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財產保險公司理賠費用管理辦法》(保監發〔2019〕70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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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試大綱:
一、綜合題部分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修訂)
(二)保險公司管理規定(保監會令〔2009〕1號)
(三)保險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管理規定(保監會令〔2010〕2號)
(四)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洗錢法
(五)保險基礎知識
(六)《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壟斷法》中涉及保險業市場競爭的條款
(七)《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分則部分涉及高管人員職務犯罪的條款
(八)關於向保監會派出機構報送保險公司分支機構內部審計報告有關事項的通知(保監發〔2008〕56號)
(九)關於印發《保險業內涉嫌非法集資活動預警和查處工作暫行辦法》的通知(保監發〔2007〕127號)
(十)關於印發《保險機構案件責任追究指導意見》的通知(保監發〔2010〕12號)
(十一)關於貫徹實施《保險公司管理規定》有關問題的通知(保監發〔2010〕26號)
(十二)關於明確保險公司分支機構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保監發〔2010〕49號)
(十三)再保險業務管理規定
(十四)保險許可證管理辦法(保監會令2007年第1號)
(十五)行政許可實施辦法
(十六)關於《保險許可證管理辦法》實施有關事宜的通知(保監發〔2007〕70號)
(十七)保險公司中介業務違法行為處罰辦法
(十八)金融機構客戶身份識別和客戶身份資料及交易記錄保存管理辦法
(十九)保險業重大突發事件應急處理規定
(二十)關於印發《保險公司董事、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培訓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保監發〔2008〕27號)
(二十一)關於嚴厲打擊利用保險業務從事商業賄賂行為的通知(保監發〔2010〕106號)
(二十二)關於改進服務質量落實服務承諾有關問題的通知(保監發〔2011〕16號)
(二十三)關於印發《保險監管人員行為准則》和《保險從業人員行為准則》的通知(保監發〔2009〕24號)
(二十四)保險統計管理暫行規定
(二十五)江蘇省保險公司分支機構開業統計與信息化驗收指引細則
(二十六)關於做好四級機構數據維護工作的通知
二、專業題部分
(一)產險部分:
1.關於印發《江蘇省產險公司分支機構和高級管理人員發展指引》的通知(蘇保監發〔2011〕83號)
2.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
(二)壽險部分:
江蘇人身保險監管政策參考(2011電子版)
(三)中介部分
1、代理
(1)《保險專業代理機構監管規定》
(2)《關於進一步完善保險代理合同有關問題的意見》(蘇保監發〔2005〕13號)
(3)《關於印發<江蘇省農村保險營銷員資格分類管理實施辦法>的通知》(蘇保監發〔2008〕78號)
2、經紀
(1)《保險經紀機構監管規定》
(2)《關於規范保險經紀機構參與大型商業保險及各類招投標業務的通知》(蘇保監發〔2007〕150號)
3、公估
(1)《保險公估機構監管規定》
(2)《保險公估相關知識與法規》
⑵ 保險理賠中小額案件快速處理辦法需具備哪些條件
條件必需符合小額的范疇:1、金額2000元以下;2、責任明確,沒有明令禁止的違法駕駛行為;3、事故方對責任無異議,對損失核定認同;3、沒有涉及人傷等都符合小額案件快速處理具備的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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⑶ 保險理賠管理制度
比較復雜一點/
從流程開始:接報案--調度--查勘--定損--核損--收集單證--理算--核賠
然後針對每個環節再做一下具體的管理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