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社會基本醫療保險有哪幾種
保險小編幫您解答,更多疑問可在線答疑。
小諾解答:
您好!
社會基本醫療保險主要有城鎮職工醫療保險、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保險、城鎮居民醫療保險這三種。
其中城鎮職工醫療保險是最廣泛的社會基本醫療保險,一般用人單位為職工繳納的五險一金中就有城鎮職工醫療保險。它能夠為勞動者補償因為疾病風險遭受到的經濟損失。繳費方式為用人單位加個人繳費,成立醫療保險基金,在參保人員治療疾病後報銷醫療費用,給予患者一定的經濟補償,減輕參保人員的經濟壓力。
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保險簡稱"新農合"。新農合由政府組織、引導、支持,農民自願參加。由農民、村委、政府多方籌資。以大病統籌為主,讓農民也能獲得較為全面的醫療保障。
城鎮居民醫療保險為未參加城鎮職工醫療保險的未成年人或沒有工作的居民提供醫療待遇。城鎮居民醫療保險進一步解決廣大人民群眾醫療保障問題,促使醫療保障制度不斷完善。
以上就是社會基本醫療保險的三大內容,它們組成了我國的社會基本醫療保險體系。
B. 醫保基金是什麼意思
醫療保險屬於我國社會保障五大險種之一,醫療保險基金指通過法律或合同的形式,由參加醫療保險的企事業單位、機關團體或個人在事先確定的比例下,繳納規定數量的醫療保險費匯集而成的、為被保險人提供基本醫療保障的一種貨幣資金,醫療保險基金的籌集和管理帶有強制性,不以營利為目的。基金財務管理的任務是: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合理籌集和使用基金;建立健全財務管理制度,組織落實基金的計劃、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如實反映基金收支狀況;嚴格遵守財經紀律,加強監督和檢查,確保基金的安全。
應答時間:2020-12-07,最新業務變化請以平安銀行官網公布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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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醫療保險基金的支付范圍是什麼
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的范圍包括參保人員治病所需要的基本用葯、基本診療項目、醫療服務設施以及急診、搶救的醫療費用。參保人員醫療費用中應當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與醫療機構、葯品經營單位直接結算。職工應當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共同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二十八條
符合基本醫療保險葯品目錄、診療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標准以及急診、搶救的醫療費用,按照國家規定從基本醫療保險基金中支付。
D. 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是什麼
基本醫療保險是為了補償勞動者因疾病風險造成的經濟損失而建立的一項社會保險制度。
通過用人單位與個人繳費,建立醫療保險基金,參保人員患病就診發生醫療費用後,由醫療保險機構對其給予一定的經濟補償。醫療保險具有社會保險的強制性、互濟性、社會性等基本特徵。
因此,醫療保險制度通常由國家立法,強制實施,建立基金制度,費用由用人單位和個人共同繳納,醫療保險金由醫療保險機構支付,以解決勞動者因患病或受傷害帶來的醫療風險。
醫療保險指通過國家立法,按照強制性社會保險原則基本醫療保險費應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個人按時足額繳納。不按時足額繳納的,不計個人賬戶,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不予支付其醫療費用。醫療保險辦理條件:
具有本市非農業戶籍未納入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范圍,且男年滿60周歲和女年滿50周歲的居民。
具有本市非農業戶籍且在本市行政區域內的小學、初中、高中、中等專業學校、技工學校、中等職業技術學校、特殊學校、工讀學校和各類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學歷教育)就讀的在冊學生,以及參保繳費當年年齡在16周歲以下非在校少年兒童、托幼機構兒童和散居嬰幼兒。
具有本市非農業戶籍,男年滿16周歲不滿60周歲,女年滿16周歲不滿50周歲,未納入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覆蓋范圍的居民;
4、未納入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范圍,七至十級殘疾軍人、城鎮優撫對象以及民政部門負責管理的見義勇為的城鎮居民。
E. 社會醫療保險基金具有以下哪些特點
醫療保險屬於我國社會保障五大險種之一,醫療保險基金指通過法律或合同的形式,由參加醫療保險的企事業單位、機關團體或個人在事先確定的比例下,繳納規定數量的醫療保險費匯集而成的、為被保險人提供基本醫療保障的一種貨幣資金,醫療保險基金的籌集和管理帶有強制性,不以營利為目的。基金財務管理的任務是: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合理籌集和使用基金;建立健全財務管理制度,組織落實基金的計劃、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如實反映基金收支狀況;嚴格遵守財經紀律,加強監督和檢查,確保基金的安全。
F. 醫療保險基金支付范圍包括
【法律分析】
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的范圍包括參保人員治病所需要的基本用葯、基本診療項目、醫療服務設施以及急診、搶救的醫療費用。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四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和個人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有權查詢繳費記錄、個人權益記錄,要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供社會保險咨詢等相關服務。
個人依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有權監督本單位為其繳費情況。
第五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將社會保險事業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
國家多渠道籌集社會保險資金。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對社會保險事業給予必要的經費支持。
國家通過稅收優惠政策支持社會保險事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