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如果已經在民事調解書上簽字了,還能反悔嗎
調解書沒有送達的,可以反悔;送達的,不可以反悔。
按照《民事訴訟法》的規定,人民法院審理民事案件,根據當事人自願的原則,在事實清楚的基礎上,分清是非,進行調解。調解達成協議的,製作調解書,調解書送達當事人雙方即發生法律效力,不可以反悔;調解書雖然已經簽字,但是還沒有送達的,當事人可以反悔。
依據
《民事訴訟法》
第九十七條 調解達成協議,人民法院應當製作調解書。調解書應當寫明訴訟請求、案件的事實和調解結果。
調解書由審 判人員、書記員署名,加蓋人民法院印章,送達雙方當事人。
調解書經雙方當事人簽收後,即具有法律效力。
第九十九條 調解未達成協議或者調解書送達前一方反悔的,人民法院應當及時判決。
2. 法院調解規定簽字了還能反悔嗎
不可以的,調解書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具體如下: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民事案件的若干規定》
第十五條 調解達成協議並經審判人員審核後,雙方當事人同意該調解協議經雙方簽名或者捺印生效的,該調解協議自雙方簽名或者捺印之日起發生法律效力。當事人要求摘錄或者復制該調解協議的,應予准許。
調解協議符合前款規定的,人民法院應當另行製作民事調解書。調解協議生效後一方拒不履行的,另一方可以持民事調解書申請強制執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九十七條 調解書 調解達成協議,人民法院應當製作調解書。調解書應當寫明訴訟請求、案件的事實和調解結果。 調解書由審 判人員、書記員署名,加蓋人民法院印章,送達雙方當事人。
調解書經雙方當事人簽收後,即具有法律效力。
(2)保險調解書簽字後還能改嗎擴展閱讀:
對於調解後能否起訴的主要有三種情況:
(1)普通第三人的調解沒有強制執行力,反悔後可以向法院起訴。
(2)對於仲裁機構達成的調解協議反悔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請求變更或者撤銷協議,或者請求確認協議無效。此時需要對自己的訴訟請求提供證據予以證明。
請求法院確認調解協議無效的,應符合以下情形:
①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
②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
③損害社會公共利益;
④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人民調解委員會強迫調解的,調解協議無效。
請求法院變更或者撤銷調解協議的,應符合以下情形:
①因重大誤解訂立的;
②在訂立調解協議時顯失公平的;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的調解協議,受損害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變更或者撤銷。當事人請求變更的,人民法院不得撤銷。
但是,具有撤銷權的當事人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一年內沒有申請撤銷,或者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放棄撤銷權的,撤銷權消滅。無效的調解協議或者被撤銷的調解協議自始沒有法律約束力。調解協議部分無效,不影響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3)人民法院制定的民事調解書。這是有強制執行力的,一旦簽收就產生法律效力,不可以上訴也不可以就同一糾紛另行起訴。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3. 會做出的調解書上簽了字,還能反悔嗎
不是「能不能」,而「該不該」的問題。這世上,不誠信的大有人在,別說「調解書」了,就是親筆寫的「保證書」、「承諾書」都有反悔的。
不誠信的後果是害己又害人,使得社會人與人之間始終缺乏信任感,互相都防備別人「偷奸耍滑」佔了自己的便宜。既敗壞了經濟交往市場秩序,又敗壞了社會道德風尚。
4. 交通事故調解協議書簽字後還能反悔嗎 能否撤銷
1、交通事故達成了調解協議就不能反悔了。因為賠償協議是合法有效的。
2、如果能夠簽訂賠償協議時存在重大誤解、顯失公平的,或者存在欺詐、脅迫的手段簽訂的,可以起訴要求撤銷賠償協議,由法院重新按照規定進行判決。
3、《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五十四條規定:下列合同,當事人一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變更或者撤銷:
(一)因重大誤解訂立的;
(二)在訂立合同時顯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的合同,受損害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變更或者撤銷。
5. 簽完調解協議書我自己後悔了改怎麼辦
6. 調解協議簽字後如果當事人雙方同意,可以重新修改嗎
對於調解協議書,如果當事人已經簽名對內容進行確認,但經當事人雙方同意,對內容進行修改的,只要修改的內容符合法律規定,當事人對修改內容進行確定的,重新修改的協議具有法律效力。
7. 法庭調解書簽字了還能改嗎
正常情況下是領取調解書並在送達回證上簽字為准,因此,在調解書送達前可以反悔的。調解書送達前一方反悔的,人民法院應當及時判決。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九十六條規定,調解達成協議,必須雙方自願,不得強迫。調解協議的內容不得違反法律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九十九條規定,調解未達成協議或者調解書送達前一方反悔的,人民法院應當及時判決。
(7)保險調解書簽字後還能改嗎擴展閱讀:
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八十條規定,當事人對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調解書,提出證據證明調解違反自願原則或者調解協議的內容違反法律的,可以申請再審。經人民法院審查屬實的,應當再審。
也就是說只要證明一下當時在對調解的情況存在認識上的錯誤,當時所表示的違反真實的意思,可以向法院申請再審。我國《民事訴訟法》第八十九條規定,調解達成協議,人民法院應當製作調解書。調解書經雙方當事人簽收後,即具有法律效力。
民事調解書經雙方簽收後就具有法律效力,不存在過期的說法。對於生效的民事調解書,一方不履行的,另一方可以申請法律強制執行。超過兩年的,如果在兩年內曾經向債務人索取過債務的,屬於訴訟時效中斷,可以在向法院提出相關證據後,申請法院立案執行。
《民事訴訟法》第九十七條規定,調解達成協議,人民法院應當製作調解書。調解書應當寫明訴訟請求、案件的事實和調解結果。調解書由審判人員、書記員署名,加蓋人民法院印章,送達雙方當事人。調解書經雙方當事人簽收後,即具有法律效力。
第二百三十六條規定,發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決、裁定,當事人必須履行。一方拒絕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也可以由審判員移送執行員執行。調解書和其他應當由人民法院執行的法律文書,當事人必須履行。一方拒絕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
第二百三十九條規定,申請執行的期間為二年。申請執行時效的中止、中斷,適用法律有關訴訟時效中止、中斷的規定。前款規定的期間,從法律文書規定履行期間的最後一日起計算。
8. 民事調解書雙方簽字後,可以重新修改嗎
需要。離婚民事調解書由法院在組織夫妻雙方調解後下達的法律文書,跟判決書的效力是一樣的,離婚民事調解書是需要原被告雙方簽字的。
9. 事故私了調解書簽訂後,雙方同意修改,可以改嗎
交通事故私了調解書內容里,最後一段雙方簽字生效,今後雙方無不追究
1,首先看原來的賠償協議是什麼約定的,若約定後繼治療費一次付清,付清後不予追究,則乙再起訴,法院不予支持。
2,若約定不清,僅僅在協議上寫著概不追究,法院一般會秉承照顧弱者的原則,仍支持乙的主張,因為醫葯費的事實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