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保險合同的主體是什麼
保險合同的主體包括當事人和關系人。
1.保險合同的當事人為保險人和投保人。
2.保險合同的關系人一般是指被保險人和受益人。
B. 保險合同的主體,客體和載體分別是什麼
保險合同的主體分為保險合同當事人、保險合同關系人和保險合同輔助人三類。保險利益是保險合同的客體,保險標的是保險利益的載體。
保險合同的主體分為保險合同當事人、保險合同關系人和保險合同輔助人三類。
保險利益是保險合同的客體:
客體是指在民事法律關系中主體享受權利和履行義務時共同指向的對象。客體在一般合同中成為標的,即物、行為、智力成果等。保險合同雖屬民事法律關系范疇,但它的客體不是保險標的本身,而是投保人或者被保險人對保險標的具有的法律上承認的利益,即保險利益。
保險標的是保險利益的載體:
保險標的是投保人申請投保的財產及其有關利益或者個人的壽命和身體,是確定保險合同關系和保險責任的依據。在不同的保險合同中,保險人對保險標的的范圍都有明確規定,即哪些可以承保,哪些不予承保,哪些在一定條件下可以特約承保等。
《保險法》第十條規定:「保險合同是投保人與保險人約定保險權利義務關系的協議」。保險合同的當事人是投保人和保險人;保險合同的內容是保險雙方的權利義務關系。投保人是指與保險人訂立保險合同,並按照保險合同負有支付保險費義務的人。保險人是指與投保人訂立保險合同,並承擔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責任的保險公司。
保險合同屬於民商合同的一種,其設立、變更或終止時具有保險內容的民事法律關系。因此,保險合同不僅適用保險法,也是用合同法和民法通則等。
C. 保險合同的主體有哪幾類
保險合同的主體分為保險合同當事人(保險人和投保人)、保險合同關系人(被保險人和受益人)和保險合同輔助人(保險經紀人和保險代理人)三類。
保險合同的客體是指是投保人或被保險人對保險標的的可保利益。可保利益是投保人或被保險人對保險標的所具有的法律上承認的利益。
D. 保險合同中的主體有哪些各自的資格是如何規定的
您好!
保險合同的主體分為保險合同當事人、保險合同關系人和保險合同輔助人三類。
保險合同的當事人就是在保險合同中享有權利承擔義務的人,包括保險人和投保人。保險人是指與投保人訂立保險合同,並承擔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責任的保險公司。投保人是指與保險人訂立保險合同,並按照保險合同負有支付保險費義務的人。另外,在保險合同中還存在兩種關系人,這就是被保險人和受益人。被保險人,是以其財產、生命或者身體作為保險標的,受到保險合同保障的人。當投保人為自己的利益訂立保險合同時,投保人就是被保險人,二者是同一人。受益人,是指人身保險合同中由被保險人或者投保人指定的享有保險金請求權的人。
保險合同關系人是指與保險合同發生間接關系的人,包括被保險人和受益人。
在一般民事合同中,當事人訂立合同的目的是為了實現自己的某種經濟利益,合同的法律效力也只能約束合同的當事人。保險合同則不同,保險合同可以為第三人利益而訂立,投保人也可用他人的財產或自身作為保險標的,故存在著保險合同的關系人。
保險合同的輔助人包括保險代理人和保險經紀人。
1、保險代理人。即保險人的代理人,指依保險代理合同或授權書向保險人收取報酬,並在規定范圍內,以保險人名義代理經營保險業務的人。
2、保險經紀人。保險經紀人是基於投保人的利益,為投保人和保險人訂立合同提供中介服務,收取勞務報酬的人。
如能進一步提出更加詳細的信息,則可提供更為准確的法律意見。
E. 保險合同的主體分哪幾類
保險合同就是TM兩頭賭。我們根本看不懂,理賠時你就明白保險合同的殺傷力有多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