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用人單位不給交社會保險怎麼辦呢
用人單位不給交社會保險,可以跟公司協商;如果協商之後,公司依然是不給繳納社保,可以到勞動監察部門進行投訴;勞動監察協商無果後,到社會保障服務中心申請勞動仲裁和訴訟。
【法律依據】
《社會保險法》第五十八條
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自願參加社會保險的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社會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應當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
國家建立全國統一的個人社會保障號碼。
個人社會保障號碼為公民身份號碼。
㈡ 單位不給員工買保險怎麼辦
公司不給員工買保險、辦理社保,是違反勞動法的,但不屬於違法用工。
這種情況,如果員工想要待在企業的,必須保留好自己的用工記錄,工資卡等,作為證據證明自己在這個公司待的年限,等到哪天你不想幹了,可以向當地勞動保障部門申請勞動仲裁,補繳所有社保;
另外勞動法也對這種情況做了規定,如果單位出現這種情況,員工任何時候都可以辭職;
要求單位參保,交納各類法律規定的保險。養老、醫療、失業。可以到勞動局舉報。
(2)用人單位不給上保險我該怎麼辦擴展閱讀:
醫療保險,是為補償疾病所帶來的醫療費用的一種保險。職工因疾病、負傷、生育時,由社會或企業提供必要的醫療服務或物質幫助的社會保險。
醫療保險起源於西歐,可追溯到中世紀。隨著資產階級革命的成功,家庭作坊被大工業所取代,出現了近代產業隊伍。由於工作環境的惡劣,流行疾病、工傷事故的發生使工人要求相應的醫療照顧。
1998年12月,國務院發布了《國務院關於建立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決定》(國發[1998]44號),部署全國范圍內全面推進職工醫療保險制度改革工作,要求1999年內全國基本建立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
㈢ 用人單位不給上保險怎麼辦
按照《社會保險法》用人單位必須為單位職工依法繳納相應的社會保險費。你是否與用人單位簽訂了勞動合同?若已簽訂,建議你先與單位溝通,溝通無果的情況下,攜帶有工期間的薪酬依據,可在當地的勞動部門申請勞動仲裁。只要進到了勞動仲裁階段,用人企業就只有為你辦理社會保險了。不過,建議你更多地還是要先與單位溝通,最大限度地保障你個人的利益。在我局辦理此類業務過程中,往往走到了仲裁這一步的,還沒有與單位事先溝通的效果好。其中原因,我想你能明白。
擴展閱讀:【保險】怎麼買,哪個好,手把手教你避開保險的這些"坑"
㈣ 單位不給簽合同不給上保險該怎麼辦
您好:
杭州周律師為您解答如下(聯系方式詳見個人資料):
1、「如果明天簽了,但是後面他不給我買社保,我違約會不會有賠償金?」
會!《勞動合同法》明確規定用人單位違反法律的規定(如不繳社保、不付工資等),勞動者可以單方解除勞動合同,並要求用人單位支付經濟補償金。
經濟補償金,具體的支付方式是「按工作年限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不滿六個月支付半個月」。(上述月工資,按您解除勞動合同時前十二個月實際取得的平均工資計算)。
2、「求助法律人士,我該怎麼辦?」
律師建議:先詢問用人單位具體的工資、社保待遇,也可以與用人單位的同崗位職工交談來獲取有用的信息,在簽約時對與老闆的交談過程進行錄音,初步審核勞動合同(勞動合同必須有勞動期限、工資報酬、工作崗位、工作地點等條款),另外勞動合同必須是一式兩份,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各一份。在簽約後您也可以就相關情況咨詢律師。
3、如果到時候他買了,工資又低於合同怎麼辦?
屆時,您可以選擇單方解除勞動合同,並要求用人單位補繳社會保險和交付未付工資及經濟補償金。
工作本來就是一個勞動者和用人單位雙向選擇的過程,相關法律更傾向於對勞動者的合法權益的保護,所以您一旦發現該單位存在違法用工的情形,可以通過法律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這是沒有任何問題的!
希望我的回答能夠幫助到您!
想了解更多的保險知識,可以進入 >> 「多保魚講保險」進行免費咨詢!
㈤ 用人單位不給辦養老保險我該怎麼辦
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是用人單位的義務。你向勞動行政部門投訴即可。<<勞動法>>第一百條規定:「用人單位無故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其限期繳納;逾期不繳的,可以加收滯納金。
」
㈥ 勞動法有沒有規定公司必須給員工上保險啊如果不給上怎麼辦
勞動法規定了勞動者享有社會保險和福利的權利,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用人單位無故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其限期繳納;逾期不繳的,可以加收滯納金。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七十二條社會保險基金按照保險類型確定資金來源,逐步實行社會統籌。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
第七十三條勞動者在下列情形下,依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
(一)退休;
(二)患病、負傷;
(三)因工傷殘或者患職業病;
(四)失業;
(五)生育。
勞動者死亡後,其遺屬依法享受遺屬津貼。勞動者享受社會保險待遇的條件和標准由法律、法規規定。勞動者享受的社會保險金必須按時足額支付。
第一百條用人單位無故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其限期繳納;逾期不繳的,可以加收滯納金。
(6)用人單位不給上保險我該怎麼辦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七十四條社會保險基金經辦機構依照法律規定收支、管理和運營社會保險基金,並負有使社會保險基金保值增值的責任。社會保險基金監督機構依照法律規定,對社會保險基金的收支、管理和運營實施監督。社會保險基金經辦機構和社會保險基金監督機構的設立和職能由法律規定。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挪用社會保險基金。
第七十五條國家鼓勵用人單位根據本單位實際情況為勞動者建立補充保險。國家提倡勞動者個人進行儲蓄性保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