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理財產品的投資對象不同,相關市場的征稅規定也有所不同:
投資國債的,免稅;
投資股市、期市的,暫緩征稅;
投資儲蓄的,稅率5%。
因此,購買銀行理財產品的收益是否繳稅,現在似乎沒有明確規定。
不過,目前銀行對理財產品不必像儲蓄那樣代扣代繳。所以,期滿後客戶得到的本金及收益都是沒有徵稅的。
2、現在的理財產品大多是與股市、期市掛鉤,沒有復利。
您提到的五年期產品可能是信託投資產品,應該也沒有復利。如果能夠達到預期收益率,則實際收益=本金 * 預期年收益率 * 5。
『貳』 企業購買銀行理財產品是在所得稅前列支嗎
企業購買銀行理財產品是屬於投資行為,不能在所得稅前列支。
財稅〔2016〕140號文明確購買理財產品取得的收益不征增值稅
『叄』 關於公司購買理財產品的帳務處理
一、購買理財產品時賬務處理 1、購買時: 借:交易性金融資產(或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成本40 貸:銀行存款40 2、確認收益時: 借:應收利息 貸:投資收益 3、返還本金、利息時: 借:銀行存款(含利息) 貸:交易性金融資產(或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成本40 應收利息 二、銀行承兌匯票的賬務處理 1、收到銀行簽發的銀行承兌匯票 借:其他貨幣資金——XX銀行承兌匯票60 貸:銀行存款——XX銀行40 短期借款——XX銀行20 2、支付其他公司銀行承兌匯票 借:庫存商品(預付賬款、應付賬款等科目)60 貸:應付票據 60 3、支付銀行信用貸款 借:短期借款——XX銀行20 貸:銀行存款——XX銀行20 4、承兌匯票到期解付時 (1)直接解付時: 借:應付票據60 貸:其他貨幣資金——XX銀行承兌匯票60 (2)先轉入單位基本戶再解付時: 借:銀行存款——XX銀行60 貸:其他貨幣資金——XX銀行承兌匯票60 借:應付票據60 貸:銀行存款——XX銀行60
『肆』 購買銀行理財產品獲得的收入該如何做會計分錄
你好!
公司購買理財產品一年之內,屬於短期債權投資,一年以上屬於長期債權投資。理財產品到期,本金沖減原投資分錄,利息在投資收益科目列支,計繳所得稅。
會計分錄
購買時
借:短期債權投資---理財產品
貸:銀行存款
收回時
借:銀行存款
貸:投資收益
如滿意請採納!
『伍』 購買理財產品後的收益是稅前還是稅後
稅後。
理財公司在產品到期時,一般都會代投資人交納相關稅費的。
『陸』 銀行理財產品收益是稅前還是稅後
你好,目前理財產品是免收稅的,所以你大可放心按照銀行公布的理財產品收益來計算你以後能拿到的錢。金額*天數*年化收益率/365就是你拿到的收益。有保本和非保本兩大類,有些銀行可以如期兌付,有些銀行則有不好的兌付歷史。購買前仔細觀察,不要聽信銀行理財經理的一味吹捧,要自己理性分析。
『柒』 公司購買銀行理財產品的理財收益都需要繳納什麼稅,會計分錄怎麼做
企業購入理財產品如何計繳營業稅,目前總局沒有明確文件規定。各地執行口徑不一,以下地方口徑供參考:
深圳市地方稅務局:
企業購買銀行理財產品涉及的營業稅問題分兩種情況處理:
(一)企業購入銀行理財產品並持有到期取得收益的行為,屬於購入金融商品行為,不徵收營業稅。
(二)企業購入銀行理財產品未持有到期即進行轉讓,則以理財產品的賣出價減去買入價後的余額為營業額,按「金融保險業-金融商品轉讓」稅目計繳營業稅。
合肥市地方稅務局:
對於公司購買銀行理財產品取得的收益,屬於金融商品買賣中的其他商品買賣,應按金融保險業繳納營業稅。
天津市地方稅務局:
企業購買理財產品,即企業將自有資金提供給銀行或信託公司等其他非銀行金融機構,由其將募集到的資金根據合同約定投入相關金融市場及購買相關金融產品,獲取投資收益後,將利息根據合同約定分配給投資人,其實質就是企業將資金貸給銀行或信託公司等其他非銀行金融機構使用並收取利息的行為,應按「金融保險業」繳納營業稅。
如果企業購買理財產品在二級市場進行轉讓,應以賣出價減去買入價後的余額為營業額,按「金融保險業」繳納營業稅。
湖南省地方稅務局:
通過銀行購買理財產品,屬於金融商品買賣中的其他金融商品買賣。除個人取得的收入暫免徵收營業稅,公司取得的收入應按上述規定差額徵收營業稅。
『捌』 公司購買理財產品取得的收益什麼時候交所得稅
企業所得稅一般一個季度申報一次,每季度預繳,年終匯算清繳。故看你取得的收益是什麼時候哪個季度的取得的,且只需要在企業盈利的情況下才需要交企業所得稅。
(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第六條 企業以貨幣形式和非貨幣形式從各種來源取得的收入,為收入總額。包括:
(一)銷售貨物收入;
(二)提供勞務收入;
(三)轉讓財產收入;
(四)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
(五)利息收入;
(六)租金收入;
(七)特許權使用費收入;
(八)接受捐贈收入;
(九)其他收入。
根據上述規定,企業向銀行購買的理財產品獲得的收益在國稅不涉及流轉稅,涉及企業所得稅,其取得的收入(收益)應並入本年應納稅所得額,同其他收入一並繳納企業所得稅
『玖』 購買銀行理財產品的收益要交所得稅嗎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印發〈營業稅稅目注釋(試行稿)〉的通知》(國稅發[1993]149號)規定,存款或購入金融商品行為,不徵收營業稅。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印發〈營業稅問題解答(之一)〉的通知》(國稅函發[1995]156號)規定,不論金融機構還是其他單位,只要是發生將資金貸與他人使用的行為,均應視為發生貸款行為,按「金融保險業」稅目徵收營業稅。
參照上述規定,客戶將銀行存款委託金融機構投資短期理財產品,金融機構將理財資金用於投資固定收益類金融產品,客戶不承擔投資風險,取得保本不固定的浮動收益。由此可見,此浮動收益不符合「不與投資方共同承擔風險,只收取固定利潤的,視為發生貸款行為」。因此,客戶取得不固定的浮動收益,在稅法尚未明確下,暫比照存款利息收入,不繳納營業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