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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的社會保險基金籌集模式

發布時間:2021-04-04 23:43:55

Ⅰ 在中國人口老齡化的背景下,我國社會保障基金籌集模式選擇如何發生變化

籌集模式有三種:現收現付制、完全積累制、部分積累制。
現收現付制:以橫向短期平衡為原則,缺少資金的積累,代際贍養,我國老齡人口增長快、規模大,青壯年難以負擔老年人養老,所以這種制度不適合我國。
完全積累制:也就是新加坡和瑞典實行的模式,國家強制個人儲蓄用於退休養老,它著眼於社會保險收支長期平衡,也就是自己存錢給自己養老,這種制度能有效應對人口老齡化,但在當前中國很難實現,它要求較高經濟發展水平。同時我國目前的老年人的養老也會成為這個制度推行需解決的問題。
部分積累制:也是我國現階段實行的制度,單位繳納進入社保基金,個人繳納進入個人賬戶,現收現付與完全積累相結合的制度。
在我國人口老齡化的背景下,應完善這種制度。我認為應逐步擴大個人賬戶、落實個人賬戶,同時財政擴大對社會保障基金補貼力度;也就是現在的對現在的年輕人,加大個人繳納,而當前的老年人則需更倚重國家和統籌賬戶,統籌賬戶對老年人補助的力度需要增加。

Ⅱ 我國現行的社會保險運行模式是

社會保險型模式也稱俾斯麥型社會保障模式,是最早出現的社會保障模式。這種模式以社會保險為核心,社會保障費用由雇員、僱主和國家三方負擔,主要以雇員和僱主承擔為主,社會保障的給付與雇員的收入和社會保險繳費相聯系。
在社會保險型模式中,主要以德國、美國等為代表。
社會保險型模式的特點[1]
1、雇員、僱主和政府共同擔負社會保障資金的籌集,三者互助共濟。
2、強調了受保人權利和義務的對等性,要享有受社會保障的權利,就必須盡繳納社會保險或進行勞動的義務。
3、更好的處理了市場效率與社會公平之間的關系機構進行管理
社會保險型模式一般分析[2]

在西方國家中,能夠與福利國家型模式相對應的是社會保險型保障模式。這種模式以為勞動者建立各種社會保險制度為中心,並輔之以社會救助和社會福利措施,以此來構建滿足社會成員需求的較完備的社會保障體系。與其他社會保障模式相比,社會保險型模式的重要特徵表現為如下幾個方面:
其一,建立政府、僱主(企業)和雇員(個人)之間責任共擔機制,實現風險保障的互助共濟。
其二,強調受保障者權利與義務相結合的原則,勞動者要享受社會保障的權利,就必須盡交費或勞動的義務。
其三,以解除勞動者後顧之憂為其核心,社會保障的對象主要是勞動者及其家屬。其四,實行社會公平與市場效率相協調的機制,在處理公平與效率的關繫上,並不只是強調社會公平,在某個時候可能更重視市場效率o
這種模式最早發源於悼斯麥時期的德國,因而又被稱之為「悴斯麥模式」。隨後在工業化國家中產生了巨大影響,德國、美國、日本、荷蘭、奧地利等國採取的都是這種社會保障模式。
社會保險型模式的勞動保險制度[3]

社會保險型模式的勞動保險制度作為工業化的產物,是在工業化取得一定成就並有較雄厚的經濟基礎,以及單位和個人都具有一定經濟承受能力的情況下實行的。它的目標是以勞動者為核心,通過提供一系列的基本生活保障,使社會成員在疾病、失業、年老、傷殘以及由於婚姻關系、生育或死亡而需要特別援助的情況下得到經濟補償和保障。
社會保險型模式的勞動保險制度的特點主要表現在:
1.以勞動者為核心。即勞動保險制度面向勞動者,且主要是工薪勞動者,圍繞著勞動者在年老、疾病、工傷、失業等風險設置保險項目,並用以保障勞動者在遭遇這些事件時的基本生活。在某些情形下,勞動保險制度還通過勞動者惠及其家庭成員。
2.責任分擔。勞動保險強調僱主與勞動者個人分擔勞動保險繳費責任,,國家財政給予適當支持,從而是一種風險共擔和責任分擔的社會保障機制。
3.權利與義務有機結合。勞動保險強調勞動者享受勞動保險的權利與繳納勞動保險費的義務相聯系,勞動者享有的勞動保險待遇水平亦常常與繳納勞動保險費的多少和個人收人情況相聯系,不參加勞動保險或者未繳納勞動保險費是不能享受勞動保險待遇的。
4.互助共濟。僱主與勞動者個人繳納的勞動保險費形成養老、醫療、失業、工傷、生育等勞動保險基金,當勞動者遭遇保險事件時,享受相應的勞動保險待遇,勞動保險基金在受保成員之間調劑使用,充分體現出互助互濟、共擔風險的原則。
5.現收現付。勞動保險基金的籌集以現收現付方式為主。
由此可見,社會保險型模式非常重視權利與義務的對等關系,強化責任分擔意識,在追求公平的同時亦體現了效率原則。不僅如此,勞動保險基金在社會成員之間統籌使用,符合風險管理中的大數法則,體現了勞動保險的互助互濟宗旨。不過,採取現收現付方式籌集勞動保險基金時,保險費率受人口年齡結構與人口就業比例的影響較大,難以應付人口老齡化導致的羌多餘專付高峰,進而可能因基金積累不足而造成財務危機。因此,有必要對此保持警惕。

Ⅲ 我國目前社會保險的籌資模式是什麼

我國社會保險基金目前實行介於現收現付制和預籌積累制之間的籌資模式,社會保險支付體系實行強制和自願的混合模式。我國目前實行的是保險方式。

擴展閱讀:【保險】怎麼買,哪個好,手把手教你避開保險的這些"坑"

Ⅳ 社會保險的籌資方式包括哪些

社會保險的籌資方式有以下三種:

1、國家福利模式,責任主體是國家,籌資來源是一般稅收(不是單獨開征社會保障稅),待遇確定根據個人和家庭需要,與個人能力、納稅多少不相關。

2、社會保險模式,責任主體是勞資雙方,籌資來源是社會保險繳費,待遇確定根據個人繳費基數、繳費年限,強調繳費義務與待遇享受權益的相關性。

3、個人儲蓄型保障制度,責任主體是個人,籌資來源是個人工資強制儲蓄,待遇完全取決於個人儲蓄和投資回報的多少,強調個人儲蓄的賬戶資產歸個人所有,不能調劑。

我國的社會保障制度定位當屬第二和第三結合的統賬結合模式。

(4)我國的社會保險基金籌集模式擴展閱讀

我國籌集的現狀

我國社會保險基金籌集方式實施部分積累制, 即現收現付制和完全積累制的綜合。按照有關規定, 我國的社會保險基金是由地方稅務部門或社會保險業務經辦機構採用社會保險費的形式進行籌集的, 這對不同的徵收形式下籌集基金時以不同的賬戶設置及管理提出了明確的要求。

我國社保基金現行管理體制是收支兩條線制衡體制。財政部門的財政專戶,社保部門的收入戶和支出戶,以及銀行現金管理流程規制,已經形成有效的互相制約作用。現實情況是,大多數地區財政資金短缺,社會保險資金有結余儲備。

參考資料來源人民網-深化社會保障管理體制改革問題解析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社會保險基金




Ⅳ 社會保險的基金籌集模式有哪些

工傷保險基金是指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或者稅務機構通過各種方式徵集的,用於工傷保險事業開支的專項基金。工傷保險是社會保險的一個組成部分,建立工傷保險基金是以社會保險的"大數法則"原則為依據的,即通過廣泛籌集基金,實現人員、單位、地區之間調劑使用。這樣,一旦發生工傷事故,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才能夠按時足額發放各種待遇。
作為社會保險基金的總體來說,各項保險費來源於社會。基金是勞動者個人、用人單位和國家政府三方面負擔的,這是由社會保險的性質和特徵決定的。但是工傷保險基金的負擔方式也有例外,一般情況,是政府和企事業單位共同負擔或者全部是由企事業單位負擔,被保險人不承擔繳納保險費的義務,是政府和企事業單位為減輕被保險人的經濟負擔,擴大社會保險范圍而採取的一種方式。所以,目前世界上大多數國家都已經建立了工傷保險制度,並且採取政府和企事業單位,或全部由企事業單位負擔的方式。用人單位必須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繳納一定工傷保險費。但是勞動者個人不繳納的工傷保險費。
按照《工傷保險條例》規定,工傷保險基金由下列項目構成:
(一)用人單位繳納的工傷保險費;
(二)工傷保險基金的利息;
(三)依法納入工傷保險基金的其他資金

Ⅵ 我國社會保險基金等籌集採用收費的方式,目前在征費中存在哪些問題

按照現行規定我國社會保險資金的主要籌集渠道有

1.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企業和個人依法繳納社會保險金
2.國家多渠道籌集社會保險資金。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對社會保險事業給予必要的經費支持
3.國家通過稅收優惠政策支持社會保險事業
4.社會保險基金在保證安全的前提下,按照國務院規定投資運營實現保值增值。
5.國家設立全國社會保障基金,由中央財政預算撥款以及國務院批準的其他方式籌集的資金構成,用於社會保障支出的補充、調劑。全國社會保障基金由全國社會保障基金管理運營機構負責管理運營,在保證安全的前提下實現保值增值

Ⅶ 社會保險基金的籌資模式

社會保險基金順利籌集是社會保障制度正常運行的前提和基礎, 而在社會保險基金的籌集過程中, 應始終貫徹收支平衡(包括橫向平衡和縱向平衡)的基本原則對社會保障基金籌集模式進行分類。世界主要有三種籌資方式: 現收現付制, 完全積累制和部分積累制。 現收現付制是一種以橫向平衡為指導原則的基金籌集方式, 依規定收益方式實施, 由社會保障機構按所需支付的保險金額進行社會籌資。一般由僱主和雇員按工資總額的一定比例交納社會保險稅或社會保險費, 這種籌資模式要求先做出當年或近幾年內某項社會保障措施所需支付的費用預算, 然後按一定比例分攤到參加社會保險的單位和個人, 當年提取當年支付。這種模式一般以支定收, 不留積累。
該制度的主要優點是, 第一, 依靠需求變動及時調整征稅比例或繳費額度, 保持收支平衡; 第二, 政策取向相對公平, 強調社會保障制度的再分配功能; 第三, 現收現付制無需過多的個人資料, 操作簡便, 管理成本相對比較低; 第四, 可以有效避免通貨膨脹造成的貨幣貶值風險及在長期發展過程中可能出現的經濟或政治風險。不足在於, 這種制度受人口年齡結構影響較大, 每年籌集的資金和支付的保險費會隨著人口老齡化和有資格享受保險金的人數不斷增長而相應增加, 因此, 其抗人口老齡化的能力較弱。
從目前來看, 雖然人們對現收現付制頗有爭議, 但它在各國仍佔主導地位。截止目前, 在全世界已經建立社會養老保險制度的165個國家和地區中有146 個國家採用了這種模式。 完全積累制的社會保障基金籌集模式是以遠期縱向平衡為原則的籌資方式。其實質是個體一生中的代內再分配製度。
一般要求勞動者從參加工作開始, 按工資總額的一定比例由僱主和雇員或只有其中一方定期交納保險費, 記入個人賬戶, 作為長期儲存積累及保值增值的基金, 所有權歸個人, 到規定條件領取時, 一次性領取或按月領取。
該模式的主要特點: 第一, 由個人繳納其社會保險費, 且資金記入個人賬戶, 未來收益與投保期間的繳費高度正相關, 激勵功能明顯; 第二, 透明度高, 基金提取的比例相對穩定; 第三, 制度建立初期, 繳費率較高, 籌資見效快, 長期內費率相對穩定, 具有較強的抗老齡化能力, 即受人口年齡結構影響比較小; 第四, 積累的預籌資金可以進入資本市場進行運營, 以便保值增值。同時, 該模式存在不足, 一是無再分配功能, 財富不能發生轉移, 不利於緩解貧富差距, 遠離了社會保障制度的初衷。二是實行個人賬戶制度, 要獲取大量的私人信息, 管理成本較高。
三是個人賬戶上基金的積累是一個長達幾十年的過程, 隱藏著一定的風險, 尤其是保值增值功能不確定。
世界上採取完全積累制的國家只有少數幾個, 以智利和新加坡為代表的基金制的巨大成功, 以及人口老齡化的巨大壓力和福利國家的普遍危機, 人們對基金制的認識不斷加深, 而且有越來越多的人傾向於這種模式。 部分積累制是對現收現付制與完全積累制的整合, 這是一種兼容橫向平衡原則和遠期縱向平衡原則的籌資模式。
保障費用一部分採取現收現付方式, 滿足當前需要, 另一部分採取積累方式以滿足未來支付需要的增長, 這種籌資模式是對原有兩種模式的綜合和創新。

Ⅷ 我國社會保險基金的運作模式

社會統籌和個人賬戶相結合
其核心是引進了個人賬戶儲存基金制的機理,積累基金建築在個人賬戶的基礎上,同時又保持了社會統籌互助調劑的機制。單位繳納的保險費大部分統籌調劑用於支付已退休人員的費用,職工個人繳納的全部保險費和單位繳納統籌保險費的一部分一起進入職工個人賬戶。這種模式由於建立了養老金個人賬戶,具有激勵機制和監督機制,同時也保留了社會統籌互濟的優點,集聚了個人賬戶儲存基金制和現收現付社會統籌制兩者的優點,防止和克服了兩者的弱點和可能出現的問題。

Ⅸ 社會保障資金的籌集方式有哪些

社會保險的籌資方式有以下三種:

1、國家福利模式,責任主體是國家,籌資來源是一般稅收(不是單獨開征社會保障稅),待遇確定根據個人和家庭需要,與個人能力、納稅多少不相關。

2、社會保險模式,責任主體是勞資雙方,籌資來源是社會保險繳費,待遇確定根據個人繳費基數、繳費年限,強調繳費義務與待遇享受權益的相關性。

3、個人儲蓄型保障制度,責任主體是個人,籌資來源是個人工資強制儲蓄,待遇完全取決於個人儲蓄和投資回報的多少,強調個人儲蓄的賬戶資產歸個人所有,不能調劑。

我國的社會保障制度定位當屬第二和第三結合的統賬結合模式。

(9)我國的社會保險基金籌集模式擴展閱讀:

社會保障資金組成:

我國的社會保障資金的組成主要有三大部分:社會保險基金、全國社會保障基金、補充保障基金。由企業和個人繳費形成的社會保險基金是社保基金中最重要的一部分,主要包括基本養老、失業、醫療、工傷和生育保險基金。

近幾年,我國調整社會保障的制度結構,推動制度由單一體系向多支柱體系、由現收現付向部分積累轉變,社會保險基金開始有了節余。老百姓平時領到的養老金、失業保險金,都是從這部分基金中支付的。

全國社會保障基金,是指由中央財政撥入資金、國有股減持和股權劃撥資產、經國務院批准以其他方式籌集的資金及投資收益所形成的基金。該基金由中央政府集中管理,統一使用。

補充保障基金是由企業和個人繳費形成的企業年金、企業補充醫療保險等。從上世紀80年代後期開始,我國部分省市和行業統籌部門開始建立企業補充養老保險制度。

Ⅹ 社會保障基金的籌集模式有哪幾種

1、現收現付制

現收現付制是一種以近期內橫向收支平衡原則為指導的籌資模式。所謂近期橫向收支平衡是指當年內征繳的社會保障基金總額與同期的社會保障基金支出額保持平衡。

現收現付制的具體做法是先將當年所需支出的社會保障費用加以預算,然後按照一定的比例分攤到參加社會保障的所有企業和個人,在「以支定收」原則下,當年收繳,當年支付。

2、基金積累制

基金積累制又稱「基金制」、「儲蓄制」,是一種以遠期縱向收支平衡為原則的籌資模式。所謂遠期縱向收支平衡是指在整個投保期內,投保人所繳納的社會保障基金與其投資收益的總和,與投保人所享受的待遇總額保持平衡。

投保人基金積累制的具體做法是在對社會經濟指標(包括退休率、死亡率、工資增長率、通貨膨脹率、利息率等)進行長期預測的基礎上,確定一個可以保證在相當長的時期內收支平衡的總平均收費率,將其分攤到保障對象的整個投保期。將尚未支出的保險金積累起來進行投資運營。

基金積累制要求企業和個人按照工資收人的一定比例繳納社會保險費用,並將這些費用計入個人賬戶進行積累,在符合領取條件的時候將積累的基金按一定的方式發放給個人。

3、部分積累制

部分積累制又稱「部分基金制」、「混合制」,是將近期橫向收支平衡原則與遠期縱向收支平衡原則結合起來的籌資模式。部分積累制包括在現收現付的基礎上增加一定比例的積累和實行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的基金積累兩種管理方式。

第一種方式是在現收現付的框架中,按照「以支定收,略有結余,留有部分積累」的原則,將當年未支付完的資金積累起來,形成基金並在支付高峰期時用來補充當年收不抵支的缺口。

第二種方式是將收繳的社會保障資金分為社會統籌賬戶和個人賬戶兩部分。社會統籌賬戶按以支定收,不留結余的現收現付方式籌集;個人賬戶則實行完全積累。

部分積累制可以集中現收現付制和基金積累制的優點,並有效克服二者的缺點,既能夠根據短期支付需要進行社會統籌,又可以形成適度積累。積累部分通過投資運營實現保值增值,可以減輕下一代的負擔,緩解代際之間的矛盾。

目前,中國基本養老保險及基本醫療保險實行的是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的模式。1993年11月,在黨的十四屆三中全會決議中,首次提出了「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的原則。

1995年3月,國務院發布《關於深化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通知》,明確基本養老保險實行社會統籌和個人賬戶相結合的制度,並逐漸形成基本養老保險、企業補充養老保險、個人儲蓄保險的多層次養老保險體系。

1998年12月,《國務院關於建立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決定》頒布,中國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開始實行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

(10)我國的社會保險基金籌集模式擴展閱讀

方式

1、征稅方式

征稅方式即徵收社會保障稅。社會保障稅,亦稱工薪稅,它是為籌集社會保障基金而向僱主和雇員依據工資總額和個人收入徵收的一種稅。美國是世界上最早採用稅收手段籌集社會保障基金的國家。到目前為止,在建立社會保障制度的160多個國家中,有80多個國家開征了社會保障稅。

通過征稅方式籌集的社會保障基金是政府財政收入和政府預算的重要組成部分,其收支由政府統一管理。

征稅方式具有強制性強、負擔公平、保險項目簡單明了、繳稅和支付有章可循、管理簡便等優點。不足之處在於稅收形成財政資金後只能通過年度預算來安排,且通常以年度收支平衡為基本目標,從而事實上無法積累社會保障基金,進而無法抗拒周期性的社會保障風險。

如一旦遇到經濟危機導致大批工人失業,或者人El老齡化趨勢加快,均可能因缺乏社會保障基金積累而對國家財政造成巨大沖擊,進而影響國民經濟的持續穩定發展。此外,征稅方式通常只與現收現付型社會保障制度相適應,而不能適應完全積累型社會保障制度的要求。

2、繳費方式

繳費方式是指由政府職能部門依據有關法律規范,強制向企業和勞動者個人徵收,並用於特定社會保障項目的基金籌集方式。社會保障基金的繳費方式包括統籌繳費和強制儲蓄。統籌繳費是由僱主和雇員繳費,由政府指定的專門機構負責營運和管理。

這種方式籌集的資金由政府統籌支付,獨立於財政預算系統之外,實行專款專用,支付不足部分由政府補助。強制儲蓄也是由僱主和雇員繳費,但不進行統籌管理,所籌資金存人個人賬戶,政府對社會保障基金的支配權極其有限,這種籌集方式對應的是基金積累制的社會保障基金籌資模式。

3、自由籌資

社會保障基金的籌集除以上常見方式之外,還有多種方式,如通過發行福利彩票籌集用於社會福利事業的基金;對社會福利事業的服務性收費構成社會福利基金的重要來源;還有社會募捐等。這些基金籌集方式都能對社會保障基金起到重要的補充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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