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車主怎麼向保險公司查詢出險記錄
⑵ 車禍賠償是直接問車主要錢還是等保險公司給錢
車都上了交強險(也可能有其它保險)的 是應該保險公司出 是去車主簽約的保險公司拿錢
⑶ 保險公司把車主保險買錯了車主要怎麼要求補償損失
如果你這些天沒有發生保險事故,有一個雙方都容易達成的方案,就是保險生效日從明天開始,相當於此前的保險就免費了。
別的主張意義不大。
⑷ 如果沒有買車損險 撞車了 我全責 保險公司怎麼賠付
如果沒有買車損險,而購買了第三者責任險,對方財產損失由第三者責任險全部承擔。如果既沒有購買車損險,也沒有購買第三者責任險,所有的損失全部由全責事故車主承擔。
車損險主要是被保險人或其允許的駕駛員在駕駛保險車輛時發生保險事故而造成保險車輛受損,也就是說,車損險主要是承擔車主購買以後,車主車輛受損後進行賠償車主損失的。
而第三者責任保險主要是被保險人允許的合格駕駛員在使用被保險車輛過程中發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傷亡或財產的直接損失,依法應當由被保險人支付的賠償金額,保險人會按照保險合同中的有關規定給予賠償。
同時,若經保險公司書面同意,被保險人因此發生仲裁或訴訟費用的,由保險公司承擔。該險種主要是保障道路交通事故中第三方受害人獲得及時有效賠償的險種。但因事故產生的善後工作,需要由被保險人負責處理。保險公司會在責任限額以外賠償,但最高不超過責任限額的30%。
第三者責任險每次事故的最高賠償限額是保險人計算保險費的依據,同時也是保險人承擔第三者責任險每次事故賠償金額的最高限額。
(4)車主損失保險公司咋說擴展閱讀:
如果個人是全責的話,所有損失由個人承擔,對方的損失可以由保險公司賠付,但是個人的損失由於沒有購買車損險,車輛維修的費用將由個人承擔。
所以如果沒有買車損險,全責撞了別人,那麼是賠對方的,個人車保險公司不負責修理。如果只買了交強險,連第三者都沒買,撞別人導致的損失很大,交強險不夠賠的,如果買了第三者,看具體買了多少保險金的,額度不同,賠付也不同。
全責撞了別人,或者是主要這人撞了別人,想修個人車,必須個人愛車有份車損險,車損險就是修自己車的。如果沒買車損險,就沒辦法,只能個人花錢修車,對方的車保險公司會賠的,當然造成的損失很大,保險公司頂額賠付還不夠的話,多出的部分需要個人掏腰包。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第三者責任險
網路-車損險
⑸ 保險公司違規,車主經營造成的經濟損失可以找保險公司索賠不
保險公司違規造成車主經濟損失,保險公司應當承擔違規責任並賠償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你可以找保險公司索賠。
⑹ 車主不知情況下造成的括大損失保險公司應該賠償嗎。
保險條款只約定了造成損失擴大的部分不賠償,沒有說知情還是不知情。對於這部分損失,如果與保險公司協商不成,建議還是到法院起訴。
⑺ 由於個人原因造成了交通事故,保險公司對車主的損失將如何賠償
如果是因為自己的原因造成了車禍,在保險公司范圍內的保險公司會予以賠償,而如果說超越了保險范圍內的就需要車主自行墊付了。所以無論是別人的原因還是自己的原因,保險公司都會根據交通部門的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裡面的細則進行處理的,保險公司有自己的規定,而且他們在賠償的時候也會和你進行商議的。所以在一起交通事故中,雖然是由於你的個人原因造成的,但是因為你買了保險,而且需要賠償的金額也在保險范圍內,同時你也沒有違反保險公司的相關規定,在這種情況下經過交通事故的責任認定之後,保險公司就可以幫你把錢都賠光。保險公司就是幫被保人賠錢的,只要在保險范圍內,他們都會盡量理賠的。
⑻ 機動車損失保險怎麼賠償 麻煩通俗說一下
機動車與非機動車、行人之間發生交通事故,首先應當由保險公司在交強險責任限額范圍內對受害人承擔賠償責任。保險公司不得以非機動車一方在交通事故中無過錯為由要求免除或者減輕其賠償責任。因為交強險的目的就是為了分散機動車的事故風險,保護受害人的權益,是一種具有社會保障功能的特殊保險形式。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條的規定,保險公司的賠償責任是法定的,其免責事由也只有一種,那就是交通事故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除此之外保險公司不能免責。根據機動車一方在交通事故中是否存在事故責任,應分別承擔不同的賠償責任,具體可以細分為:
一、機動車一方無事故責任 機動車與非機動車、行人之間發生交通事故,機動車一方無事故責任可以分為兩種情況:
1、機動車一方無責任,非機動車一方有責任。
此種情況下應由機動車投保交強險的保險公司在1.2萬元的交強險責任限額范圍內承擔賠償責任。超過責任限額部分,如機動車一方在事故中沒有責任並且機動車駕駛人在事故發生時已經採取了必要的處置措施的,機動車一方仍承擔賠償責任,但是應當減輕機動車一方的責任。可由人民法院根據客觀情況適當確定機動車一方的賠償責任(一般在5%-20%范圍內)。
/2、機動車一方無責任,非機動車一方也無責任。
在雙方均無事故責任的情況下,是否應當減輕機動車一方和保險公司的賠償責任是有爭議的。有人認為機動車一方沒有事故責任的,保險公司應當按照被保險人無責任的賠償限額進行賠償,並應當減輕機動車一方的賠償責任。有人認為在非機動車一方無事故責任的情況下不應當減輕保險公司和機動車一方賠償責任。
2、、機動車與非機動車、行人之間發生交通事故,雙方均無事故責任的
(1)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條規定,機動車與非機動車、行人之間發生交通事故,只有在有證據證明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並且機動車駕駛人已經採取必要處置措施的情況下才減輕機動車一方的責任。在機動車與非機動車、行人之間發生交通事故雙方均無事故責任的情況下,並沒有證據證明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存在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的情形,不符合減輕機動車一方責任的條件,仍應由機動車一方承擔全部責任。
(2)關於保險公司的交強險責任,從《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第一條規定可以看出,交強險的目的是為了分散機動車的事故風險,保護受害人的合法權益。在受害人沒有事故責任的情況下,減輕保險公司的保險責任將使交強險的社會保障功能大大降低,這對受害人是不公平的。
同時由於機動車一方沒有事故責任,在機動車一方承擔全部賠償責任的情況下,減輕保險公司的賠償責任將使機動車一方的賠償責任比機動車一方存在事故責任還要重,這對機動車一方也是顯失公平的。因此,在機動車與非機動車、行人之間發生交通事故,雙方均無事故責任的情況下,不應當減輕保險公司的保險責任和機動車一方的賠償責任。
二、機動車一方有事故責任 機動車一方有事故責任的
應由機動車投保交強險的保險公司在6萬元的交強險責任限額范圍內承擔賠償責任。超過責任限額部分,則根據雙方當事人在事故中的過錯比例進行分擔。可以分為兩種情況:
1、機動車一方有事故責任,非機動車、行人一方無責任的,超過交強險責任限額部分的損失全部由機動車一方承擔。
2、機動車一方和非機動車、行人一方均有責任的。
如果有證據證明非機動車、行人一方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並且機動車駕駛人已經採取必要處置措施的情況下,應適當減輕機動車一方的責任。
根據交通事故的具體情形,可參照下列比例標准減輕機動車一方的責任:
(1) 機動車一方負主要責任,非機動車、行人一方負次要責任的,機動車一方承擔70%-90%的賠償責任;
(2) 雙方負同等責任的,機動車一方承擔60%的賠償責任;
(3)機動車一方負次要責任,非機動車、行人一方負主要責任的,機動車一方承擔50%-20%的賠償責任;
(4)機動車一方無責任,非機動車、行人一方負全責的,機動車一方承擔5%-20%的賠償責任;E. 雙方均無責任的,機動車一方仍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⑼ 車輛出險,怎麼跟保險公司說
很多車主在出險尋求簡單理賠的過程中,會由於不熟悉車險理賠流程而感嘆理賠困難。出現交通事故後,首先要做的是及時報案及時進行交通事故調解,車主應在24小時之內通知交警,如果出現人員傷亡,還需立即撥打120。報警之後,車主需在48小時內通知保險公司目前大部分車輛均有強險,車主可以撥打在行駛證裡面的交強險卡上的保險公司電話,告知客服情況,客服會安排專員進行聯系,專員會協助進一步操作。
保險公司的理賠流程一般是:出險-報案-查勘-定損-核價-核損-核賠-支付。
出險:發生事故。
報案:一般保險公司要求在事發48小時內報案。
查勘:報案後,保險公司派查勘員到現場初步查勘,判定是否屬於保險責任,痕跡是否相符,是否是真實。
定損:根據損失部位痕跡及程度,查勘會初步現場定損或直接到修理廠、4s店、定損中心去定損。
核價:有些保險公司會在後期核定損失,看實際修理或更換配件的價格是否合理。
核損:根據查勘、核價給出損失綜合定論。
核賠:通過以上環節後,提供相關單證(行駛證、駕駛證、索賠申請書、交警證明等)拿到保險公司櫃面。核賠再會對整個案件進行審核,如果證件有效,事故真實,屬於保險責任的話,到核賠環節就可以結案了。
支付:結案後,就可以到保險公司領取賠款了。
保險合同條款規定,被保險人應當在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對該車險事故處理結案之日10天內,向保險公司提交事故的必要單證。由於車險事故分為單車事故、雙車事故、車撞人事故等不同類型,所需要遞交的單證也會相應不同,其中主要包括:《出險通知書》、《定損單》、《修車發票》、《托修單》、《施工單》、《材料單》、《事故證明》、《賠款結算單》。遞交了理賠所有的單證,車主就基本完成了車險理賠流程,可以安心等待去保險公司領取理賠款的通知了。
此外,不同保險公司的流程可能存在差異,車主最好還要事先與保險公司溝通,了解理賠流程中的各個細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