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職工應當參加工傷保險由誰繳納工傷保險
職工所服務的公司繳納
B. 職工應當參加工傷保險由什麼單位繳納
一、工傷保險由誰繳納
職工應當參加工傷保險,由用人單位繳納工傷保險費。《工傷保險條例》第十條規定,用人單位應當按時繳納工傷保險費。職工個人不繳納工傷保險費。用人單位繳納工傷保險費的數額為本單位職工工資總額乘以單位繳費費率之積。
二、工傷保險的適用范圍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工傷保險的適用范圍包括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基金會、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等組織和有僱工的個體工商戶。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的工作人員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的,由所在單位支付費用。具體辦法由國務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會同國務院財政部門規定。
三、工傷范圍
工傷是指職工在工作過程中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的規定,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四)患職業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同時,根據本條例第十五條的規定,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同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
(二)在搶險救災等維護國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動中受到傷害的;
(三)職工原在軍隊服役,因戰、因公負傷致殘,已取得革命傷殘軍人證,到用人單位後舊傷復發的。
C. 職工應當參加工傷保險由誰繳納工傷保險費
職工參加工傷保險應當有用人單位與你簽訂勞動合同的單位繳納社保里的工傷保險。
D. 職工應當參加生育保險由誰 按照國家規定徼納保險費
生育保險費應該由單位繳納,職工個人是不交納生育保險費的。
E. 職工應該參加工傷保險由誰繳納
1、工傷保險應由什麼單位繳納?
職工應當參加工傷保險,應由用人單位繳納職工的工傷保險費用。
根據《社會保險法》第三十三條規定:「職工應當參加工傷保險,由用人單位繳納工傷保險費,職工不繳納工傷保險費。」
《工傷保險條例》第十條規定:「用人單位應當按時繳納工傷保險費。職工個人不繳納工傷保險費。」
2、單位不給繳納工傷保險該怎麼辦?
工傷保險是屬於社會保險一類別的,社會保險明確規定用人單位須給職工繳納工傷保險,如果用人單位沒有繳納工傷保險可以提出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務合同,並且要求用人單位支持經濟賠償金。根據《社會保險法》第三十八條規定:「用人單位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勞動者可以要求解除勞動合同,並要求用人單位支付經濟補償金。」
在職期間用人單位沒有購買工傷保險發生工傷的情況,可以要求用人單位按照工傷保險待遇支付資金。根據《社會保險法》第四十一條規定:「職工所在用人單位未依法繳納工傷保險費,發生工傷事故的,由用人單位支付工傷保險待遇。用人單位不支付的,從工傷保險基金中先行支付。從工傷保險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傷保險待遇應當由用人單位償還。用人單位不償還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條的規定追償。」
用人單位逾期不繳納工傷保險的,需要按照法律規定繳納滯納金或罰款。
3、工傷的認定標準是什麼?
在《工傷保險條例》中,列出了10種情況,應當認定工傷或者視同工傷。
(1)認定工傷:因工作原因受傷的;工作前後,做與工作有關的准備、收尾工作時受傷的;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患職業病的;因工外出,由於工作原因受傷或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上下班途中,受非本人主要責任交通事故傷害的;法律、法規中規定的其它情形。
(2)視同工傷: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48小時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在維護國家利益或公共利益活動中受傷的;有革命傷殘軍人證,到用人單位後舊傷復發的。
F. 職工應當參加工傷保險由什麼繳納工傷
職工的工傷保險一般是由用人單位來為職工繳納的。不需要職工自己再掏錢。也就是說,用人單位負擔職工的工傷保險所有費用。
G. 職工應當參加工傷保險由什麼繳納工傷保險費
用人單位。
用人單位繳納工傷保險的數額為本單位職工工資總額乘以單位繳費費率的結果。用人單位應當將參加工傷保險的有關情況在本單位內公示。職工發生工傷時,用人單位應當採取措施使職工得到及時救治。用人單位分立、合並、轉讓的,承繼單位應當承擔原用人單位的工傷保險責任。
用人單位已參加工傷保險的,承繼單位應當到當地經辦機構辦理工傷保險變更登記,用人單位實行承包經營的,工傷保險責任由職工勞動關系所在單位承擔。
(7)職工應當參加保險由誰繳納擴展閱讀:
注意事項:
職工與企業或僱主之間必須存在勞動關系,包括企業作為用人單位,與職工之間沒有簽訂書面勞動合同而建立了實際的事實勞動關系。
職工必須有受到人身損害事實。
職工的損害必須在其履行工作職責的過程中發生,即在工作時間、工作場所因工作原因發生的事故。
H. 職工應當參加工傷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共同繳納工傷保險費。是正確的嗎
答:
職工應當參加工傷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共同繳納工傷保險費,這句話是錯誤的。
1.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用人單位應當按時繳納工傷保險費。職工個人不繳納工傷保險費。用人單位繳納工傷保險的數額為本單位職工工資總額乘以單位繳費費率的結果。用人單位應當將參加工傷保險的有關情況在本單位內公示。
2.職工發生工傷時,用人單位應當採取措施使職工得到及時救治。 用人單位分立、合並、轉讓的,承繼單位應當承擔原用人單位的工傷保險責任;用人單位已參加工傷保險的,承繼單位應當到當地經辦機構辦理工傷保險變更登記;用人單位實行承包經營的,工傷保險責任由職工勞動關系所在單位承擔。
拓展閱讀:
勞動保護制度規定的職工勞動保護權利如下:
1.用人單位必須建立、健全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嚴格執行國家勞動安全衛生規程和標准,對勞動者進行勞動安全衛生教育,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2.用人單位必須按照國家規定的標准建設勞動安全衛生設施,必須為勞動者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對從事有職業危害作業的勞動者定期進行健康檢查。
3.建立傷亡事故和職業病統計報告和處理制度。要求縣級以上各級人民政府勞動行政部門、有關部門和用人單位,要依法對勞動者在勞動過程中發生的傷亡事故和勞動者職業病狀況,進行統計、報告和處理。
4.實行新建、改建、擴建工程的勞動安全衛生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的「三同時」制度。
5.勞動保護制度是指以保護勞動者在勞動過程中的安全和健康為宗旨,以勞動安全衛生規則為內容的規范。
I. 職工應當參加工傷保險應當由誰繳納
當然是由所在單位繳納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