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我的車把人撞了'保險公司賠付的對方不滿意怎麼辦啊
車把人撞了,保險公司賠付的對方不滿意怎麼辦?首先對方不滿意,應該去找保險公司,不應該找你,因為理賠是保險公司的事情,你與你不發生關系
⑵ 別人撞了我的車對方全責怎麼理賠
一、對方全責。
1、對方保險公司對你車定損。帶上行駛證、事故認定書、車主身份證、銀行卡。
2、並到保險公司認可的修車廠修車。
3、修理費在定損范圍內,費用自己墊付。
4、經保險公司與對方車主電話確認,修車費可直接打你卡上。
5、如果電話不確認,手持修車發票直接面見對方車主討債。
6、如果討債討不到,法院打官司,並將保險公司列為第二被告。法院判決保險公司賠你。
二、車輛修復及事故處理結案後,辦理保險索賠所需資料:⑴機動車輛保險單及批單正本原件、復印件;
⑵機動車輛保險出險/索賠通知書;
⑶行駛證及駕駛證復印件;
⑷賠款收據。
三、根據不同的事故性質還需要以下資料:
(一)火災事故: 公安消防部門的火災原因證明;
(二)自然災害: 氣象部門證明或災害報道剪報;
(三)交通事故:
1、由交警處理需:道路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及交通事故損害賠償調解書;
2、由法院處理需:
2.1、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調解終結書;
2.2、民事判決書或民事調解書;
(四)財產損失需:
1、車輛修理、施救費發票;
2、車輛損失相片;
3、財物損失清單;
4、財物損失修理、施救費發票;
5、財物損失相片;
6、 很有可能會查詢駕駛證信息。
(2)車把別人撞了保險理賠擴展閱讀
程序
一、立案查驗
保險人在接到出險通知後,應當立即派人進行現場查驗,了解損失情況及原因,查對保險單,登記立案。
二、審核證明
保險人對投保人、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提供的有關證明和資料進行審核,以確定保險合同是否有效,保險期限是否屆滿,受損失的是否是保險財產,索賠人是否有權主張賠付,事故發生的地點是否在承保范圍內等。
三、核定責任
保險人收到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的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的請求,經過對事實的查驗和對各項單證的審核後,應當及時作出自己應否承擔保險責任及承擔多大責任的核定,並將核定結果通知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
四、履行賠付
1、保險人在核定責任的基礎上,對屬於保險責任的,在與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達成有關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額的協議後十日內,履行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義務。
2、保險合同對保險金額及賠償或者給付期限有約定的,保險人應當依照保險合同的約定,履行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義務。
五、保險人按照法定程序履行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的義務後,保險理賠就告結束。
1、如果保險人未及時履行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義務的,就構成一種違約行為,按照規定應當承擔相應的責任,即「除支付保險金外,應當賠償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因此受到的損失」,這里的賠償損失,是指保險人應當支付的保險金的利息損失。
2、為了保證保險人依法履行賠付義務,同時保護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的合法權益,明確規定,任何單位或者個人都不得非法干預保險人履行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的義務,也不得限制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取得保險金的權利。
法律依據
我國《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規定如下:第十五條 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財產損失,當事人請求侵權人賠償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一)維修被損壞車輛所支出的費用、車輛所載物品的損失、車輛施救費用; (二)因車輛滅失或者無法修復,為購買交通事故發生時與被損壞車輛價值相當的車輛重置費用; (三)依法從事貨物運輸、旅客運輸等經營性活動的車輛,因無法從事相應經營活動所產生的合理停運損失; (四)非經營性車輛因無法繼續使用,所產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費用。
⑶ 自己的車被別人撞了,對方全責,保險公司賠償么
對方全責的情況,不用找自己的保險公司報案,是由對方保險公司賠償你的損失,你的保險公司無責。
應該由對方賠償你因此而產生的全部損失。主要是可以要求對方賠償你的車輛修理費,及在車輛修理期間合理的交通費。
首先應由承保交強險的保險公司在2000元的范圍內賠償你的車輛損失。
如果你的車輛損失超過兩千元,而對方車輛購買了三責險,那麼,應該由對方車輛三責險的保險公司根據對方在事故中應承擔的責任在商業第三者責任險的責任限額內予以賠償。
商業第三者責任險不足以承擔你車輛的全部損失,或者對方車輛沒有購買商業第三者責任險,那麼你的車輛損失賠償不足的部分,應當由對方承擔賠償責任。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條,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
超過責任限額的部分,按照下列方式承擔賠償責任:
機動車之間發生交通事故的,由有過錯的一方承擔責任。雙方都有過錯的,按照各自過錯的比例分擔責任。
(3)車把別人撞了保險理賠擴展閱讀:
《民法通則》第119條規定:「侵害公民身體造成傷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因誤工減少的收入、殘廢者生活補助費等費用;造成死亡的,並應當支付喪葬費、死者生前扶養的人必要的生活費等費用。」
《侵權責任法》第16條規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
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殘疾生活輔助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第22條規定:「侵害他人人身權益,造成他人嚴重精神損害的,被侵權人可以請求精神損害賠償。」
根據上述法律規定,交通事故的賠償項目主要有:
1、受害人遭受人身損害,因就醫治療支出的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
2、受害人因傷致殘的賠償項目除第1項外還包括: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被扶養人生活費,以及因康復護理、繼續治療實際發生的必要的康復費、護理費、後續治療費。
3、受害人死亡的賠償項目包括:除第1項費用外,還包括喪葬費、被扶養人生活費、死亡賠償金以及受害人親屬辦理喪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費、住宿費和誤工損失等其他合理費用。
4、死亡受害人近親屬或者傷殘受害人遭受精神損害的賠償金。
調解賠償程序:
公安機關處理交通事故,應當在查明交通事故原因、認定交通事故責任、確定交通事故造成的損失情況後,召集當事人和有關人員對損害賠償進行調解。
損害賠償的調解期限為三十日,公安機關認為必要時可以延長十五日。對交通事故致傷的,調解從治療終結或者定殘之日起開始。
對交通事故致死的,調解從規定的辦理喪葬事宜時間結束之日起開始;對交通事故僅造成財產損失的,調解從確定損失之日起開始。
經調解達成協議的,公安機關應當製作調解書,由當事人和有關人員、調解人簽名,加蓋公安機關印章後即行生效。公安機關應當將調解書分別送交當事人和有關人員。
調解期滿後未達成協議的,公安機關應當製作調解終結書,由調解人簽名,加蓋公安機關印章,分別送交當事人和有關人員。
經調解未達成協議或者調解書生效後任何一方不履行的,公安機關不再調解,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⑷ 自己把別人的車撞了自己的車保險公司賠償嗎
1、賠償。如果是正常的交通事故,符合保險公司賠償范圍和條件的,則賠償。
2、不賠償。如果是故意或者酒駕等,或者無法查明原因,或者不符合保險公司賠償范圍和條件的,保險公司可能拒賠。但這里也有可能要賠償的部分,具體要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