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養老保險從哪一年開始實行
我們國家的養老保險分為三種,而且三種養老保險實行的時間也不相同,分別是城鎮企業職工養老保險、農村養老保險、事業單位人員的養老保險。
第一種:城鎮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在我國,城鎮企業職工養老保險是在1950年開始的,一直到1966年文化大革命時期,後期恢復以後從1966年到1986年,1986年開始後一直在不斷的改革和完善,一直延用到現在。
第二種:農村養老保險;農村養老保險主要是在1982年到1994年作為試點推廣,然後從1994年開始到1997年作為逐步發展。但是到了1998年到2008年之間發展時期,在養老金的管理上,以村鎮企業或鄉鎮為單位,缺乏監督和約束機制,資金安全性差,流失嚴重,所以發展緩慢。
以至於2008年10月,黨的十七屆三中全會指出要建立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2009年9月國務院發布《關於開展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的指導意見》此類養老保險制度一直使用到現在。
第三種:事業單位人員的養老保險;國家機關事業單位人員的養老保險最初和城鎮職工養老保險的制度是一樣的,在後期不斷改革中,又與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分離開來。
直到1955年12月國務院頒發的《國家機關工作人員退休處理暫行辦法》和《國家機關工作人員退職處理暫行辦法》使得國家機關事業單位人員的養老保險從職工養老保險制度中分離出來。
國務院又在1980年10月頒布了《關於老幹部離職休養的暫行規定》和1982年4月頒布的《關於老幹部離職休養的幾項規定》確立了幹部退休制度。經過不斷調整,國務院在1993年8月頒布《國家公務員暫行條例》針對該條例,國家事業單位人員又做了大幅度的調整和修改,明顯的就是公務員不再繳納養老保險費用。
(1)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持有時間擴展閱讀:
個人或職工養老保險,主要是一定的程度上強制繳納,並且和國家的自主扶持的方式相結合,為個人在老年期間,提供一份生活的保障。
養老保險的特點就是從年輕的時候開始繳納,然後一直到自己退休,退休後也有固定的生活來源保障,真正實現老有所養。還能減少子女撫養老人和孩子的雙重壓力,對老年人的生活心
B. 基本養老金繳費年限怎麼計算
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年限(含視同年繳費年限)必須達到15年到達法定退休年齡時才能按月領取退休金,如果超過15年則繳費年限越長退休金就越多。如果經濟允許的話建議你還是交納到退休為好,辦理退休按月領取退休金。
其中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金期間,可以免繳養老保險費,其個人帳戶暫予保留,待重新就業時辦理續保手續,繳費年限連續計算。
目前我國實行的是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的養老保險制度,需要企業與職工個人共同繳納。1998年1月1日,我國統一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其中規定對養老保險辦法實施後參加工作的職工,個人繳費年限累計滿15年的,退休後按月發給養老金;累計不滿15年的,退休後不享受基礎養老金待遇,只是將個人賬戶儲存額一次性支付給本人。對於1995年底以前參加工作,1998年1月1日辦法實施後退休,個人繳費年限累計滿15年的,在發給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的基礎上,再發給過渡性養老金和過渡性調節金。其中,對於1997年底前參加工作,辦法實施後退休,繳費年限累計滿10年不滿15年的,也可按月發給基本養老金;不滿10年的,個人賬戶儲存額一次性支付給本人。
需要提醒您:影響養老金高低的因素主要有:退休上年度當地社會平均工資、繳費基數的高低、繳費年限的長短等,繳費基數越高、年限越長,退休時領取養老金也越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二條,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單位職工工資總額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職工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人工資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個人賬戶。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分別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和個人賬戶。
C. 養老保險需要交多少年
城鎮職工養老保險的保險費要累用計繳滿15年。
但多繳多得,少繳少得。繳費基數越高,繳費年限越長,退休時領取的養老金就越多。
1、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參保人員的繳費年限滿15年時,就可以辦理退休手續並按月領取養老金。
2、繳費年限已滿15年但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參保人員仍將繼續參保繳費,履行繳費義務。養老金待遇的確定與參保人的繳費年限的長短以及繳費基數的高低有很大的關系,所以應在條件許可的情況下,盡量延長自己的繳費年限。
法律依據:
《社會保險法》
第十六條: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D. 一般社保基金建倉的股票持有多長時間
社保基金投資股市,一個是有自己的自營盤,就是社保基金直投股市,還有就是委託基金公司代為投資。
說持有時間長短這很難說,短的幾天就可能買賣掉,長的可以持有數年
E. 養老保險年限多長,要交夠多少年
以前一直有人認為交納養老保險要15年就夠了,其實相關規定是對繳費滿15年但未達到退休年齡的人員,仍應繼續參加社會保險,按規定繳納養老保險費。
如中斷繳費,在達到退休年齡確定基本養老保險待遇時,基礎養老金的計算基數只能按本人中斷繳費上年全市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確定;多次中斷繳費的,扣減中斷繳費的全部年份,推算出累計繳費年限,並按推算後的繳費年限和上年全市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確定基礎養老金。
(5)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持有時間擴展閱讀:
第十一條 基本養老保險實行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
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由用人單位和個人繳費以及政府補貼等組成。
第十二條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單位職工工資總額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
職工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人工資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個人賬戶。
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分別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和個人賬戶。
第十三條國有企業、事業單位職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前,視同繳費年限期間應當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由政府承擔。
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出現支付不足時,政府給予補貼。
第十四條 個人賬戶不得提前支取,記賬利率不得低於銀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徵利息稅。個人死亡的,個人賬戶余額可以繼承。
第十五條 基本養老金由統籌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
基本養老金根據個人累計繳費年限、繳費工資、當地職工平均工資、個人賬戶金額、城鎮人口平均預期壽命等因素確定。
第十六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第十七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在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因病或者非因工緻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可以領取病殘津貼。所需資金從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
參考資料:網路_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F. 養老金全國統籌什麼時間實行
截至2016年底,我國60歲以上的老年人口突破2.3億,占總人口比重的16.7%,其中65歲以上的老年人口突破1.5億,占總人口比重達到10.8%。黨的十九大報告明確提出,盡快實現養老保險全國統籌。為什麼要實行這一政策?這一制度安排又將對你我生活帶來哪些影響?
「目前,全國費率不統一,有的地區高,有的地區低,全國要實行統一的繳費費率。待遇計發項目及參數不同,有的地區項目多、參數大,有的地區項目少、參數小,需要實行全國統一的待遇計發辦法。社會保險管理許可權分散,難以統一協調全國統籌的有關政策,需要實行垂直的社會保險管理體制。各地的信息系統不夠兼容,數據格式不夠標准規范,數據信息難以共享,需要構建兼容共享全國統一的社會保險公共服務平台。這些工作都是實現養老保險基金全國統籌的基礎性工作,必須抓實抓好,為基本養老保險全國統籌創造條件。」褚福靈說。
G. 養老保險基金什麼時候成立
我企業職工養保險制度50代初期建立19581978兩作修改候企業由於歷史政策原僅僅限於全面所制企業直1995家才養保險繳納范圍擴城鎮各類企業職工體勞者 19911月務院台《關於企業職工養保險制度改革決定》:、允許同區台同規定由全盤棋制宜允許同區、企業間存定差別二、改變養保險完全由家、企業包辦實行家、企業、三共同負擔職工要繳納定費用四、職工繳納基本養保險費由企業發放工資代收繳 19953月務院台《關於深化企業職工養保險制度改革通知》:、企業職工養保險制度改革目標:本世紀末基本建立起適應社主義市場經濟體制要求適用城鎮各類企業職工體勞者資金源渠道、保障式層、社統籌與帳戶相結合、權利與義務相應、管理服務社化養保險體系三、基本養保險費用由企業共同負擔實行社統籌與帳戶相結合 19977月務院台《關於建立統企業職工基本養保險制度決定》: 三、企業繳納基本養保險費(簡稱企業繳費)比例般超企業工資總額20%(包括劃入帳戶部)具體比例由省、自治區、直轄市民政府確定 四、按本繳費工資11%數額職工建立基本養保險帳戶繳費全部記入帳戶其餘部企業繳費劃入 19988月務院台《關於實行企業職工基本養保險省級統籌行業統籌移交管理關問題通知》:()1998底前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簡稱省、區、市)要實行企業職工基本養保險省級統籌(簡稱省級統籌)建立基本養保險基金省級調劑機制(三)19989月1起目前實行基本養保險基金差額繳撥區要改變基金結算式企業職工全額徵收基本養保險費(五)19991月1起職工繳納基本養保險費比例按省、區、市確定統比例執行位 19991月務院台《社保險費征繳暫行條例》: 第三條基本養保險費征繳范圍: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其城鎮企業及其職工實行企業化管理事業單位及其職工第四條繳費單位、繳費應按足額繳納社保險費第十二條繳費單位繳費應貨幣形式全額繳納社保險費繳費應繳納社保險費由所單位其本工資代扣代繳征繳社保險費納入社保險基金專款專用任何單位挪用 200512月務院台《關於完善企業職工基本養保險制度決定》:三、擴基本養保險覆蓋范圍城鎮各類企業職工、體工商戶靈業員都要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保險六、改革基本養金計發辦與做實賬戶相銜接20061月1起賬戶規模統由本繳費工資11%調整8%全部由繳費形單位繳費再劃入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