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保險受益人可以指定任何人嗎
您好!從理論上來說,壽險受益人可是任何人,但一般來說,最好是自己的家庭成員或近親屬為受益人,如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等。當他們之中有若幹人均需扶助時,可以指定幾個受益人,可以根據他們的不同收入水平和自己的供養義務,合理地確定受益人的受益順序和受益份額。不過,在指定受益人時,表述一定要明確,切不可使用模糊的字眼,如「妻子」、「孩子」,因為這種字眼指向性不明確。通常情況下,在填寫保險受益人時,要寫清楚受益人的姓名、性別、身份證號碼、與被保險人的關系、本人親筆簽名、住址、聯系方式等。只有把信息寫得明確具體,才能為日後申領保險金減少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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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貳』 人壽保險受益人可以自己指定非親屬么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三)》
第十條投保人或者被保險人變更受益人,當事人主張變更行為自變更意思表示發出時生效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也就是說可以自己指定非親屬做為人壽保險受益人。
保險公司一般都要求指定近親屬也是有原因的:
首先,怕引發道德風險,非親屬受益人可能為了得到保險金而加害被保險人。
我國《保險法》第43條第2款的規定: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險人死亡、傷殘、疾病的,或者故意殺害被保險人未遂的,該受益人喪失受益權。一個正常理性的人通常不會這么做。
其次,也可能會引發社會矛盾。
保險公司一般不允許非近親屬列為身故受益人,但這並不妨礙當事人在法律層面上的權利。
(2)保險受益人指定誰都可以嗎擴展閱讀
為正確審理保險合同糾紛案件,切實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等法律規定,2015年9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1661次會議結合審判實踐。
2015年9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1661次會議就保險法中關於保險合同章人身保險部分有關法律適用問題作出解釋。
第十條投保人或者被保險人變更受益人,當事人主張變更行為自變更意思表示發出時生效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投保人或者被保險人變更受益人未通知保險人,保險人主張變更對其不發生效力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投保人變更受益人未經被保險人同意的,人民法院應認定變更行為無效。
『叄』 保險受益人可不可以是由投保人或者是被保險人指定的一個沒有血緣關系的外人
保險受益人可以是由投保人或者是被保險人指定的一個沒有血緣關系的外人。
保險受益人又稱為「保險金領取人」,是指由被保險人或者投保人指定,在保險事故發生或者約定的保險期限屆滿時,依照保險合同享有保險金請求權的人。
被保險人在指定或變更受益人時,應主要考慮以下因素:
首先不會危及自己的人身安全,受益人不會為了獲得保險金,故意危害被保險人。染有吸毒、賭博惡習及道德品質差的人,不宜被指定為受益人;
其次是考慮指定哪些人會因自己的死亡喪失、減少經濟來源,造成生活困難,需要扶助的人為受益人,如年邁的父母、年幼的子女等,指定他們為受益人。
被保險人一般應指定自己的家庭成員或近親屬為受益人,如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等。當他們之中有若幹人均需扶助時,可以指定幾個受益人,可以根據他們的不同收入水平和自己的供養義務,合理地確定受益人的受益順序和受益份額。
如果受益人是無行為能力人(兒童或不能辨認自己行為的精神病人),保險金由受益人的監護人代為領取和掌管。但在法律上監護人與受益人是有區別的。這些因素被保險人在指定受益人時均應考慮。
『肆』 保險受益人可不可以指定的人
您好!人身保險的受益人由被保險人或者投保人指定。投保人指定受益人時須經被保險人同意。受益人是指人身保險合同中被保險人或投保人指定的有保險金請求權的人。投保人在簽署保單時,應明確寫明受益人,如果未指定受益人,保險公司就會認為受益人為「法定」。
通常情況下,保險受益人「指定」優於「法定」。如果受益人是指定的,被保險人一旦死亡,指定的受益人就可以直接得到保險公司的保險賠償。同時,指定的保險受益人獲得的理賠金不需抵債,也不徵收遺產稅。
填「法定」的話,保險金將作為遺產按繼承順序進行分配,一旦國內的遺產稅開征,法定繼承人就可能得上繳5%~20%不等的遺產稅。另外,若被保險人生前負有一定的債務,人身保險身故金首先是用於償還其所負債務,剩餘的金額部分才可由其法定繼承人繼承。
保險法定受益人中,第一順位也是被保險人的父母、配偶、子女為身故受益人;第二順位為被保險人的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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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伍』 意外保險受益人可是自己任意指定嗎
按照我國《保險法》第六十一條規定:人身意外保險受益人由被保險人或者投保人指定。但是投保人在指定受益人時需要經過被保險人同意。也就是說如果投保人不想給阿玲,而指定小若為受益人也是可以的,在保險法中是合理並且合法的。
因為根據規定,如果自己為自己上人身保險,就同時具有投保人與被保險人的雙重身份,也就是說投保人有權指定朋友成為自己的人身保險合同的受益人。就算阿玲不想和自己分開,但是投保人可以指定小若為受益人也是可以的,但是沒有指定受益人時,出現意外事故的,阿玲是合法受益人。
也就是說不管是和阿玲,還是小若,尤其是阿玲在生小孩以後,及時沒有結婚證,在沒有指定受益人之前,阿玲和孩子是直屬受益人(在沒有指定受益人時)。如果個人想把保險受益人給小若,就需要給保險公司申請,經保險公司同意後,才能產生效力。
(5)保險受益人指定誰都可以嗎擴展閱讀:
根據我國《保險法》第39條的規定,人身保險的受益人由被保險人或者投保人指定。通常情況下,投保人指定受益人的目的是希望在其死亡時,給特定受益人以經濟上的保障,使其不至於陷入生活上的困境。
人身意外傷害保險的受益人則是與此相似,投保人可以在簽訂保險時指定一個或者多個人來作為人身意外險受益人,也可以通過法律手段來指定人身意外傷害保險的受益人。無論哪種方法都可以達到相同的目的,同時也能夠為保險受益人增添一份安全保障。
參考資料:人身意外險受益人一般是哪些人-中國人保手機官網
『陸』 保險可以隨便指定受益人嗎
受益人在國內一般情況下是不可以隨意指定的,受益人必須與被保險人具有利益關系。國內的多數保險公司的指定受益人都需要是被保險人的直系親屬,即父母、配偶和子女。如果沒有指定受益人,那麼保險金額就給付給法定受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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