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首先應確立你和公司的事實勞動關系,這需要你提供相關證據,比如你說的名片、銀行轉帳記錄、工資條、請假單、加班申請單、員工卡等等一切能證明你和公司存著勞動關系的物品,越多越好。另外現在同事證言也可以作為認定事實勞動關系的證據了。
2、付出了勞動就應該發工資,工資是不得剋扣的,你公司的這條規定違反勞動法及政府的工資支付條例,是無效的,他們應補發你工資。
3、根據公司規定,你的勞動關系已經終止了。自動離職應理解為是你提出終止勞動關系,因公司不支付補償金。
4、加班工資公司應該按國家標准支付,但需要你提供相關證據證明你的加班事實。
5、社保繳納不屬於勞動仲裁范圍,因此勞動仲裁不會受理社保爭議。你可以去社保部門舉報公司的這種行為,要求為你補繳社保。
其他有什麼問題,可以發消息問我,樂於幫忙。
補充:根據新勞動法規定,雙倍補償是在用人單位違法解除勞動關系的情況下才成立。你的這個事情可以認為是你首先提出勞動關系,或者可以解釋為用人單位認為你嚴重違反勞動紀律和你解除勞動關系,因此別說雙倍補償,單倍的也沒有,實在遺憾。
參見《勞動合同法》(即新勞動法)第四章和第八十七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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Ⅱ 對於上班很久公司沒有買保險,也沒簽勞動合同,這算合法的嗎
你好!進入公司工作,沒有簽訂合同,沒有購買保險?這個問題是:去年三月進公司,應該要求公司簽訂勞動合同,這樣才能保障自己的合法權益,才能受到法律的保護,公司到現在還沒有和你簽訂合同,也沒有為你購買保險,是不合法的,你可以找公司領導,要求簽訂勞動合同,對你今後會帶來好處,祝你生活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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Ⅲ 在公司上班五年公司沒有買保險,沒有簽訂勞動合同怎麼辦
再社保方面公司是需要幫你補上全部的社保,。
而賠償是需要和公司協商。一般沒有簽訂勞動合同是需要支付雙倍工資的。
如果公司沒有合理的解釋及補救措施,可以把你的上班出勤數據帶好,去申請勞動仲裁,
如有其他保險疑問,請來:多保魚講保險!,
Ⅳ 公司未簽訂勞動合同,也沒有繳納保險。怎麼辦
你入單位第一天單位就應該和你簽訂合同繳納社會保險,依照你現在的情況,你可以要求單位:支付的賠償金兩項:一、未與你簽訂合同二、企業未給你繳納社保一、未與你簽訂合同根據勞動法,第八十二條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並且你和單位成立無固定期合同你的情況應該是:從5月份到8月份全部為雙倍工資,並且公司和你現在的無固定期限合同。第四十七條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准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公司如果無故開除你,要給賠償金,因為你沒有滿六個月,賠償金計算為:1000塊錢二、企業未給你繳納社保可要求企業把你進公司那天起的保險全部依法繳納,注意,不可以折成錢給你的,如果折成錢給你,法律不認的,必須要繳納到社保局如果單位不理睬你,你可以去勞動監察大隊舉報三、因為你和公司現在是無固定期合同,單位如果要開除你,還得給你一個月工資,並且給你辦理失業保險金的領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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Ⅳ 公司沒有給我簽勞動合同,也沒有買保險
國外的公司,國內的法律就鞭長莫及了,除非國內有總公司,你是從總公司派到國外公司的。
Ⅵ 公司未簽勞動合同,未購買保險怎麼辦
一、不管你是屬於香港公司,還是美國公司,只要在中國大陸經營,都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二、公司用工滿一年未簽合同,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十四條、《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七條規定,你和公司在法律上已經視為訂立了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公司應當立即補辦手續。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三條「用人單位變更名稱、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者投資人等事項,不影響勞動合同的履行」之規定,你申請二倍工資只能從A公司起算。
三、根據《勞動爭議仲裁調解法》第二十一條「勞動爭議由勞動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管轄」之規定,你可以向勞動合同履行地寶安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如果公司在福田,也可以向福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四、你目前維權應當是:1、補訂無固定期限書面勞動合同;2、補繳社保。
你如果選擇解除勞動關系,可以以「用人單位未簽合同、未繳社保,違反法律強制性規定」為由,按照《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第(六)項、《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十八條第(十)項規定解除合同;也可以以「未繳社保」為由,按照《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第(三)項規定解除合同。按照前述方法解除合同,可以主張:補繳社保和經濟補償金。
關於勞動關系的證據,請參閱勞動部《關於確立勞動關系有關事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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