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保險監管的方式有哪些
由於各個國家的法律制度不同、歷史時期不同,有關國家對保險業的監管曾經採取過截然不同的方式,主要有以下三種 : (1)公示主義。公示主義亦稱公告管理,是國家對保險業最為寬松的一種監督管理方式,適用於保險業自律能力較強的國家。其含義是國家對於保險行業的經營不進行直接監督,而將其資產負債、財務成果及相關事項公布於眾的管理方式。 (2)准則主義。准則主義亦稱規范管理,是由國家通過頒布一系列涉及保險行業運作的法律法規,要求所有的保險人和保險中介人必須遵守,並在形式上監督實行的管理方式。該方式適用於保險法規比較嚴密和健全的國家所採取。 (3)批准主義。批准主義亦稱實體管理,是國家保險管理機關在制定保險法規的基礎上,根據保險法規所賦予的權力,對保險業實行的全面有效的監督管理措施。其監管的內容涉及保險業的設立、經營、財務乃至倒閉清算。其監管的內容具體實際,有明確的衡量尺度,是對保險業監管中最為嚴格的一種。
B. 保險公司可以採取的組織形式包括( )
保險公司可以採取的組織形式包括股份有限公司和國有獨資公司。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
第六十七條設立保險公司應當經國務院保險監督管理機構批准。
國務院保險監督管理機構審查保險公司的設立申請時,應當考慮保險業的發展和公平競爭的需要。
第六十八條設立保險公司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主要股東具有持續盈利能力,信譽良好,最近三年內無重大違法違規記錄,凈資產不低於人民幣二億元;
(二)有符合本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規定的章程;
(三)有符合本法規定的注冊資本;
(四)有具備任職專業知識和業務工作經驗的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
(五)有健全的組織機構和管理制度;
(六)有符合要求的營業場所和與經營業務有關的其他設施;
(七)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保險監督管理機構規定的其他條件。
(2)保險組織形式監管擴展閱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
第八十四條保險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經保險監督管理機構批准:
(一)變更名稱;
(二)變更注冊資本;
(三)變更公司或者分支機構的營業場所;
(四)撤銷分支機構;
(五)公司分立或者合並;
(六)修改公司章程;
(七)變更出資額佔有限責任公司資本總額百分之五以上的股東,或者變更持有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百分之五以上的股東;
(八)國務院保險監督管理機構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八十五條保險公司應當聘用專業人員,建立精算報告制度和合規報告制度。
第八十六條保險公司應當按照保險監督管理機構的規定,報送有關報告、報表、文件和資料。
保險公司的償付能力報告、財務會計報告、精算報告、合規報告及其他有關報告、報表、文件和資料必須如實記錄保險業務事項,不得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和重大遺漏。
第八十七條保險公司應當按照國務院保險監督管理機構的規定妥善保管業務經營活動的完整賬簿、原始憑證和有關資料。
前款規定的賬簿、原始憑證和有關資料的保管期限,自保險合同終止之日起計算,保險期間在一年以下的不得少於五年,保險期間超過一年的不得少於十年。
第八十八條保險公司聘請或者解聘會計師事務所、資產評估機構、資信評級機構等中介服務機構,應當向保險監督管理機構報告;解聘會計師事務所、資產評估機構、資信評級機構等中介服務機構,應當說明理由。
第八十九條保險公司因分立、合並需要解散,或者股東會、股東大會決議解散,或者公司章程規定的解散事由出現,經國務院保險監督管理機構批准後解散。
經營有人壽保險業務的保險公司,除因分立、合並或者被依法撤銷外,不得解散。
保險公司解散,應當依法成立清算組進行清算。
第九十條保險公司有《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第二條規定情形的,經國務院保險監督管理機構同意,保險公司或者其債權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請重整、和解或者破產清算;國務院保險監督管理機構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請對該保險公司進行重整或者破產清算。
第九十一條破產財產在優先清償破產費用和共益債務後,按照下列順序清償:
(一)所欠職工工資和醫療、傷殘補助、撫恤費用,所欠應當劃入職工個人賬戶的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費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支付給職工的補償金;
(二)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
(三)保險公司欠繳的除第(一)項規定以外的社會保險費用和所欠稅款;
(四)普通破產債權。
破產財產不足以清償同一順序的清償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產保險公司的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的工資,按照該公司職工的平均工資計算。
C. 保險公司屬什麼部門監管
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中國保監會)是全國商業保險的主管部門,根據國務院授權,依法對保險公司履行監管職責。
保險公司是指依保險法和公司法設立的公司法人。保險公司收取保費,將保費所得資本投資於債券、股票、貸款等資產,運用這些資產所得收入支付保單所確定的保險賠償。保險公司通過上述業務,能夠在投資中獲得高額回報並以較低的保費向客戶提供適當的保險服務,從而盈利。
保險公司(insurance company),是採用公司組織形式的保險人,經營保險業務。 保險關系中的保險人,享有收取保險費、建立保險費基金的權利。同時,當保險事故發生時,有義務賠償被保險人的經濟損失。
D. 保險監管的方式有哪些
一個國家的保險監管制度通常由兩大部分構成:一是國家通過制定保險法律法規,對本國保險業進行宏觀指導與管理;二是國家專門的保險監管職能機構依據法律或行政授權對保險業進行行政管理,以保證保險法規的貫徹執行。
方式一、非現場監控與公開信息披露 二、現場檢查
E. 保險公司組織形式
您好
保險公司採取股份有限公司和國有獨資公司兩種組織形式
1.保險公司的組織形式應當符合公司法的規定。我國公司法調整的是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並在有限責任公司一章中對國有獨資公司作了專節規定。
2.規定採取股份有限公司形式符合國際通行的做法。股份有限公司是當今世界保險業主要的組織形式。保險公司採取這一形式,可以廣泛地募集到巨額資金,其財力愈雄厚,信譽愈好,就可以吸引更多的投保人。同時,股份有限公司的管理規范化程度比較高,公司的財務會計事務依法公開,可以使股東、債權人和社會公眾對其實行有效監督。這對於涉及社會經濟和人民生活的保險業來講,非常必要。
3.規定採取國有獨資形式,符合我國的實際情況。國有獨資保險公司在我國保險市場佔有重要地位。2006年6月1日,隨著中華聯合財產保險公司的成功改制,我國原有的中國人保、中國人壽、中國再保險、中華聯合財險四家國有獨資保險公司已全部退出歷史舞台。
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F. 保險業的保險業組織形式
保險業的組織形式依其經營主體的不同,可分為以下四種類型:
(一)國家經營保險組織
又稱公營保險,指國家、地方政府或者其他公共團體所經營的保險機構。
(二)公司經營保險組織
屬民營保險組織之一。根據責任形式,公司包括有限責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無限公司等形態。股份保險公司組織具有經營靈活、業務效率高的特點,但由於公司的控制權操縱在股東手中,被保險人的權益易受到限制和忽略,因而各國立法上均對公司經營保險組織進行監督管理。
(三)保險合作組織
屬民營保險中非公司形式的一種,是一種由社會上需要保險保障的人或單位共同組織起來採取合作方式辦理保險業務的組織。有相互保險合作社、相互保險公司、保險合作社等形式。
(四)個人經營保險形式
世界上只有英國法律允許個人為主體作為保險承保保險業務。個人承保保險業務是通過勞合社這一組織開展的。勞合社是保險市場上的一種特殊現象,它自 1871年以勞埃德公司的名義向政府注冊以來存在至今。按我國原《保險企業管理暫行條例》的規定,我國保險事業的組織體制是由國家保險管理機關、中國人民保險公司、其他保險企業和農村互助保險合作社組成的。
現行《保險法》規定:保險公司的組織形式應當採取國有獨資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關於國有獨資保險公司和股份有限保險公司,除保險法有特別規定的外,適用我國《公司法》的有關規定。至於保險公司的其他組織形式,如相互保險公司等,可以根據保險業改革和發展的情況,由法律、行政法規另行規定。根據國務院批准中國人民銀行《關於中國人民保險公司機構體制改革方案的報告》,今後中國人民保險公司將改建成中國人民保險(集團)公司(簡稱中保集團),以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需要 。改建後的中保集團下設三個子公司,即中保財產保險有限責任公司、中保人壽保險有限責任公司和中保再保險有限責任公司, 分別經營財產保險、人身保險和再保險業務。中保集團將體現商業化原則,堅持集團化經營和實行分業經營。
G. 我國是如何對保險行業的監管
(一)擬訂保險業發展的方針政策,制訂行業發展戰略和規劃;起草保險業監管的法律、法規;制訂業內規章。
(二)審批保險公司及其分支機構、保險集團公司、保險控股公司的設立;會同有關部門審批保險資產管理公司的設立;審批境外保險機構代表處的設立;審批保險代理公司、保險經紀公司、保險公估公司等保險中介機構及其分支機構的設立;審批境內保險機構和非保險機構在境外設立保險機構;審批保險機構的合並、分立、變更、解散,決定接管和指定接受;參與、組織保險公司的破產、清算。
(三)審查、認定各類保險機構高級管理人員的任職資格;制訂保險從業人員的基本資格標准。
(四)審批關系社會公眾利益的保險險種、依法實行強制保險的險種和新開發的人壽保險險種等的保險條款和保險費率,對其他保險險種的保險條款和保險費率實施備案管理。
(五)依法監管保險公司的償付能力和市場行為;負責保險保障基金的管理,監管保險保證金;根據法律和國家對保險資金的運用政策,制訂有關規章制度,依法對保險公司的資金運用進行監管。
(六)對政策性保險和強制保險進行業務監管;對專屬自保、相互保險等組織形式和業務活動進行監管。歸口管理保險行業協會、保險學會等行業社團組織。
(七)依法對保險機構和保險從業人員的不正當競爭等違法、違規行為以及對非保險機構經營或變相經營保險業務進行調查、處罰。
(八)依法對境內保險及非保險機構在境外設立的保險機構進行監管。
(九)制訂保險行業信息化標准;建立保險風險評價預警和監控體系,跟蹤分析、監測、預測保險市場運行狀況,負責統一編制全國保險業的數據、報表,抄送中國人民銀行,並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予以發布。
(十)按照中央有關規定和幹部管理許可權,負責本系統黨的建設、紀檢和幹部管理工作;負責國有保險公司監事會的日常工作。
(十一)承辦國務院交辦的其他事項。
H. 保險監管的主要內容有哪些
(1)市場准入和退出的監管。
第一、保險組織應依法設立、登記,並以此經營保險業務。我國保險組織的形式為國有獨資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和其他形式。保險公司的市場准入表現為規定了保險公司的設立條件。 設立保險組織必須具備比一般工商企業設立更為嚴格的條件,這是世界各國保險法的普遍規定。我國《保險法》明確規定了設立保險公司的五項條件。設立保險公司的一般程序為:籌建和開業兩個階段。
第二、在保險公司的變更和退出上也有相應的規定:保險組織的變更包括保險組織的合並、分立、組織形式的變更及其他事項變更,首先要由股東會或董事會同意;其次要經過保險監督管理部門批准;最後要向原登記機關辦理登記。如果涉及到減少實收貨幣資本金時,必須通知債權人。保險公司的終止分為保險公司的解散、撤銷和破產三種形式。保險公司的解散和撤銷都要經保險監督管理部門批准,但由於人壽保險合同具有儲蓄性質、涉及的社會面廣,故經營人壽保險業務的公司不得解散。當保險公司不能支付到期債務時,經我國保監會同意,由人民法院宣告破產。但對經營人壽保險業務的保險公司被依法撤銷或依法宣告破產的,其持有的人壽保險合同及其准備金必須轉移給其他經營有人壽保險業務的保險公司;不能同其他保險公司達成轉讓協議的,則由我國保監會指定經營有人壽保險業務的保險公司接受。
(2)保險經營的監管
第一、保險經營的業務范圍我國《保險法》按保險標的的不同將保險公司的業務范圍分為財產保險業務和人身保險業務兩大類。
第二、保險費率與保險條款的監管。在我國對關系社會公眾利益的保險險種、依法執行強制保險的險種和新開發的人壽保險險種等的保險條款和保險費率,應報保險監督管理機構審批,而對其他險種的保險條款和保險費率由保險公司擬定,但應當報我國保險監督管理機構備案。
第三、保險人惡性競爭行為的監管。為了規范保險市場、防止惡性競爭,遵循誠實信用和公平競爭的原則,《保險法》對保險人在保險業務中的行為作出一些禁止性規定。
第四、對再保險經營與本國民族保險業的保護。在我國,再保險公司也要分業經營。為了保護民族保險業的發展,對保險公司需要辦理再保險分出業務的,應優先向本國境內的保險公司辦理。對外國保險公司則有選擇地逐步讓其進入。
第五、對承保責任限額的規定。為了保證保險公司的償付能力,有必要通過保險公司業務量的限制控制其責任限額,從而分散風險,穩定經營。
(3)保險財務的監管
第一、最低償付能力的監管。償付能力是指保險組織履行賠償或給付責任的能力。保險公司應當具有與其業務規模相適應的最低償付能力出了更為具體的規定。
第二、各種保險准備金的監管。保險准備金是保險公司的負債。保險公司應有與准備金等值的資產作為後盾,才能完全履行保險責任。各種准備金有:未到期責任准備金、未決賠款准備金、保險保障基金
第三、公積金的監管。公積金是保險公司依照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規定從公司稅後利潤中提取的積累資金。保險公司提取公積金,是為了用於彌補公司虧損和增加公司資本金。
第四、對保險公司資金運用的監管。保險資金運用是現代保險業得以生存和發展的基礎,同時,由於保險公司是經營風險的企業,其資金運用狀況,直接影響著公司的賠付能力。我國《保險法》規定:保險公司的資金運用,限於在銀行存款、買賣政府債券、金融債券和國務院規定的其他資金運用形式。保險公司的資金不得用於設立證券經營機構,不得用於設立保險業以外的企業。
(4)保險中介人的監管
第一、保險代理人的監管。保險代理人是根據保險人的委託,向保險人收取代理手續費,代為辦理保險業務的單位或個人。監管的內容有:保險代理人的設立、保險代理人的執業管理。
第二、保險經紀人的監管。保險經紀人是投保人的代理人,根據我國《保險經紀公司管理規定》,在我國保險經紀人限於組織。保險經紀公司在辦理保險經紀業務過程中因過錯給投保人、被保險人或其他委託人造成損失的,由保險經紀公司依法承擔法律責任。 保險經紀人的性質上具有居間、代理、咨詢的性質。監管的內容有:保險經紀人的設立、保險經紀人的執業管理。
第三、保險公估人的監管。保險公估人是經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批准設立的,接受保險當事人委託,專門從事保險標的的評估、勘驗、鑒定、估損、理算等業務的單位。監管的內容有:保險公估人的設立、保險公估人的執業管理。
I. 淺析中國保險監管模式
保險小編幫您解答,更多疑問可在線答疑。
中共十一屆三中全會以後,中國出現了經濟體制改革和大規模的經濟建設。為適應這一新的形勢,金融領域也開始建立以中央銀行為領導、多種金融機構並存的金融組織體系,作為國民經濟重要組成部分的保險業也隨之恢復並得到了迅猛的發展。
自1980年以來,短短二十幾年間,在改革開放政策的推動下,中國的保險也取得了令世人矚目的成就:保費收入從1980年的4億多元人民幣增長到1999年的1384.2億元人民幣,年均增長35.8%,大大高於世界年均增長水平;保險公司的數量從一家發展到30家,並且形成了既有內資、又有外資,既有國有獨資、又有股份制、中外合資在內的多種形式並存的公司組織結構。在我國,保險業被譽為21世紀的朝陽產業,保險市場已初具規模。
2004年,中國保險業在深化保險企業改革,探索保險經營方式上"跑步前進"。國有保險公司股份制改革成果得到鞏固,國有保險公司的重組改制全面完成。同時,積極探索保險經營方式改革,著力解決束縛保險業發展的體制和機制性障礙。全國保費收入4318.1億元,同比增長11.3%。保險深度3.4%,保險密度332元。截至2004年底,保險公司總資產11853.6億元,比年初增加2730.7億元。
2005年,隨著我國保險業進一步對外開放、保險混業經營格局的逐步確立以及金融混業經營步伐的加快,我國保險經營主體進一步增多,保險中介機構快速增加,市場競爭水平不斷提高,呈現出多元化、多層面、多角度的競爭。2005年前9個月,全國保費收入2968億元,截至9月底,保險業銀行存款達3832億元,同比增長42.8%;各類投資合計3547億元,同比增長53.6%,保險的市場化程度和對外開放程度進一步提高。按照這樣的發展趨勢,到2010年中國將成為全球十大保險市場之一。
盡管改革開放以來我國保險市場一直處於高速發展狀態,但是,無論是與世界其他國家和地區保險業發展的水平相比,還是與我國經濟發展和人民生活提高的內在需要相比,我國保險市場的發展仍顯滯後,總體上仍處於高速發展過程中的起步階段,保險市場仍具備高速增長的社會經濟條件。
本報告從保險行業國際背景入手,先介紹了國際保險業的概況和中國的保險業,然後對我國保險市場進行了深入分析,隨後對我國保險業的主要區域市場進行了闡述。接著對人壽保險、財產保險、社會保險、再保險等進行了細致透徹的分析,並且還對我國主要保險公司及保險業的競爭格局進行了闡述,最後對保險業的發展前景做出了科學地預測,是你全盤把握保險業不可缺少的重要工具。
報告目錄
第一章保險定義及行業特性
1.1保險定義及相關要素
1.1.1保險定義
1.1.2保險的分類
1.1.3保險的職能
1.1.4保險的作用
1.2保險行業的投資特性
1.2.1成長性
1.2.2贏利性
1.2.3競爭性
1.2.4風險性
第二章國際保險業發展概述
2.1國際保險業及保險市場發展現狀
2.1.1全球保險業發展特徵及趨勢
2.1.2全球保險業加速結構性調整
2.1.3國際保險市場發展格局分析
2.1.4國際保險市場並構及發展模式淺析
2.1.5全球保險投資監管模式生變
2.2美國
2.2.1美國保險業在競爭中迅猛發展
2.2.2美國保險行業初現融資潮
2.2.3美國保險業資金運用情況分析
2.2.4淺析美國保險業產業政策特點
2.2.5美國保險行業監管制度及其借鑒
2.3日本
2.3.1日本保險業發展沿革
2.3.2日本保險業重組及未來展望
2.3.3日本保險行業加快進軍中國市場
2.3.4日本保險業漏賠拒賠現象嚴重
2.3.5日本保險行業發展新趨勢
2.4法國
2.4.1法國保險業發展概況
2.4.2法國出口信用保險體系及借鑒
2.4.3法國加強金融保險市場的保護
2.4.4法國大力改革醫療保險制度
2.4.5法國完善農業保險制度做法及經驗
2.5其他國家
2.5.1俄羅斯保險市場發展綜述
2.5.2哈薩克保險市場發展歷程及規劃
2.5.3越南保險業發展迅猛
第三章中國保險業分析
3.1中國保險業發展現狀
3.1.1淺析中國保險發展特色
3.1.22005年6月末境內保險業資產情況
3.1.3我國保險行業上演人才戰
3.1.4四大國有商業銀行涉水保險行業
3.1.5我國保險行業償付能力及監管手段
3.2保險業影響因素分析
3.2.12004年加息帶給保險業的影響
3.2.2六大因素推動保險行業快速發展
3.2.3外資保險對我國保險行業影響分析
3.2.4解析我國財稅政策對保險業的影響
3.3保險業信息化分析
3.3.1保險業信息化發展現狀及趨勢
3.3.2信息技術創新支撐保險業穩步發展
3.3.3保險業信息化面臨的挑戰
3.4主要地區保險業發展現狀
3.4.1安徽保險行業異軍突起
3.4.2湖北保險業面臨新的發展契機
3.4.32004年前三季度山東保險業發展概況
3.4.4上海保險業競爭格局及發展趨勢
3.5保險業面臨的機遇與挑戰
3.5.1中國保險行業的機遇與抉擇
3.5.2加入WTO保險行業面臨的挑戰及對策
3.5.3我國保險業面臨發展良機
3.5.4從保險開放看保險行業面臨的挑戰
3.6保險業發展建議及策略
3.6.1繁榮保險理論研究為保險業發展服務
3.6.2保險業需加強保險行業協會建設
3.6.3保險業需盡快建立客戶服務管理系統
3.6.4現階段我國保險業發展創新思路
第四章中國保險市場分析
4.1中國保險市場發展現狀
4.1.12004年我國保險市場發展回顧
4.1.22005年上半年保險市場發展分析
4.1.3我國保險市場主體發展及構成分析
4.1.4淺析保險市場運行的非正式制度環境
4.1.5我國農村保險市場承待開拓
4.2保險中介市場現狀分析
4.2.12004年我國保險中介市場發展回顧
4.2.22005年第三季度保險中介市場概況
4.2.3保險專業中介市場發展狀況及措施
4.2.4外資闖入我國保險中介市場
4.2.5我國保險中介市場發展前瞻
4.3保險市場承待解決的問題
4.3.1我國保險市場違規現象有待處理
4.3.2淺析我國保險行業市場弊端
4.3.3我國保險市場監管的難點及措施
4.3.4保險市場挖牆腳現象嚴重
4.4保險市場供需現狀分析
4.4.1我國保險市場需求狀況分析
4.4.2我國保險市場供給狀況分析
4.4.3完善保險市場供需不均衡問題的對策
4.5保險市場發展建議與對策
4.5.1加強保險市場建設的思考建議
4.5.2保險業要提高市場開放的深度和廣度
4.5.3保險產品與證券市場對接策略分析
第五章主要地區保險市場分析
5.1北京
5.1.12004年北京保險市場呈現五大特徵
5.1.22005年北京保險市場發展概況
5.1.3北京保險市場業務結構逐漸優化
5.1.4北京農村保險市場承須完善
5.2上海
5.2.1上海保險市場發展現狀分析
5.2.2上海合資保險市場份額悄然增長
5.2.3上海保險市場結構發展均衡
5.2.42005年上海保險市場發展概況
5.3深圳
5.3.12005年前三季度深圳保險市場運行狀況
5.3.22005年深圳市保費收入突破百億
5.3.3深圳保險市場體系逐漸完善
5.3.4深圳保險中介市場發展潛力大
5.4江蘇
5.4.12004年江蘇省全面開放保險市場
5.4.22005年上半年江蘇保險市場呈六大特點
5.4.3江蘇省養老保險實施重大舉措
5.4.4江蘇保險市場競爭日益加劇
5.5山東
5.5.1山東保險市場發展布局日漸合理
5.5.2山東省保險市場新軍攢動
5.5.3山東保險中介波動凸顯市場隱患
5.5.4山東省全面整頓車站保險市場
5.5.5「十一五」山東重點圈定六大保險業務
第六章人壽保險
6.1人壽保險定義及相關要素
6.1.1人壽保險的定義與分類
6.1.2人壽保險的特徵
6.1.3人壽保險的用途
6.1.4人壽保險的起源及意義
6.2人壽保險業及壽險市場現狀分析
6.2.1人壽保險業發展現況及前瞻
6.2.2我國人壽保險市場發展現狀及建議
6.2.3中國人壽保險市場利好因素分析
6.2.4開拓農村壽險市場面臨的困境
6.2.5我國壽險市場營銷環境解析
6.3主要地區壽險市場發展現狀
6.3.1遼寧壽險市場競爭環境及發展措施
6.3.22005年上半年上海壽險市場強勁反彈
6.3.32005年上半年深圳壽險市場運行情況
第七章財產保險
7.1財產保險相關特性
7.1.1財產保險的概念與業務體系
7.1.2財產保險的特徵
7.1.3財產保險的賠償責任和賠償原則
7.1.4財產保險的可保利益
7.2我國財產保險業發展現狀
7.2.1我國財產保險業發展概述
7.2.2我國財產保險業發展特點
7.2.3「十五」期間財產保險業發展成就綜述
7.2.4財產保險業發展面臨的機遇
7.3家庭財產保險現狀分析
7.3.1家庭財產保險發展簡史
7.3.2家庭財產保險的種類
7.3.3家庭財產保險發展現況及措施
7.3.4家庭財產保險投保狀況及對策
7.3.5新型家庭財產保險凸顯五大亮點
7.4財產保險業營銷發展思路
7.4.1淺析財產保險市場營銷機制的創新
7.4.2解析財產保險整合營銷發展思路
7.4.3財產保險個人營銷推進策略分析
7.5財產保險業發展策略分析
7.5.1開放進程中財險價格競爭策略分析
7.5.2新生財產保險企業發展戰略探析
7.5.3淺析我國財產保險服務對象的拓展
第八章社會保險
8.1社會保險概念及相關要素
8.1.1社會保險的概念及特點
8.1.2社會保險分類
8.1.3社會保險和商業保險的區別
8.1.4社會保險的基本功能
8.2社會保險發展現狀分析
8.2.1國內外農村社會保險發展比較分析
8.2.2社會保險模式選擇分析
8.2.3我國現階段社會保險發展特點
8.2.4淺析社會保險改革中的三大財政問題
8.2.5解析社會保險基金的收支兩條線管理
8.3社會保險制度及法制建設狀況
8.3.1淺析社會保險制度的建立
8.3.2我國社會保險立法的初步探究
8.3.3社會保險的法制建設問題剖析
第九章醫療保險
9.1透視國際醫療保險發展模式
9.1.1國家(政府)醫療保險型的英國模式
9.1.2社會醫療保險型的德國、日本模式
9.1.3私營性(商業型)醫療保險的美國模式
9.1.4儲蓄醫療保險型的新加坡模式
9.2我國醫療保險發展現狀
9.2.1醫療保險及商業醫療保險發展概況
9.2.2新醫療保險制度仍存隱憂
9.2.3我國開展農民醫療保險勢在必行
9.2.4我國醫保制度改革的難點及策略
9.3醫療保險發展趨勢及建議
9.3.1我國醫療保險發展趨勢分析
9.3.22006年終身醫療險成市場新熱點
9.3.3發展我國醫保監管模式的建議
第十章再保險
10.1再保險定義及發展歷程
10.1.1再保險的定義
10.1.2再保險的種類
10.1.3再保險發展歷程
10.2再保險業現狀分析及發展建議
10.2.1再保險業進入全面競爭時代
10.2.2我國再保險業面臨發展良機
10.2.3中國再保險業的發展建議
10.2.4完善我國再保險業監管體系的措施
10.3再保險市場發展現狀分析
10.3.1國際再保險市場發展概述
10.3.2中國再保險市場發展概況
10.3.3我國再保險市場目標模式分析
10.3.4再保險市場出台新規控制風險
10.3.5中國入世後再保險市場供需分析
10.3.6淺析再保險市場發展與風險管理
第十一章農業保險
11.1農業保險相關特性
11.1.1農業保險的定義
11.1.2農業保險的作用
11.1.3淺析農業保險業務的商業屬性
11.2我國農業保險發展現狀
11.2.12005年我國農業保險扭轉虧損局面
11.2.2我國農業保險承待解決的問題
11.2.3中國農業保險改革分析
11.3農業保險制度現狀分析
11.3.1我國承待建立適應國情的農保制度
11.3.2淺析政策性農業保險制度模式的建立
11.3.3我國農險制度建設的目標取向
11.4農業保險存在的問題及發展對策
11.4.1我國農業保險面臨的矛盾及對策
11.4.2農業保險市場失靈及糾正策略
11.4.3我國農業保險創新須以農為本
11.4.4建立和健全我國農業保險的措施
第十二章保險業銷售分析
12.1我國保險消費現狀
12.1.1我國城市居民保險消費狀況
12.1.2我國農村消費情況分析
12.1.3我國保險消費進入套餐時代
12.2保險消費者分析
12.2.1保險消費特點剖析
12.2.2消費者保險需求分析
12.2.3消費者消費心理分析
12.2.4保險消費心理的影響因素分析
12.3保險銷售渠道分析
12.3.1國際保險銷售渠道一體化及其借鑒
12.3.2我國保險銷售渠道日益拓寬
12.3.3直銷為保險銷售開辟新渠道
12.3.4銀行和郵政代理渠道分析
12.3.5保險超市仍需跨越四道坎
12.4保險銷售策略分析
12.4.1保險銷售需增大宣傳力度
12.4.2保險公司需增加自身美譽度
12.4.3保險業需採取多渠道營銷
第十三章保險業資金運營分析
13.1保險業資金運用現況
13.1.1國際保險資金運作模式分析
13.1.2全球保險資金運用比較分析
13.1.32004年保險資金運用簡況
13.1.42005年保險資金投資收益狀況
13.1.5保險資金運用國際化戰略起航
13.2保險資金入市分析
13.2.1我國保險資金入市現況分析
13.2.2保險資金入市需求剖析
13.2.3淺析保險資金直接入市的規模與途徑
13.2.4探析保險資金直接入市的市場影響
13.3保險資金運用渠道分析
13.3.1保險資金投資渠道日益拓寬
13.3.2保險外匯資金境外運用渠道擴寬
13.3.3保險資金運用渠道拓寬及風險管理
13.4保險資金有效管理的建議
13.4.1保險公司應對資金運用風險策略
13.4.2保險資金運用定位精細管理分析
13.4.3合理構建保險資金信用風險管理體系
13.4.4淺析保險資金高效運作機制的建立
13.4.5保險業需強化保險資金管理
第十四章中國保險業營銷分析
14.1我國保險營銷概述
14.1.1我國保險營銷觀念分析
14.1.2保險商品營銷的內涵
14.1.3保險商品營銷的特點
14.2保險業營銷模式分析
14.2.1我國保險業營銷模式面臨變革
14.2.2保險代理人營銷模式期待變革
14.2.3非壽險營銷模式的內涵及構建分析
14.2.4我國保險營銷模式多元化勢在必行
14.2.5探析壽險公司營銷模式的變革
14.3我國保險業營銷現狀
14.3.1我國保險業營銷管理承需規范化
14.3.2我國保險營銷渠道之戰方興未艾
14.3.3我國保險經代營銷存在盲點
14.3.4淺析我國保險營銷的理念誤區
14.3.5中國承待完善保險營銷制度
14.4保險業網路營銷
14.4.1保險網路銷售時代來臨
14.4.2傳統營銷和網路營銷的比較及整合分析
14.4.3保險網路營銷突破需注意的問題
14.4.4網路保險營銷策略剖析
14.5保險業營銷策略分析
14.5.1淺析歐美銀行保險營銷策略
14.5.2保險市場轉型過程中營銷策略探究
14.5.3財產保險個人營銷推進策略分析
第十五章主要保險公司分析
15.1中國人壽保險公司
15.1.1公司簡介
15.1.22005年上半年中國人壽收益狀況
15.1.3中國人壽收購大眾保險進軍財險領域
15.2中國平安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15.2.1公司簡介
15.2.22004年平安保險盈利狀況
15.2.32005年上半年平安保險經營狀況
15.2.4平安保險全力打造年金業務
15.2.5平安保險實施洋人才戰略
15.3中國太平洋保險股份公司
15.3.1公司概況
15.3.2太保集團啟動新財務系統
15.3.3太平洋保險欲意發行次級債
15.3.42006年太平洋保險欲整體上市
15.4太平人壽保險有限公司
15.4.1公司概況
15.4.2太平人壽獨吞跨國公司年金業務
15.4.3太平人壽創擴大醫療保險范圍
15.4.4太平人壽承保我國個人壽險第一大單
第十六章中國保險業競爭分析
16.1保險市場競爭格局特點及演變趨勢
16.1.1保險市場總體競爭格局分析
16.1.2保險市場產品競爭格局分析
16.1.3中外資保險公司競爭格局分析
16.1.4保險市場地域競爭分析
16.1.5保險業競爭格局的發展趨勢
16.2保險業競爭形勢分析
16.2.1保險業人才競爭走向高端化
16.2.2保險市場即將出現價格競爭
16.2.3團險業務競爭趨向白熱化
16.2.4保險行業進入理賠競爭時代
16.3提升保險業競爭力的建議及策略
16.3.1淺析保險公司市場競爭優勢的構建
16.3.2品牌戰略提升保險業競爭優勢
16.3.3保險企業市場競爭方略探析
16.3.4提高保險行業競爭力的途徑
第十七章保險業產業政策環境分析
17.1保險業政策支持體系分析
17.1.1保險業政策支持體系理論分析
17.1.2保險業政策支持體系發展分析
17.1.3保險業政策支持體系需進一步完善
17.2保險業法律環境分析
17.2.1保險市場法律失范狀況分析
17.2.2我國社會保險立法現狀及發展趨勢
17.2.3淺析加強保險業監管的法律對策
17.3保險業政策措施及政策取向
17.3.1加入世貿後保險行業競爭的政策措施
17.3.2淺析建立保險市場退出機制的必要性
17.3.3保險稅收政策制度創新探究
17.3.4我國保險行業發展的政策取向
第十八章保險業發展前景及趨勢預測
18.1國際保險業發展趨勢分析
18.1.1保險服務貿易擴張趨勢及動因剖析
18.1.2全球保險資產管理呈現六大趨勢
18.1.3全球保險創新趨勢分析
18.1.4全球社會養老保險制度發展趨勢
18.2我國保險業發展趨勢分析
18.2.1淺析保險綜合經營的發展趨勢
18.2.2透視保險產品未來發展方向
18.2.3未來幾年我國保險市場發展趨勢分析
18.2.4我國保險市場險種細分趨勢漸顯
18.32006年保險行業發展預測
18.3.12006年補充醫療保險呈現新變化
18.3.22006年保險資金運作情況預測
18.3.32006年北京保險業發展五步走
18.4保險市場發展前景展望及預測
18.4.1健康保險市場前景廣闊
18.4.2網上保險市場前景看好
18.4.3我國保險市場發展規模預測
18.4.42010年我國將成世界十大保險基地之一
J. 經營保險業務,一般有哪些組織形式
一般經營保險業務的組織,根據財產所有制的不同,有以下幾種組織形式。
1.國營保險組織;
2.私營保險組織(多以股份有限公司的形式出現);
3.合營保險組織,分為公私合營保險組織(通常以股份有限公司的形式出現)與中外合資保險組織;
4.合作保險組織,如相互保險公司;
5.行業自保組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