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我買的理財產品到期未兌付該怎麼辦
一般正常情況下理財產品到期後資金會在3-5天內到賬。你也可以咨詢客服,搞清楚什麼原因不能如期兌付或者到賬時間。
Ⅱ 如果中延理財產品到期不能兌付怎麼辦理財產品己到期,找不到原有業務員找不到了
一般延遲兌付的,公安機關會介入調查。可以起訴業務員要其承擔保證責任,銀行理財產品還可以分為保證收益理財產品和非保證收益理財產品。保證收益理財產品的收益是固定的,到期後就可以獲得協議上規定的收益,反之為非保證型。
非保證型又分為保本浮動收益理財產品和非保本浮動收益理財產品。保本浮動收益理財產品是指銀行按照約定向客戶保證本金支付,本金以外的投資風險由客戶承擔,並依據實際投資收益情況確定客戶實際收益的理財產品,反之就是非保本型。 一般銀行的保本浮動收益型的風險僅次於儲蓄風險,是追求穩定收益的穩健型客戶的最佳選擇。
拓展資料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三條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損失賠償額應當相當於因違約所造成的損失,包括合同履行後可以獲得的利益,但不得超過違反合同一方訂立合同時預見到或者應當預見到的因違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損失。 經營者對消費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有欺詐行為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規定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一般來說,理財到期基本上都是會兌付的,基本上很少出現不兌付的情況,另外值得注意的是理財的時候是需要注意其風險性的,理財的風險是有:低風險、中風險、高風險這幾種。 在理財的時候,如果想以安全性為主,就不要追求過高的收益,盡量選擇風險低、收益低的理財產品,要記住理財的本質是賺錢,但賺錢的同時也不能忽略其風險性。
理財是指以實現財務的保值、增值為目的,對財務(財產和債務)進行管理。 理財可分為公司理財、機構理財、個人理財和家庭理財等。理財途徑有銀行理財、證券公司理財、保險理財、投資公司理財等,投資渠道有炒金、基金、股票等。
Ⅲ 證監會對2021年春節後民生財富理財產品延期兌付問題的要求是什麼
證監會沒有專門針對他們的要求,證監會只是發布了《關於加強私募投資基金監管的若干規定》,其第九條第三款規定是:「私募基金管理人及其從業人員從事私募基金業務,不得有下列行為:開展或者參與具有滾動發行、集合運作、期限錯配、分離定價等特徵的資金池業務。」
Ⅳ 理財產品無法兌付,理財到期不兌付怎麼辦
一般延遲兌付的,公安機關會介入調查。銀行理財產品還可以分為保證收益理財產品和非保證收益理財產品。保證收益理財產品的收益是固定的,到期後就可以獲得協議上規定的收益,反之為非保證型。
非保證型又分為保本浮動收益理財產品和非保本浮動收益理財產品。保本浮動收益理財產品是指銀行按照約定向客戶保證本金支付,本金以外的投資風險由客戶承擔,並依據實際投資收益情況確定客戶實際收益的理財產品,反之就是非保本型。
一般銀行的保本浮動收益型的風險僅次於儲蓄風險,是追求穩定收益的穩健型客戶的最佳選擇。
一、固定收益類理財產品。商業銀行按照約定條件向投資者承諾支付固定收益,銀行承擔由此產生的投資風險。
二、非保本浮動收益理財產品。商業銀行根據約定條件和理財業務的實際投資收益情況向投資者支付利益,並不保證投資者本金安全的理財計劃。
三、保本浮動收益理財產品。商業銀行按照約定條件向投資者保證本金支付,本金以外的風險由投資者承擔,並根據實際收益情況確定投資者實際收益的理財計劃。
四、商業銀行承銷的理財產品。商業銀行代其他機構銷售的產品,商業銀行只收取固定的承銷費用,不對產品的風險負責。
Ⅳ 理財到期忘記贖回被延期,可以投訴銀監嗎
是自己的失誤,只能認了。記住下一期到期日期,不要忘記。
Ⅵ 2020年為什麼好多理財公司都出現了延期兌付
2020年為什麼好多理財公司都出現了延期兌付?因為資金鏈斷裂,有的是借出出收個回來,或者是老闆侵吞了,再加上今年疫情很多的公司沒業務就垮了,工人就沒有收入,若是借錢了就還不起啦
Ⅶ 理財到期兌付不了找銀監會有用嗎
理財有風險投資需謹慎。理財產品都有合同,既不保本又不保息,盈虧都屬於正常。到期不能兌付,要看是什麼原因,如果是虧損找銀監會也沒有用。
Ⅷ 中企票據在疾情下理財到期不兌付延期一年是套路嗎
我覺得是套路,所以投資的話一定要謹慎,防止上當受騙。
Ⅸ 理財產品到期後未按時兌付,逾期部分是否給付活期利息銀監部門有何規定
買理財產品的時候都有相應的合同,可以憑合同辦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