購買理財產品形成的收益一般應作為非經常性損益(公司主營為金融資產投資的除外)。
《公開發行證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釋性公告第1號——非經常性損益(2008)》的規定:「非經常性損益是指與公司正常經營業務無直接關系,以及雖與正常經營業務相關,但由於其性質特殊和偶發性,影響報表使用人對公司經營業績和盈利能力做出正常判斷的各項交易和事項產生的損益」。因此,非經常性損益所具備的特徵主要是「與正常經營業務無關性」、「偶發性」、「金額重大性」。同時,監管機構設置該監管指標的目的,是為了幫助財務信息使用者更合理、可靠地預測公司未來的正常持續盈利能力。
根據「非經常性損益」這一監管指標的設置目的,在判斷某一項目是否構成非經常性損益時,除了判斷其是否與正常經營業務無關以外,一個很重要的考慮因素就是該項損益項目能否在可預見的未來成為可預期的穩定收益來源,從而為報表使用者預測企業的未來收益狀況提供依據。因此,預計在可預見的未來不會重復發生、具有偶發性的項目,作為非經常性損益的可能性相對較大。
⑵ 企業取得的理財產品收益屬於什麼,要不要計入營業收入
不管是什麼收益都要記到營業外收入,但是保本型的理財收入需要交納增值稅!
⑶ 銀行理財產品屬於什麼性質
一般是屬於的。
金融理財產品是商業銀行在對潛在目標客戶群分析研究的基礎上,針對特定目標客戶群開發設計並銷售的資金投資和管理計劃。
⑷ 投資收益是非經常性損益么
投資收益是否為非經常性損益,視具體情況而定。
公司發生的投資活動包括股權投資和債權投資兩種基本類型,由此獲取的投資收益包括:股權投資收益、債權投資收益以及股權投資差額的攤銷。對於上述三部分收益能否作為公司的經常性損益,應該根據其形成的具體來源進行分析:
一)公司基於戰略發展的考慮進行各種長期投資,其主要目的並不在於短期內轉讓以獲取價差收益。因此,通過對外的長期股權、債權投資在持有投資期間所獲取的正常投資收益,應該作為經常性損益。
但是,公司轉讓持有的長期投資屬於特殊業務,由此而產生的損益應該全部作為非經常性損益處理,否則無法合理地評價公司的盈利能力。
二)公司對外進行長期股權投資時發生的股權投資差額按照現行會計制度的規定計入投資收益,如果公司能夠合理地預計在未來一定時期內不會轉讓該項股權,且攤銷期限不短於3年,則可將此項發生頻率較高的損益歸屬於公司的經常性損益。
三)公司進行的各種短期投資(包括委託投資)其目的主要在於獲取短期內的差價收益。由於在經營活動中收入和支出之間存在時間差,從而可能導致部分資金閑置。
因此,如果公司利用暫時閑置的資金而不是借入的資金直接進行而非委託其他單位進行短期投資,則可以將此類投資產生的收益作為公司的經常性損益處理。
四)如果公司發生向其他企業拆出資金或委託金融機構發放貸款,也應該作為企業的投資活動。如果此類活動產生的收益高於或低於銀行同期貸款利率,則應該將實際獲取的收益與按照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計算的結果之間的差額作為非經常性損益處理。
(4)理財產品屬於非經常性損益擴展閱讀:
非經常性損益理解要點
一)非經常性損益即國際會計准則中所提到的利得和損失
公司如果發生非經常性收益,則會導致公司經常性活動產生的凈利潤要低於利潤表中所反映的當期凈利潤,從而在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後,公司的凈資產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等盈利指標就會小於按照當期凈利潤計算所得出的結果;
如果發生非經常性損失,則會導致公司經常性活動產生的凈利潤要高於利潤表中所反映的當期凈利潤,公司的凈資產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等盈利指標就會高於按照當期凈利潤計算所得出的結果。
二)非經常性損益主要發生於與公司生產經營無直接聯系的相關領域
三)判斷某項損益是否為非經常性損益時,除了應該考慮該項損益與生產經營活動的聯系外,更重要的是應該考慮該項損益的性質、金額或發生頻率的大小。
⑸ 請教關於銀行理財收益非經常性損益
公司目前未向金融或非金融機構借款,每年保持3億銷售現金流入,2013年底以前公司將累存賬面資金存放銀行定期存款,並收取定期存款利息,年化利率大概3%,賬務處理進入財務費用貸方,未列入非經常性損益。2014年公司管理層為提高公司閑置資金收益,將部分資金用於銀行保本理財,年化收益率大概在4.5%左右。想請(1)教我將該理財確認為「其他流動資產」,理財收益計入「財務費用」,是否可以?(2)關於理財收益在定期報告和審計報告中「非經常性損益」的列報,該理財收益是否應該計入非經常性損益?背景:2014年公司有股權激勵計劃,其中扣非凈利潤為考核指標。我個人認為,如果將理財計入非經常性損益,影響股權激勵指標,對管理層不公平。如果管理層會出於自身利益考慮,將閑置資金存放於定期存款,又會損失股東潛在利益。處於雙方權衡考慮,個人覺得將理財收益中按定期存款利率計算的收益劃分為非經常性損益,超額部分計入非經常性損益可否,希望大家幫忙指正一下
⑹ 普通理財產品與基金的區別哪個風險大
若是招行,代銷基金與受託理財的區別如下:
申購門檻:基金購買起點一般1000元左右,而受託理財購買起點一般為5萬元或以上;
流動性:基金的流動性較強,一般可以隨時贖回(有些是封閉管理的,不能隨時贖回),而受託理財除了特定產品,一般都有固定期限,只能到期贖回;
風險性:大部分基金本金風險高於受託理財的;
收益:基金由基金公司管理運作,每個交易日公布基金凈值;受託理財由招商銀行管理運作,收益率由銀行公布;
手續費:大部分基金收取申購、贖回費;除特定產品,大部分受託理財沒有申購、贖回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