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勞動法規定用人單位必須要買保險,可有好多清潔工並沒有買保險盒法嗎
不一定。
一般來說,清潔工與用工單位形成的不是勞動關系,而是勞務關系。勞動關系受勞動法的制約和保護,但勞務關系不歸勞動法管。所以若是勞務關系的話,用人單位不需要為其參加社會保險。
⑵ 勞動法規定養老保險是否強制買
勞動法規定用人單位必須為員工交納:養老、工傷、生育、失業、醫療五種保險,這五種是強制性交的.至於住房公積金不在強制范圍之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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⑶ 勞動法有沒有規定用人單位必須給員工購買保險
有規定,勞動法、社會保險法等都規定用人單位有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的義務,這是法律規定的用人單位的強制性義務,只要存在勞動關系,就必須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否則就是違法行為,應受相應的行政處罰。
⑷ 新勞動法對購買社會保險是怎麼規定的
1、勞動法中規定用人單位應在員工入職三十天內購買社會保險的。
2、《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五十八條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自願參加社會保險的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社會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應當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
國家建立全國統一的個人社會保障號碼。個人社會保障號碼為公民身份號碼。
按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規定,用人單位和個人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國家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等社會保險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傷、失業、生育等情況下依法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的權利。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四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和個人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有權查詢繳費記錄、個人權益記錄,要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供社會保險咨詢等相關服務。個人依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有權監督本單位為其繳費情況。
企業不給職工繳納養老保險屬於違法行為:
近幾年來,國家不斷完善養老保險制度,不斷提高養老保險待遇,同時要求用人單位給職工參保。但是有些企業還是頑固不化,不幫員工繳納養老保險。
相關案例:連雲港計程車駕駛員李先生遇到了這樣一個問題,那就是他所在的計程車公司要求駕駛員自己繳納全部的養老保險,若不按時繳納,將結束公司與駕駛員的租賃勞動合同。這就讓他既納悶又非常郁悶了。
針對此事情,江蘇省人社廳副廳長周英表示,作為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繳納養老保險是基本的義務。雖然計程車行業用工有特殊性,特殊性表現為計程車行業的工資報酬情況和一般的生產一線職工的薪酬有所不同。但計程車行業的用工必須遵循社會保險法的規定,繳納社會保險,用人單位和個人都有義務繳納國家強制性的各項社會保險。
所以說企業不繳納養老保險,或者給一部分錢讓職工自己去繳納,這個行為屬於違法。李先生可以向當地的勞動爭議仲裁部門進行維權。
⑸ 請問新勞動法里有強制性規定用人單位要為員工買社會保險嗎
這份勞動合同的補充協議違反勞動法及勞動合同法無效。用人單位招聘勞動者與之建立勞動關系必須依法繳納社會保險,這是強制性的法律規定。單位用支付現金的形式給勞動者,逃避繳納社會保險減少了單位成本的支出,損害了勞動者的權益。因為勞動者自己繳納社會保險,只能繳納養老、醫療2項保險,另外3項失業、工傷、生育保險根本辦不了。而且勞動者在社會上繳納養老、醫療保險是在當地平均工資的60%—100%之間選擇繳納,高於社平工資受限不能繳納。而在單位繳納社會保險的范圍是當地平均工資的60%—300%之間。 所以說單位此做法嚴重侵害了勞動者的合法權益。
請看勞動法的規定:
第七十二條 社會保險基金按照保險類型確定資金來源,逐步實行社會統籌。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
第七十三條 勞動者在下列情形下,依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
(一)退休;
(二)患病;
(三)因工傷殘或者患職業病;
(四)失業;
(五)生育。
勞動者死亡後,其遺屬依法享受遺屬津貼。
勞動者享受社會保險待遇的條件和標准由法律、法規規定。
勞動者享受的社會保險金必須按時足額支付。
再請看勞動合同法的規定:
第二十六條 下列勞動合同無效或者部分無效:
(一)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責任、排除勞動者權利的;
(三)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的。
對勞動合同的無效或者部分無效有爭議的,由勞動爭議仲裁機構或者人民法院確認。
補充問題:勞動法、勞動合同法是中國境內企業必須執行的勞動法規,也就是說它是全國各地的企業都必須遵守的法律。這個企業違反的是勞動法第72條、勞動合同法的第26條。
⑹ 勞動法有沒有規定用人單位必須給員工購買保險
有規定,而且是明確的規定,企業有義務為每一位員工購買基本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
如果企業或者單位拒不執行此規定,員工可以申請勞動仲裁。
⑺ 老勞動法是否強制要求交社會保險
勞動法第72條規定建立深灰保險制度。根據《勞動法》的規定,建立社會保險制度,設立社會保險基金,使勞動者在年老、患病、工傷、失業、生育等情況下獲得幫助和補償。為保障社會保險制度的落實,國家制定《社會保險法》明確國家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等社會保險制度。目的就是維護公民參加社會保險和享受社會保險待遇的合法權益。
勞動法
第七十條國家發展社會保險事業,建立社會保險制度,設立社會保險基金,使勞動者在年老、患病、工傷、失業、生育等情況下獲得幫助和補償。
第七十二條社會保險基金按照保險類型確定資金來源,逐步實行社會統籌。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
社會保險法
第二條國家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等社會保險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傷、失業、生育等情況下依法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的權利。
第三條社會保險制度堅持廣覆蓋、保基本、多層次、可持續的方針,社會保險水平應當與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相適應。
第四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和個人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有權查詢繳費記錄、個人權益記錄,要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供社會保險咨詢等相關服務。
個人依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有權監督本單位為其繳費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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⑻ 勞動法有沒有規定公司必須給員工上保險啊如果不給上怎麼辦
勞動法規定了勞動者享有社會保險和福利的權利,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用人單位無故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其限期繳納;逾期不繳的,可以加收滯納金。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七十二條社會保險基金按照保險類型確定資金來源,逐步實行社會統籌。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
第七十三條勞動者在下列情形下,依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
(一)退休;
(二)患病、負傷;
(三)因工傷殘或者患職業病;
(四)失業;
(五)生育。
勞動者死亡後,其遺屬依法享受遺屬津貼。勞動者享受社會保險待遇的條件和標准由法律、法規規定。勞動者享受的社會保險金必須按時足額支付。
第一百條用人單位無故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其限期繳納;逾期不繳的,可以加收滯納金。
(8)勞動法規定強制買保險嗎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七十四條社會保險基金經辦機構依照法律規定收支、管理和運營社會保險基金,並負有使社會保險基金保值增值的責任。社會保險基金監督機構依照法律規定,對社會保險基金的收支、管理和運營實施監督。社會保險基金經辦機構和社會保險基金監督機構的設立和職能由法律規定。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挪用社會保險基金。
第七十五條國家鼓勵用人單位根據本單位實際情況為勞動者建立補充保險。國家提倡勞動者個人進行儲蓄性保險。
⑼ 勞動法是否有規定個人必須強制性繳納社會保險
勞動合同法規定企業必須為員工繳納各項社會保險,換句話說就是員工必須參加社會保險,如果員工不願意參加的話,企業最好不要錄用,因為即便員工寫什麼保證書的話,打官司法院也不會支持企業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