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交通事故發生後過了48小時報保險有效嗎
交通事故發生後過了48小時報保險,如果有證據能證明保險事故發生,如交警出具的事故責任認定書等材料報保險,是有效的,保險公司應當理賠。如果沒有證據,保險公司無法認定事故損失的情況下,對無法確定的部分,不承擔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的責任。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第二十一條投保人、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知道保險事故發生後,應當及時通知保險人。故意或者因重大過失未及時通知,致使保險事故的性質、原因、損失程度等難以確定的,保險人對無法確定的部分,不承擔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的責任,但保險人通過其他途徑已經及時知道或者應當及時知道保險事故發生的除外。
(1)車禍後超過48小時保險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第二十三條保險人收到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的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的請求後,應當及時作出核定;情形復雜的,應當在三十日內作出核定,但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保險人應當將核定結果通知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
對屬於保險責任的,在與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達成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的協議後十日內,履行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義務。保險合同對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的期限有約定的,保險人應當按照約定履行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義務。
Ⅱ 事故、車險報案超48小時沒定損會怎樣
被保險人須在保險事故發生後48小時內通知保險人,否則造成損失無法確定或擴大的部分,保險人不承擔賠償責任。
但是如果可以提供有效的證明,包括交警給出的有效事故責任認定書或者是財產損失證明(例如車輛修理費等),那麼就可以繼續向保險公司索賠。建議大家在48小時內報險,減少不必要的麻煩;若確實由於特殊原因未能及時保險,也要現場拍照保留證據。
(2)車禍後超過48小時保險擴展閱讀:
公安機關處理交通事故,應當在查明交通事故原因、認定交通事故責任、確定交通事故造成的損失情況後,召集當事人和有關人員對損害賠償進行調解。
損害賠償的調解期限為三十日,公安機關認為必要時可以延長十五日。對交通事故致傷的,調解從治療終結或者定殘之日起開始;對交通事故致死的,調解從規定的辦理喪葬事宜時間結束之日起開始;對交通事故僅造成財產損失的,調解從確定損失之日起開始。
經調解達成協議的,公安機關應當製作調解書,由當事人和有關人員、調解人簽名,加蓋公安機關印章後即行生效。公安機關應當將調解書分別送交當事人和有關人員。
調解期滿後未達成協議的,公安機關應當製作調解終結書,由調解人簽名,加蓋公安機關印章,分別送交當事人和有關人員經調解未達成協議或者調解書生效後任何一方不履行的,公安機關不再調解,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Ⅲ 車輛事故報保險超過48小時,可以理賠嗎
保險小編幫您解答,更多疑問可在線答疑。
保單特別約定中有說明:發生保險事故,應在48小時內向保險公司報案。如果事故損失較大或者涉及第三方,一般要求現場報案。正常案件定損後三天內,就可以進行索賠程序了;盜竊案件需三個月,提供公安機關未及時破案證明才能索賠。在你提供完整的理賠資料後,保險公司按損失金額確定理賠時效,小額案件當天賠付,大額案件最長不超過45天。賠案最長追溯期為2年,2年內不索賠則賠案自動失效。
Ⅳ 車禍後,超過24小時打保險公司報警可以嗎
可以的。當事人未在道路交通事故現場報警,事後請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理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按照本規定第十條的規定予以記錄,並在三日內作出是否受理的決定。
經核查道路交通事故事實存在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受理,並告知當事人;經核查無法證明道路交通事故事實存在,或者不屬於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管轄的,應當書面告知當事人,並說明理由。
自交通事故發生之日起,輕微事故5 日內;一般事故15日內;重大、特大事故20日內,必須作出責任認定。因交通事故情節復雜不能按期作出認定的,須報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批准,按上述規定分別延長5日、15日、20日。
事故發生後一般交警部門會在30日內製作《事故責任認定書》,自當事人收到《事故責任認定書》之日起,一年訴訟時效開始起算。
Ⅳ 發生了交通事故,過了48小時報案還有用嗎
您好:快速處理過了24小時就不能繼續進行快速處理了。
可以通過以下途徑處理向交通管理部門進行報案。除了適用交通事故簡易程序處理的少數交通事故案件外,大多數交通事故案件的處理都依賴於公安交管部門。當一起交通事故發生以後,當事人應當盡可能及時向事故發生地的縣級交管部門報案。如果交通事故的當事人都造成重傷或者昏迷的,經過的路人也有義務向交通管理部門報案。交通管理部門製作交通事故認定書。交通管理部門在充分了解事故情況時,並結合收集到的各種證據,客觀、公正的製作出交通事故認定書,分清事故當事人各方的事故責任。交通管理部門對事故當事人進行行政處罰。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應依據有關規定,對肇事責任人予以警告、罰款、弔扣、吊銷駕駛證或拘留的處罰。對損害賠償進行調解。根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公安交管部門可以在雙方當事人申請的情況下,就交通事故損害賠償進行為期10天的調解。受害方向人民法院起訴。對於當事人不同意調解,或者在法定的調解期限內未達成調解協議的,受害方可向法院起訴,以此來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交通事故發生後過了48小時報保險,如果有證據能證明保險事故發生,如交警出具的事故責任認定書等材料報保險,是有效的,保險公司應當理賠。如果沒有證據,保險公司無法認定事故損失的情況下,對無法確定的部分,不承擔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的責任。對屬於保險責任的,在與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達成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的協議後十日內,履行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義務。保險合同對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的期限有約定的,保險人應當按照約定履行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義務。
如果出現車險事故,最好是立即報案,這樣便於保險公司進行定損認定,能夠得到充分的理賠。如果當時沒有立即報案,也應當在車險合同規定的時間內報案。一般保險公司都要求在48小時內報案。如果超出48小時,對於事故原因和責任不好認定的情況下,可能得不到充分的理賠,甚至會遭遇拒賠。
【法律依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第二十一條投保人、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知道保險事故發生後,應當及時通知保險人。故意或者因重大過失未及時通知,致使保險事故的性質、原因、損失程度等難以確定的,保險人對無法確定的部分,不承擔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的責任,但保險人通過其他途徑已經及時知道或者應當及時知道保險事故發生的除外。
《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第二十三條保險人收到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的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的請求後,應當及時作出核定;情形復雜的,應當在三十日內作出核定,但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保險人應當將核定結果通知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
Ⅵ 發生安全生產事故超過48小時死亡保險公司賠償嗎
商業保險保險公司是要的,社保的工傷必須48小時以內才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