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風險選擇的對象不同
對保險人而言,個人保險的風險選擇對象基於個人。出於公平對待保戶,保證保險公司償付能力的考慮,保險人總是要對投保的個人及其風險狀況作出小心謹慎的判斷。比如需要考慮的因素有:年齡、性別、職業、健康狀況、病史、居住地、險種和財務狀況等。由於個人健康狀況和家庭病史在保險人決定是否承保時起著至在重要的作用,保險人通常會要求被保險人進行體檢並由醫療機構開具體檢報告書,以此作為證明幫助保險人作出承保決定。團體保險以團體的選擇代替個人的選擇,不需要團體成員體檢或提供任何可保證明,保險人就予以承保。它的風險控制手段主要是:投保單位的資格、被保險人是否是能夠參加正常工作的在職人員,以及對投保人數和保額的限制。一般投保單位無權選擇為哪些人投保或哪些人不保。另外,保險金額或者全部相同或者保險人依據被保險人工資水平、職位、服務年限不同,為每個被保險人制定不同的保險金額。
(二)承保的方式不同
個人保險採用一張獨立的保單約定投保人和保險人之間的權利、義務。保單中的承保表部分須填寫投保人、被保險人的個人有關資料,以及關於受益人、保險金額、保險費金額和交付方式、簽單日期等內容。保險條款則包括保險責任、責任免除等核心內容。在團體保險中無論被保險人有多少,都只用一張總的保險單提供保障證明,而給每個被保險人只發放一張保險憑證。總的保單與個人保單內容相似,其中列明了所有被保險人的姓名、受益人姓名、年齡、性別、保額等,在保險憑證中並不包括所有保險條款。
(三)保險合同內容的靈活性不同
個人保險合同充分體現了保險合同是附合合同這一特點,即:保險人事先擬就合同的主要內容,投保人只能表示同意或不同意。對於團體保險,特別當投保單位是較大規模的團體時,投保人可以就保單條款的設計和保險內容的制定與保險人進行協商。當然,團體保險單也應遵循一定的格式和包括一些特定的標准條款,但與個人保險合同相比明顯具有靈活性。
(四)成本與費率計算方法不同
我國《保險代理人管理規定(試行)》第五十二條規定:「個人代理人不得辦理企業財產保險業務和團體人身保險業務。」因此,團體保險減少了代理人的傭金支出,再加上它手續簡單,免於體檢,所以團體保險較個人保險更能節約保險公司的業務管理費用。此外,與個人壽險依據生命表制定費率不同,團體保險一般以上一年度團體的理賠記錄或經驗計算本年度費率,即採用經驗費率法。
B. 有沒有公司給員工買團體保險的團體保險對企業有什麼好處
公司給員工買團體保險,可以增強公司員工對公司企業文化的認同力,提高大家的凝聚力,也是企業文化的一種體現
C. 什麼叫團體保險,什麼叫個人保險
團體保險一般用於人身保險,它是用一份總的保險合同,向一個團體中的眾多成員提供人身保險保障的保險。在團體保險中,投保人是「團體組織」,如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等獨立核算的單位組織,被保險人是團體中的在職人員。
已退休、退職的人員不屬於團體的被保險人。另外,對於臨時工、合同工等非投保單位正式職工,保險人可接受單位對其提出的特約投保。
個人保險是為滿足個人和家庭需要,以個人作為承保單位的保險。
(3)團體保險工作室擴展閱讀:
個人保險與團體保險在經營方式上存在以下差別:
1.風險選擇的對象不同
對保險人來說,個人保險的風險選擇對象基於個人。出於公平對待保戶,保證保險公司償付能力的考慮,保險人要對投保的個人及其風險狀況做出小心謹慎的判斷。比如需要考慮的因素有:年齡、性別、職業、健康狀況、病史、居住地和財務狀況等。
由於個人的健康狀況和家庭病史對保險人決定是否承保起著至關重要的作用,保險人通常會要求被保險人進行體檢並由醫療機構開具體檢報告書,以幫助保險人做出承保決定。團體保險以團體的選擇代替個人的選擇,不需要團體成員體檢或提供任何可保證明,保險人就予以承保。
它的風險控制手段主要是:投保單位的資格、被保險人是否是能夠參加正常工作的在職人員,以及對投保人數和保險金額的限制。一般投保單位無權選擇為哪些人投保或對哪些人不投保。
另外,保險金額全部相同,或者保險人依據被保險人的工資水平、職位、服務年限的不同,對每個被保險人確定不同的保險金額。
2.承保的方式不同
個人保險採用一張獨立的保單約定投保人和保險人之間的權利和義務。投保單須填寫投保人、被保險人的有關資料,以及關於受益人、保險金額、保費金額和繳付方式、簽單日期等內容。保險條款則包括保險責任、責任免除等核心內容。
在團體保險中,無論被保險人有多少,都只用一張總的保單提供保障證明,而給每個被保險人只發放一張保險憑證。總的保單與個人保單的內容相似,其中列明了所有被保險人的姓名、受益人的姓名、年齡、性別、保險金額等,在保險憑證中並不包括所有保險條款。
3.保險合同內容的靈活性不同
個人保險合同充分體現了保險合同是附合合同這一特點,即保險人事先擬定合同的主要內容,投保人只能表示同意或不同意。對於團體保險,特別是當投保單位是較大規模的團體時。
投保人可以就保單條款的設計和保險內容的制定與保險人進行協商。當然,團體保單也遵循一定的格式和包括一些特定的標准條款,但與個人保險合同相比具有明顯的靈活性。
4.成本與費率的計算方法不同
團體保險手續簡單,免於體檢,所以較個人保險更能節約保險公司的業務管理費用。此外,與個人壽險依據生命表制定費率不同,團體保險一般以上一年度團體的理賠記錄或經驗計算本年度費率,即採用經驗費率法。
D. 個人保險和團體保險的區別是什麼呢
個人保險和團體保險的區別如下:
1、風險選擇的對象不同
對保險人來說,個人保險的風險選擇對象基於個人。出於公平對待保戶,保證保險公司償付能力的考慮,保險人要對投保的個人及其風險狀況做出小心謹慎的判斷。比如需要考慮的因素有:年齡、性別、職業、健康狀況、病史、居住地和財務狀況等。
由於個人的健康狀況和家庭病史對保險人決定是否承保起著至關重要的作用,保險人通常會要求被保險人進行體檢並由醫療機構開具體檢報告書,以幫助保險人做出承保決定。
團體保險以團體的選擇代替個人的選擇,不需要團體成員體檢或提供任何可保證明,保險人就予以承保。它的風險控制手段主要是:投保單位的資格、被保險人是否是能夠參加正常工作的在職人員,以及對投保人數和保險金額的限制。
2、承保的方式不同
個人保險採用一張獨立的保單約定投保人和保險人之間的權利和義務。投保單須填寫投保人、被保險人的有關資料,以及關於受益人、保險金額、保費金額和繳付方式、簽單日期等內容。保險條款則包括保險責任、責任免除等核心內容。
在團體保險中,無論被保險人有多少,都只用一張總的保單提供保障證明,而給每個被保險人只發放一張保險憑證。總的保單與個人保單的內容相似,其中列明了所有被保險人的姓名、受益人的姓名、年齡、性別、保險金額等,在保險憑證中並不包括所有保險條款。
3、保險合同內容的靈活性不同
個人保險合同充分體現了保險合同是附合合同這一特點,即保險人事先擬定合同的主要內容,投保人只能表示同意或不同意。對於團體保險,特別是當投保單位是較大規模的團體時,投保人可以就保單條款的設計和保險內容的制定與保險人進行協商。
當然,團體保單也遵循一定的格式和包括一些特定的標准條款,但與個人保險合同相比具有明顯的靈活性。
4、成本與費率的計算方法不同
團體保險手續簡單,免於體檢,所以較個人保險更能節約保險公司的業務管理費用。此外,與個人壽險依據生命表制定費率不同,團體保險一般以上一年度團體的理賠記錄或經驗計算本年度費率,即採用經驗費率法。
E. 團體保險包括那些內容
團體保險是指以一張保險單為眾多被保險人提供保障的保險。團體保險是以集體單位作為承保對象,以保險公司和集體單位作為雙方當事人,採用一張保險單形式訂立合同。通常是以團體單位為投保人,單位內工作人員為被保險人。團體保險的特點是: 因身體不健康的逆選擇因素小而免驗體格;因一張保單為眾多人服務而手續簡化; 因手續簡化,逆選擇因素小而保險費低廉的特點。但是為了防止逆選擇,在具體業務做法上一般有下列規定: (1) 團體的限制。投保單位必須是法人組織,被保險人必須是單位組織的成員。(2)團體內必須要有75%的人參加保險。(3) 在一個團體內,或按工齡、工資收入、職務等級分別定出保險金額,或是同一的保險金額。團體保險大都以一年為期限,每年更新保單,保險費可以由單位負擔,也可以由單位、個人共同負擔,保險費率按不同的職業有不同的標准
F. 團體保險對企業有什麼好處誰說一下
主要的好處有幾個:
1、留住人才。現在我國市場上的各大企業公司成千上百萬家,如何能讓自己在這么多的競爭里凸顯出來,那麼就需要把福利做好做足。這也是可以吸引並留著許多高質量人才的最關鍵因素。
2、穩定發展。假設企業里有多名員工不幸發生了意外,在沒有團體意外險保障的情況下,企業很難對員工給予交代,並很有可能員工因為不滿而與企業產生糾紛,影響企業未來的發展。
3、升華凝聚力。一個優秀的企業那麼其員工的凝聚力必然不差,購買團體意外險就是可以幫助企業升華員工們的凝聚力,讓員工們真真實實感受到企業對他們的在乎與關懷。
4、減輕風險。在購買了團體意外險之後,若公司里有員工不幸出險了,那麼團體意外險還可以減輕公司風險,幫助員工解決傷殘或身故的問題,維持了企業經營。
G. 團體保險和個人保險的區別
團體保險與個人保險的區別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危險選擇的對象不同。
團體保險的保險人在承保時選擇的對象是團體。因此,進行對象選擇的重點是審查團體的合法性和團體成員的比例。投保團體必須是依法成立的合法組織,如各種企業、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等。投保團體中參加保險的人數,與團體中具有參加資格的總人數的比例,必須達到保險人規定的比例。通常規定,如果團體負擔全體保險費,符合條件的人必須全部參加;如果團體與個人共同負擔保險費,投保人數必須達到合格人數的75%以上。另外,對少於10人的團體可能不能投保團體保險。
個人保險的保險人在承保時選擇的對象是個人。因此,進行對象選擇的重點是審查被保險人的年齡、性別、職業、健康狀況、病史、居住地和財務狀況等。
2、核保方式不同。
團體保險的被保險人不需體檢。對投保團體進行選擇後,可以確保承保團體的死亡率符合正常水平,對個別具體的被保險人就不需體檢了。由此,既方便了被保險人,也節省了成本費用。
個人保險的被保險人在某些情況下需要體檢並由醫療機構開具體檢報告書,以幫助保險人做出承保決定。例如當保險金額超過一定限額的時候,即需要體檢。
3、費率不同。
團體保險的保險費率低。由於團體保險的保險手續簡化,節約了大量的費用,從而降低了附加保費,毛保費自然降低。而且,團體保險的死亡率比較穩定,與個人保險的死亡率基本一致,甚至低於個人保險的死亡率,也使得團體保險的費率低於個人保險的費率。這只是針對相同的風險人群而言,由於附加費用較低而使平均的費率降低。當然不同規模的團體費率也是不同的,規模越大的團體有更大的議價權,費率可以得到更大的優惠。
4、定價方法不同。
團體保險是針對團體設定保險費率,其團體的死亡率隨團體人員的工作性質不同而不同,因此,不同方向類別的團體適用不同的費率。費率除了和工作性質相關,還和這個團體過去的理賠情況相關。所以團體保險一般是沒有約定的費率表的,對於不同團體單獨定價。
個人保險定價一般都是基於統一的生命表或者疾病發生率表,對於所有的標准體都是統一定價的。個人保險一般都是有統一的費率表的。
5、保單不同。
團體保險使用團體保險單。團體保險以集體的名義投保,投保人是組織,其使用的保險單為團體保險單,即一份總的保險單。在團險的保險單中要明確投保人與保險人的權利與義務關系,其變更等合同行為在投保人與保險人之間進行。通常,被保險人的保險金給付通過投保人或專門的賬戶進行,不直接面對單個的被保險人。
個人保單是單個的投保人和保險人訂立保險合同,明確權利義務。
6、保險計劃具有靈活性不同。
團體保險的投保人是單位團體,保單使用團體保單,保費統一繳納,因此,保險人對於團體保險給予了一定的靈活性。在被保險人方面,被保險人可以是確定的個人,也同以是約定條件下不確定的個人;在保險金的給付上,可以是定額給付,也可以是根據被保險人不同而不同的非定額給付;保險條款上,投保人可以就保單條款的設計和保險內容的制定與保險人進行協商。
個人保險都是採用標准條款,而不是投保人與保險人自由協商的結果,一般情況下,投保人既不能擬定保險單的內容,也不能對保險單所確定的內容進行修改。
如有其他保險疑問,請來:多保魚講保險!,
H. 團體意外傷害險
團體險不管是不是在工作期間都是理賠的,因意外導致的醫療費用也是可以報銷的,希望對你又幫助
I. 什麼叫做團體保險,團體保險的特點有哪些
團體險是以團體為保險對象,以集體名義投保並由保險人簽發一份總的保險合同,保險人按合同規定向其團體中的成員提供保障的保險。它不是一個具體的險種,而是一種承保方式。團體保險一般有團體人壽保險、團體年金保險、團體意外傷害保險和團體健康保險四類。
團體險也叫做團體保險,應該把老闆利益和員工利益分別考慮。團體保險是由公司出錢保個人的險種,所以和我們為自己個人上保險還是有區別的,但不幸的是我看到的團體保險都是按個人險的思路選擇方案的,最典型的就是老闆出錢把員工利益保全了,而把老闆利益保少了。其實在保險利益中,有員工身故、傷殘、門診、住院、手術等多項具體利益,其中員工身故、傷殘是老闆利益,而員工門診、住院、手術等是員工利益,這一點是大家、包括很多資深的保險代理人都沒注意到的。因為當員工發生身故和傷殘的時候,公司老闆在賠償費用上是無法推脫的。團體保險必須選擇有能力處理勞資糾紛的代理人。團體保險不單是一個簡單的員工福利,還是公司和員工的利益平衡手段。當員工發生意外傷害時,尤其是發生了人身傷害事故時,保險的理賠幾乎必然伴隨勞資糾紛。所以當公司的保險代理人具備《勞動法》知識和人力資源背景的時候,就能更好地幫助公司和員工把問題提前化解。我曾在外企任人力資源部經理,對此是有深刻體會的。如果公司一旦發生與團體保險理賠相關的勞資糾紛的時候,我會用我的經驗為雙方提出專業的建議的。這種經驗,沒有相關工作經歷的人是無法替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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