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失業保險賠償標準是多少
失業保險金賠償標准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
根據《失業保險條例》,失業保險金的標准,按照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准、高於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水平,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
可以參考一下北京的失業保險賠償標准。
標准如下:
1、累計繳費時間滿1年不滿5年的,失業保險金月發放標准為1536元;
2、累計繳費時間滿5年不滿10年的,失業保險金月發放標准為1563元;
3、累計繳費時間滿10年不滿15年的,失業保險金月發放標准為1590元;
4、累計繳費時間滿15年不滿20年的,失業保險金月發放標准為1617元;
5、累計繳費時間滿20年以上的,失業保險金月發放標准為1645元;
6、從第13個月起,失業保險金月發放標准一律按1536元發放。
(1)失業保險如何理賠擴展閱讀:
具備下列條件的失業人員,可以領取失業保險金:
1、按照規定參加失業保險,所在單位和本人已按照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1年的;
2、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
3、已辦理失業登記,並有求職要求的。
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按照規定同時享受其他失業保險待遇。
關於《關於調整失業保險金發放標準的通知》-北京社保局
Ⅱ 深圳的失業保險怎麼賠償
按失業保險規定,如果用人單位未依法繳納失業保險的,導致員工受到失業保險損失,由用人單位賠償失業保險待遇。繳失業保險滿一年,可以領取一個月失業保險的,滿四年以,每半年增加一個月失業保險金。失業保險最長24個月。(喵喵保)
擴展閱讀:【保險】怎麼買,哪個好,手把手教你避開保險的這些"坑"
Ⅲ 公司失業險是怎麼賠的
只要單位給你參保繳費了(其中包含失業保險),公司不負責失業保險賠付,也沒有賠付。 失業後到社保服務中心辦理失業登記,有社保支付失業金。
領取失業金的三個條件:
1、是失業前用人單位和本人已經繳納失業保險費滿一年的;
2、是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
3、是已經進行失業登記,並有求職要求的。
這三個條件需要同時具備,方可享受失業保險待遇。
Ⅳ 關於失業保險的賠付
失業保險金,是指失業保險經辦機構依法支付給符合條件的失業人員的基本生活費用,是對失業人員在失業期間失去工資收入的一種臨時補償,目的是為了保障失業人員的基本生活需要。
1、具備下列條件的失業人員,可以領取失業保險金,並同時按規定享受其他各項失業保險待遇:
(1) 按照規定參加失業保險,所在單位和本人已按照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1年的;
(2)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
(3)已依法定程序辦理失業登記的;
(4)有求職要求,願意接受職業培訓、職業介紹的。
2、勞動者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具體包括下列情形:
(1)終止勞動合同的;
(2)被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
(3)因用人單位不按規定提供勞動條件,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
(4)因用人單位以暴力、脅迫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等手段強迫勞動,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
(5)因用人單位剋扣、拖欠工資,或者不按規定支付延長工作時間勞動報酬,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
(6)因用人單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准或者集體合同約定的工資標准支付工資,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
(7)因用人單位扣押身份、資質、資歷等證件,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
(8)因用人單位未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
(9)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
失業保險金申領發放辦法
有下列情形之二的,停止領取失業保險金,並同時停止享受其他失業保險待遇。
(一)重新就業的;
(二)應征服兵役的;
(三)移居境外的;
(四)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五)被判刑收監執行或者被勞動教養的
(六)無正當理由,拒不接受當地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門或者機構介紹的工作的。hh
3、具體領取數額,各地有差別,比如北京2014年的。
(一)累計繳費時間滿1年不滿5年的,失業保險金月發放標准為1012元;
(二)累計繳費時間滿5年不滿10年的,失業保險金月發放標准為1039元;
(三)累計繳費時間滿10年不滿15年的,失業保險金月發放標准為1066元;
(四)累計繳費時間滿15年不滿20年的,失業保險金月發放標准為1093元;
(五)累計繳費時間滿20年以上的,失業保險金月發放標准為1121元;
(六)從第13個月起,失業保險金月發放標准一律按1012元發放。
Ⅳ 五險失業險怎麼理賠
Ⅵ 失業保險是怎麼賠償的
到當地社保辦理,具體見下面四條:
1、失業人員失業前所在單位,應將失業人員的名單自終止或者解除勞動
合同之日起7日內報受理其失業保險業務的經辦機構備案,並按要求提供
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證明、參加失業保險及繳費情況證明等有關材料。
2、 失業人員應在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之日起60日內到受理其
單位失業保險業務的經辦機構申領失業保險金。
3、 失業人員申領失業保險金應填寫《失業保險金申領表》,並出
示下列證明材料:
(一)本人身份證明;
(二)所在單位出具的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的證明;
(三)失業登記及求職證明;
(四)省級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規定的其他材料。
4、 失業人員領取失業保險金,應由本人按月到經辦機構領取,同
時應向經辦機構如實說明求職和接受職業指導、職業培訓情況。
Ⅶ 失業保險金怎麼賠償
失業保險金,是指失業保險經辦機構依法支付給符合條件的失業人員的基本生活費用,是對失業人員在失業期間失去工資收入的一種臨時補償,目的是為了保障失業人員的基本生活需要。
1、具備下列條件的失業人員,可以領取失業保險金,並同時按規定享受其他各項失業保險待遇:
(1) 按照規定參加失業保險,所在單位和本人已按照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1年的;
(2)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
(3)已依法定程序辦理失業登記的;
(4)有求職要求,願意接受職業培訓、職業介紹的。
2、勞動者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具體包括下列情形:
(1)終止勞動合同的;
(2)被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
(3)因用人單位不按規定提供勞動條件,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
(4)因用人單位以暴力、脅迫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等手段強迫勞動,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
(5)因用人單位剋扣、拖欠工資,或者不按規定支付延長工作時間勞動報酬,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
(6)因用人單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准或者集體合同約定的工資標准支付工資,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
(7)因用人單位扣押身份、資質、資歷等證件,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
(8)因用人單位未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
(9)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
失業保險金申領發放辦法
有下列情形之二的,停止領取失業保險金,並同時停止享受其他失業保險待遇。
(一)重新就業的;
(二)應征服兵役的;
(三)移居境外的;
(四)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五)被判刑收監執行或者被勞動教養的
(六)無正當理由,拒不接受當地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門或者機構介紹的工作的。hh
3、具體領取數額,各地有差別,比如北京2014年的。
(一)累計繳費時間滿1年不滿5年的,失業保險金月發放標准為1012元;
(二)累計繳費時間滿5年不滿10年的,失業保險金月發放標准為1039元;
(三)累計繳費時間滿10年不滿15年的,失業保險金月發放標准為1066元;
(四)累計繳費時間滿15年不滿20年的,失業保險金月發放標准為1093元;
(五)累計繳費時間滿20年以上的,失業保險金月發放標准為1121元;
(六)從第13個月起,失業保險金月發放標准一律按1012元發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