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信用保險主要包括哪些類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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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諾解答:
您好!
一般商業信用保險是指在商業活動中,作為權利人的一方當事人要求保險人與投保人訂立保險合同,並承擔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責任的保險公司。將另一方當事作為被保證人,並承擔由於被保證人的信用風險而使權利人遭受商業利益損失的保險。其保險金額根據當事人之間的商業合同的標的價值來確定。
1、賒銷信用保險。賒銷信用保險是為國內貿易的延期付款或分期付款行為提供信用擔保的一種信用保險業務。
2、貸款信用保險。貸款信用保險是保險人對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與企業之間的借貸合同進行擔保並承保其信用風險的保險。
3、個人貸款信用保險。個人貸款信用保險是指在金融機構對自然人進行貸款時,由於債務人不履行貸款合同致使金融機構遭受經濟損失時由保險人承擔賠償責任的信用保險。
出口信用保險:
出口信用保險是承保出口商在經營出口業務的過程中,因進口商的商業風險或進口國的政治風險而遭受損失的一種信用保險。常見的出口信用保險業務主要有短期出口信用保險和中長期出口信用保險。
1、短期出口信用保險。短期出口信用保險是指承保信用期不超過180天。
2、中長期出口信用保險。中長期出口信用保險是指承保信用期限超過2年的資本性或半資本性貨物的出口項目。
B. 具有保險利益的險種
財產保險的保險利益是指投保人對保險標的所具有的某種合法的經濟利益。凡因財產及其相關利益而遭受損失的被保險人,對其財產及相關利益都具有保險利益。財產保險的保險利益必須具備三個成立要件,簡稱為三性,即合法性、經濟性和可確定性。
財產保險的保險標的是財產及其有關利益,凡因財產及其相關利益而遭受損失的被保險人,對其財產及相關利益都具有保險利益。
財產保險的保險利益有下列幾種情況:
1、現有利益
現有的利益是指投保人已經實際取得的經濟利益。如投保人已購買的汽車、現有的機器設備和已經取得的知識產權等。
(1)所有權人對所擁有的財產具有保險利益
財產的所有權人,由於其所擁有的財產一旦遭受損失就會給自己帶來經濟損失,因此其對該財產具有保險利益,可以為該項財產進行投保。例如,房屋所有權人可以為其房屋投保家庭財產險,貨物所有人可以為其貨物投保運輸保險等。
(2)抵押權人、質押權人對抵押、出質的財產具有保險利益
抵押與出質都是債權的一種擔保,當債權不能獲得清償時,抵押權人或質押權人具有從抵押或出質的財產價值中優先受償的權利,因而對抵押、出質的財產具有保險利益,可以作為被保險人存在。就銀行抵押貸款的抵押物而言,在貸款未還清之前,抵押物如果遭受損失會使銀行蒙受經濟上的損失,因而銀行對抵押物具有保險利益;在借款人還清款項之後,銀行對抵押物的抵押權消失,其保險利益也隨之消失。
(3)經營管理人對其經營管理的財產具有保險利益
財產的經營管理人,因其經營管理的財產一旦遭受損失就會給自己帶來經濟損失而對該財產具有保險利益,可以為該項財產投保。即企業的經營者,可以為其經營的財產投保企業財產險。
(4)財產的保管人對其保管的財產具有保險利益
財產的保管人對其所保管的財產只要負有經濟責任,就具有保險利益。例如,洗衣店對於客人已經洗完的衣物,在顧客還沒有取走之前,對衣物負有保管的責任,衣物如果損壞是需要進行賠償的,因而,其對那些被保管的衣物具有保險利益。
2、合法的、預期的利益
合法的、預期的利益也稱期待利益,是指由現有利益產生的將來可以獲得的利益。如出租房屋而預期可以獲得的租金收人,維修設備而預期可以得到的修理費收入等。
(1)承運人對到付的運費收入具有保險利益
在海上保險中,一旦船舶在運輸途中遭遇海難,承運人由於沒有把貨物運到目的地,因此就收不到運費,就會遭受運費收入的損失,即承運人對到付的運費收人具有保險利益。
(2)投保人對保險財產因發生保險事故導致停產、減產或停業所造成的利潤損失和營業中斷期間所需支付的必要費用等間接經濟損失具有保險利益。但是只有當投保人投保了財產保險的情況下,才能投保利潤損失保險。
3、責任利益
投保人或被保險人對其法律上應承擔的民事賠償責任具有保險利益(責任保險)。投保人對其法律上應承擔的民事賠償責任包括由侵權行為引起的民事賠償責任,如第三者責任、公眾責任、產品責任等。與此相對應的險種是第三者責任保險、公眾責任保險、產品責任保險等,還包括直接由於法律規定而產生的民事賠償責任,如僱主責任等,與此相對應的險種是僱主責任保險。
4、信用或保證利益
權利人對信用的安全具有保險利益(信用保險),義務人對請求保險人對信用給予保證具有保險利益(保證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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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什麼是信用保險包含什麼
信用保險,是指保險人對被保險人信用放款或信用售貨,債務人拒絕履行合同或不能清償債務時,所受到的經濟損失承擔賠償責任的保險方式。主要有出口信用保險、抵押信用保險等形式。
為防止被保險人因信用保險而懈怠經營,濫施信用,通常均要求被保險人作為共保人承擔一定份額的損失,並對信用對象作有一定要求,以防保險人遭受不合理的損失。過錯造成貨物損壞、滅失的,行紀人不負責任。
行紀人在委託事務完成之後,應將辦理委託事務所取得的一切收益交付給委託人。委託人的主要義務是向行紀人支付辦理委託所需的一切費用並支付約定的酬金。委託人還應及時接受行紀人依信託合同所取得的收益。
信用保險主要包含商業保險,出口保險和投資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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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在財產保險中的保險利益是指什麼
財產保險的保險利益是指投保人對保險標的所具有的某種合法的經濟利益。凡因財產及其相關利益而遭受損失的被保險人,對其財產及相關利益都具有保險利益。財產保險的保險利益必須具備三個成立要件,簡稱為三性,即合法性、經濟性和可確定性。
財產保險的保險標的是財產及其有關利益,凡因財產及其相關利益而遭受損失的被保險人,對其財產及相關利益都具有保險利益。
財產保險的保險利益有下列幾種情況:
1、現有利益
現有的利益是指投保人已經實際取得的經濟利益。如投保人已購買的汽車、現有的機器設備和已經取得的知識產權等。
(1)所有權人對所擁有的財產具有保險利益
財產的所有權人,由於其所擁有的財產一旦遭受損失就會給自己帶來經濟損失,因此其對該財產具有保險利益,可以為該項財產進行投保。例如,房屋所有權人可以為其房屋投保家庭財產險,貨物所有人可以為其貨物投保運輸保險等。
(2)抵押權人、質押權人對抵押、出質的財產具有保險利益
抵押與出質都是債權的一種擔保,當債權不能獲得清償時,抵押權人或質押權人具有從抵押或出質的財產價值中優先受償的權利,因而對抵押、出質的財產具有保險利益,可以作為被保險人存在。就銀行抵押貸款的抵押物而言,在貸款未還清之前,抵押物如果遭受損失會使銀行蒙受經濟上的損失,因而銀行對抵押物具有保險利益;在借款人還清款項之後,銀行對抵押物的抵押權消失,其保險利益也隨之消失。
(3)經營管理人對其經營管理的財產具有保險利益
財產的經營管理人,因其經營管理的財產一旦遭受損失就會給自己帶來經濟損失而對該財產具有保險利益,可以為該項財產投保。即企業的經營者,可以為其經營的財產投保企業財產險。
(4)財產的保管人對其保管的財產具有保險利益
財產的保管人對其所保管的財產只要負有經濟責任,就具有保險利益。例如,洗衣店對於客人已經洗完的衣物,在顧客還沒有取走之前,對衣物負有保管的責任,衣物如果損壞是需要進行賠償的,因而,其對那些被保管的衣物具有保險利益。
2、合法的、預期的利益
合法的、預期的利益也稱期待利益,是指由現有利益產生的將來可以獲得的利益。如出租房屋而預期可以獲得的租金收人,維修設備而預期可以得到的修理費收入等。
(1)承運人對到付的運費收入具有保險利益
在海上保險中,一旦船舶在運輸途中遭遇海難,承運人由於沒有把貨物運到目的地,因此就收不到運費,就會遭受運費收入的損失,即承運人對到付的運費收人具有保險利益。
(2)投保人對保險財產因發生保險事故導致停產、減產或停業所造成的利潤損失和營業中斷期間所需支付的必要費用等間接經濟損失具有保險利益。但是只有當投保人投保了財產保險的情況下,才能投保利潤損失保險。
3、責任利益
投保人或被保險人對其法律上應承擔的民事賠償責任具有保險利益(責任保險)。投保人對其法律上應承擔的民事賠償責任包括由侵權行為引起的民事賠償責任,如第三者責任、公眾責任、產品責任等。與此相對應的險種是第三者責任保險、公眾責任保險、產品責任保險等,還包括直接由於法律規定而產生的民事賠償責任,如僱主責任等,與此相對應的險種是僱主責任保險。
4、信用或保證利益
權利人對信用的安全具有保險利益(信用保險),義務人對請求保險人對信用給予保證具有保險利益(保證保險)。
E. 信用保險承保的是什麼
信用保險,是指保險人對被保險人信用放款或信用售貨,債務人拒絕履行合同或不能清償債務時,所受到的經濟損失承擔賠償責任的保險方式。主要有出口信用保險、抵押信用保險等形式。
為防止被保險人因信用保險而懈怠經營,濫施信用,通常均要求被保險人作為共保人承擔一定份額的損失,並對信用對象作有一定要求,以防保險人遭受不合理的損失。過錯造成貨物損壞、滅失的,行紀人不負責任。
行紀人在委託事務完成之後,應將辦理委託事務所取得的一切收益交付給委託人。委託人的主要義務是向行紀人支付辦理委託所需的一切費用並支付約定的酬金。委託人還應及時接受行紀人依信託合同所取得的收益。
信用保險主要包含商業保險,出口保險和投資保險。
F. 信用保險的承保的是
信用保險,是指保險人對被保險人信用放款或信用售貨,債務人拒絕履行合同或不能清償債務時,所受到的經濟損失承擔賠償責任的保險方式。主要有出口信用保險、抵押信用保險等形式。為防止被保險人因信用保險而懈怠經營,濫施信用,通常均要求被保險人作為共保人承擔一定份額的損失,並對信用對象作有一定要求,以防保險人遭受不合理的損失。過錯造成貨物損壞、滅失的,行紀人不負責任。行紀人在委託事務完成之後,應將辦理委託事務所取得的一切收益交付給委託人。委託人的主要義務是向行紀人支付辦理委託所需的一切費用並支付約定的酬金。委託人還應及時接受行紀人依信託合同所取得的收益。[1]
中文名
信用保險
外文名
Credit Insurance
主要功能
保障企業應收賬款的安全
風險
政治風險、商業風險
被保險人
企業
分類
商業保險、出口保險、投資保險
概述
信用保險(Credit Insurance)是指權利人向保險人投保債務人的信用風險的一種保險,是一項企業用於風險管理的保險產品。其主要功能是保障企業應收賬款的安全。其原理是把債務人的保證責任轉移給保險人,當債務人不能履行其義務時,由保險人承擔賠償責任。
承擔風險
信用保險業務
通常情況下,信用保險會在投保企業的欠款遭到延付的情況下,按照事先與企業約定好的賠付比例賠款給企業。引發這種拖延欠款的行為可能是政治風險(包括債務人所在國發生匯兌限制、徵收、戰爭及暴亂等)或者商業風險(包括拖欠、拒收貨物、無力償付債務、破產等)。
被保險人
信用保險的投保人為企業而非個人。
限額
在實際操作中,投保企業需要為其買家向保險公司申請限額,限額規定了投保企業在一定時期內向該買家賒銷,能夠獲保的最高金額。限額體現了保險公司對於與該買家進行交易的潛在風險的認定。
保費
投保信用保險需要支付一定比率的保費。通常保費的比率(費率)較低,由債務人所在國風險以及債務人自身風險等標准釐定。
限制
信用保險的一般條件除與其他財產保險一樣之外,還有以下限制:
1.放款賒銷,以對經常有清償能力而且信用好的人或企業為限;
2.被保險人應視為共保人,或規定損失超過一定百分比時,始由保險人就約定保險金額內負責。
G. 信用保險是什麼
信用保險,是指保險人對被保險人信用放款或信用售貨,債務人拒絕履行合同或不能清償債務時,所受到的經濟損失承擔賠償責任的保險方式。主要有出口信用保險、抵押信用保險等形式。為防止被保險人因信用保險而懈怠經營,濫施信用,通常均要求被保險人作為共保人承擔一定份額的損失,並對信用對象作有一定要求,以防保險人遭受不合理的損失。過錯造成貨物損壞、滅失的,行紀人不負責任。行紀人在委託事務完成之後,應將辦理委託事務所取得的一切收益交付給委託人。委託人的主要義務是向行紀人支付辦理委託所需的一切費用並支付約定的酬金。委託人還應及時接受行紀人依信託合同所取得的收益。
H. 按照保險利益原則,債務人對自己的信用具有保險利益。債務人按照債權人的要求以自
保證保險承保的也是信用風險,它是被保證人根據權利人的要求投保自己信用的一種保險。
I. 信用保險利益屬於誰,下列屬於信用保險的險種
我是機動車駕駛員,發生事故後,對方起訴我和保險公司,他要求一是被告賠償精神損失和殘疾金,二是被告保險公司在承保范圍內先予賠償,精神損失在交強險優先賠,三是訴訟費被告承擔,請問保險公司承保范圍內先予賠償什麼意思?是保險公司先賠?賠了後再找我賠?賠兩次?我不去應訴行嗎?我已經墊了所有的醫療費了不想再墊錢了。我還要賠保險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