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位朋友首先你要明白發生事故以後所要走的哪些程序:1.要先打報案電話,保護好現場,(有人傷的情況同時撥打120)待所屬的保險公司的查勘員來查勘現場,同時告知你所要提供的理賠材料。2.盡量提供全所需要的理賠材料,可以打客服電話咨詢一下,(前提是在查勘員告知不清晰的基礎上),小案件保險公司在收到材料後最晚1周內可以給你的賬戶打上錢,如果是重大案件的話,要令當別論,不要相信什麼10內結案還是20日結案,那個保險公司都不可能保證打款日期,因為要走的程序比較復雜,有的還需要寄往上級公司的材料進行審核,所以說如果著急的話可以勤打電話讓其工作人員幫忙督促其完成。3.在交強商業俱全的情況下,如果牽扯人傷的話,可以申請保險公司先行墊付,有人傷材料和交警出具的墊付通知書即可,這樣可以緩解一時之急。希望這些能給這位朋友有所幫助。
⑵ 為什麼大家會覺得保險理賠難
主要是條款專業術語太多,客戶保險理解起來有困難,
銷售時忽悠成分很高,造成預期結果差距大。
保險公司理賠隊伍素質良莠不齊,培訓流於形式,實操性不強。
市場缺乏有效監管,中介機構參差不齊,相對個人客戶,他們基本都是站在保險公司一頭的。
最重要的一點:法律體系存在嚴重缺陷導致維權難,在我國不支持集體訴訟,同樣的問題只能一案一訴,不能對保險公司形成有效震懾力,反而提高了公眾訴訟成本。
⑶ 為什麼保險理賠這么難
保險公司首先要根據保險合同規定的理賠范圍、相關證明材料、單據等來進行核賠,如果出現疑問可能還需要進行調查,整個過程非常復雜,時間也相對會很久。無形中增加了被保險人的經濟負擔和風險。因此選擇包含有第三方服務的保險品種,將會大大簡化理賠的程序,減少理賠的時間,降低風險。
在第三方理賠服務中,第三方公司會幫助你收集所需的證明材料、醫療單據等,全權代理理賠,將被保險人從復雜的理賠程序中解放出來。服務更高效快捷。
國內目前服務比較全面的第三方服務商遠盟,是中國大陸第一家(也是目前唯一)能夠提供從院前急救到院中急診和院內住院治療的無縫隙緊急醫療救援的第三方服務提供商。除了提供普通的理賠服務外,還能提供緊急醫療救援服務,院前及急門診、住院的擔保墊付、以及後續保險理賠一系列健康保險解決方案,也是遠盟的一大服務特色。目前國內很多大的保險公司的健康險產品中包含都有遠盟的服務。
⑷ 中國保險理賠難,為什麼說保險公司是「騙子
核心原因是:中間商賺差價
中間商是誰?銷售保險人員
「之前得過病,沒事,保險公司查不到」——不符合健康告知投保,理賠肯定難。
「沒事你買了吧,兩年後出險,保險公司就能陪了」——故意曲解兩年不可抗辯,理賠當然難。
這些話,部分中間商肯定說了,也這么幹了。
保險公司理賠難不難?
不難。
投保人報案後,保險公司審查資料給予理賠。會不會有保險公司惡意拖延理賠時長,人為設計障礙,保險法不準,銀保監會也不允許。
《保險法》第二十三條:保險人收到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的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的請求後,應當及時作出核定;情形復雜的,應當在三十日內作出核定,但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保險人應當將核定結果通知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對屬於保險責任的,在與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達成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的協議後十日內,履行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義務。保險合同對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的期限有約定的,保險人應當按照約定履行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義務。
只要做到了合規投保、合法,保險公司的理賠,並不難。
如何做到保險理賠不難?
這兩點或許可以幫助到你~
1、投保前,認真閱讀健康告知,逐條閱讀。不確定的不能勉強過
2、投保時,認真閱讀保障內容。現在很多互聯網產品都有了投保和理賠案例,對於理解保障內容也有很大幫助。
⑸ 怎樣解決保險理賠難問題
隨著保險監管力度的加強,近年來,我國保險市場秩序逐漸規范,但「理賠難」問題依然是社會關注的焦點,嚴重影響了保險業的聲譽,降低了人們購買保險產品的積極性。因此,如何解決這一問題,將是關繫到我國保險業進一步發展的關鍵。根據被調查人員的建議及筆者的思考,提出以下幾點對策: 加強保險公司內控制度建設 1.完善保險公司內部管理制度。從承保到理賠的全過程,都將影響理賠服務質量,因此,要進一步完善保險公司內部管理制度。從承保過程看,重點解決銷售誤導、核保不嚴等問題,提高承保業務質量,降低理賠糾紛隱患;從理賠服務看,加強對結案率、結案周期和未決案件等的考核,將其與績效考核相聯系,並將客戶的理賠服務滿意度納入考核指標體系;同時,分析出現理賠糾紛的原因,實行責任追究制度。 2.明確界定保險條款內容。保險合同的某些條款內容的模糊性是造成理賠糾紛的主要原因之一,因此,保險公司應收集整理那些容易引起理賠糾紛的條款,將其進行明確界定,以減少可能出現的糾紛。 3.加大對保險公司的監管力度。進一步加大對保險公司違規的處罰力度,增加其違規成本,以打消或限制保險公司從合同條款制定、產品營銷到後期理賠等環節迴避履行賠付責任的動機和行為。 加強保險業信息披露制度建設 1.提高保險公司經營信息透明度。目前,盡管法律法規對保險公司有詳盡的信息披露要求,但對缺乏專業知識的投保人而言,其運行效果較為有限。提高保險公司經營信息透明度可行的做法,是及時公布對各公司的處罰情況等信息,以幫助投保人作出直接有效的投保判斷,從而有效起到公眾約束的作用。 2.推動中立的保險評級機構發展。中立的保險評級機構提供的信息,可為消費者比較各保險公司的產品和服務提供便利,從而減少由信息不對稱帶來的理賠糾紛。此外,中立的保險評級機構還對保險公司的經營過程形成約束,是一種政府強制監管之外的補充監督機制。 3.加強輿論導向建設。客觀公正的輿論導向,一方面,可對保險業起到有效的監督作用;另一方面,也為消費者了解保險業提供便捷的渠道。因此,針對媒體更關注「理賠難」和公眾保險知識素養不高的現實,可通過保險行業協會加強與媒體的溝通,以促使媒體以客觀、公正和積極的態度,關注保險業發展及發展中可能出現的問題。 建立統一的理賠流程標准 針對不同險種,調查各家保險公司從報案、查勘、定損、單證收集到賠付結案的整個流程,制定統一的理賠標准,要求各保險公司統一執行。對理賠過程中的每一具體程序,統計分析其具體的操作時間,從而制定統一的賠付時間限制,對達不到這一條件的公司給予處罰並及時向公眾公布。 建立跨行業跨部門合作機制 1.加強與公安、法院等部門的聯系,打擊保險欺詐等違法行為。由於針對保險標的風險狀況的信息不對稱,騙保、騙賠等保險欺詐行為時有發生。一方面,保險欺詐給保險公司帶來了高額賠付;另一方面,一些不成功的保險欺詐行為在客觀上還助長了「理賠難」言論的泛濫。因此,應加強與執法和司法部門的合作,嚴厲打擊保險欺詐行為。 2.加強與醫療、交警等機構或部門的合作,減少理賠取證難度。單一保險公司很難建立與這些部門的有效合作機制,因此,建議通過政府各部門之間聯合發文的方式,為保險理賠建立暢通的取證渠道,以降低取證時間和成本,有效提高理賠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