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社會保險學計算題
你的題目上面明顯有筆誤呢,流動資產的保險金額前面說是500萬後面說是200萬。 固定資產,保險金額大於保險價值,為超額投保,損失全部賠償,並且可以要求保險人退還超額部分對應的保險費。
2. 社會保險怎麼算
繳費金額=繳費基數*繳費比例。
1、社保繳費基數:社保的繳費基數,是指企業或者職工個人用於計算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工資基數,用此基數乘以規定的費率,就是企業或者個人應該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的金額。
各地的社保繳費基數與當地的平均工資數據相掛鉤。它是按照職工上一年度1月至12月的所有工資性收入所得的月平均額來確定的。每年確定一次,且確定以後,一年內不再變動,社保基數申報和調整的時間,一般是在7月。
企業一般以企業職工的工資總額作為繳費基數,職工個人一半則以本人上一年度的月平均工資為個人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工資基數。在我國,繳費基數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根據用人單位的申報,依法對其進行核定。
2、繳費比例:繳費比例,即社會保險費的征繳費率。我國《社會保險法》對社會保險的征繳費率並未作出具體明確的規定。按照我國現行的社會保險相關政策的規定,對不同的社會保險險種,我們實行不同的征繳比例。
社會保險是一種為喪失勞動能力、暫時失去勞動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損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補償的一種社會和經濟制度。社會保險的主要項目包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
社會保險計劃由政府舉辦,強制某一群體將其收入的一部分作為社會保險稅(費)形成社會保險基金,在滿足一定條件的情況下,被保險人可從基金獲得固定的收入或損失的補償,它是一種再分配製度。
3. 社會保障學關於基本醫療保險的計算題,求解,急。
該市月平均工資是3341。繳費基數區間是:2004(3341*60%)~10022(3341*300%)。一般當地規定社會保險最低繳費基數是當地社會平均工資的60%,低於該基數的按照社會平均工資的60%計算,最高繳費基數是月社會平均工資的3倍,高於該基數的按照3倍計算。區間之內的按照實際工資水平計算。
因此,王二的個人賬戶劃撥標準是:2004*0.03=60.12
張三個人賬戶劃撥標準是:6000*0.035=210
李四個人賬戶劃撥標準是:10000*0.04=400
4. 求保險學論述題
一、請結合我國實際談談保險基金的運用。
答: 我國保險基金運用中存在的主要問題:
(1)資金運用規模和方向受到限制,資金運用渠道偏於狹窄;
(2)保險基金運用結構不合理,基金運用回報率過低,存在較大的支付風險;(3)保險基金籌集的計劃經濟色彩濃厚,投資環境不成熟,資產負債不匹配;(4)保險基金運用的安全性、流動性、盈利性之間常發生矛盾,片面追求一面;(5)不公平競爭問題;
(6)專業投資管理人才匱乏;
對策:
(1)進一步放寬保險基金運用的渠道
(2)為保險基金的運用建立多種運營模式
(3)區別對待壽險和非壽險資金
(4)對保險基金實行分類管理
(5)保險公司應加強管理,建立對保險基金運用的風險控制體系
(6)完善保險基金投資法律體系,提高監管水平
二、試說明商業保險與社會保險的區別與聯系。
答: 社會保險與商業保險之間既有聯系,又有本質的區別。從功能上看,兩者都是社會風險化解機制。社會保險是多層次社會保障體系的主體,商業保險可以作為對社會保險的補充,是多層次社會保障體系的一個組成部分。社會保險的產生晚於商業保險,它所使用的術語和計算、預測方法很多與商業保險有關。
社會保險與商業保險之間存在著本質的區別:首先,性質不同。社會保險由國家立法強制實施,屬於政府行為;商業保險則是一種商業行為,保險人與被保險人之間完全是一種自願的契約關系。其次,目的不同。社會保險不以營利為目的,其出發點是為了確保勞動者的基本生活,維護社會穩定,促進經濟發展;商業保險的根本目的則是獲取利潤,只是在此前提下給投保者以經濟補償。第三,資金來源不同。社會保險由國家、用人單位和個人三者分擔;商業保險完全由投保人負擔。第四,政府承擔的責任不同。社會保險是公民享有的一項基本權利,政府對社會保險承擔最終的兜底責任;商業保險則受市場競爭機制制約,政府主要依法對商業保險進行監管,保護投保人的利益。
5. 社會保障學的問題
回1.持有非農業戶口的城市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人均收入低於當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均有從當地人民政府獲得基本生活物質幫助的權利。城市的法定范圍包括城市和建制鎮。對無生活來源、無勞動能力、無法定贍養人、撫養人的城市居民,可以全額享受當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回2.
1.客觀相對貧困標準的測定
所謂客觀相對貧困是指從事實上看,某些人的生活低於社會上其他人的生活水平。測定的基本途徑有兩個,即收入定義和商品定義,具體的方法有3種:
⑴.收入等份定義法
首先把國民按收入分成幾個(通常是5個或10個)等份,再輔以基尼系數進行差異比較,從而確定總人口的百分之多少為貧困人口;再根據這個百分比,利用家庭收入調查資料,求出貧困標准。
⑵.收入平均數法
把居民人均收入按不同水平進行統計分組,以全部居民人均生活費用除以2或3作為最低生活費標准,再從統計分組中得出與之對應的貧困率。
⑶.商品相對不足法
它的根據是,一個缺乏普通必須品的家庭必然是貧困的,因此先選定某個標準的消費模式作為社會普遍狀況的代表,再與它相比,一個家庭缺少的東西越多,不足的程度就越大,也就越貧困。
2.客觀絕對貧困標準的測定
所謂客觀絕對貧困是指從事實上看,某些人的生活水平低於一個確定的最小值。測定的基本途徑有兩個,即確定貧困線和編制貧困指數,具體方法有7種:
⑴.熱量支出法
以每人每日所需攝入的熱量為基準,按人均生活費用分組,算出各組的熱量攝入量,再找出攝入熱量最接近基準熱量的組,該組的人均生活費用即為貧困線的標准。
⑵.基本需求法
根據一個人的食品、衣著等「基本需求」的最小值,比照市場價格,計算出這些必需品的最低費用,即定為貧困線。
⑶.恩格爾系數法
恩格爾系數是家庭食品支出與總收入的比值,它隨家庭收入的增加而下降,即恩格爾系數越大就越貧困。因此即可以把恩格爾系數的某個值(現在國際上一般確定為60%)直接定為貧困線;也可以依據恩格爾系數間接地用收入金額來表達貧困線。後者的具體辦法是:按營養學知識確定一個最低飲食標准及其相應的飲食費用,然後用它除以恩格爾系數的貧困值(如上述的60%),其商就是貧困線標准。
⑷.超必需品剔除法
根據住戶消費調查資料,從住戶全部消費支出中逐一剔除那些「超必需品」,將剩餘部分作為最低生活費用標准即貧困線。
⑸.總支出與總收入之比法
這種方法認為入不敷出的人就是貧困者,因而把貧困定義為總支出與總收入之比大於1。
⑹.編制貧困指數法
以生活質量為度量標准,根據居民對自己生活狀況的評價來確定最低生活費用標准即貧困線,具體的方法是選取幾個同收入高度有關的問題,向居民作問卷調查,給每個詢問項目打分,以確定最低生活費用標准。
⑺.數學模型法
其中比較有影響的是經濟計量分析模型與營養攝入量分析模型。
①.經濟計量分析模型是根據柯布—道格拉斯函數提出的「線性支出系統」(LSE),建立人均生活費收入與食品、衣著、高檔耐用消費品、其他各種物品、燃料、服務費、福利費7大類支出的數學模型,這個模型直接給出了維持基本需求的支出和超過基本需求的支出兩大部分,從而來確定最低生活費用標准即貧困線。
②.收入與營養攝入分析模型則基於這樣的認識:人們的工作能力和狀況同營養的攝入數量和結構密切相關,而工作能力和狀況又和收入有聯系,因此收入同營養的攝入數量和結構也有聯系;如果能恰當地確定營養必需量,就可以確定必須的最低收入,也就可以確定相應的貧困線。該模型就著力於描述收入同營養攝入數量和結構之間的聯系。
3.主觀貧困標準的測定
見於構造客觀貧困標準的困難,70年代以後理論界開始了「自我感覺生活需要不足」的貧困測量。常用的具體方法有兩種:
⑴.主觀最小收入定義法
通過社會調查,詢問各家庭認為其收入「足夠」和「不足」的數量,對這兩種數量作幾何平均,就可以得到我們認為「正好」的主觀最小收入水平,如果他們的實際收入低於這個水平即被認為處於貧困。
⑵.主觀最小消費定義法
通過調查,詢問人們什麼是他們的基本需求,以及滿足這些需求需要多少「收入」,然後將其同他們的實際收入相比較,判斷出他們是否屬於貧困。[15]
二.阿爾柯克提出的三種度量貧困的方法
在英國的彼特·阿爾柯克所著的《認識貧困》一書中提出了三種確定貧困線的方法:
1.標准預演算法(Budget Standard)
標准預演算法建立在試圖確定一張生活必需品清單的基礎上,是否缺少這些必需品就被用來當做貧困的界線。早期的標准預演算法的基本理念是每周采購一籃子商品,它是朗特里在約克郡進行調查時提出的。在營養學家的幫助下,他們提出了一份一周飲食的菜單,但這個生活標准未免過於簡朴,曾經引起了碼頭工人的抗議。後來美國的瓦茨委員會提出,不用有前提的專家判斷為基礎,而用全社會的現實的消費模型來決定標准預算,他們根據消費模型,制定了三個消費的不同標准,即處於中間層次的「普通家庭標准」、低於它50%的「社會最低標准」和高於它50%的「社會富裕標准」。但是,這種方法仍然沒有在「必需品」的定義問題上取得進展,也未能在屬於正常消費的「非必需品」的取捨問題上取得進展。
2.收入替代法(Income Proxy Measure)
在人們試圖將貨筐方式或消費模型建立在收入水平的基礎上時,他們實際上已經向用收入水平替代標准預算或消費模型方面邁出了一大步。因為這就是收入替代法的基本理念。19世紀末,德國的恩格爾比較了不同收入水平的家庭的消費模型,她發現收入較低的家庭在生活必需品上花的錢占他們的收入的比例更大,隨著收入的增加,人們花在必需品上的收入比例下降,而更多地去購買非必需品。這就是著名的「恩格爾曲線」。美國的奧珊斯基論證,專用於必需品消費的平均數可用於確定貧困水平。她提出,一個家庭的食品開支要佔到其收入的30%以上,這個家庭就是貧困的。當然,這個比例不一定非是30%或者需要度量的不僅是食品的開支,例如加拿大的貧困標准就是用於衣食住的開支的比例是62%。但是,這種方法仍然有其武斷的地方,因為這個收入替代點不能自己從恩格爾曲線上表現出來。
3.剝奪指標法(Deprivation Indicators)
剝奪指標法是湯森在60年代關於英國貧困問題的著作中提出來的,這種方法的理念基礎是需求的滿足和不足是相對應的。這種被排除在日常生活方式之外的相對需求是可以客觀地確定和度量的。因此他制定了與收入高度相關的生活標准基本指標的清單,然後進行問卷調查,讓人們回答「是」與「不是」,清單上的指標的遺缺就是基本需求得不到滿足的證據。以上述指標給不同的家庭的需求不足評分,並概括為各種收入類型的家庭的典型評價,然後與這些家庭的收入相比較,來求出貧困線。但是,批評者則指出,這種方法實際上是以行為主義為基礎的,是以對家庭的消費調查中揭示的行為模式為依據建立起來的,它所指定的生活必需品仍然根據專家的判斷而定。[16]
三.莫泰基提出的常用的4種確定貧困線的方法
莫泰基在《香港貧窮和社會保障》一書中也提出了四種最常用的確定貧困線的方法:
1.市場菜籃式(Shopping Basket Method)
「市場菜籃式」的主要理念是制訂出一系列的必需品和服務,作為受益人每月生活必不可少的需要,從而計算出在市場購買這些必需品所要支付的金額。事實上,在早期的公援制度發展當中,大部分的國家都是採用這種方法,而且特別是由營養學家來計算所需的起碼食品物種。
2.生活形態式(Life Style Method)
生活形態式的主要理念是以社會大多數人的觀念來確立哪些生活形態是屬於貧窮的,再以調查方式找出哪些人是符合這些生活形態,然後找出這些個人或家庭的收入界限,使以此在該地區的貧窮線了。
3.食費對比式(又稱「恩格爾系數法」,Engle's Ratio Method)
食費對比式的計演算法是採用「恩格爾系數」來作為基礎的。恩格爾系數法是以實物費支出作為整體生活消費額的百分比;如某人每月總消費是1000元,而食物支出是400元,那麼該人的恩格爾系數是40%。食物對比式是先計算出現時公援受益人的食物支出,然後把它代入中下層的恩格爾系數的分子來計算出下一年度的公援基本金額。
4.國際貧窮標准線(International Poverty Line Standard)
國際貧窮標准線基本上是以家庭每月平均收入的一半作為該地區的貧窮線,並以此訂為公援金額的標准。經濟合作發展組織(OCED),曾於1976年調查該會員國,發現大多數國家的公援標准相約於個人中位收入的三分二,於是提出以此為貧窮線的起點,推論出二人夫婦的公援金額應以個人中位收入為標准,以便各國進行相互比較。國際標準的精神,基本上認為單身公援人士應超過個人中位工資的一半,而二人公援家庭應為個人中位工資金額,或二人家庭中位月入的一半;而三人公援家庭則為三人家庭中位月入的一半,依此類推。
3.持有非農業戶口的城市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人均收入低於當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均有從當地人民政府獲得基本生活物質幫助的權利。城市的法定范圍包括城市和建制鎮。對無生活來源、無勞動能力、無法定贍養人、撫養人的城市居民,可以全額享受當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回4.中國社會救助工作主要包括4個方面的內容。一是經常性的社會救助工作,主要是包括城鄉最低生活保障、農村五保供養、農村特困戶生活救助以及城鄉醫療救助等專項救助。二是緊急救助制度,主要是指發生自然災害時對災民緊急救助和應急救助行動。三是臨時性的救助,主要指對低收入人群的救助工作和對城市生活無著的流浪乞討人員,包括流浪兒童的救助。四是通過支持慈善事業的發展,培育和發展公益性的民間組織,以及倡導開展群眾之間經常性的互助互濟活動
6. 送分了,社會保障方學概念題!
他們回答的都太多了,LZ把分給我吧!
可以加我為好友,我沒玩過這個,沒分呀!
7. 社會保障學案例分析懂的來 謝謝!~
第一題不太了解,第二題,是不可以最多隻可以領24個月的。第三題可以參保,養老繳費滿15年可以拿到退休工資,女性要享受退休醫保必須繳費滿25年,但退休的時候醫保年限不夠的可以補繳,按月計算補繳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