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大病統籌與醫療保險有什麼區別啊
概念不同
醫療保險指通過國家立法,按照強制性社會保險原則基本醫療保險費應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個人按時足額繳納。醫療保險是為補償疾病所帶來的醫療費用的一種保險。職工因疾病、負傷、生育時,由社會或企業提供必要的醫療服務或物質幫助的社會保險。而大病統籌是我國醫療保險的一種模式,由於條件所限,目前只能做到市級統籌,各地對此項制度有不同的做法,其制定都是遵循「小病分流,大病統籌」的原則。
保障范圍不同
大病統籌只針對自然疾病,保障范圍狹小,免賠責任較多。如工傷、職業病、意外事故均不在保障范圍內。而醫療保險范圍包括醫療保險的承保對象,醫療費用的擔負比例及承保的衛生服務項目。狹義的醫療保險范圍包括醫療保險所承保的醫療服務項目,以及這些項目提供的數量、形式與限制等。
繳納費用不同
大病統籌的自費項目包括:勞保醫療公費醫療規定的自費葯品費用;掛號費、出診費、伙食費、特別營養費、佳院保護費、特護費、嬰兒費、空調費、急救車費、會診費等;醫療咨詢費、醫療保險費、優質優價費等等。醫療保險報銷費用根據不同保險產品有差異。
辦理醫療保險,參保人可以委託他人代為辦理。被委託人在辦理時需攜帶本人及參保人的有效證件。而大病統籌的辦理是參保職工經住院系統治療後,出院時仍符合統籌病種認定條件的,可由定點醫院副主任以上醫師提出統籌病種認定申請,填寫《統籌病種認定申請表》。參保患者持
《統籌病種認定申請表》、出院記錄(須加蓋醫院印章)、相關檢查化驗報告單、兩張一寸彩色照片,一並報送用人單位,由用人單位到醫療保險經辦機構辦理。
⑵ 大額醫保與大病統籌是一回事嗎
大病醫保是參與保險的報銷。
大病統籌是在大病以後向社會統籌資金尋求幫助。
社會醫療保險報銷是在出院或者轉院之後報銷。
住院及特殊病種門診治療的結算程序:
定點醫療機構於每月10日前,將上月出院患者的費用結算單、住院結算單及有關資料報醫療保險經辦機構,醫療保險經辦機構審核後,作為每月預撥及年終決算的依據;
醫療保險經辦機構每月預撥上月的住院及特殊病種門診治療的統籌費用;
經認定患有特殊疾病的參保人員應到勞動保障部門指定的一家定點醫療機構就醫購葯,發生的醫葯費用直接記帳,即時結算。
急診結算程序:參保人員因急診搶救到市內非定點的醫療機構及異地醫療機構住院治療,發生的醫療費用,先由個人或單位墊付,急診搶救終結後,憑醫院急診病歷、檢查、化驗報告單、發票、詳細的醫療收費清單等到醫療保險經辦機構按規定辦理報銷手續。
⑶ 醫療保險中的統籌支付是什麼意思
大病統籌是我國醫療保險的一種模式,由於條件所限,目前只能做到市級統籌,各地對此項制度有不同的做法,例如北京的大病統籌,上海的住院醫療保險統籌;但其制定都是遵循「小病分流,大病統籌」的原則,即規定一個起付線,從幾百元到幾千元不等,完全根據當地的經濟承受能力和醫療待遇水平而定,起付線以下的醫療費用由職工個人負擔,超過起付線以上的部分由社會保險機構按比例支付。
根據國家關於職工醫療保險制度改革的原則,按照北京市有關規定,我公司為員工統一參加了大病醫療費統籌(以下簡稱統籌),保證本企業職工和退休人員患大病時得到基本醫療,均衡企業醫療費用負擔。
大病統籌的原則是:互助互濟,風險共擔;保證基本醫療,克服浪費;國家、企業、個人三者合理負擔。
大病統籌的具體相關事宜簡介如下:
一.
統籌實行基金制度。
區、縣建立統籌基金,全市建立統籌調劑基金。按"以支定收,略有結余,留有部份儲備"的原則籌集,專項用於大病醫療費用的支出。
二.
統籌范圍:
職工和退休人員患病、非因工負傷一次性住院的醫療費用或者30日內累計醫療費用超過2000元的,屬於統籌范圍。
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發生的醫療費用,不屬於統籌范圍:
1.
未經批准在非定點醫院就診的(緊急搶救除外);
2.
患職業病、因工負傷或者工傷舊病復發的;
3.
因交通事故造成傷害的;
4.
因本人違法造成傷害的;
5.
因責任事故引起食物中毒的;
6.
因自殺導致治療的(精神病發作除外);
7.
因醫療事故造成傷害的;
8.
按國家和本市規定醫療費用應當自理的。
三.
統籌基金的繳納:
繳費標准和費用列支:
1.企業以上年度全市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按企業在職職工人數按月繳納大病醫療統籌費。
2.外商投資企業以上年度全市職工月平均工資的2.5%按企業中方在職職工人數按月繳納大病醫療統籌費。
3.職工和退休人員個人以上年度全市職工月平均工資的1%按月繳納大病醫療統籌費,由企業從職工工資和退休人員工資中代扣代繳。
註:以上員工個人應繳納部份現在是由公司為參加統籌的員工負擔,作為公司為員工額外增加的福利,且未從工資中扣除。
四.
醫療管理:
大病醫療實行定點醫院制度。職工和退休人員患病憑《醫療保險卡》到定點醫院就診。確需轉院治療的,應當履行轉院審批手續。
職工和退休人員患病確需做特種檢查、特種治療或者使用貴重葯品的,應當履行有關審批手續,並由職工和退休人員個人承擔部分費用。
五.
基金支付:
統籌基金支付醫療費用,採取分檔計算,累加支付的辦法。醫療費用支付金額2000元以上的部分,具體標准如下:
1.
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部分支付90%;
2.
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部分支付85%;
3.
1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的部分支付80%;
4.
30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的部分支付85%;
5.
50000元以上的部分支付90%。
前款各項所稱"以上"不含本數,"以下"含本數。
六.
大病醫療費用的報銷:
企業填寫《大病醫療費用社會統籌基金撥付審批表》,上報區縣社會保險基金管理機構審核撥付。
在醫療費用中,由統籌基金支付後的剩餘部分,由企業和個人共同負擔。企業負擔的部分不得低於70%。
⑷ 醫保和大病統籌是什麼關系
大病醫療統籌制度屬於基本醫療保險的補充形式。採取「互助互濟,風險共擔;保證基本醫療,克服浪費;國家、企業、個人三者合理負擔」的原則,實行基金制度。大病醫療統籌費由用人單位與參保人員共同繳納。
通過建立大病醫療統籌機制,是對現有醫保體制的有益完善與補充,以達到增強個人抵禦大病風險的能力,從而調動民眾參保積極性,自願出資參加大病醫療統籌,不斷擴大醫療保障的覆蓋面,促進醫保體制的完善和發展。
⑸ 請問醫保中的「門診統籌」和「大病統籌」、「大病醫療」是一個概念嗎
醫保中的「門診統籌」和「大病統籌」不是一個概念,沒有「大病醫療」的概念,而是「大病醫療保險」、「大病醫療救助」。
門診統籌:基本醫療保險中把參保人員的門診費用納入統籌基金報銷的范圍。
大病統籌:大病統籌也稱大病醫療基金統籌,是指一定區域或一個行業范圍內建立一個大病醫療基金制度,對企業的職工患各類大病開支的醫療費用實行社會統籌,主要是為了解決企業職工患大病醫療費負擔過重的問題,實行統一籌集、支付及管理等等。
大病醫療保險是對城鄉居民因患大病發生的高額醫療費用給予報銷,目的是解決群眾反映強烈的「因病致貧、因病返貧」問題,使絕大部分人不會再因為疾病陷入經濟困境。
大病醫療救助是指依託城鎮居民(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結算平台,資金投入穩定、服務平台共用、信息資源共享、結算支付同步、管理運行規范、救助效果明顯、能夠為困難群眾提供快捷服務、覆蓋城鄉科學規范的一種新型醫療救助制度。
(5)醫保統籌支付包括大病保險么擴展閱讀:
《關於開展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工作的指導意見》
城鄉居民大病保險的保障內容
(一)保障對象。大病保險保障對象為城鎮居民醫保、新農合的參保(合)人。
(二)保障范圍。大病保險的保障范圍要與城鎮居民醫保、新農合相銜接。城鎮居民醫保、新農合應按政策規定提供基本醫療保障。在此基礎上,大病保險主要在參保(合)人患大病發生高額醫療費用的情況下,對城鎮居民醫保、新農合補償後需個人負擔的合規醫療費用給予保障。
高額醫療費用,可以個人年度累計負擔的合規醫療費用超過當地統計部門公布的上一年度城鎮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農村居民年人均純收入為判定標准,具體金額由地方政府確定。合規醫療費用,指實際發生的、合理的醫療費用(可規定不予支付的事項),具體由地方政府確定。
各地也可以從個人負擔較重的疾病病種起步開展大病保險。
(三)保障水平。以力爭避免城鄉居民發生家庭災難性醫療支出為目標,合理確定大病保險補償政策,實際支付比例不低於50%;按醫療費用高低分段制定支付比例,原則上醫療費用越高支付比例越高。隨著籌資、管理和保障水平的不斷提高,逐步提高大病報銷比例,最大限度地減輕個人醫療費用負擔。
做好基本醫療保險、大病保險與重特大疾病醫療救助的銜接,建立大病信息通報制度,及時掌握大病患者醫保支付情況,強化政策聯動,切實避免因病致貧、因病返貧問題。城鄉醫療救助的定點醫療機構、用葯和診療范圍分別參照基本醫療保險、大病保險的有關政策規定執行。
⑹ 職工醫保包含大病保險嗎
原則上是包括的
職工醫療保險包括了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和大病醫療保險,二者的繳費金額並不是混為一談的,大病醫療保險是按年繳費,基本醫療保險是按月繳費,原則上二者都應該同時參加方可。
⑺ 醫保統籌支付和大病支出有什麼不一樣嗎
屬於社保別的兩個險種。社保統籌每個月按比例繳納,大病補充支出每個月固定金額,超過一定金額就會啟動賠付。
⑻ 社會醫保統籌規定的大病是什麼
有些城市大病醫療保險所保障的大病,不是按照病種,而是按照居民個人花費界定的。比如北京,只有「符合北京市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報銷范圍的費用,在基本醫療保險報銷後」的高額費用,才納入北京市城鄉居民大病保險支付范圍,進行「二次報銷」。無論是按病種,還是按費用,都指向了一點,那就是「符合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報銷范圍」。
而新農合大病醫療保險將農村兒童白血病、兒童先天性心臟病、重性精神疾病、乳腺癌、宮頸癌、終末期腎病、耐多葯肺結核、艾滋病機會感染、肺癌、食道癌、胃癌、結腸癌、直腸癌、慢性粒細胞白血病、急性心肌梗塞、腦梗死、血友病、Ⅰ型糖尿病、甲亢、唇齶裂等20類重大疾病納入保障范圍。
⑼ 社會保險中基本醫療保險包含大病醫療和大病統籌嗎
社保中醫療保險包括門診醫療和大病統籌。大病統籌簡單一點說就是住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