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在銀行買的理財產品是一年的,但還沒到能退出來嗎,要扣違約金嗎
你好,請咨詢銀行,大部分的理財產品沒有到期不可退出,你可以看看你買的有沒有提前退出條款,如果有的話可以,反之則不可以,會扣一部分利息的。
Ⅱ 工行理財產品違約了,怎麼辦
還真沒有碰到過工行理財產品違約的現象啊,最近,我改投誠信貸。只有在這個平台,輕松投資,其獲得的年化收益率會在15%-20%的。
Ⅲ 銀行理財違約金一般多少
違約方是誰,一般銀行理財是非保本的。如果是銀行沒有支付購買約定的利息,那麼就要看你購買的說明書如何約定的。而客戶理財違約,肯定是虧本的。
Ⅳ 你認為理財產品有沒有大規模違約的風險
從2018年開始,借款市的收益率繼續上升,市場的財力收益率一直下降。這兩件事相互互補,很多人漸漸習慣了,把像嬰兒貨幣一樣的錢換成債券基金。長期以來,金融機構也把債券作為貨幣產品的替代品來宣傳,雖然不嚴密,但也有一定的道理,但是在那個時候,必須要出示風險。債券基金分為短期債券、利息債券、信用債券、轉租債券等各種類型。
請不要認為這件事與你無關。熟悉的是,貨幣基金多買超短債,大量銀行的理財也都有債權類的資產,否則會給你收益。並不是有很大的風險。短債和利息債不是更好的。一般來說是金融機構的發行主體,政策債券也沒有什麼可怕的。可轉換債券和股票一樣,不能說。
Ⅳ 招行10億理財違約怎麼回事
招商銀行爆出10億產品違約!
投資人千萬利息消失無蹤!你是不是該到銀行看看你的錢了?
近日,一位招商銀行私人銀行客戶爆料稱,其在招商銀行北京分行首體支行的客戶經理介紹下,於2013年投資的理財產品,在2017年9月份遭遇違約。
下面是產品的合同,根據合同(《 招商財富-招商銀行-弘毅夾層專項資產管理計劃資產管理合同》):
該資管計劃由招商財富資產管理有限公司擔任資產管理人、招商銀行北京分行擔任資產託管人,募集資金的對應標的為聯想控股旗下弘毅投資的夾層基金——規模10億元的弘毅一期(深圳)夾層投資中心(有限合夥)。
看著比較復雜,簡單來說這款產品:
由招商銀行的投資機構運作
資金由招商銀行託管然後投給了弘毅一期(深圳)夾層投資中心(有限合夥)
按照投資人的說法,當時購買這款產品時,招商銀行的客戶經理曾向他表示:
該產品3年到期,是保本保息產品,年化收益率可以達到11%-13%
於是該投資人分別於2013年8月20日和2014年8月19日實繳1200萬元和800萬元,共認購的基金份額為2000萬元。
按照和銀行的約定,投資人在2016年9月2日就可以從銀行拿回自己投入的本金和利息,但是問題出現了,招行客戶經理稱:
該基金期限採用3+1結構,根據《資管合同》,普通合夥人有權將基金期限順延一年。也就是說,基金管理方有權將基金期限延期至2017年9月2日。
於是招商銀行將產品的到期日延期一年,但是在2017年9月2日,產品出現了違約,招行客戶經理再次宣稱:
投資者的2000萬元投資款,或僅能收回本金,並不能保證利息或「收益甚微」
2000萬的本金,按照年化收益11%來算,4年的利息額將高達1036萬元,招行兩次違約,投資者還損失了上千萬元的利息!
那麼這款致使招行違約的產品到底是什麼呢?
違約的產品!
下面觀察君就為各位分析一下這款產品,以及為什麼違約!
產品的名稱為弘毅一期,成立於2013年5月17日,當年9月2日完成首次交割,總認繳出資額約為10.4億元。
產品結構中,弘毅夾層(深圳)投資管理中心(有限合夥)作為普通合夥人(GP)認繳5000萬元;
4個有限合夥人(LP)認繳金額分別為:
聯想控股1億元
深圳市嘉源中和創業投資企業(有限合夥)2000萬元
西藏嘉城夾層投資基金合夥企業(有限合夥)3070萬元
招商財富約8.4億元
期限方面,基金存續期為成立日(即2013年5月17日)至首次交割日的第三個周年日(即2016年9月2日);基金期限採用3+1結構,根據《資管合同》,普通合夥人有權將基金期限順延一年。
在違約時,招行客戶經理宣稱:違約的原因是因為,弘毅一期投資三個項目兩個正常,一個出了點問題,正在重組。
但是觀察君仔細梳理之後發現,弘毅一期所投項目,並非是3個,而是6個,其中3個在資管計劃到期後,依舊未能退出!
弘毅一期2017年二季度基金管理報告(下稱「管理報告」)顯示,6個項目包括:
未能退出的三個項目為:
融眾小貸(二期)
據基金管理報告,對融眾小貸的第一筆1.5億元投資,於2014年10月退出,實現投資收益2290萬元;之後,弘毅一期追加了1.5億元開展二期投資,年利率16%,但2015年年底展期半年後,由於資金流動性原因,融眾小貸未能在2016 年6 月貸款到期時還款,已造成逾期。」
中聯重機
弘毅一期於2014年8月聯手弘毅投資的被投企業中聯重科,投資奇瑞重工(後更名為中聯重機)。其中,弘毅一期出資額1.13億元,預期年化收益率為15%,中聯重機計劃2015年年底掛牌新三板。
但隨著中聯重機沖刺新三板受阻,方案改為:將以大股東回購的方式,於2017年實現退出。但截至目前,該項目依舊未能退出。
上海譽豐項目
弘毅一期分別於2015年6月、7月和10月三次向上海譽豐提供共計1.3億元人民幣,資金用途為補充借款人流動資金。由於銀行抽貸造成債務危機,上海譽豐資金鏈斷裂,預計上海譽豐總負債為10億元,可處置資產總值僅3.2億元,嚴重資不抵債。
投資了六個項目,三個出現了問題,這才是產品違約的根本原因!
錢還能拿回來嗎?
現在最重要的問題是,投資人的錢還能拿回來嗎?
雖然還沒有公布,但最終處理的結果,應該正如那位招行客戶經理所說:本金可以拿回來,但是「收益甚微」!
也就是說,投了這個產品的投資人,他們的10.4億資金被別人借走,然後白白地用了4年!
責任應該在誰?
觀察君認為兩方都存在問題,招行可能應承擔較大責任:
招商銀行:
第一:招商銀行的客戶經理私自承諾收益
11%-13%年化收益率,招商銀行並沒有為投資人出示擔保函,雖然這是客戶經理的個人行為,但是招行存在監督管理上的失誤。
第二:未能充分提示風險
該產品風險早已出現,但招行私人銀行部工作人員始終未對風險進行充分揭示,導致投資人出現投資上的錯誤判斷
投資人:
在招行並沒有出具擔保函的基礎上,投資人依然選擇相信客戶經理許諾的投資收益率,說明投資人對自己所購買的產品的風險和運作機制並沒有完全的了解。
結語!
上個月,陸金服剛剛爆出了1.4億資管計劃違約;還沒過一個月,又出現了招商銀行10億產品違約,觀察君還了解到上個月交通銀行也出現3億理財產品退出!
單獨來看,可能只是幾起無傷大雅的資管行業違約事件,但如果把這一系列的事件放在一起分析的話,就可以看到背後的真相!
那就是,在國家經濟去杠桿的大背景下,在資管新規出台之後,資產管理行業的剛性兌付或將徹底成為歷史!
簡單地說,就是投資者拿不到投資收益,甚至是投資本金的情況可能會越來越多!
面對這種情況,我們該怎麼辦?
第一、樹立正確的投資意識
做投資首先要糾正一個錯誤觀點,就是如果我投錯了也會有銀行或國家為我兜底,這種可能性在未來幾乎是不存在的,投資是自己的事,做出了錯誤的投資決策,就要自己負責任!
所以,投資任何產品、任何產品、任何產品(重要的事情說三遍),一定要仔細了解自己它的風險和運作方式,不能連保本產品和非保本產品都分不清楚!
第二、銀行提供的產品也要仔細甄別
在中國,許多大銀行都是國有的,這樣投資者就形成了一種固定的思維模式,就是銀行一定是安全的,銀行提供的產品也不會出問題!
這是完全錯誤的,銀行提供的產品也可以分為很多種類,從收益的派發上就可以分為保本保息、保本不保息、不保本等多種產品,從投資的方向還可以分為信託、基金、保險等。
在銀行購買產品,觀察君建議,首先看保不保本(不能只聽客戶經理,要看到銀行的擔保函),再看資產的出口端(投向哪裡)是什麼,然後看違約的處理方法!
總結起來就一句話,今後不要再想著「傻瓜式理財」,把錢放在銀行就不管不問,要對自己的資金負責,因為你不負責的話沒有人會給你兜底!
Ⅵ 實體經濟違約風險對銀行理財產品影響有多大
�銜��欣聿撇�肪奐�舜罅糠縵眨�藝廡┓縵湛床煌浮⒚�磺澹�壞┘�斜�⒕突嵛<罷�鮃�幸檔撓��芰Γ�踔廖<叭�緇峋�迷誦小� 這些分析多從理財產品總量占社會融資總量的比例來分析,認為如此龐大的資金規模一旦出現風險將不可收拾。事實上在不發生系統風險的情況下,不可能有想像中的「理財產品風險大爆炸」產生,鑒於銀行理財產品資金投向上很大比例為信貸類產品,其風險程度或者可以對比貸款不良率得出。 一、實體經濟違約風險影響到底有多大 經濟實體的違約風險表現為理財產品到期兌付危機,基於理財產品的代客理財性質和法律關系,銀行對兌付風險不承擔賠付責任,但是兌付危機一旦產生就會影響商業銀行聲譽,從而最終轉化成商業銀行的聲譽風險,如果銀行為確保自身聲譽而代為賠付,風險則由銀行表外蔓延到表內,變為表內不良資產,這是信貸類理財產品的風險特性。 銀行銷售的理財產品分為兩類:一類是由銀行自主研發的理財產品;另一類則是代銷機構產品,包括代銷信託、保險、基金等。近日產生兌付危機的多為代銷類產品,迄今為止還未有一單銀行自主研發的理財產品真正無法兌付客戶本金。 這並不意味著銀行理財產品沒有風險。從風險角度分類,銀行理財產品分為保本與非保本兩種類型,根據winds資訊數據,2012年,市場上保本類理財產品約佔40%,非保本理財產品約佔60%,保本理財產品納入銀行表內統計,資金投向多為同業存款等,對投資者而言基本等同無風險。 風險主要集中在非保本類理財產品。這類理財產品多為信貸類理財產品,少部分投資於股權、黃金、另類投資品等。追求非保本類理財產品的完全無風險是不現實的,單個理財產品發生兌付危機是不可避免的,對非保本類理財產品應該從整體收益來看,以理財產品整體收益大於風險為原則。根據當前市場價格,非保本類理財產品負債端成本(投資者收益)多為4.5%-5%/年,資產端成本為6.0%-6.5%/年,銀行的收益空間在1.5%左右,這意味著有占資金總量1.5%的產品發生違約的情況下,銀行才會損失全部收益。事實上,在不發生系統性風險的情況下,銀行理財產品違約率不會高於1.5%。鑒於非保本類理財產品多為信貸理財產品,這個結論可以比較銀行的不良率得出,根據2012年上市銀行的中期報告,國有商業銀行信貸不良率僅為1%左右,股份制銀行更低,在1%以下,且由於監管機構對銀行理財產品較貸款更為嚴格的監管制度,以及銀行在理財產品投向上較貸款更為審慎的行業選擇、客戶選擇等,理財產品兌付危機發生的概率遠遠低於銀行不良率——即便是在理財產品違約率逼近不良率的極端情況下,銀行整體收益仍能保持在0.5%,並無銀行虧損之虞,更不會危及整個社會經濟的運行。 二、解決之道 解決非保本類理財產品兌付危機,除了在理財資金投向上審慎經營外,還應建立風險准備金制度,在充分考慮風險與收益匹配度基礎上,對不同種類、不同風險的理財產品按照不同的權重系數計提風險准備金,一旦某筆理財產品因不可預見的風險發生,可為維護理財產品的正常兌付提供財務保證。從過往發生的信託行業的幾單信託產品兌付危機也可以看到,產品到期時,企業雖然出現經營困難、流動性風險,但是產品本身都有足額的擔保或抵質押,在這種情況下,金融機構為避免聲譽風險引發的更大損失而選擇產品到期時正常兌付客戶理財產品本金,將風險轉入表內慢慢化解顯然優於讓投資者直接承擔風險,既避免了聲譽風險,又避免了因投資者恐慌而引發的社會危機。後記: 應該看到,理財產品市場的成長是在中國的商業銀行迫切需要擺脫經營模式單一化,開辟直接融資市場新渠道,加強體系創新等環境中逐漸成長起來的,理財產品改善了商業銀行資產負債結構,改變了我國金融市場直接融資與間接融資比例,是利率市場化的先行,具有金融市場價格發現功能。這期間,創新和監管的磨合一直在艱難地進行著,如果在批評商業銀行經營依賴傳統業務的同時又對理財產品的發展橫加藩籬,中國商業銀行的發展之路將又處於左右為難的尷尬境地。理財產品的風險宜疏不宜堵,因噎廢食或管理過死都不是發展之道,理財產品市場的健康發展要依賴監管、銀行、投資者三方的共同努力。
Ⅶ 一般情況下銀行理財產品違約要怎麼辦
剛開始買的吋候你就簽了字的,最終解釋權歸銀行。
Ⅷ 理財產品違約風險
銀行理財產品應該還沒有違約的,個別信託剛性隊服開始出現問題。為了防範風險,銀行理財產品可以買保本型的,看清投資方向;買信託可以買地方政府平台信託,礦產和小房地產公司的信託不要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