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工傷保險基金要支付哪些費用,哪些屬於工傷保險的范圍
在發生工傷之後,單位為員工繳納工傷保險,因工傷發生的下列費用,按照國家規定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支付:
(一)治療工傷的醫療費用和康復費用;
(二)住院伙食補助費;
(三)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的交通食宿費;
(四)安裝配置傷殘輔助器具所需費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的生活護理費;
(六)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和一至四級傷殘職工按月領取的傷殘津貼;
(七)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時,應當享受的一次性醫療補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遺屬領取的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和因工死亡補助金;
(九)勞動能力鑒定費。
⑵ 什麼條件可以申請工傷保險基金先行支付
社會保險法確立了工傷保險基金先行支付制度,《社會保險基金先行支付暫行辦法》細化了先行支付的具體細節。從先行支付所需提交的材料來看,無論是第三人侵權導致的工傷,還是普通的工傷,都需要提交工傷認定決定書和第三人或用人單位不能賠償或拒不賠償的相關材料,也就是說,工傷保險基金先行支付必須在工傷認定之後,所以,發生工傷後,職工要及時收集整理自己的勞動關系證明和早日開出診斷證明,去申請工傷認定,為工傷保險基金支付創造條件。
用人單位沒有參加工傷保險的,第一、職工可以申請勞動仲裁、訴訟,向用人單位索賠;第二、可以要求工傷保險基金先行支付,由工傷保險基金向用人單位追償。但工傷保險基金先行支付的也只是工傷保險待遇中應當由其支付的項目,如工傷醫療費、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及工傷死亡待遇等,並不包括停工留薪期工資、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等。這樣,職工享受工傷保險待遇,就多了一條支付途徑,而用人單位面臨的不僅是工傷職工的索賠,更有可能面臨工傷保險基金利用行政手段強行劃撥,查封、拍賣單位的財產。
在一定意義上講,侵害勞動者權益的行為,絕大多數是勞動行政部門監管力度不夠導致的,如:用人單位不簽訂勞動合同、不參加社會保險、欠薪等。從勞動爭議的案由來看,80%以上的勞動爭議為討薪和工傷糾紛,從形成糾紛的原因來看,只要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能夠盡職盡責規范用人單位的用工行為,這種糾紛不僅會大幅減少,更能快速處理。所以,用行政手段處理勞動糾紛,筆者一直認為是處理此類問題比較好的辦法。
⑶ 工傷保險基金支付有哪些
你好
答案:
ABCD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三十八條因工傷發生的下列費用,按照國家規定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支付:
(一)治療工傷的醫療費用和康復費用;
(二)住院伙食補助費;
(三)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的交通食宿費;
(四)安裝配置傷殘輔助器具所需費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的生活護理費;
(六)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和一至四級傷殘職工按月領取的傷殘津貼;
(七)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時,應當享受的一次性醫療補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遺屬領取的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和因工死亡補助金;
(九)勞動能力鑒定費。
⑷ 工傷保險基金要支付哪些費用,哪些屬於工傷保
在發生工傷之後,單位為員工繳納工傷保險,因工傷發生的下列費用,按照國家規定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支付:
(一)治療工傷的醫療費用和康復費用;
(二)住院伙食補助費;
(三)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的交通食宿費;
(四)安裝配置傷殘輔助器具所需費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的生活護理費;
(六)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和一至四級傷殘職工按月領取的傷殘津貼;
(七)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時,應當享受的一次性醫療補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遺屬領取的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和因工死亡補助金;
(九)勞動能力鑒定費。
⑸ 勞動法規范工傷保險基金的支付問題,給誰支付,法中哪一條有規定
工傷保險基金是由公司支付的。
⑹ 關於工傷保險基金的疑問。
繳納社保(含工傷保險,下同)是用人單位的義務,沒有繳納社保,用人單位出現工傷,則《工傷保險條例》本應由社保基金支付的費用,也全部由用人單位支付。起訴社保機構也必輸無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