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買保險時健康告知最下邊的特別告知是啥意思
1、健康告知第一步:自查三問題,把握大局。
A既往有無住院或手術記錄,有無慢性病。
B門診檢查或體檢異常記錄(一般3-5年內)
C社保卡是否代開葯歷史
2、健康告知第二步:掌握告知原則
A、健康告知非常重要,而如實告知是維護權益的基石。如實告知的非常重要性,嚴重者拒賠甚至不退還保險費。
B、不過所有的情況都需要告知嗎?「提出詢問的,投保人應當如實告知」,顯而易見是有限告知。所以告知原則是:問必答,不問不答。
3、康告知第三步:注意告知時間限制
保單的健康告知中,會有時間限制條件的健康問詢。如5年內是否有住院或手術,1年內是否有檢查異常。在時間限制范圍內的情況要如實告知,在時間限制范圍外的無需告知。
4、健康告知:其他
1) 如果有住院或手術記錄,最好(務必)提交相關病例。
2) 如有體檢異常,提交相關體檢報告(最好是半年內體檢報告,認可度最高)。
B. 保險公司告知的重要性
一、及時補充告知。很多人在投保時對於如實告知沒有引起足夠的重視,導致隱瞞了一部分疾病之後順利承保,但是又擔心後面會影響理賠,有什麼辦法補救呢?這時被保險人可以向保險公司進行補充告知。補充告知最簡單的方法就是直接撥打保險公司的客服電話,向對方闡述自己之前買了一份什麼保險產品,但是有些健康異常忘記告知了,現在想要補充進來,然後按照實際情況如實告訴給客服就可以了。
但是並不是補充告知之後就可以安枕無憂了,對於保單的異常,保險公司會重新根據被保險人的情況進行核保,這期間可能會提供病歷資料或體檢,然後給出核保結論。一般的核保結論可能因為有疾病但是對保單並無影響,保險繼續有效,一種可能因為疾病與保險的部分條款產生沖突,保單無效,保險合同解除,這種情況下不同的保險公司對於保費的處理方式都不同,有的會退還部分保費,有的不會退還保費,這些都需要與保險公司協商。
二、未及時補充告知後出險。如果被保險人未意識到如實告知的重要性,發生了事故保險公司會理賠嗎?這時保險公司也會根據事故進行分析,如果疾病滿足了下面這兩個條件:與申請理賠的疾病有直接因果關系。既是導致後者發生的近因,影響保險人是否承保或提高保險費率,保險公司可以不承擔賠付責任,也無需退還保費,這對於被保險人來說是一種損失。所以千萬不要小看了如實告知的條款,如果沒有誠實的告訴保險公司自己的健康狀況,最後受損的是自己的利益。
也千萬不要抱著僥幸的心態,認為保險公司查不出來,保險公司與社保以及醫院都是有合作的,只要在醫院用社保卡或者身份證進行掛號看病,保險公司都能查詢,並且會作為證據被記錄下來,一旦出險後,保險公司可以拒絕進行理賠。
擴展閱讀:【保險】怎麼買,哪個好,手把手教你避開保險的這些"坑"
C. 保險中的健康告知問題
保哥說保險,專注保險測評!在填寫健康告知時也是有技巧可以言的,我將那些技巧都整理在了這里,有興趣的可以看看:
健康告知是購買保險時,保險公司對被保險人的身體情況的詢問調查。一份保險是否能夠正常使用,是否能夠正常理賠都和這個有關,不同的保險公司對健康情況有不同的要求,詢問的內容也不同。
如果你沒有如實告知,情節不嚴重時,你可以選擇向保險公司申報,進行補充核保,這樣保障還是有效的。
若你有太多的內容沒有如實告知,根據《保險法》的規定,保險公司是有權利拒絕理賠並終止合同的。
在我國內地購買保險填寫健康告知時,要遵守這「三答」:問什麼答什麼;不問不答;想清楚再答。如果你的身體有些小毛病的,你可以看看這篇文章在去購買保險:9大類39種身體異常情況,疾病投保全攻略!
目前健康告知審核的方式有智能核保和人工核保,二選一。
智能核保沒有通過就去人工審核因為人工核保會比較准確如果人工核保也通過不了,那就只好換一款產品了,換成那些對健康要求沒那麼嚴格的產品,這是一些對健康情況的把控沒那麼嚴的保險產品,需要可以收藏:
提示
1、最好在投保前不去醫院體檢你只需要把你知道的如實回答就可以了。
2、要是曾誤診過,要記得告訴保險公司。不然會影響你保險的保障權利的。
D. 等待期內發現健康異常,要不要告知保險公司
一般買保險都免不了健康告知,因為保險公司會根據被保人的健康狀況評定承保風險,如果風險超過保險公司預估風險,保險公司則會拒保或是除外承保等。
而健康告知需要遵循「如實告知」的原則,即在回答保險公司詢問的問題時,被保人應該給出真實、准確的答案,不能存心欺騙和隱瞞,誤導保險公司做出承保決定。
我國大陸(除港、澳、台)地區,健康告知遵循的是「有問必答,不問不答」的有限告知原則,即消費者只需回答保險公司問到的問題,沒有問到的可以不回答。
上面給大家講了健康告知的相關知識,下面我們就來看看等待期內體檢出異常需不需要告知。
其實等待期內體檢出異常要不要向保險公司告知,這個是要分情況的,如果等待期內體檢異常影響到保險的理賠,那麼還是有必要向保險公司告知的。
因為有些保險如康惠保2020對等待期內被保人的健康要求比較高,如果被保人在等待期內發生疾病、或病理改變,然後延續到等待期後確診合同約定疾病,是不能獲得理賠的。
所以以上這種情況,被保人還是應該向保險公司告知的。
而如果在等待期內體檢出的異常不影響保險的理賠,那麼就沒有必要向保險公司告知。
此時可能有消費者要問了:「等待期內發生疾病,但堅持不去體檢,拖到等待期後再獲得保險理賠可以嗎」。
其實這種做法奶爸是不建議的,因為如果真的是比較嚴重的疾病,那麼肯定是要及時治療的,拖著不去治療,只會貽誤病機,害的還是自己。
但如果不是很嚴重的疾病,對被保人健康影響不大,那麼最好是在等待期後再去醫院體檢,可以避免上述在重疾險等待期內發生疾病、或病理改變,然後延續到等待期後確診合同約定疾病,不能獲得理賠的情況出現,影響保險理賠。
E. 保險裡面的告知怎麼填
絕大多數准備購買保險的朋友,都是25-50歲之間,這個年紀100%都去過幾次醫院的,身體不可能一點問題都沒有。而且隨著體檢的普及,很多人也會每年進行體檢,在精密儀器全方位的檢查下,很多人都會被查出某些指標異常。
場景1:一些謹慎的朋友,會一股腦把自己的知道的、可能的、未確診的一些異常指標都會告知保險公司,不僅給核保人員造成了困擾,也使得核保結果變的很苛刻。
場景2:另外一些朋友,可能投保的時候沒有想的太多,告知環節也不是很重視。順利核保通過後,突然會想到,哎呀,5年前我去過門診做過檢查的,7年前登山摔傷,拍過CT做過檢查的。這些都沒有告知,會不會後續理賠存在困難呢?
那麼問題就來了,在購買保險的時候,我們到底應該如何進行告知呢?今天深藍君就為大家講講告知那點事,希望能幫助到大家。
一、線上產品投保的告知
互聯網保險都是採用詢問告知的方式,這種情況下最合理的方法是:僅針對詢問的問題進行告知,沒有詢問的問題,是無需告知的。這個不是我自己的總結,深藍君也咨詢了很多負責核保的朋友,都是這樣的結論。
《保險法》第十六條:
訂立保險合同時,保險人就保險標的或者被保險人的有關情況提出詢問的,投保人應當如實告知。
保險公司每款產品都是經過精心設計的,對於風險的衡量於界定都是有自己的數據模型,我們不必替保險公司操心。只要保險公司沒有詢問,就算我們知道某個指標存在異常,也無需告知,同樣不用擔心後續的理賠。
我們以陽光健康隨e保為例,這款產品只對乙肝大三陽進行了詢問,如果是乙肝攜帶者、或者小三陽,自然是可以購買的。
深藍君之前在測評弘康大白定期壽險的時候,發現是需要填寫身高體重,用來計算BMI值,但是同樣有很多定期壽險是不詢問身高體重的,所以就算我們嚴重肥胖,只要符合健康告知的內容,我們就可以正常購買的。
二、投保線下產品的健康告知
除了購買線上的互聯網產品,很多朋友也會投保線下的產品,一般線下產品的的如實告知都是通過問卷的方式進行,下圖是深藍君找到的某產品問卷:
深藍君建議:只要是健康告知問卷詢問到的內容,都應該如實回答。上面只是某家保險公司的問卷,不同公司會存在一定的差異。
寫到這里,肯定會有一些朋友有個疑問,我需要把我過去的醫療記錄都列出來嗎?比如幾個月前的發燒、幾年前的摔傷半月板檢查、十年前的門診檢查記錄?如果真的費勁心思仔細回憶,相信大家還是能列出來很多條的。我們看看保險法是如何規定的。
保險法第十六條:
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過失未履行前款規定的如實告知義務,足以影響保險人決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險費率的,保險人有權解除合同。
前款規定的合同解除權,自保險人知道有解除事由之日起,超過三十日不行使而消滅。自合同成立之日起超過二年的,保險人不得解除合同;發生保險事故的,保險人應當承擔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的責任。
只有那些足以影響保險公司是否承保或者提高保險費率的,需要進行如實告知。如果未告知的的內容對承保結論沒有影響,保險公司是不能拒賠和解除合同的。
如果不確定自己的的問題是否影響承保,或者代理人也沒辦法給你專業的意見,那麼深藍君建議你如實告知。保險公司的核保團隊都具有深厚的醫學背景和實際經驗,這個問題就交給他們處理就好了。
三、如果不如實告知會怎樣?
如果不如實告知,那麼就涉及到保險法的不可抗辯條款,關於「不可抗辯條款」我們前幾天的推文是有詳細的說明的,而且很多同行朋友也給出了一些實際案例的反饋,點擊這里查看原文>>>
《保險法》16條「不可抗辯條款」內容:
第十六條訂立保險合同,保險人就保險標的或者被保險人的有關情況提出詢問的,投保人應當如實告知。
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過失未履行前款規定的如實告知義務,足以影響保險人決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險費率的,保險人有權解除合同。
前款規定的合同解除權,自保險人知道有解除事由之日起,超過三十日不行使而消滅。自合同成立之日起超過二年的,保險人不得解除合同;發生保險事故的,保險人應當承擔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的責任。
雖然兩年不可辯條款對我們投保人是非常有利的條款,避免由於自己疏忽大意導致一些事項未如實告知,只要過了兩年不可抗辯期,保險公司沒有提出異議的話,那麼將來不得以此為拒賠理由了。
但是長期來看,也可能誘發逆向選擇和道德風險,保險公司出於保護自己利益可能會加強核保,甚至提高保費等作為應對。所以深藍君的態度是盡量做好如實告知,切勿玩火,以免給自己帶來沒必要的麻煩。
上次的文章裡面還漏掉了一種情況,比如未告知事項同保險事故的發生無關系,那麼大部分情況下保險公司是需要理賠的。比如未如實告知乙肝大三陽購買了定期壽險,但是由於發生意外身故,這種情況在過往的訴訟中,一般都會獲得理賠。
擴展閱讀:【保險】怎麼買,哪個好,手把手教你避開保險的這些"坑"
F. 保險健康告知有什麼講究
健康告知的意思是將被保險人的身體健康狀況告知給保險公司,以供他們做風險評估,最終確定是否可以承保的過程。如果不太清楚健康告知是什麼,這篇文章能幫到你:《如實告知義務是什麼?》
面對必不可少的健康告知,如果我們不想被拒保,投保後也不想被拒賠,那麼如何正確地填寫健康告知就顯得尤為重要了。
一、只告知問到的情況
目前投保的健康告知大多採用的是有限告知方式,也就是說保險公司問到我們的問題,我們需要如實回答,沒有問及到的,就無需回答。
二、不要刻意去體檢
健康告知,是告知已經確診的疾病,如果沒有在醫院確診,那就是未知的,無需告知,這種情況不屬於隱瞞。相反地,如果體檢之後,醫院出具的體檢報告顯示有部分指標是異常的,那麼就必須告知了,這是已知的情況,不告知就屬於隱瞞。
三、及時進行補充告知
補充健康告知其實和投保前的健康告知是一個概念,是補充在投保前的健康告知中忘告,漏告的情況。補充告知的幾種結果,無非是標准體承保、除外責任承保、加費承保、拒保這幾種。
補充告知分三個時間段:
(1)猶豫期內:在這個時間段內進行補充告知,如果沒有通過審核,是可以拿回全額保費的。
(2)猶豫期後且在投保兩年內:這個時間段補充健康告知,未通過審核的話,是會被保險公司要求退保,而且只能取回現金價值。
(3)投保兩年以上:這個時間段進行補充告知,根據《保險法》規定,保險公司不可解除合同,仍需履行合同保障責任。
四、奶爸總結
健康告知可以用一句話來概括:遵循最大誠信原則,保險公司問到的要如實回答,沒問到就不必回答。但是也要明確認識到健康告知的重要性,做好健康告知這一環節,理賠才會更輕松。
望採納!
G. 保險等待期後發現健康異常是否需要告訴保險公司,下一年還能續保嗎
如果是投保之後發現的異常是不需要告知保險公司的,但是如果是觀察期後發現有投保之前的異常未如實告知的話,是要做補充告知的
H. 買保險時被要求做健康告知,究竟什麼是健康告知
保哥說保險,專注保險測評!我整理了一些關於健康告知填寫的小技巧,有興趣的可以看看:
健康告知是保險公司獲取被保險人健康狀況的一份問卷,是保險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這關乎到你的保障內容是否有效,保險是否能夠正常理賠等問題,不同的保險公司對健康情況有不同的要求,詢問的內容也不同。
若你在填寫健康告知時有所隱瞞,情節不嚴重時,你可以向保險公司申請補充核保。
若你有太多的內容沒有如實告知,根據《保險法》的規定,保險公司是有權利拒絕理賠並終止合同的。
在國內購買保險填寫健康告知時,基本可以按照這「三答」來填寫:問什麼答什麼;不問不答;想清楚再答。假如你是身體有些小毛病的朋友,建議你在購買保險前看看這篇文章:9大類39種身體異常情況,疾病投保全攻略!
目前健康告知審核的方式有智能核保和人工核保,二選一。
假設你沒能通過智能核保,可以直接換個產品或者嘗試人工核保人工核保會更加的細致和准確如果人工核保也通過不了,那就只好換一款產品了,換成那些對健康要求沒那麼嚴格的產品,這是一些對健康情況的把控沒那麼嚴的保險產品,需要可以收藏:
特別提醒:
1、一般是不建議在投保前進行體檢的。你只需要把你知道的如實回答就可以了。
2、要是曾誤診過,要記得告訴保險公司。不然會影響你保險的保障權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