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屬於,但是保險屬性較特殊,需要具體情況具體分析。婚姻存續期間所購買的保險,保險費屬於共同財產。但保險區別於別的財產,不便分割,所以要分情況討論:
財產險
在夫妻關系存續期間獲得的保險金:
1、共同財產投保的,保險金為共同財產,離婚時一般均分。
2、個人財產在婚前投保,保險金為個人財產,離婚時不予分割。
3、個人財產在婚後以共同財產投保,保險金為個人財產,但已繳納的保險費中有一半屬於對方。
人身保險。
(一) 在夫妻關系存續期間已經獲得人身(人壽、傷害、疾病)保險金:
1、個人財產,但若以共同財產繳納的保險費,保險費屬於共同財產,離婚時一般均分。
2、夫妻一方作為他人的人身保險合同的受益人,獲得的保險金,屬於個人財產,離婚時一般不做分割。
法律依據:
法律依據可見《婚姻法》第十七條、第十八條的規定:
第十七條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
(二)生產、經營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第十八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
(三)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2. 婚姻關系存續期間的保險在離婚時如何處理
婚姻關系存續期間的保險,要看購買保險的錢是夫妻共同生活收入,還是婚前個人財產。如果是夫妻共同生活收入,應列入夫妻共同投資的財產。如是婚前個人財產利潤所得購買的,應屬於個人財產。即使受保人是另一方,但是也不應列入共同財產。
夫妻離婚時有爭議的保險主要是人壽保險。人壽保險分為人身保險、責任保險和財產保險。責任保險主要是機車保險。財產保險和機車保險一般是一年一保。而離婚時爭議最多的是人身保險。人身保險包括人壽保險、人身意外傷害險及健康保險。人壽保險是最有價值的,人壽時間長,保險金額大,現金價值大。至於人身意外傷害險及健康險都是短期的而且數額也比較小。人壽保險還具有儲蓄理財等功能。
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一方購買保險離婚時如何分割?人壽保險的現金可作為夫妻共同財產分割嗎?請看以下說明:
1、保險費是夫妻共同繳納的可作為夫妻共同財產;
2、保險費是個人繳納的,保險費屬於個人財產,不作為夫妻共同財產分割;
如果所繳納的保險費是夫妻共同財產裡面出的,分割方式:
1、退保後分割現金缺點退保時候,保險公司會扣除一部分費用,特別是對於投保時間比較短的保險,退保的到的現金還未必有繳納的保費多,對於夫妻雙方都是個損失,如果夫妻一方願意繼續保留自己的人壽保險的,採用第二種方法。
2、變更投保人,轉讓保單給被保險人 根據保險法的規定,投保人必須和被保險人之間有保險利益,由於夫妻離婚後身份關系的消失,使得保險利益不存在,夫妻離婚後不能再為對方投保,雙方可以到保險公司變更投保人,把保險單轉讓給被保險的夫妻一方。轉讓後,被保險人將人壽保險的現金價值的50%支付給另外一方。 如果投保人和被保險人為夫妻中的同一人的,雙方不需要到保險公司變更投保人,但是一方有權要求另外一方補給自己現金價值的50%或者再其他的財產分割中拿回相當於50%保單現金價值的財務。
3. 婚姻關系存續期間為對方買的社保離婚時可不可以分割
需要具體情況具體分析,離婚時夫妻一方尚未退休、不符合領取養老保險金條件,另一方請求按照夫妻共同財產分割養老保險金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婚後以夫妻共同財產繳付養老保險費,離婚時一方主張將養老金賬戶中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個人實際繳付部分作為夫妻共同財產分割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4. 婚姻存續期間,單方為子女購買的保險離婚時要分割嗎
需要共同還,但最終還是離婚協議上歸於那方還是共同還。這就看你自己協商啦
5. 我在婚姻存續期間購買的保險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嗎
非常感謝!我在婚後所購買的這份分紅保險是拿我孩子出生時別人上禮的錢購買的,當時買了份保險保單上寫的卻是我的名字,現在我和丈夫要離婚了,但是孩子歸我,請教這份保險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嗎?為感!
用婚後所得購買的保險,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既便是共同財產,孩子規你撫養,可以判歸你持有。
應當是夫妻的共同財產范圍.
要看具體情況,他人提供的禮金,原則上是你們的共同財產,至於購得保險,如無明確相反的證據指向,則一般是共同財產,可根據婚姻法的有關原則分割。
非常感謝!謝謝大家
6. 婚姻存續其間購買的人壽保險,離婚怎麼分
婚姻關系存續期間的保險,要看購買保險的錢是夫妻共同生活收入,還是婚前個人財產。如果是夫妻共同生活收入,應列入夫妻共同投資的財產。如是婚前個人財產利潤所得購買的,應屬於個人財產。即使受保人是另一方,但是也不應列入共同財產。
夫妻離婚時有爭議的保險主要是人壽保險。人壽保險分為人身保險、責任保險和財產保險。責任保險主要是機車保險。財產保險和機車保險一般是一年一保。而離婚時爭議最多的是人身保險。人身保險包括人壽保險、人身意外傷害險及健康保險。人壽保險是最有價值的,人壽時間長,保險金額大,現金價值大。至於人身意外傷害險及健康險都是短期的而且數額也比較小。人壽保險還具有儲蓄理財等功能。
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一方購買保險離婚時如何分割?人壽保險的現金可作為夫妻共同財產分割嗎?請看以下說明:
1、保險費是夫妻共同繳納的可作為夫妻共同財產;
2、保險費是個人繳納的,保險費屬於個人財產,不作為夫妻共同財產分割;
如果所繳納的保險費是夫妻共同財產裡面出的,分割方式:
1、退保後分割現金缺點退保時候,保險公司會扣除一部分費用,特別是對於投保時間比較短的保險,退保的到的現金還未必有繳納的保費多,對於夫妻雙方都是個損失,如果夫妻一方願意繼續保留自己的人壽保險的,採用第二種方法。
擴展閱讀:【保險】怎麼買,哪個好,手把手教你避開保險的這些"坑"
7. 婚姻關系存續期間購買的保險,離婚時保險金如何分配
你好!
婚煙保險是你們共有的資產預交的!所以離婚財產要平分的
打字不易,採納哦!
8. 婚姻關系存續期間購買的保險離婚時如何分割
9. 離婚時夫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各種人身保險金如何處理
一般屬於,但是保險屬性較特殊,需要具體情況具體分析。婚姻存續期間所購買的保險,保險費屬於共同財產。但保險區別於別的財產,不便分割,所以要分情況討論:
財產險
在夫妻關系存續期間獲得的保險金:
1、共同財產投保的,保險金為共同財產,離婚時一般均分。
2、個人財產在婚前投保,保險金為個人財產,離婚時不予分割。
3、個人財產在婚後以共同財產投保,保險金為個人財產,但已繳納的保險費中有一半屬於對方。
人身保險。
(一)在夫妻關系存續期間已經獲得人身(人壽、傷害、疾病)保險金:
1、個人財產,但若以共同財產繳納的保險費,保險費屬於共同財產,離婚時一般均分。
2、夫妻一方作為他人的人身保險合同的受益人,獲得的保險金,屬於個人財產,離婚時一般不做分割。
法律依據:
法律依據可見《婚姻法》第十七條、第十八條的規定:
第十七條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
(二)生產、經營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第十八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
(三)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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