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交通事故我車主次要責任對方主要責任 起訴我和保險公司。
需要。
『貳』 保險公司起訴我我該怎麼辦
交通事故你按交警認定責任賠付就行了,保險公司方面只要你已報案就會有賠付給你,他起訴你什麼?
『叄』 交通事故致人死亡,同責,已經私了賠償了,現在走保險只賠償19萬,我是車主可以起訴保險公司嗎
你很難勝訴,保險條款都有約定,未經保險人同意,不得私了。
『肆』 因交通事故我被起訴,對方將我(車主)和保險公司告了,我需要請律師嗎
1、只要不超出你交強險和商業三者險賠付范圍內的,不需要額外給對方再賠償,但如果超出了保險賠付的范圍,則車主要承擔。
另外一般醫保范圍之外的費用、鑒定費用、訴訟費用一般由車主承擔。
2、主次責任,如果是機動車之間,一般是按照80%、20%劃分。如果是機動車和非機動車之間,一般按70%、30%劃分。
3、超出理賠范圍的醫葯費由雙方協商解決,但一般法院支持的費用保險都能報。
4、開庭前注意收集相關事故證據,如事故認定書,對方的診斷證明以及所有已墊付費用的單據證明材料等。
(4)同責保險公司替車主起訴我擴展閱讀:
交通事故人身損害賠償標准: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17條、《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第16條的規定,包括以下項目:
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或護理誤工費、跨省交通費、縣內交通費、跨縣交通費、護理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衣物報廢或財產損失費、必要的營養費、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
被扶養人生活費、康復費、後續治療費、喪葬費、死亡補償費、受害人親屬辦理喪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費、住宿費和誤工損失等其他合理費用、精神損害撫慰金。
『伍』 因交通事故我被起訴,對方將我(車主)和保險公司告了,我該怎麽辦
1、只要不超出你交強險和商業三者險賠付范圍內的,不需要額外給對方再賠償,但如果超出了保險賠付的范圍,則車主要承擔。
另外一般醫保范圍之外的費用、鑒定費用、訴訟費用一般由車主承擔。
2、主次責任,如果是機動車之間,一般是按照80%、20%劃分。如果是機動車和非機動車之間,一般按70%、30%劃分。
3、超出理賠范圍的醫葯費由雙方協商解決,但一般法院支持的費用保險都能報。
4、開庭前注意收集相關事故證據,如事故認定書,對方的診斷證明以及所有已墊付費用的單據證明材料等。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六條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規定承擔賠償責任:
(一)機動車之間發生交通事故的,由有過錯的一方承擔賠償責任;雙方都有過錯的,按照各自過錯的比例分擔責任。
(二)機動車與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之間發生交通事故,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沒有過錯的,由機動車一方承擔賠償責任;有證據證明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有過錯的,根據過錯程度適當減輕機動車一方的賠償責任;機動車一方沒有過錯的,承擔不超過百分之十的賠償責任。
交通事故的損失是由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故意碰撞機動車造成的,機動車一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第七十七條車輛在道路以外通行時發生的事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接到報案的,參照本法有關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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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十七條 受害人遭受人身損害,因就醫治療支出的各項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賠償義務人應當予以賠償。
受害人因傷致殘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費用以及因喪失勞動能力導致的收入損失,包括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被扶養人生活費,以及因康復護理、繼續治療實際發生的必要的康復費、護理費、後續治療費,賠償義務人也應當予以賠償。
受害人死亡的,賠償義務人除應當根據搶救治療情況賠償本條第一款規定的相關費用外,還應當賠償喪葬費、被扶養人生活費、死亡補償費以及受害人親屬辦理喪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費、住宿費和誤工損失等其他合理費用。
第十八條 受害人或者死者近親屬遭受精神損害,賠償權利人向人民法院請求賠償精神損害撫慰金的,適用《最高人民法院關於確定民事侵權精神損害賠償責任若干問題的解釋》予以確定。
精神損害撫慰金的請求權,不得讓與或者繼承。但賠償義務人已經以書面方式承諾給予金錢賠償,或者賠償權利人已經向人民法院起訴的除外。
第十九條 醫療費根據醫療機構出具的醫葯費、住院費等收款憑證,結合病歷和診斷證明等相關證據確定。賠償義務人對治療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異議的,應當承擔相應的舉證責任。
醫療費的賠償數額,按照一審法庭辯論終結前實際發生的數額確定。器官功能恢復訓練所必要的康復費、適當的整容費以及其他後續治療費,賠償權利人可以待實際發生後另行起訴。但根據醫療證明或者鑒定結論確定必然發生的費用,可以與已經發生的醫療費一並予以賠償。
第二十條 誤工費根據受害人的誤工時間和收入狀況確定。誤工時間根據受害人接受治療的醫療機構出具的證明確定。受害人因傷致殘持續誤工的,誤工時間可以計算至定殘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誤工費按照實際減少的收入計算。受害人無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計算;受害人不能舉證證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狀況的,可以參照受訴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業上一年度職工的平均工資計算。
第二十一條 護理費根據護理人員的收入狀況和護理人數、護理期限確定。
護理人員有收入的,參照誤工費的規定計算;護理人員沒有收入或者僱傭護工的,參照當地護工從事同等級別護理的勞務報酬標准計算。護理人員原則上為一人,但醫療機構或者鑒定機構有明確意見的,可以參照確定護理人員人數。
護理期限應計算至受害人恢復生活自理能力時止。受害人因殘疾不能恢復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據其年齡、健康狀況等因素確定合理的護理期限,但最長不超過二十年。
受害人定殘後的護理,應當根據其護理依賴程度並結合配製殘疾輔助器具的情況確定護理級別。
第二十二條 交通費根據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護人員因就醫或者轉院治療實際發生的費用計算。交通費應當以正式票據為憑;有關憑據應當與就醫地點、時間、人數、次數相符合。
第二十三條 住院伙食補助費可以參照當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伙食補助標准予以確定。受害人確有必要到外地治療,因客觀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護人員實際發生的住宿費和伙食費,其合理部分應予賠償。
第二十四條 營養費根據受害人傷殘情況參照醫療機構的意見確定。
第二十五條 殘疾賠償金根據受害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或者傷殘等級,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准,自定殘之日起按二十年計算。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受害人因傷致殘但實際收入沒有減少,或者傷殘等級較輕但造成職業妨害嚴重影響其勞動就業的,可以對殘疾賠償金作相應調整。
『陸』 交通事故我車主次要責任對方主要責任 起訴我和保險公司,訴訟費為什麼不是保險公司承擔,而是車主承擔呢
因為根據法律規定,被保險人給第三方造成的則,其產生的訴訟費是由被保險人承擔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第六十六條責任保險的被保險人因給第三者造成損害的保險事故而被提起仲裁或者訴訟的,被保險人支付的仲裁或者訴訟費用以及其他必要的、合理的費用,除合同另有約定外,由保險人承擔。
(6)同責保險公司替車主起訴我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第二十六條人壽保險以外的其他保險的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向保險人請求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二年,自其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保險事故發生之日起計算。
人壽保險的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向保險人請求給付保險金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五年,自其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保險事故發生之日起計算。
『柒』 交通事故同等責任對方保險公司不理賠
1、雙方事故,你車損6000,對方3000,雙方同責。
2、雙方均有交強險。
3、則:你的承擔對方車損:2000元交強+1000元商業三者×50%責任=2500元。對方自己承擔500元的車損。
■你有交強及三者險,則2500元,應全部可以理賠得到。
4、你的車損:對方承擔你的車損2000元交強+4000元×50%=4000元,你自己承擔2000元的自己車的車損。
■如果你有:車損險,則自己承擔的2000元應全部可以理賠得到。
(車損險、三者險、交強險均是不同的險種)
5、合計:
①你賠償對方:2500元,②對方賠償你:4000元,然後雙方自行在交警隊進行結案處理即可。
6、至於對方保險公司不願意賠償、或者超過交強險部分不同意賠償,你要不,叫對方保險公司給出相關合理的解釋,或者就直接起訴。訴訟爭議金額1萬以下,訴訟費50元,只是訴訟其它成本較大。
7、至於投訴,因為你不是被保險人,原則上你也不好去要求對方保險公司去做什麼。如果對方沒有三者險,那對方保險公司只處理交強險部分。
■你直接與對方約好,一起去他的保險公司,叫保險公司協助處理一下,避免產生矛盾。可以在保險公司直接調解結案。反正又不是人傷大案件。
■只要保險齊全,反正保險公司處理賠付,大家好好配合 一下。
■可以先不要把互賠扯進來,不然,你本來不是很懂,到是會搞得你扯不清的。
『捌』 交通事故致人死亡,同責,保險賠償金額和律師所算金額相差甚遠,我是車主,我可以起訴保險公司嗎
沒用,保險公司根據你買的保險種類,金額,保險范圍來賠付的(肯定比較低)。律師是參照同類型案件和國家賠償標准來算的(肯定參考最高值)。
『玖』 交通事故我全責傷者起訴我同保險公司和車主我是司機法院會怎麼判我 謝謝大家
司機負所有民事刑事責任。新交法規定車主無責任,除非車主已知車輛有問題,或已知司機無駕駛資格或無駕駛能力,才會負擔相應責任。
『拾』 我是車主,撞了人以後傷者將我和保險公司告上法院,法院會如何處理
責任保險的被保險人給第三者造成損害,被保險人對第三者應負的賠償責任確定的,根據被保險人的請求,保險人應當直接向該第三者賠償保險金。」——也就是說你依據法院判決即可向保險公司申請支付,而不必墊付。實際上傷者將保險公司也列為被告省去了你的麻煩,連拿著判決去保險公司都免了,只需要填個保險公司的申請書。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九條 雇員在從事僱傭活動中致人損害的,僱主應當承擔賠償責任;雇員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致人損害的,應當與僱主承擔連帶賠償責任。僱主承擔連帶賠償責任的,可以向雇員追償。前款所稱"從事僱傭活動",是指從事僱主授權或者指示範圍內的生產經營活動或者其他勞務活動。雇員的行為超出授權范圍,但其表現形式是履行職務或者與履行職務有內在聯系的,應當認定為"從事僱傭活動"。 《侵權責任法》第三十四條 用人單位的工作人員因執行工作任務造成他人損害的,由用人單位承擔侵權責任。根據法律規定,你只要不是故意沒有重大過失,不用承擔賠償責任,由單位和保險公司承擔賠償責任。
不必緊張。直接應訴就可以,法院判決後,你可要求保險公司賠償,保險公司不賠,你再和保險公司打官司。法院判決後,先期墊付的款項包含在判決款項內。如判1萬,你不用再支付,先期墊付折抵。不會有精神損失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