的.都是財險
2. 保險分為哪幾種各有什麼特點請詳細點。謝謝!
問題真是太大了,壽險和財險兩大類。壽險裡面還有很多,按功能分就有意外險,壽險,健康險,養老險,理財險,少兒險,等等;或者按性質不一樣分為:傳統險,分紅險,萬能險,投連險;
3. 保險分為財產保險和人身保險是按什麼分的
1、根據保險標的的不同,保險可分為財產保險、人身保險和責任保險。
在每一個大類下,又可以細分為若干小類。例如,在財產保險中,有海上保險、火險、運輸險、工程險等等;在人身保險中,有人壽險、健康險、意外傷害險等;在責任保險中,有僱主責任險、職業責任險、產品責任險等。
1)財產保險是以物或其他財產利益為標的的保險。廣義的財產險包括有形財產險和無形財產險。
2)人身保險是以人的生命、身體或幢康作為保險標的的保險。
3)責任保險是以被保險人的民事損害賠償責任為保險標的的保險。
2、根據被保險人的不同,保險可分為個人保險和商務保險。
1)個人保險是以個人或家庭作為被保險人的保險。
2)商務保險是以工廠、商店等經營單位作為被保險人的保險。
3、根據實施形式的不同,保險可分為強制保險和自願保險。
1、強制保險又稱法定保險,它是由國家頒布法令強制被保險人參加的保險。
2)自願保險是在自願協商的基礎上,由當事人訂立保險合向而實現的保險。
4、根據業務承保方式的不同,保險可分為原保險和再保險。
1)原保險是指保險人對被保險人因保險事故所致的損失承擔直接的、原始的賠償責任的保險。
2)再保險是原保險人以其所承保的風險,再向其他保險人進行投保,與之共擔風險的保險。
5、根據是否盈利的標准,保險可分為商業保險和社會保險。
1)商業保險是以盈利為目的的保險。
2)社會保險是不以盈利為目的的保險。
4. 按照承保方式劃分,保險可以分為什麼
按照承保方式劃分,保險可以分為直接保險和再保險。
責任保險是指以保險客戶的法律賠償風險為承保對象的一類保險。按業務內容,可分為公眾責任保險、產品責任保險、僱主責任保險、職業責任保險和第三者責任保險五類業務。
責任保險的承保方式:
1、以索賠為基礎的承保方式。所謂以索賠為基礎的承保方式,是保險人僅對在保險期內受害人向被保險人提出的有效索賠負賠償責任,而不論導致該索賠案的事故是否發生在保險有效期內。這種承保方式實質上是使保險時間前置了,從而使職業責任保險的風險較其他責任保險的風險更大。
採用上述方式承保,可使保險人能夠確切地把握該保險單項下應支付的賠款,即使賠款數額在當年不能准確確定,至少可以使保險人了解全部索賠的情況,對自己應承擔的風險責任或可能支付的賠款數額作出較切合實際的估計。同時,為了控制保險人承擔的風險責任無限地前置,各國保險人在經營實踐中,又通常規定一個責任追溯日期作為限制性條款。
2、以事故發生為基礎的承保方式。該承保方式是保險人僅對在保險有效期內發生的職業責任事故而引起的索賠負責,而不論受害方是否在保險有效期內提出索賠,它實質上是將保險責任期限延長了。
它的優點在於,保險人支付的賠款與其保險期內實際承擔的風險責任相適應,缺點是保險人在該保險單項下承擔的賠償責任往往要經過很長時間才能確定,而且因為貨幣貶值等因素,受害方最終索賠的金額可能大大超過職業責任保險事故發生當時的水平或標准。在這種情況下,保險人通常規定賠償責任限額,同時明確一個後延截止日期。
從一些國家經營職業保險業務的慣例來看,採用以索賠為基礎的承保方式的職業責任保險業務較多些,採用以事故發生為基礎的承保方式的職業責任保險業務要少些。
5. 保險分為哪幾種,有什麼用
你好!
保險大致可以分為人壽保險和財產保險。
人壽保險大致又可以分為保障型保險和理財型保險。
保障型保險大致還可以分為意外險、健康險、壽險;理財型保險大致可以分為養老保險、教育金保險、理財險、投連險、萬能險。
至於作用都有很多,一一贅述等於寫作文,太長了,個別需求個別了解。
希望能幫到你!
6. 保險產品是什麼意思
就是保險的不同險種,比如意外卡,醫療保險,萬能險,少兒險、團體保險等
7. 保險的產品分類是什麼
一:按照保險標的的不同,保險可分為財產保險和人身保險兩大類。 1:財產保險是指以財產及其相關利益為保險標的的保險,包括財產損失保險、責任保險、信用保險、保證保險、農業保險等。它是以有形或無形財產及其相關利益為保險標的的一類補償性保險。 2:人身保險是以人的壽命和身體為保險標的的保險。當人們遭受不幸事故或因疾病、年老以致喪失工作能力、傷殘、死亡或年老退休時,根據保險合同的約定,保險人對被保險人或受益人給付保險金或年金,以解決其因病、殘、老、死所造成的經濟困難。
二: 按照與投保人有無直接法律關系,保險可分為原保險和再保險。發生在保險人和投保人之間的保險行為,稱之為原保險。發生在保險人與保險人之間的保險行為,稱之為再保險。
8. 什麼是理財型保險分為哪幾種,有什麼區別呢
理財型保險是國內保險市場近年來出現的不同分類的新險種,都兼具保險保障與投資理財雙重功能。目前市場理財保險主要有三類:具體為分紅險、萬能險和投連險。嚴格意義上講,分紅險和萬能險屬於理財類產品,投連險屬於投資類產品。
萬能險和投連險實際是指投保人投入的資金被分配至保障賬戶和投資賬戶。雖然這兩個險種的保障賬戶都不受投資表現影響,但由於萬能險承諾了保底收益,保險公司在資金運營中對投資渠道的配置必然更加註重「安全」。
一、分紅型險。分紅型保險是指保險公司將其實際經營成果優於定價假設的盈餘,按一定比例向保單持有人進行分配的人壽保險新產品。分紅險的主要功能依然是保險,紅利分配是分紅保險的附屬功能。分紅保險的紅利來源於死利差、利差益和費差益三方面。紅利收益具有不確定性,與保險公司的實際經營成果掛鉤,上不封頂,但也可能沒有紅利分配。也有客戶為子女購買該產品,是為了合理規避未來可能開征的遺產稅。
二、投資連結保險,簡稱「投連險」,是一種融保險保障與投資功能於一體的險種。投連險保單除了提供人壽保險時,其投資單位價格是根據投資賬戶在當時的投資表現來決定。投連險風險高收益大,遠遠超過萬能險和分紅險及市場上的部分基金產品。
三、萬能險是抵禦利率波動的利器。所謂萬能險,是指可以任意支付保險費以及任意調整死亡保險金給付金額的人壽保險。投保人所交保費被分成兩部分:一部分用於保險保障,另一部分用於儲蓄投資。
在此提醒,要根據自身的經濟狀況來選擇,還是那句老話:適合自己的,才是最好的!
以上是關於理財保險分類以及相關險種的分析,希望能夠對想要參保理財保險的朋友有所幫助。
9. 六大保險分別是什麼意思
1、保險利益原則
該原則是指在訂立和履行保險合同的過程中,投保人或被保險人對保險標的具有保險利益,而且這種利益必須是合法的、確定的、經濟利益。通俗來說,就是投保人不能拿不屬於自己的生命健康或財物來投保,以防止道德風險或是將保險變成賭博行為。
2、最大誠信原則
最大誠信的含義是指當事人真誠地向保險公司充分而准確的告知有關保險的所有重要事實,不允許存在任何虛偽、欺瞞、隱瞞行為。而且不僅在保險合同訂立時要遵守此項原則,在整個合同有效期內和履行合同過程中也都要求當事人間具有「最大誠信」。否則,保險公司可以宣布合同無效,或解除合同,甚至對因此受到的損害還可以要求對方予以賠償。
3、近因原則
近因是引起保險標的損失的直接、有效、起決定作用的因素。由於導致保險損失的原因可能會有多個,因此近因原則對認定保險公司是否應承擔保險責任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如果造成保險標的損失的近因屬於保險責任范圍內的事故,則保險公司承擔賠償責任,反之則保險公司不負賠償責任。
4、損失補償原則
損失補償原則是指當保險事故發生時,被保險人從保險人所得到的賠償應正好填補被保險人因保險事故所造成的保險金額范圍內的損失。通過補償,使被保險人的保險標的在經濟上恢復到受損前的狀態,不允許被保險人因損失而獲得額外的利益。這是因為保險的作用在於補償損失,而不能讓一些人因投保而獲利,否則就會帶來嚴重的道德風險和騙保行為。
5、代位求償原則
保險代位求償原則只適用於財產保險。在財產保險中,保險事故的發生是由第三者造成並負有賠償責任,則被保險人既可以根據法律的有關規定向第三者要求賠償損失,也可以根據保險合同要求保險人支付賠款。如果被保險人首先要求保險人給予賠償,則保險人在支付賠款以後,保險人有權在保險賠償的范圍內向第三者追償,而被保險人應把向第三者要求賠償的權利轉讓給保險人,並協助向第三者要求賠償。
6、重復保險分攤原則
重復保險分攤原則也只適用於財產保險。。重復保險分攤原則是指投保人向多個保險人重復保險時,投保人的索賠只能在保險人之間分攤,賠償金額不得超過損失金額。這是補償原則在重復保險中的運用,以防止被保險人因重復保險而獲得額外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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