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父母可為滿16歲子女的銀行賬戶買理財產品嗎
父母可謂滿16歲,子女的銀行賬戶買理財產品嗎?可以呀,可以給孩子買理財產品
『貳』 用父母的名字辦了張銀行卡能做理財嗎
用父母的名字辦了一張銀行卡,要做理財,首先要通過理財的風險評估和簽約,可以開通一個電子銀行,通過電子銀行操作
『叄』 未滿16周歲孩子辦的銀行借記卡能購買理財嗎
不可以的。
相較普通借記卡賬戶而言,兒童專屬卡顯得服務功能較為單一。工、中、交三家銀行少年兒童專屬卡均可實現一般借記卡的基本服務功能,如存取款、消費、轉賬等。
對繳費、網銀、理財等其他功能三銀行則均有不同程度的限制,具體情況不盡相同。其中,開立工商銀行「寶貝成長卡」並簽署專屬理財協議者。
銀行可提供超限額自動轉存、賬戶變動提醒、月消費限額設定等賬戶管理功能,但兒童卡不支持購買理財、基金定投等功能,也不能夠開通網銀功能。
中國銀行針對16歲以下青少年學生開辦的「長城花季卡」則多了一個一卡多戶功能及代收代繳功能,該卡同樣不支持銀行理財、基金定投等。
交通銀行「太平洋兒童卡」,在代理人在場的情況下,可以為兒童專屬卡開辦網銀等電子銀行業務,但未成年人自己不可以單獨辦理此項業務。
除工、中、交外,其他大銀行均表示至2012年還沒有兒童專屬卡種,但16周歲以下的未成年人憑戶口本及監護人的有效身份證件及監護關系證明均可開辦一張普通的銀行卡。
(3)子女可以用父母卡買理財產品嗎擴展閱讀:
申辦
憑本人戶口本及監護人有效證件,不滿16周歲的少年兒童在五大行均可開立自己的賬戶,其中,工商銀行、中國銀行、交通銀行等銀行推出了少年兒童專屬的卡種。
小小銀行家卡
光大銀行的「小小銀行家卡」是面向16周歲以下的少兒為主要對象發行的銀聯標准借記卡,該卡除具有借記卡的各項功能外。
還特別針對「親子」教育、理財教育及少兒的個性化需求進行了服務與功能的整合,為孩子們提供適合其特點的豐富理財體驗。
小小銀行家卡具有多項個性化功能,比如「親子卡關聯」功能,該卡可與父母的任意一張光大陽光卡建立親子關聯,實現兩卡之間的人民幣活期賬戶資金互轉。
再比如「零花錢/壓歲錢儲蓄計劃」,父母可通過親子卡關聯或指導孩子自己制定儲蓄計劃,並可通過網銀為每個儲蓄計劃定製充滿個性的目標名稱。
此外,還是一張公益卡,每開一張「小小銀行家卡」,由孩子拿出一元錢投入捐款箱中,再由光大銀行拿出一元錢,每產生一筆有效捐款可自動轉入中國婦聯「母親水窖」基金賬戶中,這有助於培養孩子的愛心意識。
快樂夥伴卡
招商銀行快樂夥伴卡是面向16周歲以下的少年兒童為主要對象發行的銀聯標准一卡通借記卡。快樂夥伴卡可與父母的其中一張一卡通建立親子關聯。
成功建立後雙方可通過大眾版、自助查詢終端的親子轉賬界面實現兩卡之間的人民幣活期賬戶資金互轉。 父母的一卡通與子女的快樂夥伴卡建立親子關聯後。
父母可為子女制定零花錢儲蓄計劃,即要求我行於指定周期從一卡通活期賬戶自動向子女快樂夥伴卡的活期、整存整取、零存整取或教育儲蓄賬戶進行轉賬。
持卡小朋友與其父母在注冊成為用戶後,可在魔力財智組件中進行親子互動,魔力財智根據父母及兒童設置不同身份角色,包括許願池、記賬本、魔法豆家。
『肆』 假如父母不在了父母的銀行卡兒女可以繼續使用嗎
若是招行一卡通,分為兩種情況:
1、繼承人有卡且知道密碼,可按照正常方式取款或轉賬。
2、不知道密碼的情況下,合法繼承人持「繼承權證明書」或「有關繼承的法院判決書」,前往賬戶的開戶網點辦理過戶手續,不能代辦。
【溫馨提示】1、以上兩個證明可前往戶籍所在地或儲蓄機構所在地的公證處申請。2、如您仍有疑問,建議您聯系賬戶的開戶行網點咨詢。
『伍』 用父母的錢在子女戶頭上買理財產品,如果父母去世了,其他子女能否分到這個錢
如果能證明這個錢是父母留下的遺產的話,這個錢就需要大家一起去繼承。
『陸』 只有父母才可以給孩子買理財產品嘛
保險是十歲以前只能是父母給孩子存,十歲以後爺爺奶奶,姥姥姥爺都可以給存。其它的理財產品因為只有父母是孩子的監護人,可以用孩子的賬戶。別人不能隨便拿孩子的證件去做事情。所以應該是不可以的
『柒』 子女可以繼承父母購買的保險公司理財產品嗎
繼承保險產品取決於這個保單的合同。
有些保險合同只針對投保人,投保人死亡即賠付或終止。
還有些保險產品,基本是理財性質,保的范圍很低,但是在投保人死亡後,可以由投保人的孩子繼續享受此保險。(建議當做理財產品使用,配合一些保障全面的保險更為合適。)
『捌』 可以用家人的銀行卡去辦理財嘛
可以,但銀行會對持卡人身份驗證的,還是不行的。
『玖』 父母買的理財保險到期後,子女可以取嗎
看保單受益人是誰,一般由受益人領取。受益人本人不能自己領取的,由其直系親屬領取,參考財產繼承法。
『拾』 以子女名義為父母理財違法嗎
根據《民法典》第二章的相關規定,十八周歲以上的自然人未成年人,不滿十八周歲的自然人為未成年人,成年人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可以獨立實施民事法律行為;八周歲以上的未成年人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實施民事法律行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經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認;但是,可以獨立實施純獲利益的民事法律行為或者與其年齡、智力相適應的民事法律行為;不滿八周歲的未成年人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實施民事法律行為。
由此可知,我國法律將未成年人劃分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不滿八周歲的未成年人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單獨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法律效力,需要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實施。八周歲以上的未成年人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單獨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效力待定,家長追認就有效,不追認就無效。但是,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可以獨立實施純獲利益的民事法律行為或者與其年齡、智力相適應的民事法律行為,比如接受饋贈、到小賣部買玩具等行為,都是有法律效力的。
民事法律行為有效、無效、效力待定的法律結果完全不同,比如未成年獨立實施的手機理財行為,有法律效力時對當事人具有法律拘束力,無論盈虧都要自行承擔;無法律效力時,則無論盈虧,雙方都要互相返還,回到交易之前的狀態;效力待定時,法定代理人追認則有效,不追認則無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