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關於保險代理人資格證的事情
保險行業協會去,首先你展業證原則上是要收上去的,但代理人資格證本身是行業發給你的,不是公司發給你的
Ⅱ 關於保險代理人
我不會在電話里跟他說的太多,更不可能講險種。一流的業務員銷售的是理念。電話約訪的目的是為了取得面談。 你可以先自我介紹,然後問他有沒有買過保險,如果買過可以問他是不是了解保險責任,他一般不會了解,這時候你可以說公司舉辦某某活動,讓他帶著保單來,詳細給他講解,還有禮品贈送。 假如他沒買過保險,你也可以說公司有活動,有獎品贈送。 只要這個人是個良性客戶那一切都好辦。希望對你有幫助,祝你成功!
Ⅲ 關於保險代理人資格
保險代理人可以從兩層含義,一、公司的名義(保險代理公司)擁有保監局頒發的保險代理業務許可證就可以從事保險代理業務。
二、保險代理公司高管任職資格,要有三年以上相關從業經驗,然後參加當地保監局的考試或者面談通過後可以任職。地區不同政策也不同,有的地區需要參加考試。有的面談就可以。
Ⅳ 關於保險代理人,下列說法錯誤的是
近因是導致保險標的損失最直接、最有效、起決定作用的原因
若損失發生的近因屬於承保責任范圍,則保險人承擔賠付責任
在安裝工程保險中,對安裝工程具有保險利益的是承包人工程所有人技術顧問工程師
下列原則中,適用於人壽保險的是:保險利益原則最大誠信原則近因原則。
下列選項中,屬於保險合同關系人的是:被保險人受益人。
人身保險中,與被保險人有債權或債務關系的人對被保險人的壽命和身體具有可保利益。(錯誤)
如果被保險人將標的物轉移他人應徵得保險人的同意和批准,保險單效力繼續。(正確
)
保險除有均攤損失的功能還有減少損失的功能。(錯誤)
保險人的代位求償權不僅適用於財產保險也適用於人身保險。(錯誤)
判斷:第7題(2分)
保險代理人是根據被保險人的委託,向保險人收取代理手續費,並在保險人授權的范圍內代為辦理保險業務的單位或者個人。(錯誤)
判斷:第8題(2分)
受益人的受益權是可繼承的。(錯誤)
判斷:第9題(2分)
不足額保險合同又稱低額保險合同,它是指保險金額大於保險價值的保險合同(錯誤)
判斷:第10題(2分)
人身保險合同不存在超額保險、不足額保險和重復保險的問題。(正確)
簡答:第1題(5分)
答題要求:對本題目的回答不能低於20字。
簡述財產保險的特點。
財產保險有廣義和狹義之分,廣義的財產保險是指以財產及其有關利益為保險標的的保險,是用於與人身保險合同相區別的概念。而狹義的財產保險則是廣義的財產保險中財產損失保險中的一種,是以某一特定地點的一般的固定資產和流動資產為保險標的,對因火災及保險單中列明的各種自然災害和意外事故引起的保險標的的直接損失(包括直接物質損失與合理費用支出)給予經濟補償的保險。
簡答:第2題(5分)
答題要求:對本題目的回答不能低於30字
簡述人身保險合同的特點。
1、保險金額的確定不以保險標的的價值為依據:由於人的壽命和身體的價值不能用金錢來衡量,因此人身保險合同就無法通過保險標的的價值確定保險金額。一般情況下,人身保險合同的保險金額根據被保險人的需要和投保人的繳費能力,在法律允許范圍與條件下,與保險人協商確定,屬於定額保險合同。
2、保險金的給付屬於約定給付。
3、保險利益是以人與人的關系來確定,而不是以人與物或責任的關系來確定。
4、保險合同具體長期性。
簡答:第3題(5分)
答題要求:對本題目的回答不能低於20字。
簡述意外傷害保險的特點。
答:1、多數險種屬自願保險范疇,少數屬強制保險范疇。
2、多數險種的保險期限較短。
3、投保條件相對寬松。
4、保險費率低,而保障性較大。
簡答:第4題(5分)
答題要求:對本題目的回答不能低於20字。
代位求償的含義和實現條件。
答:代位求償是指當保險標的遭受保險責任事故造成損失,依法應由第三者承擔賠償責任時,保險人自支付保險賠償金之日起,在賠償金額的限度內,相應取得對第三者請求賠償的權利。
保險人實施代位求償應具備的前提條件有三:第一、保險標的損失屬於保險責任事故,保險人應承擔保險責任。第二:保險標的的損失同時是由第三方的責任所造成,被保險人有權依法向責任方請求賠償,但尚未依法提出請求而先依保險合同向保險人提出索賠的。第三、保險人履行了賠償責任。
論述:第1題(15分)
答題要求:對本題目的回答不能低於10字。
張三投保了人身意外傷害保險(疾病是除外責任),張三外出打獵時不慎摔傷無法行走,在樹林里等待救援,結果受涼感冒引發肺炎,最後因肺炎死亡。(1)什麼是近因原則?(2)指出本例中的近因?保險公司應該承擔賠償責任嗎?
1、近因原則是指造成事故的最直接、最有效的原因。2、本案中造成被保險人死亡的近因是肺炎,因肺炎不屬於意外傷害的因素,故保險公司不予賠償。(摔傷只是其中的一個誘因而非近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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Ⅳ 關於規范保險代理人
這是規范人壽保險代理業務,保護投保人、被保險人合法權益的需要。
因為人壽保險與財產保險不同。財產保險的標的是財產,財產的保險金額可以按照財產的實際價值確定。人壽保險的標的是人的生命,人的生命價值無法用金錢來衡量,只能由保險合同當事人根據對保險保障的要求和投保人交付保費的能力確定。此外,人壽保險的保險期限長,保費還具有儲蓄性和給付性等特點,因此,不宜由同一個保險代理人為經營人壽保險業務的兩個以上的保險公司作代理。並且隨著經濟的發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人壽保險市場不斷擴大,人壽保險領域的競爭也更加劇烈。如果不採取措施,依法對人壽保險代理業務進行規范,道德危險隨時可能發生。為此,保險法規定,經營人壽保險業務的保險代理人,不得同時接受兩個以上保險人的委託。這對於維護公平競爭,規范人壽保險代理行為,防止道德危險,強化對投保人、被保險人合法權益的保護,具有重要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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