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肯定有問題。公司這行為肯定是違反 財會法律法規的,如果理財數額巨大,收益巨大,你也有可能因為不交所得稅被調查乃至抓捕。
㈡ 公司以個人名義開立的賬戶進行經營活動是否是偷稅行為
1,是否屬於偷稅行為,要看公司賬務的申報情況,如果屬於以公司經營情況如實申報的,不屬於偷稅行為
2,公司以個人名義開立賬戶,屬於違反銀行結算賬戶管理的行為,可以對單位或者私自開立賬戶的個人處以警告或者罰款的行政處罰
3,如果股東以個人名義開立賬戶,藉此抽逃出資的,其他股東可以要求抽逃出資股東承擔賠償責任,情節嚴重的,可能構成犯罪
4,相關規定:
(1)《人民幣銀行結算賬戶管理辦法》關於賬戶設立的規定:
第六十五條存款人使用銀行結算賬戶,不得有下列行為:
(一)違反本辦法規定將單位款項轉入個人銀行結算賬戶。
(二)違反本辦法規定支取現金。
(三)利用開立銀行結算賬戶逃廢銀行債務。
(四)出租、出借銀行結算賬戶。
(五)從基本存款賬戶之外的銀行結算賬戶轉賬存入、將銷貨收入存入或現金存入單位信用卡賬戶。
(六)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存款人地址以及其他開戶資料的變更事項未在規定期限內通知銀行。
非經營性的存款人有上述所列一至五項行為的,給予警告並處以1000元罰款;經營性的存款人有上述所列一至五項行為的,給予警告並處以5000元以上3萬元以下的罰款;存款人有上述所列第六項行為的,給予警告並處以1000元的罰款。
(2)《公司法》及其解釋三中對抽逃出資的規定:
第二百條公司的發起人、股東在公司成立後,抽逃其出資的,由公司登記機關責令改正,處以所抽逃出資金額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罰款。
第十二條公司成立後,公司、股東或者公司債權人以相關股東的行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且損害公司權益為由,請求認定該股東抽逃出資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四)利用關聯交易將出資轉出;
(3)《刑法》對於抽逃出資罪的規定:
第一百五十九條 公司發起人、股東違反公司法的規定未交付貨幣、實物或者未轉移財產權,虛假出資,或者在公司成立後又抽逃其出資,數額巨大、後果嚴重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虛假出資金額或者抽逃出資金額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罰金。
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㈢ 單位叫我把公款存入私人卡上,我為了資金安全轉存了安全性最高,在所有理財產品中利息最低的理財產品,
如果沒有向單位報告並經過審批程序的話,會被認為動機不純,可以定性為挪用罪。因此,建議最好趕緊向單位補辦審批手續。望採納。
㈣ 公司股東以私人名義用公司的資金購買理財產品且收益歸自己所有,這樣合法嗎
結論:不合法,有可能構成挪用資金罪。
這應該可以認定為公司的員工利用職務的便利挪用本單位資金歸個人使用,或者是進行營利活動。屬於挪用資金,刑法及其司法解釋對立案的標准訂的不高,所以構成挪用資金罪的可能性大。
㈤ 單位決定錢存我個人賬戶 購買理財 獲利沒有私用 一直在賬戶
這是違法的!
單位或公司將公款存入法人私人賬戶屬於違規行為。
根據《商業銀行法》第48條「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將單位的資金以個人名義開立帳戶存儲」,《人民幣單位存款管理辦法》(銀發[1997]485號)第八條「任何單位和個人都不得將公款以個人名義轉為儲蓄存款」,國務院《儲蓄管理條例》第三條「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個人名義將公款轉為儲蓄存款」。公款私存的法律解釋為「單位或個人將公款以個人名義轉為儲蓄存款的行為」。
但是,單位行為與個人行為需要酌情分開處理。在公款私存過程中,對於單位行為,公款無論是帳內私存還是帳外私存,只是存放形式的的不同,與單位法定帳戶上的資金並沒有實質上的差別。在這一過程中無論是單位還是個人涉嫌犯罪,如貪污、挪用、私分等,可直接按所涉嫌罪名處理。但若屬於個人行為,情況則不同,行為人若是為了資金安全,為臨時周轉或錯誤認識等原因而為的行為因其主觀上沒有非法獲取公款使用權的目的,客觀上也並沒有妨礙單位對公款的使用,則不構成挪用公款罪。至於為幫人完成攬儲任務的公款私存行為,雖然違反了財經紀律,可以給予一定的政紀、黨紀處分,但公款並沒有給他人使用,沒有被挪用,而不應以犯罪論處,如果行為人從中獲取財物,符合受賄罪構成條件的,自應以受賄罪論處。
㈥ 用單位公款購買銀行理財產品後將收益占為己有的行為構成什麼罪
銀行理財產品,按照標準的解釋,應該是商業銀行在對潛在目標客戶群分析研究的基礎上,針對特定目標客戶群開發設計並銷售的資金投資和管理計劃。在理財產品這種投資方式中,銀行只是接受客戶的授權管理資金,投資收益與風險由客戶或客戶與銀行按照約定方式雙方承擔。
銀監會出台的《商業銀行個人理財業務管理暫行辦法》對於"個人理財業務"的界定是,"商業銀行為個人客戶提供的財務分析、財務規劃、投資顧問、資產管理等專業化服務活動"。商業銀行個人理財業務按照管理運作方式的不同,分為理財顧問服務和綜合理財服務。我們一般所說的"銀行理財產品",其實是指其中的綜合理財服務。
㈦ 單位需要登記自己在保險公司買的理財投資產品,請問合法嗎
這個沒有什麼合法不合法的,如果你不想告他,你可以不用登記。這個屬於個人隱私不登記也是沒有問題的。
㈧ 公司股東以私人名義用公司的資金購買理財產品合法嗎
前提條件是有沒有經過公司其他股東的同意購買的,若不是那就不行
㈨ 能否以單位名義用公款購買銀行理財產品
可以 現在銀行有針對對公客戶發行的理財產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