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描述:
為員工購買意外傷害保險是否可以在企業所得稅前扣除?
問題答復: 答:貴公司為全體員工購買意外傷害保險的保費支出不得在計算企業所得稅時扣除。《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三十六條規定:除企業依照國家有關規定為特殊工種職工支付的人身安全保險費和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規定可以扣除的其他商業保險費外,企業為投資者或者職工支付的商業保險費,不得扣除。《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釋義及適用指南》解釋:一、企業按照國家規定為特殊工種職工支付的法定人身安全保險費……此類保險費,其依據必須是法定的,即是國家其他法律法規強制規定企業應當為其職工投保的人身安全保險費,如果不是國家法律法規所強制性規定的,企業自願為職工投保的所謂人身安全保險而發生的保險費支出是不準予稅前扣除的。此類保險費范圍的大小、保險費率的高低、投保對象的多少等都是有國家法律法規依據的。根據上述規定,除國家強制規定為從事高空、高壓、易燃、易爆、劇毒、放射性、高速運輸、野外、礦井等高危作業人員辦理的團體人身意外傷害保險或個人意外傷害保險,以及國家明確規定可稅前扣除的其他商業保險費外,企業為員工購買的商業保險費均不得在計算企業所得稅時扣除。貴公司為全體員工購買意外傷害保險所支付的保費不屬於可稅前扣除的商業保險費范圍,相應支出不得在計算企業所得稅時扣除。
B. 企業為職工支付的商業保險費為什麼不可以在企業所得稅前扣除呢
企業為投資者或者員工支付的意外傷害商業保險,都不能在企業所得稅前扣除,也不能作為職工福利費在企業所得稅前扣除。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512號,以下簡稱實施條例)第四十條規定:企業發生的職工福利費支出,不超過工資薪金總額14%的部分,准予扣除。而關於職工福利費扣除問題,《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企業工資薪金及職工福利費扣除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9〕3號)第三條規定:《實施條例》第四十條規定的企業職工福利費,包括以下內容:(一)尚未實行分離辦社會職能的企業,其內設福利部門所發生的設備、設施和人員費用,包括職工食堂、職工浴室、理發室、醫務所、托兒所、療養院等集體福利部門的設備、設施及維修保養費用和福利部門工作人員的工資薪金、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勞務費等。(二)為職工衛生保健、生活、住房、交通等所發放的各項補貼和非貨幣性福利,包括企業向職工發放的因公外地就醫費用、未實行醫療統籌企業職工醫療費用、職工供養直系親屬醫療補貼、供暖費補貼、職工防暑降溫費、職工困難補貼、救濟費、職工食堂經費補貼、職工交通補貼等。(三)按照其他規定發生的其他職工福利費,包括喪葬補助費、撫恤費、安家費、探親假路費等。由此可見,稅法規定的職工福利費中沒有人身商業保險,即人身商業保險不能作為職工福利費在企業所得稅前扣除。
實施條例第三十六條規定:除企業依照國家有關規定為特殊工種職工支付的人身安全保險費和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規定可以扣除的其他商業保險費外,企業為投資者或者職工支付的商業保險費,不得扣除。
C. 為員工購買保險的費用可以進行稅前扣除嗎
咨詢熱線ZI XUN RE XIAN
您好,我們公司每年都要給員工上保險,其中有社會保險,如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工傷保險等。另外,我們為了提高員工的工作積極性,還為員工買了一些其他的商業保險。請問,我們為員工購買保險的費用可以進行稅前扣除嗎?
專業解答
我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三十五條規定:「企業依照國務院有關主管部門或者省級人民政府規定的范圍和標准為職工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工傷保險費、生育保險費等基本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准予扣除。企業為投資者或者職工支付的補充養老保險費、補充醫療保險費,在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規定的范圍和標准內,准予扣除。」由此可見,您公司為員工支出的社會保險費用是可以稅前扣除的。但另外的商業保險費用能不能扣除,其法律依據就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三十六條的規定了,該條規定:「除企業依照國家有關規定為特殊工種職工支付的人身安全保險費和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規定可以扣除的其他商業保險費外,企業為投資者或者職工支付的商業保險費,不得扣除。」由此可見,除非有特殊規定,企業為員工繳納的商業保險費用是不能稅前扣除的。
D. 按照稅法規定不允許在稅前扣除的保險費用是哪一項
<<企業所得稅法實施細則》第36條有明確規定:
第三十六條除企業依照國家有關規定為特殊工種職工支付的人身安全保險費和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規定可以扣除的其他商業保險費外,企業為投資者或者職工支付的商業保險費,不得扣除。
E. 保險費可在企業所得稅前扣除的有
根據《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三十五條規定,企業依照國務院有關主管部門或者省級人民政府規定的范圍和標准為職工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工傷保險費、生育保險費等基本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准予扣除。
文件第三十六條規定,除企業依照國家有關規定為特殊工種職工支付的人身安全保險費和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規定可以扣除的其他商業保險費外,企業為投資者或者職工支付的商業保險費,不得扣除。
單位按規定為職工繳納的基本社會保險費可在稅前扣除。但為職工購買的家庭財產保險,屬於商業保險,其保險費支出不能在稅前扣除。
F. 企業為職工繳納的商業保險為什麼不能稅前扣除
企業為職工繳納的商業保險為什麼不能稅前扣除
:稅法認為商業保險不是企業生產所必須的,是一種職工福利,也可以理解為與生產經營無關的支出
如題,哪些可以扣除,哪些不行,原理是什麼啊?
:除企業依照國家有關規定為特殊工種職工支付的人身安全保險費和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規定可以扣除的其他商業保險費外,企業為投資者或者職工支付的商業保險費,不得扣除
如果不能扣的話會計分錄是怎麼做的?能不能舉個例子?謝謝了
:扣與不扣,會計處理都是一樣的。屬於稅法與會計的差異。
G. 社會保險費稅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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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企業為員工承擔的按規定應由員工個人負擔的社會保險費能否稅前扣除?匯算清繳時是否應作納稅調整?【解答】《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三十五條規定,企業依照國務院有關主管部門或者省級人民政府規定的范圍和標准為職工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工傷保險費、生育保險費等基本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准予扣除。因此,企業為員工承擔的按規定應由員工個人負擔的社會保險費部分不能在稅前扣除,要進行納稅調整。
H. 公司的保險費支出能否在所得稅前扣除
除以下外的管理費用可以全部在稅前扣除,不受稅法限制。
新所得稅法稅前不可扣除的規定:
1、福利費:超過工資總額14%提取的范圍的,不可以稅前扣除。
2、職工教育經費:超過工資總額2.5%提取的范圍,不可以稅前扣除。
3、工會經費:超過工資總額2%提取的范圍,不可以稅前扣除。
4、業務招待費:超過企業發生的與生產經營活動有關的業務招待費支出標準的,不可以稅前扣除(按照發生額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過當年銷售(營業)收入的5‰)。
5、企業發生的符合條件的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支出,除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另有規定外,超過當年銷售(營業)收入15%的部分,不可以稅前扣除;超過部分,准予在以後納稅年度結轉扣除。
6、企業發生的不合理的工資薪金支出,不可以稅前扣除。
7、企業為投資者或者職工支付的補充養老保險費、補充醫療保險費,超過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規定的范圍和標准內,不可以稅前扣除。
8、企業為投資者或者職工支付的商業保險費,不可以稅前扣除。
9、非金融企業向非金融企業借款的利息支出,超過按照金融企業同期同類貸款利率計算的數額的部分,不可以稅前扣除。
10、企業依照法律、行政法規有關規定提取的用於環境保護、生態恢復等方面的專項資金,准予扣除。上述專項資金提取後改變用途的,不可以稅前扣除。
11、企業之間支付的管理費、企業內營業機構之間支付的租金和特許權使用費,以及非銀行企業內營業機構之間支付的利息,不可以稅前扣除。
12、企業發生的公益性捐贈支出,超過年度利潤總額12%的部分,不可以稅前扣除。
13、企業所得稅法所稱贊助支出,企業發生的與生產經營活動無關的各種非廣告性質支出,不可以稅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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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財產保險費是否可稅前扣除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辦法》國稅發(2000)84號規定,就商業保險來說: 1、按國家規定為特殊工種職工支付的法定人身安全保險費,准予扣除。 2、按規定交納的財產保險和運輸保險費用准予扣除。 3、納稅人為其投資者或雇員個人向商業保險機構投保的人壽保險或財產保險,以及在基本保障以外為雇員投保的補充保險,不得稅前扣除。
J. 繳納的保險費不能稅前扣除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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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為職工繳納的商業保險為什麼不能稅前扣除
:稅法認為商業保險不是企業生產所必須的,是一種職工福利,也可以理解為與生產經營無關的支出
如題,哪些可以扣除,哪些不行,原理是什麼啊?
:除企業依照國家有關規定為特殊工種職工支付的人身安全保險費和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規定可以扣除的其他商業保險費外,企業為投資者或者職工支付的商業保險費,不得扣除
如果不能扣的話會計分錄是怎麼做的?能不能舉個例子?謝謝了
:扣與不扣,會計處理都是一樣的。屬於稅法與會計的差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