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遼寧步入深度老齡社會向全國警示了什麼
媒體報道稱,遼寧省老齡辦公布的《遼寧省2017年老年人口信息和老齡事業發展狀況報告》數據顯示,截至2017年末,遼寧省戶籍總人口為4232.57萬人,60周歲及以上戶籍老年人口958.74萬人,占總人口的22.65%,遼寧省已經步入了深度老齡化社會。
實際上,不但遼寧省已經步入了深度老齡化社會,全國的老齡化進程也在加速。國家統計局的數據顯示,2017年,我國60歲以上的老年人口已達2.4億,占總人口比例達到17.3%。據預測,到2030年,60歲以上人口佔比將達25%左右。到2050年前後,中國老年人口數將達到峰值4.87億,占總人口的34.9%。
就此而言,要應對老齡化社會,既需要進一步健全社會養老保障體系,也需要適當提高育齡夫婦的生育意願,讓更多的夫婦願意生二胎。導致生育意願低迷的一個重要原因,就是高昂的養育成本。政府需要在稅收、教育等方面切實減輕育齡夫婦養育孩子的負擔。近年來養育子女的成本(尤其是教育成本)不斷增加,影響了許多家庭再生育的決策。最近,《個人所得稅法修正案(草案)》提出,增加子女教育支出、繼續教育支出等專項附加扣除,如果得到有效實施,無疑有利於減輕育齡夫婦在子女教育支出方面的負擔。
來源:新京報
『貳』 我國農業保險的發展歷史
新中國成立後我國農業保險制度的變遷與創新
新中國成立後,農業保險經歷了初期的迅猛發展、中期的停滯和改革開放以來的持續發展。政府幹預與農業保險發展的每一階段都休戚相關,農業保險的興起、快速發展、持續穩定發展、萎縮及停辦,都是政府幹預的直接或間接結果。
(一)新中國農業保險業初期的迅猛發展:1949年至1958年
建國初期,農村經濟發展面臨百廢待興的局面。因此,當時農村經濟制度安排的主要目的是促進農業生產的復甦,為整個國民經濟的恢復和重工業傾斜發展戰略的實施開辟道路。1949年,中國人民保險公司(以下簡稱中國人保)成立,並迅速在全國建立了分支機構。中國是農業大國,農業一直是支柱產業,農業人口佔全國人口的絕大多數,為恢復在戰爭中受到破壞的農業生產,鞏固土地改革的成果,剛剛成立的中國人保於1950年就將農業保險提上了議事日程,最初試辦的農業保險主要借鑒了前蘇聯的模式和經驗,並與當時的行政中心工作——土改、抗美援朝結合在一起,以政治任務的形式推進。
(二)我國農業保險發展中期的停滯:1959年至1981年
在建國初期國民經濟迅速恢復和第一個五年計劃全面完成的情況下,決策層思想上的冒進主義和工業化沖動開始抬頭。隨著社會主義改造基本完成,國家實現了對產權形式的壟斷。當時包括政府在內的社會各界都認為,保險是資金在全民所有制企業之間的無謂轉移,保險取代了財政的職能,只會增加國家的管理成本。與此同時,農村合作化進程完成,農村私人產權轉變為國家控制的壟斷產權安排,人民公社已經承擔起防範風險、分擔損失、保障農業生產的職能,農村保險已無存在的必要。這樣,無論是在農村還是在城市,保險都已失去了存在和發展的基礎。因此,政府於1958年12月決定,立即停辦國內保險業務。自此,國內保險業務全面退出,農村保險業務被迫停辦,這一次停辦就一直停到1981年。
(三)市場化改革時期農業保險的蓬勃發展:1982年至1992年
十一屆三中全會以後,中國開始建立和普遍實行農業家庭承包責任制,最終廢除了人民公社體制,同時農業、農村經濟制度也逐步完善。1982年,國務院為農業保險在新時期的發展做出了一系列重大決定,1982年2月,國務院批轉的中國人民銀行《關於國內保險業務恢復情況和今後發展意見的報告》中指出:「為了適應農村經濟發展的新形勢,保險工作如何為八億農民服務,是必須予以重視的一個課題。要在調查研究的基礎上,按照落實農村經濟政策的需要,從各地的實際情況出發,積極創造條件,抓緊做好准備,逐步試辦農村財產保險、畜牧保險等業務。」至此,我國的農業保險在經歷了1958年停辦的24年的空白之後,在改革開放的大幕下揭開了新的篇章,中國農村保障體系又逐漸由國家救濟轉向農業保險。同年,中國人保全面恢復試辦農業保險,在全國范圍內進行了大規模的農業保險試驗 。從試辦到1993年,是由低速增長到高速增長的發展過程,農業保險得到了快速平穩的發展。
該階段的農業保險發展確實體現了政府職責,但並不全面,具有隱性化特徵。政府並沒有成立專門的政策性農業保險公司,只是給予了開展農業保險項目的中國人保一定的政策鼓勵和財政支持,缺乏系統的管理,這對建立完善有效的農業保險制度是遠遠不夠的。可以說,政府在該階段的行為還比較含蓄。此外,盡管政府出台了很多政策指導農業保險發展,但並未出台相應的法律法規,不能對農業保險的開展實施有效監管,不利於農業保險的長期穩定發展。因此,政策的變動會對農業保險的開展產生很大影響,這也是下一個階段農業保險進入萎縮徘徊階段的重要誘因。
(四)市場經濟體制確立時期農業保險制度的探索與困擾:1993年至今
這一階段農業保險經歷了改革開放以來前期的迅速發展後,進入萎縮徘徊階段;同時,隨著政府對「三農」問題的重視,2004年始至今年,連續七年中央一號文件均為涉農文件,在相關職能部門的推動下,我國農業保險試點全方位推進,農業保險取得了長足發展。因此,這一階段又可以劃分為兩個不同的階段:農業保險萎縮徘徊階段——政府職責缺位(1993年至2003年),農業保險恢復發展階段——政府職責歸位(2004年至今)。
1.農業保險萎縮徘徊階段(1993年至2003年):政府職責缺位
1992年春鄧小平視察南方重要講話的發表和中共十四大的召開,明確提出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目標之後,農業和農村經濟制度沿市場經濟方向變遷的速度加快。然而,隨著農村經濟體制改革的不斷推進,人們所期望的農業保險高速發展的局面並沒有產生。當時,農業保險已涉及農業、林業、畜牧業、漁業各個領域,險種已從1982年恢復試辦時僅有的生豬、大牲畜等幾個險種,發展到棉花、水稻、烤煙、雞、兔、羊、對蝦養殖、扇貝養殖等近百個險種,而且還不斷開發了商品性農業、開發性農業、科技興農等項目保險的新險種,如:塑料大棚保險、海塘壩保險、地瓜脫毒保險等險種,大大促進了科技推廣工作;部分險種,如麥場火災保險、棉花保險、煙葉保險等已在全國大面積開展。但是,從規模上來看,1993年至今,是農業保險由高速增長到低速增長的滑坡過程,農業保險的發展陷入困境。1992年底,全國農業保險保費收入已達8.17億元,占當年財產保險保費收入的2.57 %,但到1997年底,農業保險保費收入僅占財產保費收入的1.18%;1998年至今,農業保險滑坡更加嚴重,到2000年,農業保險收入僅占財產保險收入的0.66%,2004年更是進一步滑落到0.35%。總的來看,農業保險收入占財產保險收入的比重一直呈下降趨勢,這與整個保險業的快速發展勢頭顯得格格不入。
在這個時期,政府本著農業保險商業化經營的原則,因而對農業保險的經營主體幾乎沒有任何政策支持和財政補貼,也就是說,政府在這段時期的農業保險中沒有承擔其相應的職責,而是放任農業保險的發展,讓其自主探索。而農業保險產品的准公共品屬性決定了商業保險公司不可能提供有效供給,而在沒有政府財政補貼的情況,農民不願、也無力支付較高的保險費。農險的經營主體不得不壓縮原有的農險業務,使得農業保險市場進入日益萎縮的惡性循環狀態。故此,政府缺位是導致1993年至2003年農業保險萎縮徘徊的唯一原因。
2.農業保險恢復發展階段(2004年至今):政府職責歸位
在市場經濟條件下,農業不同於其他產業的一個顯著特點就是:面臨著自然風險和市場風險的雙重威脅,無論哪一種風險,都有可能對農業發展產生嚴重的負面影響。在經濟全球化和市場自由化的沖擊下,這些風險的作用更加顯化和復雜化。從我國當前的農村經濟形勢看,農業仍比較落後,各種各樣的風險都影響著農村經濟的發展,農業的落後狀況並不能很快改變。因此,目前中國農業保險發展的狀態將嚴重製約農業的可持續發展,進而波及整個國民經濟的健康運行。值得慶幸的是,目前政府高度重視農業保險的發展,正積極推進農業保險試點。近年來,中國保監會始終把促進農業保險發展、為「三農」提供保險服務作為一項重點工作,積極研究建立符合我國國情的農業保險制度。
新一輪農業保險試點的全方位推進,帶來了我國農業保險發展的良機,政府在其中所起的作用有目共睹。隨著新一輪農業保險試點的深度和廣度的進一步提升,我國農業保險呈現區域化發展特徵,少數地區或因地區農業的特點和優勢,或因地方政府的重視,或因探索到一種合適的制度模式等,農業保險得到較快發展。這些區域特色的農業保險發展模式的探索對當地的農業風險管理水平的提升起到了重要作用,為我國農業保險的發展積累了寶貴經驗。總體而言,從2004年以來,在政府主體的推動下,我國農業保險開始進入迅速恢復階段,且勢頭漸長,已初具規模。我國農業保險已經開始進入政府誘導發展階段,各級政府在政策指導、財政補貼、法律監管等方面開始承擔應盡職責。當然,其間必然會有許多難以克服的難題,但隨著政府職責的歸位,我國農業保險發展進入了新時期的制度創新階段。
1982年到1986年的恢復試辦階段,政府幹預力量較為得力,農業保險由中國人民保險公司代表政府壟斷經營。在業務經營中不大考慮盈虧問題,經營的種植業、養殖業保險實行全國統一核算,盈虧由保險公司內部險種互補,虧損可由其他險種的盈利彌補。運作過程中,這種方式漸露缺陷。一方面對農業保險與其他商業保險統一核算,盈虧互補,不利於調動保險公司經營的積極性,也不利於政府考核保險公司的績效。另一方面農業保險「大幹大賠,小干小賠」的局面使保險公司傾向於減少農業保險的供給,而加大盈利性險種的經營。
1987年6月,政府決定在中國人民保險公司內部特設農村保險業務部,專門從事農業保險的經營,並從1988年開始以省為范圍,實行農業保險單獨核算,但由於政府未能理順與保險公司、農民之間的關系,農業保險經營風險更加集中,巨額虧損使得經營農業保險難以維繼。
1986年,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組建了農牧業保險公司。新疆建設兵團保險公司開辦的農業保險屬於行業性保險,對象主要是新疆農墾系統的農場,以工補農,國家財政也給予巨大支持。但隨著該公司改制,農險業務也呈下滑趨勢。
1991年和1996年,中央、國務院分別做出「在各級政府支持下,建立多層次、相互聯系的農村專項保險基金,逐步建立農村災害補償制度」和「發展農村合作保險」「逐步建立各類農業保險機構」,「為避免農業保險機構因承保種養業保險造成虧損,國家將在政策上給予適當扶持」等決定。
中國人民保險公司開始轉變經營方式,委託地方政府代辦、與地方及其他經濟組織合辦發展合作農業保險等多種經營模式的試點工作。上述試點,對我國農業保險的運作進行了有益的探索。但由於缺少適用的法律、法規和資金支持,大部分經營性試驗陸續停辦。特別是農業保險合作社,雖然可以有效解決保險經營中道德風險與逆向選擇問題,但由於農民保險意識淡漠,保險合作社規模難以擴大,面臨籌集保險基金難等問題,而且保險合作社賠償能力有限,對農民吸引力不大。
我國農業保險自1982年開始恢復,到高峰期的1992年,農業險保費收入達8.2億元,但賠付率高達116%,完全是虧本經營。從1996年起,農業保險規模逐年萎縮,2001年農業保險規模跌到20多年來的最低谷,農險保費收入僅3億元,占保險業總保費的0.14%,農業保險密度僅為0.38元,農業保險深度僅為0.02%,是近20年來下滑幅度最大的一年。全國2.3億農戶,戶均保費不足2元。
總的看,自我國恢復開辦農業保險業務以來,盡管農業保險在一定時期內取得了成績,但由於農業保險的高風險、高賠付,有效需求不足以支持一個完全商業化的農業保險市場。商業保險公司由於擔心虧損,而不願涉足農業保險,農業保險業務量逐年呈負增長,市場「失靈」。我國用了23年的時間,得出了與國際農業保險同行相同的結論:農業保險不能實行商業化運作。
『叄』 如何理解和落實國務院的拓展農業保險的廣度和深度這一決定
當前我國農業保險的保費補貼制度有待完善。中央財政補貼的險種,很多都需要省級以下財政層層配套,有的險種基層有強烈需求,中央也有政策,但由於省級財政沒有配套,就無法開辦。
在今年中央一號文件提出「提高中央、省級財政對主要作物保險的保費補貼比例,逐步減少或取消產糧大縣縣級保費補貼」後,《意見》再次指出,「完善保費補貼政策。提高中央、省級財政對主要糧食作物保險的保費補貼比例,逐步減少或取消產糧大縣的縣級保費補貼」。業內人士表示,這對我國農業保險的發展是一項重要的進步。
「減少或取消縣級保費補貼將促進農業保險的規范化經營,不僅有利於促進縣級政府推進農業保險發展的積極性,擴大農險覆蓋面,也有利於保險公司的經營。」一家大型財險公司農業保險部負責人對記者表示。
此外,《意見》要求加快建立財政支持的農業保險大災風險分散機制,增強對重大自然災害風險的抵禦能力。中央一號文件已連續多年提及農業保險大災風險問題。
目前我國農業保險的准備金主要是經營農險業務的保險公司從保費或者盈餘中提取,遠遠不足以應對當前的風險。「行業多年的積累有可能一次大災全部搭進去。比如在去年的東北洪澇災害中,承保黑龍江省農業保險的陽光農業保險公司,在前9年一直風調雨順的情況下共積累了4.66億元的准備金,但此次災害如果不是進行了再保的話,可能就會賠不起。」保監會財產險監管部有關負責人表示。
「財政部發布的農業保險大災准備金管理辦法,對保險企業大災風險准備金的計提等方面進行了相應規定。但建立大災風險分散機制僅靠企業自身的力量是不夠的,關鍵是中央和省級,大災基金如何籌資、由誰管理,希望政府盡快在這方面出台相應安排。」庹國柱表示。
在「創新農業保險產品」方面,《意見》指出,穩步開展主要糧食作物、生豬和蔬菜價格保險試點,鼓勵各地區因地制宜開展特色優勢農產品保險試點。創新研發天氣指數、農村小額信貸保證保險等新型險種。
「從美國農業保險發展的經驗來看,價格保險是未來農業保險發展的趨勢。」庹國柱表示。目前,包括平安產險、安華農險在內的多家保險公司都在價格保險上有所嘗試。盡管目前國內對價格保險的嘗試還需進一步完善,但庹國柱對價格保險的發展寄予希望:「這代表未來農業保險發展的方向,一旦相關條款機制完善,可能會改變目前我國農業保險大多隻能保成本的局面。」
在「創新農村金融產品和服務方式」部分,《意見》還提出,要加強涉農信貸與涉農保險合作,將涉農保險投保情況作為授信要素,探索拓寬涉農保險保單質押范圍。近年來,農業小額貸款保證保險的服務領域不斷拓寬。庹國柱認為,在發展此類保證保險創新農村抵(質)押擔保方式的同時,也可探索保險公司直接為農民提供小額貸款的模式,「這樣會使農民貸款成本降低,同時保險公司風險可控性更高」。
『肆』 黑龍江發生事故,側翻客車致7死8傷,該起事故最新情況如何
2021年3月24日7時許,黑龍江綏化海倫市東林鎮發生一起大客車側翻交通事故,造成7人死亡、8人受傷。接報後,公安部高度重視,組織交通事故深度調查專家趕赴現場指導事故調查處理工作。
放眼遠方:駕駛中,由於超過90%的決定都是根據眼睛看到的情況而做出的,為了有足夠的時間和空間避開危險源,行車過程中駕駛員需要搜索前方至少15秒范圍以外的交通狀況。
公安部交通管理局提示,大客車駕駛人要嚴格守法行駛、安全文明行車,乘客乘坐大客車要自覺全程系好安全帶。
『伍』 超速出了事故保險公司賠嗎
一般情況下駕駛人駕駛機動車超速而導致交通事故發生的,保險公司也是會賠償的,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是針對機動車駕駛人發生事故時賠償而存在的保險;
其賠償認定是沒有要求機動車駕駛人不能夠違反交通規則的,要是機動車駕駛人購買的保險中沒有存在不計免賠條款的,駕駛人在交通事故中造成的損失是會100%賠償的。
相關法律依據:
《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第二十三條規定,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在全國范圍內實行統一的責任限額。責任限額分為死亡傷殘賠償限額、醫療費用賠償限額、財產損失賠償限額以及被保險人在道路交通事故中無責任的賠償限額。
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由國務院保險監督管理機構會同國務院公安部門、國務院衛生主管部門、國務院農業主管部門規定。
(5)黑龍江保險深度擴展閱讀:
綏化海倫市客車側翻事故系超速行駛操作不當導致
3月24日7時許,黑龍江綏化海倫市東林鎮發生一起大客車側翻交通事故,造成7人死亡、8人受傷。接報後,公安部高度重視,組織交通事故深度調查專家趕赴現場指導事故調查處理工作。
大客車黑R83486實際由車主王某某所有,日常掛靠在黑龍江農墾亨通有限責任公司綏化分公司從事公路客運。駕駛人車某某超速行駛、操作不當是導致事故發生的直接原因,車上乘客未系安全帶加重了事故傷亡後果,其中3人被甩出車外當場死亡。
『陸』 從保險險種結構來看目前我國
一、我國農業保險發展的歷程
我國農業保險起步晚、發展慢,過程跌宕起伏。從1982年中國人民保險公司恢復辦理農業保險業務至今,開辦農業保險且形成一定規模的僅有中國人保和中華聯合財險兩家。保費前10年增長迅速,後10年收入驟降,大致呈現倒「U」型曲線。總結起來,大致經歷以下四個階段。
(一)恢復試辦期(1982年~1990年)
1982年,本著為農業生產服務,為國家和農民分憂的指導思想,人保公司恢復辦理農業保險業務,曾開辦多項種植業和養殖業保險。農業保險按照「恢復平衡、略有節余、以備大災之年」的經營原則,不以盈利為目的,取得了顯著的社會效益。
整個80年代,我國農業保險取得很大發展。試辦幾十個農業保險險種。1988年保費收入達到3.5億元人民幣。
(二)高峰期(1990年~1994年)
人保公司從恢復辦理農業保險業務至1994年,由於在計劃經濟體制下,由財政兜底,因此對農業保險成本和盈利考慮較少,根據各地需要開辦了不少農業險種。到1993年,農業保險險種總數近百個,保費收入達8.3億元,農業保險發展達歷史最高峰。然而,與巨額保費相伴的是居高不下的賠付率,當年農業保險賠付率為116%,虧損率為56%。不過與1986年高達136%的賠付率相比,還不算最高的年份。
(三)持續萎縮期(1994年~2003年)
1994年以後,中央財政要求人保公司全面向商業保險公司並軌,並對人保公司實行以上繳利稅為主要目標的新的財務核算體制,一切與經濟效益掛鉤。此時人保公司開始考慮調整農業保險結構,對一些風險大、虧損多的業務進行「戰略性收縮」,賠付率隨即下降;但與此同時,農業保險規模和保費收入也逐年下降,太平洋、平安及後起的各家保險公司都沒有辦理農業保險。1982年~2002年底,農業保險累計保費收入83億元,賠款支出70.4億元,平均賠付率近85%,再加上經營管理費用,使農業保險經營一直處於虧損狀態。盡管國家從1996年起開始免徵農業保險的營業稅,但與巨大的風險相比根本微不足道。
這一期間,經營農業保險的只有中國人保和中華聯合財險兩家,險種由最多時的近百個下降至不足30個。人保自改制後農業保險業務已逐步停辦,中華聯合財險則勉強維持。2003年全國農險保費收入僅為4.6億元,占農業生產總值的0.04%,佔全國財險保費收入的0.5%,占總保費收入的0.12%,農業保險深度低於0.05%,農業保險的密度不足1元。
(四)改革期(2004年至今)
2003年6月,法國安盟保險公司獲准在成都組建財險分公司,這是首家進人中國的外資農業保險公司。2004年3月國內第1家專業股份制農業保險公司——上海安信農業保險公司成立。與國內原有農業保險業務運作的重大差異是,安信保險將採取「政府財政補貼推動,商業化運作」的模式經營。公司除經營傳統的種、養殖業保險,還經營涉農財險和責任險、農村居民短期人身意外傷害險和健康險等,實行「以險養險」,一旦遇到巨災,公司通過再保險仍無法承擔時,政府通過特殊救災政策給予扶持。此後,吉林安華農業保險公司、黑龍江墾區陽光相互農業保險公司相繼成立。這標志著我國農業保險的發展進入一個新階段,同時也預示著新一輪農業保險經營體制改革業已啟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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