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保險可以送女兒當嫁妝嗎
很簡單,父母的更希望給女兒什麼:
如果希望女兒在婚後能有一份健康風險保障,那就女兒做被保險人,父母做投保人,為其購買一份重疾險/醫療保險
如果希望女兒能在某個年齡段後有一份相對穩定的現金流保障,那麼為其買一份年金保險。
⑵ 嫁妝保險是什麼意思
老張給您解剖一下商業保險的功用和意義。你這心裡啊,立馬就明鏡兒似得了。我們常見的保險種類有;
第一,意外保險:短期(消費型)和期滿返還型。
A:年交保費180元。意外身故,全殘賠付30萬。意外醫療3萬
B;年交保費1200元,交費十年。一般意外身故,全殘賠付50萬。保障到75周歲。返還保費。
小朋友每年買的學平險屬於消費型短期意外保險。很多學平險里又包括了疾病醫療報銷額度,可是老張不太贊成在此類出險。其主要原因就是未來有可能在增加大病保額的時候,也許會增加保費。大概意思就是說。等孩子長大了,想買重大疾病保險或給自己的重疾保險增大保額的時候。醫院會有太多的出險記錄。保險公司就會多要錢,或直接拒保。
大家很容易的就能看出,因為意外險的杠桿比例比較高。期功用和意義就是家庭財務漏洞的經濟補償。
第二,壽險:定期壽險,終身壽險。
因為壽險的桿桿比例也很高,其功用和意義是債務豁免和財產傳承。這里重點提到的是,有很多家長給孩子買的是壽險。那麼老張就要問了。你家孩子有什麼債務需要風險轉移豁免?和財產傳承?????
具體壽險的功用是,比如某個人有企業經營貸款或剛剛做的房產按揭貸款200萬。為了預防經營風險,和人身風險等的風險發生,那麼這個家裡的經濟支柱大概需要每年掏出一萬保費來買個保額在200萬的壽險。如果在保障期,經濟支柱出現問題。那麼保險公司就會來彌補這個家庭的巨額200萬的貸款。讓生活可以繼續。
第三,年金保險;這個是近兩年新出的產品。其功用和意義就強制儲蓄教育金,養老金。還有拿年金保險當嫁妝金陪送的(因為保險財產不比其他贈送財產。婚後若出現婚姻的問題保險金是不予分割的獨立財產)
年金保險的形態。如給0歲小孩每年強制教育儲備金1萬。存10年.共計10萬
那麼從第一年開始。您就可以從保險公司每年領2810元直至60周歲。然後從60每年領5620元到80周歲。80歲返還本金。合同終止。如果保險公司每年返的錢。您不領取。等到孩子18,9歲上大學的時候。就會有一筆非常可觀的可支配資金。包括養老金提前的儲備
第四,重大疾病保險:分定期儲蓄型,定期消費型,終身儲蓄型。
重大疾病保險是家庭財產風險規劃最重要的險種之一。期功用和意義就是風險轉移,在這個醫療水平與日俱增,治療費用更是水漲船高的如今,讓被保險人有錢治病。
市面上有很多形形色色的重大疾病保險產品,讓客戶眼花繚亂,看好荷包,謹慎選擇
擴展閱讀:【保險】怎麼買,哪個好,手把手教你避開保險的這些"坑"
⑶ 有沒有知道有種保險叫陪嫁金的
有類似的產品,但是只是一種理財性保險。與其他的理財性保險只是具體的領取時間、方式有所差異,本質上沒有太大差別。
一般是20-25歲可領取,具體由保單條款決定。
⑷ 有沒有知道有種保險叫陪嫁金的
第一是有這款
第二這是保險公司的噱頭不要太上心
第三有種分紅保險叫80歲時候祝壽金如80死了難道叫喪葬金嗎。
第四名字只是好聽而已
第五等到女20男22就可以領取
第六買保險首先是代理人其次是產品最後是公司望你三思而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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⑸ 快結婚了,媽媽想用保險做我的嫁妝,這合理嗎
我認為這是非常合理的,那些說這樣做不合理的人,要麼就是對保險有什麼誤解,要麼就是對嫁妝有什麼誤解。
有很多女孩在結婚的時候不會得到父母帶來的嫁妝,相反的會給家裡爭取不少的彩禮錢,可以說大部分的地區都是有要彩禮這種風俗的,所以你的父母能夠給你出嫁妝你就偷著樂吧。
⑹ 丈母娘給送保險櫃作嫁妝什麼意思
丈母娘送保險,可以作為嫁妝,這說明丈母娘家的條件非常好,是希望女兒將來存錢的意思。
⑺ 我老婆嫁過來的時候,他的陪嫁直接做了保險陪嫁過來,但是投保人,紅
陪嫁確實起到很大作用。
如果娘家能陪嫁不少嫁妝,說明家境不錯,隨便幫你一把,也許讓你少奮斗20年。
反之,如果沒有嫁妝,還想扣下你的彩禮錢,婚後也變著法讓你掏錢,貼補娘家,娘家人一個個就跟歡樂頌里的樊勝美的父母哥哥那樣,那你後半輩子有的折騰了。萬一娘家還有個不學無術的弟弟,你媳婦再是個扶弟魔,你想想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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⑻ 保險單子是否可以作為陪嫁
可以作為陪嫁,只是說這份嫁妝有點不值錢吧。
有點另類而已啦,
人家還是覺得用一些金手環金項鏈之類的比較實在一點。
⑼ 用保單做嫁妝可以嗎
保險小編幫您解答,更多疑問可在線答疑。
1.哪些財產被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
《婚姻法》第十七條: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
(二)生產、經營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後文會有詳細解釋)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2.哪些財產被認定為「個人財產」?
《婚姻法》第十八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
(三)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下文有詳細解釋)
3.保單歸屬權如何界定?
父母購買的保單明確了被保險人是他們的孩子,即使是婚後買的,也是孩子婚後的個人財產。
4.年金保險很多都是帶有分紅或者投資增值功能的,這部分屬於誰呢?
婚後的個人財產投資增值部分是夫妻共同財產,而帶分紅的夫妻一方的個人保險,其增值部分也屬於其個人。
比起贈送其他可以投資增值的財產,保險更能保全孩子婚後的個人財產。
總結一下,根據以上法律規范的分析,保險產品屬於誰呢?
1、婚前購買
很容易看出,只要保費是婚前所交,無論是父母的錢,還是孩子個人的錢,保單都屬於個人財產,現金價值必定屬於孩子個人所有。
2、婚後購買
父母出資屬於個人財產:人壽保險中的生存保險的(兩全保險也如此),即子女存活到一定的年數,子女將獲得一定數額的保險金,生存保險和養老保險有點類似。生存保險金受益人只能是被保險人本人,也就是子女本人,這種情況下,父母為子女支付的保險費應當認為是父母對子女的贈與,根據《婚姻法》提到過「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屬於個人財產,沒有法定的情況屬於婚內個人財產。
個人出資有兩種可能:如果用婚前個人財產繳納保費的,算作個人財產,但更多時候婚後賬戶混同,而且用婚後工資購買,這樣就屬於婚內共同財產。
備註:如果繳納保險的保險費是夫妻共同財產裡面支出的,那麼離婚時候可以分割該財產,分割方式有三種:
1、協商分割方式
2、退保後分割現金
協商不成,退保的時候,保險公司會扣除一部分費用,特別是對於投保時間比較短的保險,退保的到的現金還未必有繳納的保費多,對於夫妻雙方都是個損失,如果夫妻一方願意繼續保留自己的人壽保險的,採用下面這種方法。
3、不退保,補償另一半50%現金價值,保單繼續有效
把保險單轉讓給被保險的夫妻一方。轉讓後,被保險人將人壽保險的現金價值的50%支付給另外一方。
3、保單增值部分屬於個人財產
因為保單的增值部分,被視為孳息、自然增值更為合理,特別是年金返還,從保險產品的專業角度,屬於保險公司對於被保險人長壽風險的一種保險金給付,屬於保險責任,更不應視為收益部分,因此年金等含儲蓄、增值功能的保單,增值部分應視為被保險人的個人財產。
送錢,錢是夫妻共同財產,要被分一半;
送房子,房子是夫妻共同財產,要被分一半;
送車子,車子是夫妻共同財產,要被分一半;
所以,送房送車都不如送一份受益人明確的保險!