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投保告知單是什麼意思
投保單是構成完整保險合同的重要組成部分,一旦投保單存在「告知不實」的問題,保險合同的效力狀態則處於(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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Ⅱ 保險個人情況告知書沒如實填寫怎麼辦
有影響。
《保險法》第十六條規定,自保險人知道有解除事由之日起,超過三十日不行使而消滅。自合同成立之日起超過二年的,保險人不得解除合同。
為了避免將來發生保險事故後被解除合同,可以現在主動以書面方式將誤填信息的情況告知保險公司,並保留好郵寄單據、送達確認信息。寄達後30天保險公司未解除,那就OK了,如果寄達後30天內保險公司解除了,那至少避免了更大損失的發生。
Ⅲ 通過健康險投保單和風險告知書如何進行風險選擇
關鍵是如實告知沒,被保險人職業、是否吸煙、身高體重比、既往病史、家族病史都是核保要考慮的風險因素。
Ⅳ 給員工購買保險的通知書
新進公司的全體員工:
經公司領導班子研究決定,新進公司的員工,一年轉正定級後,公司給統一辦理繳納社保。現在由員工自己繳納社保,繳費收據上交到公司人事部門。為保證員工的合法權益,公司將以現金的形式給予補償,每月每人補人民幣180元,體現在個人的工資里。如此規定從2009年6月1日起執行。
特此通知
公司人事部
2009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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Ⅳ 保險健康告知有什麼講究
健康告知的意思是將被保險人的身體健康狀況告知給保險公司,以供他們做風險評估,最終確定是否可以承保的過程。如果不太清楚健康告知是什麼,這篇文章能幫到你:《如實告知義務是什麼?》
面對必不可少的健康告知,如果我們不想被拒保,投保後也不想被拒賠,那麼如何正確地填寫健康告知就顯得尤為重要了。
一、只告知問到的情況
目前投保的健康告知大多採用的是有限告知方式,也就是說保險公司問到我們的問題,我們需要如實回答,沒有問及到的,就無需回答。
二、不要刻意去體檢
健康告知,是告知已經確診的疾病,如果沒有在醫院確診,那就是未知的,無需告知,這種情況不屬於隱瞞。相反地,如果體檢之後,醫院出具的體檢報告顯示有部分指標是異常的,那麼就必須告知了,這是已知的情況,不告知就屬於隱瞞。
三、及時進行補充告知
補充健康告知其實和投保前的健康告知是一個概念,是補充在投保前的健康告知中忘告,漏告的情況。補充告知的幾種結果,無非是標准體承保、除外責任承保、加費承保、拒保這幾種。
補充告知分三個時間段:
(1)猶豫期內:在這個時間段內進行補充告知,如果沒有通過審核,是可以拿回全額保費的。
(2)猶豫期後且在投保兩年內:這個時間段補充健康告知,未通過審核的話,是會被保險公司要求退保,而且只能取回現金價值。
(3)投保兩年以上:這個時間段進行補充告知,根據《保險法》規定,保險公司不可解除合同,仍需履行合同保障責任。
四、奶爸總結
健康告知可以用一句話來概括:遵循最大誠信原則,保險公司問到的要如實回答,沒問到就不必回答。但是也要明確認識到健康告知的重要性,做好健康告知這一環節,理賠才會更輕松。
望採納!
Ⅵ 保險公司的告知書起什麼作用
你說的是理賠告知書嗎,那個上邊會告訴你理賠需要什麼手續,資料,證明等等,少了要補你麻煩啊,看仔細咯,一次弄好,省的跑腿啊!
Ⅶ 我入保險時沒有健康告知書,現在住院不理賠,說有病史。問我該怎麼辦
你入保險的時候沒有健康告知書,現在劇院的話不理賠說有病數。應該來說的話,保險是這樣的,即使他你在看病的時候,電腦上也會顯示你用了什麼葯。如果出現了他上面不符合的病例,他是不會跟你報銷的。
Ⅷ 這樣填保險告知單合適嗎
這個倒沒什麼影響,不過本來就是夫妻,填夫妻沒關系的啊!為什麼填朋友呢?!有內情???我建議你如實填寫,因為本來就不會影響的東西,干嗎還不真實填寫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