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退伍軍人怎樣辦理失業保險領取手續
退役軍人是不能領取失業保險金的。
退伍軍人不算失業,退伍軍人安置就業後再失業,就不可再冠上退伍軍人了,冠上也不起任何作用,就是個失業工人。
安置後失業,憑著回工回執,帶著身份證、戶口本到戶口所在地社保服務中心報到,辦理失業登記、領取失業證,然後根據政策規定該發放失業金就會發給你。
根據《失業保險條例》:
第十四條規定:具備下列條件的失業人員,可以領取失業保險金:
(一)按照規定參加失業保險,所在單位和本人已按照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
(三)已辦理失業登記,並有求職要求的。
(1)部隊的失業保險金怎麼領取擴展閱讀:
根據《失業保險條例》:
第十五條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領取失業保險金,並同時停止享受其他失業保險待遇:
(一)重新就業的;
(二)應征服兵役的;
(三)移居境外的;
(四)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五)被判刑收監執行或者被勞動教養的;
(六)無正當理由,拒不接受當地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門或者機構介紹的工作的;
(七)有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的。
第二十八條不符合享受失業保險待遇條件,騙取失業保險金和其他失業保險待遇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責令退還;情節嚴重的,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處騙取金額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罰款。
第二十九條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工作人員違反規定向失業人員開具領取失業保險金或者享受其他失業保險待遇單證,致使失業保險基金損失的,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責令追回;情節嚴重的,依法給予行政處分。
第三十條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和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的工作人員濫用職權、徇私舞弊、玩忽職守,造成失業保險基金損失的,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追回損失的失業保險基金;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構成犯罪的,依法給予行政處分。
第三十一條任何單位、個人挪用失業保險基金的,追回挪用的失業保險基金;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並入失業保險基金;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構成犯罪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行政處分。
⑵ 參軍後還可以領取失業保險金嗎
王明從小就好吃懶做,經常在外面惹是生非,高二下學期因為打架,被學校開除後,就到當地一家民營企業打工。可是,剛工作了一年多就被公司辭退了,王明的父親幫其辦理了失業登記,之後王明聽說不用工作還可以領取失業保險金,就拿著這些錢天天在外面胡混。王明的父母迫於無奈,苦心勸說王明參軍,王明最終同意去服兵役。王明徵兵走後,當地一家飯店的劉老闆找到王明的父親,說王明在飯店賒欠很多錢,要求償還。王明父親想起王明還有半年多的失業保險金沒有領取呢,就跟飯店老闆商量每月用王明的失業保險金償還。可飯店老闆說:「王明都成了部隊的人了,還上哪去領失業保險呢?」那麼,公民參軍後究竟還能領取失業保險金嗎?
飯店劉老闆的說法是正確的,公民應征服兵役後,就不再具備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條件,也就無法領取失業保險金,享受其他失業保險待遇了。王明由於在失業期間已經應征服兵役,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將會停止發放其失業保險金,同時,王明也不再享受其他失業保險待遇。《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五十一條第(二)項規定,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應征服兵役的,停止領取失業保險金,並同時停止享受其他失業保險待遇。因此,在本案中,王明雖然領取的失業保險金沒有達到國家規定的最長期限,但由於其在此期間已經應征參軍,不再處於失業需要臨時性失業保障狀態,當然也就不再符合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條件。所以,王明已經無法繼續享受失業保險金及其相關待遇,王明父親的說法也是得不到相關支持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五十一條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領取失業保險金,並同時停止享受其他失業保險待遇:
(一)重新就業的;(二)應征服兵役的;(三)移居境外的;(四)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五)無正當理由,拒不接受當地人民政府指定部門或者機構介紹的適當工作或者提供的培訓的。
法律對弱勢群體的利益保障有嚴格的限制條件,如果公民已經不處於某種弱勢、不利情況時,就不應當再享受這種權利。
⑶ 義務兵退役怎麼領取失業保險金
退役並不是失業,因此沒有資格領取失業金。
⑷ 失業保險金怎麼領 去那裡領 需要帶什麼證件
失業金領取條件的,需要提供解除勞動關系的材料、身份證、戶口本、照片等向參保地市社保機構申請領取失業金,失業人員經過失業登記和培訓之後方能領取到失業金。一般在辦理失業後次月領取,是打卡發放,按月在當地領取。
如果領失業金,離職證明(解除勞動關系證明)上必須註明是非個人意願(如辭退、合同到期單位不續簽等原因)才能夠領取失業金。如果是自己辭職,是不能領取失業金的。
失業金領取,必須是在已和單位解除勞動關系後,且非個人意願解除勞動關系才能領取,累計繳費達到一年,你如果自己辭職或者合同到期個人不續簽,是不能領取失業金的。具體如下:
1, 能不能領
根據失業保險條例第十四條規定:具備下列條件的失業人員,可以領取失業保險金:(一)按照規定參加失業保險,所在單位和本人已按照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1年的;(二)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三)已辦理失業登記,並有求職要求的。
2, 領多少: 失業人員失業前所在單位和本人按照規定累計繳費時間滿1年不足5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12個月;累計繳費時間滿5年不足10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18個月;累計繳費時間10年以上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24個月。重新就業後,再次失業的,繳費時間重新計算,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可以與前次失業應領取而尚未領取的失業保險金的期限合並計算,但是最長不得超過24個月。
⑸ 退伍軍人復原後失業金如何領取
失業金領取的條件是社保中的失業保險繳滿1年就可領2個月失業金,最多可領2年失業金。當兵年限算在社保年限里,你需要去當地的武裝部列印社保繳費單,然後去勞保所辦理失業金。詳細的還是先去勞保所咨詢下比較好。
⑹ 我是部隊退下來的,我想問哈我的失業保險能領出來不,當了五年兵,要什麼條件怎麼領
退伍軍人參加失業保險,軍齡視同繳費年限。
現行政策規定,士兵退出現役後參加失業保險的,其服役年限視同失業保險繳費年限。退役士兵到用人單位就業後,所在單位或本人要持團以上單位財務部門開具的《軍人服現役年限視同失業保險繳費年限證明》,以及士官(義務兵)退出現役證,到當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失業保險的相關手續。
計劃分配的軍隊轉業幹部和復員的軍隊幹部,以及安排工作和自主就業的退役士兵(以下簡稱退役軍人)參加失業保險的,其服現役年限視同失業保險繳費年限。退役軍人離開部隊時,由所在團級以上單位後勤機關財務部門,開具《軍人服現役年限視同失業保險繳費年限證明》。
退役軍人在城鎮企事業單位就業的,由所在單位或者本人持《繳費年限證明》及軍官轉業(復員)證,或者士官(義務兵)退出現役證,到當地失業保險經辦機構辦理失業保險參保繳費手續,其入伍前和退出現役後參加失業保險的繳費年限合並計算。
軍人入伍前已參加失業保險的,其失業保險關系不轉移到軍隊,由原參保地失業保險經辦機構保存其全部繳費記錄。軍人退出現役後繼續參加失業保險的,按規定辦理失業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手續。退役軍人參保繳費滿一年後失業的,按規定享受失業保險待遇。
同時,自主擇業的軍隊轉業幹部,在城鎮企事業單位就業後,其服現役年限不再視同失業保險繳費年限,失業保險繳費年限從其在當地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之日起計算。
⑺ 失業保險金怎麼弄我是退伍軍人當了2年兵,部隊給買了2年失業保險,我想取出來。
企業需參保一年以上。另外,不是取出,而是享受失業金待遇。
⑻ 失業保險金怎麼領
符合條件者在5個工作日內可領到《失業保險金核發通知書》,並在每月1-5日持《失業保險金核發通知書》到街道或鎮鄉就業與社會服務中心簽字,當月月底前失業保險金就發放到個人的農業銀行卡賬上了。
領取失業金的條件
具備下列條件的失業人員,可以領取失業保險金,並同時按規定享受其他各項失業保險待遇。
(1)按照規定參加失業保險,所在單位和本人已按照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1年的;
(2)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
(3)已依法定程序辦理失業登記的;
(4)有求職要求,願意接受職業培訓、職業介紹的;
所需材料及辦理地點
(1)企事業單位失業人員:失業保險金申領表;勞動合同(原件);解除勞動關系通知(原件);就業失業登記證復印件;求職登記和培訓登記;農業銀行主卡單;身份證、戶口本復印件(1寸相片兩張);社保卡(醫保卡)復印件;部隊退役軍人證明。辦理地點在縣就業局失業保險科。
(2)被征地的農民:被征地農民失業保險金申領表;征地農轉非參保證復印件;就業失業登記證復印件;求職登記和培訓登記;農業銀行主卡單;身份證、戶口本復印件(1寸相片兩張)。辦理地點在街道或鎮鄉的就業和社會保障服務中心。
失業保險金標准及期限
失業保險金標准:各地市縣級標准不同,具體標准可以在當地人力資源社保局網站查詢
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限:3-24個月。
⑼ 失業軍人怎麼領取失業金
一般的話退伍軍人未就業不可直接領取失業金。軍齡是可以視作繳費年限的,應該要工作滿一年後失業符合領取失業金的前提下再把軍齡累加計算失業金的。你可以到當地失業保險經辦機構咨詢細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