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女職工在孕期,單位不再幫我繳納社會保險怎麼辦
根據我國《勞動法》第七章 女職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的相關規定,第五十八條 國家對女職工和未成年工實行特殊勞動保護。 未成年工是指年滿16周歲未滿18周歲的勞動者。 第六十一條 不得安排女職工在懷孕期間從事國家國家規定的第三級體力勞動強度的勞動和孕期禁忌從事的勞動。對懷孕7個月以上的女職工,不得安排其延長工作時間和夜班勞動。 第六十二條 女職工生育享受不少於90天的產假。 第六十三條 不得安排女職工在哺乳未滿1周歲的嬰兒期間從事國家規定的第三級體力勞動強度的勞動和哺乳期禁忌從事的其他勞動,不得安排其延長工作時間和夜班勞動第七十三條 勞動者在下列情形下,依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 (一)退休; (二)患病; (三)因工傷殘或者患職業病; (四)失業; (五)生育。。 第二十九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不得依據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二十七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一)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二)患病或者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三)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四)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上述幾點都是有明確規定的,任何單位或公司個人都不可以按任何理由在此前提下,對懷孕的女職工進行辭退或以勞動合同到期為由開除,剛別說不購買社會保險。這個是違法的,國家會保護我們女職工而專門設定的。建議你可以先同公司協商解決。正如勞動法的第七十七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依法申請調解、仲裁、提起訴訟,也可以協商解決。實在無法解決的時候就可以上訴當地勞動部門申請勞動仲裁。祝你好運!!
2. 適合孕婦的保險都有哪些
1.生育保險
生育保險是國家通過社會立法,對生育職工在經濟、物質等方面的保障。主要的福利是為女性職工在生育期間提供生育津貼、產假、醫療服務等,能夠保障女性職工在生育期間得到穩定的經濟收入及醫療保障。生育保險待遇一般有生育津貼及醫療待遇。
2.女性重大疾病保險女性重大疾病保險相比重疾險及壽險來說,女性重大疾病保險將女性生育納入到保障范圍內。女性重大疾病保險是專為女性設計的一款保險,在保障中將女性重大疾病加入
其中,比如乳腺癌、卵巢癌、宮頸癌等疾病。並將重大疾病中不適合女性的保險功能去掉。女性重大疾病保險在購買的過程中可以搭配附加女性生育健康保險。不僅可以為孕婦提供保障,還能夠為新生兒重大疾病及特定手術提供保障。
3.母嬰保險
母嬰保險是同時保障准媽媽及寶寶的保險。在保障上,孕期疾病或意外,如彌漫性脈管凝血症、宮外孕、絨毛膜癌及惡性葡萄胎等,胎兒先天疾病,如先天性腦積水、唇裂等先天性疾病等都列入保障范圍。除了上述這些妊娠期疾病和新生兒先天性疾病外,許多母嬰保險的內容還包括提供新生兒賀喜金等比較溫情的保險利益。
3. 適合孕婦的保險有哪些 哪種好
新生命即將到臨,會為一個家庭帶來無盡的喜悅。針對懷孕過程中的保險,自然也有。
下面學姐來梳理下:懷孕可以買哪些保險?
懷孕後,寶媽們一邊認真鑽研育兒知識,一邊在幸福中期待著寶寶的降臨,但對孕期風險的關注,可能並不多。
1、孕產有哪些風險?
孕產風險的概率雖然小,但無論攤到誰身上都難以承受,常見的孕產風險就包括:
孕媽:例如流產、妊娠期高血壓、羊水栓塞,產後抑鬱症,以及生產過程大出血等等。
新生寶貝:由於遺傳和環境影響,新生寶寶可能面臨早產、先天性疾病、黃疸等風險因素。
以新生寶寶來說,如果出生時存在宮內感染、呼吸異常,或者早產,都需要住進新生兒重症監護室(NICU),若早產入住,每日花費可能上萬。
2、孕產費用,保險能報銷嗎?
整個孕期少則花費幾千,多則數以萬計。對普通家庭來說,也是不小的負擔。我們看看有哪些保險能報銷?
社保生育險:職工社保就含有生育險,它可以報銷產前檢查、分娩費用,也能領取生育津貼,幾乎涵蓋了媽媽們整個孕期在醫院的開支。這是國家給予的福利。
孕產保險:可以保障妊娠並發症、妊娠身故、流產、難產等,有的也可以保新生兒身故、先天性疾病,比社保的報銷范圍更廣。
高端醫療險:有的高端醫療險也含有生育保障,它最大的優點是可以去私立醫院生孩子,但費用較高。
如果大家預算足夠,可以在社保的基礎上,購買孕產險或高端醫療保險,不但能給更好的生育體驗,也能報銷各種孕產開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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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公司辭退孕婦員工可以要求交保險嗎
用人單位辭退孕期員工,屬於一種違法辭退,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勞動者可以要求用人單位支付未休產假期間的工資以及要求用人單位為其補繳社保。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二十九條: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用人單位不得解除勞動合同。 第四十八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勞動者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繼續履行;勞動者不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用人單位應當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條規定支付賠償金。 第八十七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第四條:不得在女職工懷孕期、產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資,或者解除勞動合同。 《中華人民共和國婦女權益保障法》第二十七條:任何單位不得因結婚、懷孕、產假、哺乳等情形,降低女職工的工資,辭退女職工,單方解除勞動(聘用)合同或者服務協議。但是,女職工要求終止勞動(聘用)合同或者服務協議的除外。
5. 適合孕婦的保險有哪些
孕婦可以購買的保險產品還是很多的,如果您已經懷孕,想要針對孕期的保障,建議你可以選擇孕期保險,如果您還在備孕,奶爸更加建議您選擇四大險種。6. 孕婦保險應該買什麼保險
新生命即將到臨,會為一個家庭帶來無盡的喜悅。針對懷孕過程中的保險,自然也有。下面奶爸來梳理下:懷孕可以買哪些保險?7. 懷孕職工不上班保險怎麼交
8. 職工生育期間的生育保險待遇到底怎麼樣呢
待遇
生育保險待遇是符合國家計劃生育政策的職工在獲得用人單位按規定繳納生育保險費累計3個月以上後可以申請的保險待遇 ,其具體包含產假、生育津貼、醫療服務三個方面。
產假
產假指職業女性在分娩前後的一定時間內所享受的有薪假期 ,其宗旨在於維持、恢復和增進受保產婦的身體健康、工作能力及料理個人生活的能力 ,並使嬰兒得到母親的精心照顧和哺育。
生育津貼
生育津貼指在職業婦女因生育而離開工作崗位、不再從事有報酬的工作以致收入中斷時 ,及時給予定期的現金補助 ,以維護和保障婦女及嬰兒的正常生活。
1919年《保護生育公約》(第3號)第一次對生育津貼作出了通用性的國際規范 ,1952年在對該公約的修訂中 ,明確這是一項屬於與收入相關的社會保險制度 ,津貼不應低於原收入的2/3。2000年《保護生育建議書》(第191號)又提出 ,生育津貼應提高至婦女原先收入的全額。
生育津貼按收入的一定百分比支付。各國在制定生育津貼標准時 ,一般都採取較優惠的政策。不少國家規定生育津貼相當於女性勞動者生育前原工資的100% ,有些國家或地區規定不低於原工資的2/3。
醫療服務
醫療服務指由醫院、開業醫生或助產士為職業婦女提供的妊娠、分娩和產後的醫療照顧 ,以及必需的住院治療。定期對孕婦進行體檢 ,並提供從懷孕到分娩的一系列醫療服務 ,以了解孕婦身體健康狀況和胎兒成長情況。
女職工所在單位負擔生育女職工的產假工資和生育醫療費。根據國務院《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以及勞動部《關於女職工生育待遇若干問題的通知》 ,女職工懷孕期間的檢查費、接生費、手術費、住院費和葯費由所在單位負擔。產假期間工資照發。
根據勞動部《企業職工生育保險試行辦法》規定 ,參加生育保險社會統籌的用人單位 ,應向當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繳納生育保險費;生育保險費的繳費比例由當地人民政府根據計劃內生育女職工的生育津貼、生育醫療費支出情況等確定 ,最高不得超過工資總額的1% ,職工個人不繳費。
9. 產假期間的保險和公積金如何繳
1、法律規定,孕婦生產後的產假期間將繼續享受社保待遇,同時,孕婦原單位將按照規定按照上月社會保險繳納基數繼續繳納,個人繳納部分孕婦可以自己交給單位,由單位統一繳納;也可以與單位協商,由單位代扣或墊付,以後歸還。
2、按國家規定正常生產的女職工有權力享受產假、哺乳假,應視為正常出勤,任何單位個人不得苛扣其工資、福利、補貼以及考勤獎金,不影響晉級、調工資,並計算其工齡,反之則違反國家勞動法,侵害了女職工的合法權益,可到相關部門舉報並申請勞動仲裁。
3、《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第八條規定:女職工產假期間的生育津貼,對已經參加生育保險的,按照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標准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對未參加生育保險的,按照女職工產假前工資的標准由用人單位支付。
4、女職工生育或者流產的醫療費用,按照生育保險規定的項目和標准,對已經參加生育保險的,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對未參加生育保險的,由用人單位支付。
(9)孕婦職工保險擴展閱讀
產假,是指在職婦女產期前後的休假待遇,一般從分娩前半個月至產後兩個半月,晚婚晚育者可前後長至四個月,女職工生育享受不少於九十天的產假。職業女性在休產假期間,用人單位不得降低其工資、辭退或者以其他形式解除勞動合同。
現在我國正式實施的產假標准依據2012年4月18日國務院常務會議審議並原則通過的《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草案)》。草案將女職工生育享受的產假由90天延長至98天,並規范了相關待遇。
參考資料:網路—產假
10. 孕婦如何報銷生育保險
關於孕婦報銷生育保險的問題,奶爸給大家總結了一下,不妨接著往下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