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可以幫爺爺買保險嗎
人壽保險是一定買不到了 但是中國平安 有一款健康險叫 健行尊享2代 80歲之前都可以保 交一年管一年的 是醫療報銷的保險 每年最高報銷額度是150萬元 71歲要投保必要嚴格的體檢 身體健康 沒有疾病的話 可以承包 每年保費要上萬元
❷ 孫女花錢為爺爺買保險,保險產生的收益會給爺爺嗎
孫女花錢為爺爺買保險,產生的收益是孫女拿的
許多年以前,有一個家庭,一個孫女為了爺爺以後生活有保障,而且看著當時的一種保險非常有利於像她爺爺那樣的老年人。那份老年保險是這樣的,只要交了大約兩萬塊錢的保險金,以後每個月都可以拿到500塊錢的保險回報,並且以後就會每個月拿到的錢還會有所增加,當時這個孫女就毫不猶豫的勸說爺爺去買這份保險,爺爺有些猶豫,因為他已經有了村裡給的每個月的補助,但是那份補助是很少的。孫女就對他的爺爺說,出錢幫他辦理這一份保險,然後之後每個月會給爺爺相應的生活費,然後剩下的收益就歸孫女,之後爺爺就答應了他的孫女,然後她的孫女就以爺爺的名義去買了這份保險。經過多年的累積下來之後,去查這份保險的收益已經高達16萬之多。而這十多萬都是由孫女拿著的,為此,他們的整個家庭就因為這些錢產生了一些糾紛,這位老人的兒子們就希望她的孫女能夠把社保卡中的保險的收益交給她的爺爺。
❸ 適合爺爺的人壽保險有嗎投保爺爺的人壽保險的好處是什麼
壽險一般只適合60周歲以下人群購買,60以上的只能買一些分紅型,意外型多點
❹ 爺爺給孫子買保險要有什麼條件
一般來說,爺爺是不能給孫子買保險的,因為保險法規定,必須有可保利益才可以,必須是配偶、父母、子女的關系才可以,除非是被保險人的父母沒有完全民事能力或不在了,或者是孩子從小跟著爺爺一起生活,其父母放棄孩子的撫養權,只有在以上這幾種情況下爺爺才能給孫子買保險,如果不具備以上條件,那您只有以孩子父母的名義來買了,當然要當事人親筆簽字了。
❺ 爺爺奶奶老了買保險
老年人是各種風險的高發群體,而農村老年人的抗風險能力相對較弱,因此您需要為您的爺爺奶奶購買合適的保險,為他們規避風險。農村老年人需要買什麼保險
為您生活在農村的爺爺奶奶買保險,意外險和健康險是不錯的選擇,一方面,老年人的身體素質下降、手腳不靈活,發生意外的風險較大,購買一份合適的老年人意外險能很好地保障其安全。就老年人發生意外的情況來看,意外骨折最為常見,因此您可以為您爺爺奶奶投保合適的意外骨折保險。另一方面,老年人的健康受到多種威脅,一些慢性病也開始發作,因此您需要為您的爺爺奶奶購買合適的健康險。對於老年人而言,健康險應該以消費型產品為佳,因為老年人年紀大了投保長期健康險不僅保費倒掛而且還有拒保的風險。農村老年人買保險,意外和健康保障最為重要。若您想為您的爺爺奶奶購買合適的保險,可以到投保。為您推薦以下產品:
泰康「老有福」意外骨折保險
老年關愛(含重疾)計劃一加強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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❻ 為孫子女買保險,爺爺奶奶可做投保人嗎
我國《保險法》有著明確的規定。投保人是指與保險人訂立保險合同,並按照保險合同負有支付保險費義務的人。對保險標的具有法律上承認的利益的人可以做投保人。
同時,保險利益的成立必須同時具備三個要件:
1、必須是法律上承認的利益,即合法的利益。
2、必須是經濟上的利益,即可以用金錢估計的利益。
3、必須是可以確定的利益。
綜上所述,對於為孫子女買保險,爺爺奶奶不具有法律承認的利益,因此,不能成為投保人。但是爺爺奶奶疼愛孫子女這種美好心願,我們還是要贊揚的。
而且投保人不得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投保以死亡為給付保險金條件的人身保險,保險人也不得承保。父母為其未成年子女投保的人身保險,不受前款規定限制,但是死亡給付保險金額總和不得超過保險監督管理機構規定的限額。
我國《保險法》有著明確的規定:
第十條保險合同是投保人與保險人約定保險權利義務關系的協議。
投保人是指與保險人訂立保險合同,並按照合同約定負有支付保險費義務的人。
保險人是指與投保人訂立保險合同,並按照合同約定承擔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責任的保險公司。
第十一條訂立保險合同,應當協商一致,遵循公平原則確定各方的權利和義務。
除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必須保險的外,保險合同自願訂立。
第十二條人身保險的投保人在保險合同訂立時,對被保險人應當具有保險利益。
財產保險的被保險人在保險事故發生時,對保險標的應當具有保險利益。
人身保險是以人的壽命和身體為保險標的的保險。
財產保險是以財產及其有關利益為保險標的的保險。
被保險人是指其財產或者人身受保險合同保障,享有保險金請求權的人。投保人可以為被保險人。
保險利益是指投保人或者被保險人對保險標的具有的法律上承認的利益。
第十三條投保人提出保險要求,經保險人同意承保,保險合同成立。保險人應當及時向投保人簽發保險單或者其他保險憑證。
保險單或者其他保險憑證應當載明當事人雙方約定的合同內容。當事人也可以約定採用其他書面形式載明合同內容。
依法成立的保險合同,自成立時生效。投保人和保險人可以對合同的效力約定附條件或者附期限。
第十四條保險合同成立後,投保人按照約定交付保險費,保險人按照約定的時間開始承擔保險責任。
第十五條除本法另有規定或者保險合同另有約定外,保險合同成立後,投保人可以解除合同,保險人不得解除合同。
第十六條訂立保險合同,保險人就保險標的或者被保險人的有關情況提出詢問的,投保人應當如實告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