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我2000年買了99版康寧終身保險、每年繳費630元要繳20年。具體內容我不太清楚、能幫忙解釋一下嗎
保險費交付方式分為一次性交付和分期交付兩種。交付方式為分期交付的,交費期間分為10年和20年兩種,交付方式分為年交和半年交兩種,由投保人在投保時選擇。
康寧終身保險的條款:
1、保險合同構成:國壽康寧終身重大疾病保險合同(以下簡稱本合同)由保險單及所附國壽康寧終身重大疾病保險利益條款(以下簡稱本合同利益條款)、個人保險基本條款(以下簡稱本合同基本條款)。
現金價值表、聲明、批註、批單以及與本合同有關的投保單、復效申請書、健康聲明書和其他書面協議共同構成。
2、投保范圍:凡出生三十日以上、七十周歲以下、身體健康者均可作為被保險人,由本人或對其具有保險利益的人作為投保人向本公司投保本保險。
3、保險期間:本合同的保險期間為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合同終止日止。
(1)康寧定期保險條款2002擴展閱讀:
該保險的責任:
1、在本條款有效期內,本公司負下列保險責任:被保險人在本條款生效(或復效)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後初次發生,並經本公司指定或認可的醫療機構確診患重大疾病(無論一種或多種)時,本公司按保險金額的二倍給付重大疾病保險金。
2、本條款的重大疾病保險金給付責任即行終止。若重大疾病保險金的給付發生於交費期內,從給付之日起,免交以後各期保險費,本條款繼續有效。
3、被保險人身故,本公司按保險金額的三倍給付身故保險金,但應扣除已給付的重大疾病保險金,本條款的效力終止。
4、被保險人身體高度疾病,本公司按保險金額的三倍給付高度殘疾保險金,但應扣除已給付的重大疾病保險金,本條款的效力終止。
參考資料來源:中國經濟網-康寧終身保險利益保障條款(中國人壽保險)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康寧終身保險
㈡ 康寧終身保險 2002年買入 今年11月份再交就是11年了,不想再交了,可以退出多少,謝謝
當然是繼續交,而且9萬的保額還不足以應付重疾,應該補充保障至20-30萬。
工作單位繳的是社保,與商業險不沖突。
重疾保險是生活必備的,因為人生重疾發生率高達72%,重疾並不可怕,可怕的是治療費,動輒幾十萬,沒保險儲備的話普通人很難一下子拿出這么多,而社保報銷也只能應付一半左右的費用,因為太多葯物不能報。
保險就是有備無患,一生平安當然最好,作為終身險種具備壽險功能,給子女留份遺產也很好。
退保自然是損失重大。
㈢ 康寧定期的保險條款內容
第一條 保險合同構成
康寧定期保險合同(以下簡稱本合同)由保險單及所附條款、聲明、批註、批單,以及與本合同有關的投保單、復效申請書、健康聲明書和其他書面協議共同構成。
第二條 投保范圍
凡六十五周歲以下、身體健康者均可作為被保險人,由本人或對其具有保險利益的人作為投保人向中國人壽保險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投保本保險。
第三條 保險責任開始
本合同自本公司同意承保、收取首期保險費並簽發保險單的次日開始生效。除另有約定外,本合同生效的日期為本公司開始承擔保險責任的日期。
㈣ 2002年在中國人壽買了康寧終身保險,2020年檢查確診是克羅恩病,我能有什麼求理賠嗎
由於康寧終身保險是比較早的,當時的保險合同不像今天的保險合同那麼完善。當時就一張「保險單」,另外加上條款。
你查看一下條款裡面有沒有該疾病。
如果沒有該疾病,這次不能理賠。不過不要緊,最終康寧終身保險300%的保險金額都是你的。
如果還想進一步了解保險,請你私信我。
㈤ 我2000年買了康寧定期保險、但具體內容我不清楚、能解釋一下嗎
你好,康寧定期保險呢,他的保險責任時: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本公司負下列保險責任:
被保險人在本合同生效(或復效)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後初次發生、並經本公司指定或認可的醫療機構確診患重大疾病(無論一種或多種)時,本公司按基本保額給付重大疾病保險金,本合同終止。
被保險人身故,本公司按基本保額給付身故保險金,本合同終止。
被保險人身體高度殘疾,本公司按基本保額給付高度殘疾保險金,本合同終止。
被保險人生存至七十周歲的生效對應日,本公司按所繳付的保險費(不計利息)給付滿期保險金,本合同終止。
具體情況,你可以撥打95519客服熱線了解的,保險合同可以到營業網點重新列印的。
㈥ 2002年買的康寧長久呵護理賠是保多少年
中國人壽的康寧保險有定期和終身。定期保到70周歲,終身就是終身了。
㈦ 我是02年入的康寧定期保險,一年交320,交20,到期會返多少錢
首先這是一款重大疾病險
真要患保險約定的重大疾病了,怎麼理賠合同都有註明,在這就不多說了。
返還的話,就是 被保險人生存至七十周歲的生效對應日,按所繳付的保險費(不計利息)給付滿期保險金。 意思就是到你七十周歲那年的合同註明生效的那一天,可以申請返還320*20=6400 就是你預防患病有保險理賠用,不換病交多少返多少,一分利息不給了。挺合適的,好多疾病險都是消費性質的,不給返。但你這個保障范圍就不清楚了有沒有那麼全。
記得採納呦!!
謝謝!!
㈧ 99版康寧定期保險條款簡介
康寧定期系中國人壽保險公司於1999年開發的一款定期型重大疾病保險產品。屬於定期兩全保險,主要側重於十種重大疾病和意外。主要保險責任如下:一、被保險人在本合同生效(或復效)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後初次發生、並經本公司指定或認可的醫療機構確診患重大疾病(無論一種或多種)時,本公司按基本保額給付重大疾病保險金,本合同終止。 二、被保險人身故,本公司按基本保額給付身故保險金,本合同終止。 三、被保險人身體高度殘疾,本公司按基本保額給付高度殘疾保險金,本合同終止。 四、被保險人生存至七十周歲的生效對應日,本公司按所繳付的保險費(不計利息)給付滿期保險金,本合同終止。附:十種重大疾病指:1.心肌梗塞、 2.腦中風、 3.癌症、 4.冠狀動脈旁路手術、 5.重大器官移植手術、 6.癱瘓、 7.慢性腎衰竭、 8.嚴重燒傷 、 9.暴發性肝炎、 10 主動脈手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