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產保險合同是以財產及其有關利益為保險標的的保險合同。
財產保險合同是諾成合同
中國財產保險合同不以投保方支付保險費為合同的成立要件,雙方當事人只要就合同主要條款達成協議,合同即生效。投保人應按雙方約定,及時繳納保險費。保險人應對合同生效後的保險合同標的負責,包括投保人支付保險費之前的那一段時間。
2. 財產保險的業務性質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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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性質劃分,企業財產保險屬於不定值保險。
通常情況下,受損保險標的保險價值以保險事故發生時當地同類財產的市場價格來確定,但損失賠償不的超過合同所約定的保險金額。
大多數財產保險業務均採用(不定值)保險合同的形式。
3. 就合同的性質而言,各類財產保險合同和人身保險中健康保險合同的疾病津貼和醫療費用合同屬
健康保險合同只是商業保險性質,是社會保障體系中的醫療保障的一個補充,是一次性的,沒有重復再保的可能,而社會保障體系中的醫療保障是不記你是否有幾次病,且不管你得了什麼病,都會按相關政策進行補償。
4. 財產保險合同的主要分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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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產保險合同的分類,目前尚未有嚴格的規定和標准。一般來說,是按照實行形式、保險種類及保險標的(具體承保的對象)種類來區分的。如:財產保險、農業保險、責任保險、保證保險、信用保險等以財產或利益為保險標的各種保險。關於所稱「保險事故」是指發生於保險合同責任范圍內的事故。
從實際的形式上可以分為兩種:
一是強制保險。所謂強制保險是以國家法律形式實施的,這種保險的特點是具有廣泛性的。只要是國家法律規定范圍內的,必須參予保險。另外,保險責任是自動產生的。不論投保人是否已履行了投保手續,只要是承保責任范圍內的承保對象,其責任即自動開始。
二是自願保險。以當事人自願為基礎,這樣給當事人以選擇的權利。
從國際慣例看,按保險種類來劃分可大致有四種:1)財產保險;2)責任保險;3)保證保險;4)人身保險。按保險的性質分析,前三種屬損害賠償保險性質。保險人按慣例只負責補償被保險人實際上受到的經濟損失。而人身保險則完全不同,因為其保險的標的是人的生命或者說是勞動能力。這是因為,人的生命及勞動能力,很難用一個標準的金額幅度來計算,因此,只要是在保險合同的期限內發生保險事故,保險人應按合同規定,支付賠償金。
(1)財產保險
財產保險的標的,包括動產、不動產等各種物資、財富以及利益等。保險人對被保險人所遭受的自然災害或意外事故所造成的損失,負賠償責任。如:
1)內路運輸保險。主要是承保內陸、內河以及沿海運輸過程中的財產及其利益的損失的一種保險形式。
2)海上保險。主要是承保船舶、貨物等海上運輸財產的損失及其有關的利益、運費等。
3)航空保險。主要是承保飛機和其它所運輸的貨物及其利益的損失。
4)汽車保險。主要是承保汽車和其它所運輸的貨物的貨物及其利益的損失。
5)火災保險。主要是承保陸上各種財產,如:房屋、機器、設備、家用電器等及其利益的損失。
6)工程保險。主要是承保建築或安裝工程中有關廠房、機械設備、衛星發射等財產及利益的損失。
7)災後損失保險。主要承保以上1——6項及其他有關的保險責任范圍之內的各種間接損失。如生產停頓、營業中斷等所引起的經濟和利益的損失。
8)盜竊保險。主要是承保有關財物因搶劫、偷竊等行為給被保險人造成的損失。
(2)農業保險
主要承保農作物、畜牧等因自然災害、流行傳染疾病等事故而造成的農作物欠收、損毀、牲畜的死亡等經濟損失。
(3)保證保險
主要是指保險人向權利人提供的一種擔保。如果被保人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有其它不法行為而導致權利人受到損失時,由保險人負責賠償責任。
(4)責任保險
主要是指被保險人的民事損害賠償責任作為保險對象的一種保險形式。凡依據法律、合同,被保險人應對其他人的損害負經濟賠償責任的,由保險人負賠償責任。
(5)信用保險
該保險基本屬於保證保險性質,實際上是一種擔保形式。這種擔保主要是承保當事人雙方中的任何一方因對方不履行合同而受到的經濟損失。
5. 與人生保險合同相比,財產保險合同的性質屬於
財產保險合同屬於損失補償性質的合同
6. 就合同的性質而言,各類財產保險合同和健康保險合同的疾病津貼和醫療費用合同都屬於
補償性保險合同
7. 按照合同的性質分類保險合同的種類分為
保險合同的分類
1、按保險標的分類:財產保險合同、人身保險合同
2、按保險標的的分合及變動情況分類:特定式保險合同、總括式保險合同、流動式保險合同、預約式保險合同
3、按合同的性質分類:補償性保險合同、給付性保險合同
4、按照標的價值在訂立合同時是否確定分類:定值保險合同、不定值保險合同
5、按合同承擔風險責任的方式分類:單一風險合同、綜合風險合同、一切險合同
6、按保險人的承保方式分類:原保險合同、再保險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